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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蘋論︰ 梁振英枉作小人 免費幫港視宣傳

今年十月中,以梁振英為首的行會突然改變遊戲規則,拒絕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給香港電視,震動整個社會。不少一向政治冷感,願意給梁振英施政機會的市民和演藝界人士,突然如夢初醒,驚覺掌權者可以如此粗暴,以「莫須有」罪名去打擊私人企業,扼殺自由市場和市民的選擇權。

不料到兩個多月後,港視主席王維基絕地反擊,突然宣佈獲內地電訊巨無霸中移動出讓在港的流動電視業務,變相獲得大氣電波頻譜傳送電視節目。王維基更特意選定明年七一開台,一向強調不搞政治的他突然變得政治起來。

港視復活,公司股價瘋狂飆升,由上周五的2.32元收市價大幅上升近倍,最高見4.46元,港視市值暴漲十多億元。過去兩個多月,港視股價大上大落,完全因為行會無故「叮走」港視,是梁振英不理會政府顧問、通訊局,甚至大多數行會成員的意見,一意孤行所帶來的結果。

倘若當日行會開會後接納通訊局建議,發出三個免費牌照給三個申請者,港視股價又怎會像坐過山車一般,由跌至1.88元回升至4.46元,高低相距一倍多。倘若行會不是考慮「一男子」因素而拒絕發牌給港視,令數百名港視員工失去飯碗,數百萬市民失去選擇權,又怎會觸怒市民,迫使數以十萬計的市民上街,在政府總部集會,而梁振英的民望又怎會這麼快再創新低。

今次梁振英真是枉作小人,不單觸怒普羅大眾,政界人士要與他劃清界線,商界領袖指摘發牌決定破壞市場經濟;就連內地國企,聽命中央指揮的中移動,也要落他面,把大氣電波頻譜轉讓給港視。原本已經十分孤立和認受性極低的梁振英,無緣無故增加敵人,實在令人費解。

倘若梁振英願意花少許時間,去了解一下人稱「魔童」的王維基,參考他過去成功創業的經歷,就應知道一個免費電視牌照,又怎會難到魔童,成為他發展電視事業的障礙。1992年,當時香港電訊擁有國際電訊和本地電話的專營權,壟斷整個電訊市場。王維基成立城市電訊(CTI),透過走法律罅,以超低價提供回撥長途電話服務,把香港電訊殺個片甲不留,最終要提早交回國際電訊專營權給政府。

到1999年,互聯網日漸普及,王維基睇準寬頻網絡市場將迅速發展,成立香港寬頻。王以嶄新技術,透過微波傳送再經大廈固網入屋,很快便建立龐大光纖網絡,向商業及住宅提供寬頻服務。王維基再次以超低價(月費低於100元)吸納客戶,搶走不少對手的生意,用戶數目很快超過100萬。

王維基在大學時修讀電子工程,加上接近30年的市場經驗,對傳送影像的技術肯定十分掌握。即使現時購入的大氣電波頻譜有限,但透過技術改良,與免費租用的香港寬頻網絡互相配合,相信在短時間內,不難取得過百萬的流動電視及家庭電視用戶。港視可以一面準備明年七月率先開台,一面申請司法覆核,並繼續向政府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包括要求無綫及亞視交出頻譜。相信政府在強大輿論壓力下,很難繼續讓無綫及亞視免費佔用大氣電波。

過去王維基進軍長途電話及寬頻網絡市場,都要大賣廣告,大搞噱頭,為要吸引市民注意。今次王維基進軍免費電視市場,未開台已得到各媒體廣泛報道,免費宣傳,早已做成街知巷聞。港視能夠節省巨額廣告宣傳費,實要多謝拒絕發牌給他的梁振英。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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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27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

壹週刊:兩電燃料費應隨收隨支

政府與兩電檢討來年電費,容許兩電調高基本電價,賺取多於9.99%的准許利潤,好讓兩電累積電費穩定基金,以備不時之需。政府及兩電說是幫助穩定電價,實質是穩定利潤,用戶為此而要多付近五億元。

