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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壹週刊:千萬不要認購「投連險」產品!

今期《壹週刊》出街之日正是4月1日,剛好是愚人節。在此特別提醒讀者,千萬不要認購一些所謂「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保險產品,以免被人愚弄。

過去這些投連險產品又稱「101計劃」,因投保人身故賠償是保單價值的101%。今年一月起,保險公司應監管機構要求,把最低身故賠償額改為至少105%,紛紛推出「105計劃」,並且需要披露更多佣金和收費資料。

然而,不論是「101計劃」,抑或「105計劃」,都完全不值得認購,小市民亦不應為了幫助任職保險業的親朋戚友而認購。因為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自己認購了什麼,更不知道這類產品缺乏監管,可以任由保險公司剝削!

投保人認購投連險產品,往往以為自己把每月供款用作認購基金;一旦不幸身故,保單受益人可以按照名下的基金價值得到101%(或105%)的賠償。若有這個想法,便大錯特錯!

投保人認購投連險產品,每月的供款不過是保費,不是用作認購基金。投保人可以在一系列的基金中揀選「投資計劃」,獲分配基金單位,但這些基金單位的擁有權屬於保險公司,並不屬於投保人。投保人的保單價值(或者賬戶價值)及身故賠償,與相關或參考基金的表現掛鈎,但投保人本身並不擁有相關資產!

倘若投保人不幸認購投連險,選擇了某個基金作為「投資計劃」,保險公司每月收到保費後理應把款項用作認購相關資產,才有足夠資產賠償給客戶。然而,保險公司實際上有沒有認購,何時認購,以什麼價格認購,投保人完全懵然不知,任由保險公司操控。

同樣,保險公司每個月收取管理費、服務費和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理應以基金當時的出售價格去計算應該扣減的基金單位數量。但保險公司實際上有沒有出售資產和扣減基金單位數量,何時出售,以什麼價格出售,投保人同樣沒有話事權,任由保險公司「魚肉」。

可供投保人選擇的基金,不少是所謂「影子基金」(mirror fund),由保險公司自行管理。這些影子基金追蹤某些名牌基金的投資策略,購入相關的股票或債券等資產,但由於多收一重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故此長遠來說投保人的回報肯定跑輸一大截。

最奇怪的是這些影子基金的資產擁有人屬於保險公司,買家和賣家又是保險公司,當中充斥着嚴重的利益衝突。保險公司收了客戶的供款去買賣影子基金內的資產,但買賣策略不一定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此外,影子基金及相關資產的交易日與追蹤的基金的交易日可以不同。不時出現香港停市而海外依然開市,海外停市而香港依然有市,制度上的漏洞提供機會給保險公司發大財。

合約和規管上,保險公司每日開市前要計算清楚需要認購和出售(扣減作費用)的基金單位數量及相關資產,以市價進行交易,以致有足夠資產值去保障客戶利益。但由於資產始終屬於保險公司,而證監會又表明投連險不屬「證券」,不會監管有關買賣,故此投保人的利益完全缺乏保障。

既然投連險不屬證券,難以監管,證監會實不應批准銷售,以免誤導公眾。在缺乏足夠監管,收費高昂,運作透明度極低的情況下,投保人實不應冒這麼大風險去認購。若想認購基金和壽險,便應分開處理,以免被人愚弄。至於那些已經認購的投保人,便要想辦法脫身,以免泥足深陷。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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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4-02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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