至於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中電已累積至12.6億元盈餘,港燈亦轉虧為盈,出現5,000萬元盈餘。這超過13億元的盈餘,是向用戶多收的燃料費,本應全數退回給用戶。但政府不單沒有要求兩電退回過去多收的燃料費,竟然還容許兩電繼續多收燃料費,令明年(2014年)年終時,兩電的燃料賬累積至超過16億元,逼市民多交電費。

中電不時恐嚇市民,未來幾年將逐步轉用價格高昂的天然氣,電價將上升三至四成。現在政府讓兩電的燃料賬累積十多億元盈餘,美其名可以降低日後的電費加幅,實質是扭曲電力需求,減低兩電減省燃料開支的誘因。

在自由市場上,價格其中一項功能是提供訊息給買賣雙方。當價格上升時,便表示資源相對缺乏,買家要減少使用,賣家要想辦法增加產量,去滿足買家的需求。當價格下跌時,買家會增加使用,而賣家亦要考慮減產,從而令市場達至均衡,不會出現供過於求,或者求過於供的情況,浪費稀有資源。

過去十多年,特區政府卻不時以穩定電價為由,透過燃料價條款收費,去幫助兩電賺取准許利潤,結果令用戶多付數以百億元計的電費,去協助兩電擴大資產,賺取更多准許利潤。

早於1999年,政府官員審批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新的燃氣電廠時,便容許港燈透過燃料賬去「造數」,達到賺取准許利潤的目的。港燈投資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及其相關輸氣輸電設施),准許利潤將急增。當時港燈的發展基金處於極低水平,不足以撥出足夠款項讓港燈賺取近60億元的准許利潤。政府於是批准港燈大幅調高基本電價,同時大幅調低燃料費,令整體電價暫時維持不變,減少反對聲音,方便新電廠工程上馬。

由於燃料費收入不足以抵銷開支,港燈燃料賬赤字一度上升至超過10億元。之後幾年港燈大幅加價,追收燃料費,令用戶在經濟不景期間面對巨大加價壓力。大幅加價後,用戶努力節約用電,導致最高用電需求與原先預計相差甚遠,備用電量升至50%,新電廠變成「大白象」。

燃料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甚至穩定兩電利潤的工具,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事實上,政府官員亦很難判斷兩電提交的燃料費開支預測數字,到底有沒有刻意高估或低估。去年12月中電預計今年底的燃料賬會出現10.3億元赤字,結果卻錄得12.6億元盈餘,來回相差近23億元。港燈預計有4.9億元赤字,卻錄得5,000萬元盈餘,來回相差5億多元。

現時煤氣公司的燃料附加費是按月結算的,不會出現多收或少收的情況。政府應考慮要求兩電退回過去多收的十多億元燃料費,之後效法煤氣公司按月計算燃料附加費,避免再出現多收或少收的情況。兩電燃料費真實反映市場價格,可以更有效地鼓勵市民節約能源(特別是夏季),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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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26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

蘋論:理大高層自肥 苦害前線員工

學界著名公關、理工大學傳訊及公共事務處主管黎明輝,今個月初從大學高層辦公的李嘉誠樓跳樓喪生。傳媒報道黎明輝在遺書上寫道:「各位同事,希望我 的離去,可以喚醒僱主重視員工的work-life balance(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再見!」筆者在理大工作時認識黎明輝多年,在此向黎的家人致以衷心的慰問,祈求各人早日走出傷痛,明輝在主內得到安 息。

過去十多年理大的管治醜聞不絕,負責與傳媒接觸的前線同事要為醜聞解畫,維護大學的公眾形象。不少醜聞涉及大學高層(包括多名副校長) 以及校董,而個別醜聞主角又負責統領大學的傳訊工作,明顯對前線員工構成一定壓力。大學發展策略與高層管理人員及校董不時出現明顯利益衝突,要同事為他們 掩飾,文過飾非,又談何容易?

早於2004年,現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校董會內要求校方解釋為何附屬公司越開越多,當中有否存在利益衝突問 題。但校董會絕大部份成員不但沒有回應張超雄的合理要求,之後甚至修例以張超雄不屬全職教員,要把他踢出校董會。當時張超雄因為立法會工作繁忙而自願減薪 一半變成兼職教員,而一些大學高層不但領足全薪(年薪300萬元以上),還透過成立眾多公司和學院多賺一大筆。誰是誰非,清楚不過。

之後傳媒陸續披露理大高層的貪腐醜聞,令同事大開眼界。大學要培訓學生,大搞「青雲路計劃」,撥出巨額款項資助學生參與計劃,但原來負責審批合約給培訓公司的副校長,自己是該公司的前股東(後來將股權轉讓給下屬)和現任董事,兼且使用公司名貴房車代步。

該 名副校長又連同四名校董投資成立公司,以「理大精研」的品牌出售中藥,自己擔任公司的CEO。大學又將科研成果給予蔣麗莉成立的公司,在創業板上市。上述 公司連同其他公司令理大虧損數以億元計,但管理層卻可以藉着出任CEO和董事多賺一大筆。蔣麗莉更因在上市招股章程中作不真實陳述,被廉署拘控,之後被判 入獄。

大學要大搞副學士課程,向政府貸款近10億元興建兩所社區學院,投得工程合約的是校董旗下的建築公司。大學要興建酒店,向銀行貸款7 億元,又聘請顧問研究,招標找承建商,工程費用由最初估計5億元增至13億元。促成銀行貸款的中間人、酒店顧問及承建商負責人,不是現任校董,就是前任校 董,有份制訂酒店項目的發展計劃。

近年理大成立的調查小組及內部審計報告,披露更多醜聞,包括有理大公司給予個別內地醫師巨額酬金;工商管 理研究院給予個別教授的兼職教學酬金,是正常水平的10倍;又有大學高層沒有申報利益,私下收受上市公司巨額董事酬金和顧問費。有人使用公款到內地打高爾 夫球,購買按摩器送到自己家中使用。

上述醜聞涉及理大開辦的公司和學院,根本與政府的資助課程不相關,卻為負責傳訊工作的同事帶來大量額外 工作,不時要為醜聞解畫。最離譜是校方至今並沒有懲處違規和自肥的高層(反而升職和續約),只是將工商管理研究院解散,把有問題的公司清盤或者轉售,而轉 售對象又是與大學高層有關連的人士。

希望今次不幸事件能夠喚醒理大校董會及管理層,認真處理過去種種貪腐問題,賞善罰惡,讓教職員在一個較公平和合理的環境下工作,減少怨氣,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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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24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蘋論:彈性增建居屋 助年輕人置業

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的建屋目標是47萬個單位,當中六成是公營房屋(公屋或居屋),即約28萬個單位。扣除5萬個居屋單位,即是未來10年房委會 總共要興建23萬個公屋單位。以現時平均每個公屋單位建築成本約70萬元推算,要興建23萬個公屋單位,總共要花上1,600億元。

即使政 府以稅收補貼房委會建屋,納稅人也要知道公屋政策最終幫助了多少家庭和市民,付上1,600億元後是否能夠真正改善港人的整體居住環境。由2006年底至 今年6月,過去六年半房委會總共興建9萬個公屋單位,建築工程費用接近400億元,但只能令認可公屋居民增加3萬多人,由200萬人升至203萬人左右。 換言之,要讓多一名市民入住公屋,平均要花上百多萬元,透過公屋去解決市民居住問題是否太過昂貴?

上述費用還未計算公屋的營運成本。今個財 政年度(2013至2014年),房委會預算出租公屋的收入是137億元,支出147億元,即虧損10億元,租金收入連營運成本也不夠支付。現時房委會負 責管理的公屋單位約70萬個,日後再多建23萬個單位,恐怕虧損金額將不斷擴大。

由此可見,政府倚賴房委會大量興建公屋,去解決港人的居住 問題,是極其昂貴和成本效益極低的做法。香港樓價和租金自2007年起至今大幅飆升,除了因為利率偏低、私樓供應不足外,另一主因是房委會建屋9萬而只能 安置3萬多人,是同期新增28萬人口的一成多,餘下八成多的人口要靠私樓去滿足住屋需要。

過去數年,由於需求大增,私樓價格和租金急升,大 量家庭和市民無法負擔購買和租住私樓,只好排隊申請公屋,或者暫時在劏房和工廈內棲身。這幾年間,劏房急增至7萬個,住上17萬人;公屋輪候冊申請人上升 至20多萬,當中近半是單身人士。不少公屋申請人為了符合申請資格,情願接受較低薪的工作,待日後上樓後再轉換工作,賺回合理薪酬。公屋政策變成製造貧 窮,而非舒緩貧窮。

筆者相信只要樓價處於合理水平,不會出現類似回歸後的大跌情況,大部份港人,特別是年輕人,是希望擁有自置物業,而非渴 望住公屋。政府規劃未來10年興建的28萬個公營房屋,不應硬性規定當中有5萬個居屋單位,可考慮預留一定彈性,容許個別屋苑可以由公屋轉作居屋,或者當 市況不佳時,將居屋轉作公屋,作為調控私樓市場的政策之一。過去幾年,私樓市場的小型單位(面積在430平方呎以下)升幅顯著,已經脫離首次置業者的負擔 能力,令年輕人深感不滿。

近年恒地主席李兆基提出捐地計劃,協助年輕人置業。最近李兆基向傳媒表示,除了捐出7幅地皮興建住宅外,還正在構 思「居者有其居」、老人院和青年宿舍。筆者歡迎富豪捐地興建居屋,但正如胡應湘接受周刊所述,捐地係呢個世界最滑稽的事。政府坐擁數千公頃閒置土地,每年 收取千多億元利得稅,又怎會淪落到要依賴個別富豪捐地,才能解決年輕人置業困難的問題?

現時每個政府資助出售單位(包括居屋)平均住上 3.1人,較公屋的2.8人高出一成。若政府容許房委會彈性增建居屋,不單可望舒緩房委會興建大量公屋的財政壓力,還有助遏止私樓價格(特別是中小型單 位)上升。那些願意努力工作和儲蓄置業的年輕人,有望日後能負擔購買自置物業,不用把申請入住公屋作為人生目標,這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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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20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壹週刊:政府與兩電合謀調高電價

中電宣布明年加價3.9%,並預告之後幾年因燃料費急升,仍會大幅加價,整體電價將會超越港燈。港燈則宣布凍結收費,並估計(不是保證)之後幾年都不會加價。

中電的加幅低於通脹,港燈更決定不加價,本應令用戶感到欣慰。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大讚港燈「大發慈悲」,呼籲李嘉誠唔好撤資。若仔細分析兩電的電價調整,明顯是要確保賺到盡,並方便港燈明年初分拆上市。

兩 電的電價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價是用作收回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流動負債利息、折舊、標準燃料費、政府差餉、地租和 稅項,以及應得的准許利潤。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主要是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燃料費之間的差異。預計燃料費高於標準燃料費,便會徵收額外燃料費;若預計燃 料費低於標準燃料費,則會給予回扣,即表示用戶的總電價會低於基本電價。過去兩電以燃煤為主要發電燃料時,當煤價低企時(甚至低於標準價格),用戶便可享 有回扣。

今次政府與兩電檢討明年電費,以及審批2014 - 2018五年發展計劃,向立法會披露詳盡資料(商業敏感資料除外),令市民較易掌握兩電調整電價的理據。亦由於有這些資料,讓市民知道政府其實是協助兩電賺到盡,而不是維護市民利益。

中 電調高基本電價4.2仙,增幅為5%。這每度電4.2仙的加幅,其2.5仙是為了停止電費穩定基金於2014年因入不敷支而繼續下降,另外1.1仙是為了 令電費穩定基金由2013年底800萬元結餘,增加至2014年底3.1億元。港燈更大幅調高基本電價7.1仙,增幅為7.5%,當中約1.8仙是為了將 基金結餘增至1.7億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電費穩定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累積和提供資金,以減少電費的增加或在合適情況下 促進電費的下降。電費穩定基金類似舊協議的發展基金,當電力公司實際賺到的利潤高於准許利潤,便要將多出的利潤撥入基金。當實際利潤低於准許利潤,便由基 金撥出款項補足。

過去由於本地電力需求增長強勁,加上中電大量售電給內地,八成利潤撥入基金內,故此基金累積一定款項,可以用作減價。但近十年兩電售電增 長大幅放緩,甚至出現倒退,港燈的發展基金在2003年「乾塘」,連續四年賺不到准許利潤。

按照協議的精神,政府審批兩電的基本電價加幅,只須足以讓兩間 公司賺到9.99%准許利潤。但今次政府卻容許兩電調高加幅,美其名是讓電費穩定基金不致「乾塘」,實際是幫兩電買保險,向用戶多收近五億元放在電費穩定 基金內,確保它們賺足准許利潤。倘若兩電明年售電量低於預期,基金仍有足夠款項撥出,讓它們可以賺到盡。

同樣,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 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而故意多收或少收,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近年煤價大跌,中電的燃料賬已增至12.6億元,本應調低燃料費,但 政府竟然還容許公司繼續累積盈餘至14億元。至於港燈,政府亦容許公司的燃料賬由5,000萬元上升至2.2億元,做到燃料費跌幅剛好相等於基本電價升 幅,令多年支付高昂電費的港島區用戶,無法享受電費下降的好處。

政府及兩電解釋明年額外多收基本電價和燃料費,可以減輕未來的加價壓力,幫助穩定電費。然 而,若用戶日後搬遷至不同供電區,或者移民,甚至過身,兩電又是否會退還明年多付合共21億元的電費?由此可見,今次電價調整明顯保障兩電的利益,令兩電 穩賺准許利潤,多於照顧用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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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19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蘋論:葉太滿口歪理 還要投訴主持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早前接受港台節目《星期六主場》訪問,回應行會選擇性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誰料訪問後葉太竟然寫信給廣播處長鄧忍光,投訴受到主持人麥嘉緯「不專業及不禮貌」的對待。

筆者當日也有觀看有關訪問,之後重複再看一次,覺得年輕節目主持人表現優秀,對發牌事件的爭論點拿捏得十分準確,能夠與訪問嘉賓產生針鋒相對的互動作用,大大增加節目的可觀性。

葉太投訴主持人沒有給予足夠時間及機會讓她詳盡回答問題,到發表意見時又被對方以高聲浪所掩蓋,並同時提出其他問題,以致沒有機會表達意見,無法作出理性及深入討論。

但相信看過訪問的觀眾應不會認同葉太的投訴,葉太有足夠時間去表達意見,有時聲浪甚至掩蓋節目主持人的追問。在接受訪問期間,葉太不時稱讚對方問得很好,又恃老賣老,指對方年紀太輕,未必知道行會過去亦曾作出類似逆民意的決定。不料到一面讚年輕主持人問得好,又有傾有講的葉太,事後會向廣播處長投訴,實非政壇長輩應有的風範。

當晚觀看有關訪問時已覺得葉太滿口歪理,不時拋出本地及外國經驗,說明香港及全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會限制免費電視發牌數目。葉太在剛過去的星期日,在《南華早報》發表文章,大談「免費電視的本質」,可以暢所欲言,沒有人會大聲插嘴。細閱文章後,進一步確認葉太的論據缺乏邏輯,所引用的外國個別例子又不倫不類,恐怕無法以歪理去說服市民接受行會的決定。

葉太在文章內舉出「一籃子因素」,去解釋為何香港,以至全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會對廣播事業進行嚴格監管。這些因素包括大氣電波或頻譜屬稀少性,需要進行基礎建設,制訂技術標準,提供一些符合公眾利益的節目,以及防止反競爭行等。可是這五個因素,全部不適用於今次發牌事件。

今次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三間公司,全部已經進行基礎建設,擁有(或者租用)傳送節目的網絡,毋須使用大氣電波或頻譜。在提交建議當時,全部已通過技術要求,亦符合政府其他發牌條件,包括提供一些符合公眾利益的節目。至於最後一個因素,正正是政府推行開放政策,不限制免費電視牌照數目的目的,就是要防止現存市場支配者進行反競爭行為,損害公眾利益。

理屈詞窮的葉太,在接受港台訪問時特別提到香港的電訊業和廣播業,過去一直受到政府嚴格的規管,包括反競爭條例。正是因為免費電視市場缺乏有效競爭,個別公司能支配市場,濫用市場權勢去損害公眾利益,政府才需要進行嚴格規管。現在有公司願意投資加入市場競爭,又毋須使用大氣電波,行會卻選擇限制發牌去保護既得利益者,完全違反原先政策目的,不符合公眾利益。

最可笑的是出身公務員,沒有從商經驗的葉太竟然擔心免費電視市場若太多競爭者,廣告收益不足,會損害市場的可持續性發展。她又建議資金雄厚的企業家可以製作劇集,出售給電視台,或者把劇集賣埠。葉太若眼光獨到,當年又怎會賞識湯顯明,扶植他上位?又怎會不理民情,強推二十三條立法?若然梁振英預知市場能否持續發展,又怎會委任商交所主席張震遠進入行會,而不是早早勸喻好友退出市場?

葉太要向中央(不是梁振英)表示忠心,爭取更高職位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應肆意投訴年輕節目主持人。若然本文對葉太有所冒犯,請多多包涵。請不要寫信給社長或總編輯,投訴筆者「不專業及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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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13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12日星期四

壹週刊:長和系倚重香港又怎捨得撤走?

長實主席李嘉誠早前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時,以「真是天方夜譚的笑話」去回應撤資指控。又說長和系永遠不會離開香港,規模的大小是另一回事,一生的原則是不會去賺最後的一個銅板。

長實去年稅後溢利322億元,當中142億元來自長實業務,40億元來自物業重估及出售投資溢利,140億元來自和黃。李嘉誠不時強調長和系已是全球跨國企業,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和地區,香港佔集團的收益比重不高。

事實又是否這樣呢?現時長和系四間主要上市公司,是透過李嘉誠垂直(或縱向)操控。李嘉誠持有43%長實,長實持有近50%和黃,和黃持有78%長建,長建持有39%電能。李嘉誠動用千多億元持有長實,便可以控制四間市值接近10,000億元的上市公司。日後電能分拆港燈上市,便進一步操控五間公司,市值有望突破10,000億元。

即使李生以此方法控制系內四間上市公司,亦難以掩飾長和系其實依然十分倚靠香港業務,去賺取每年數百億元的溢利。去年長實的營業額為311億元,當中62%來自香港。若以此比重推算,長實本身(不計和黃)所賺的182億,有113億元來自香港。根據年報資料,長實去年物業銷售的營業額為265億元,收益為100億元,毛利率接近四成。這100億元的售樓收益,相信絕大部分來自香港。

長實極之倚重香港業務,那麼和黃又如何?和黃的六大業務,包括地產及酒店、電訊、港口、零售、長江基建和赫斯基能源,除了最後一項,其餘五項依然十分倚靠香港。去年和黃的租金收入合共38億元,當中近九成(34億元)來自香港。在電訊業務方面,和記電訊香港在小小的港澳兩地,為和黃賺取近18億元除息稅前溢利(EBIT);和記電訊亞洲虧蝕8億元,在歐洲等國的3G投資即使止蝕,EBIT不過31億元。若考慮到因投資3G而要舉債,利息支出可能較這31億元溢利還要多。

至於港口業務,2011年分拆港深兩地上市的和記港口信託賺了30多億元,但因和黃分拆套現(400多億元)後現在只持有28%權益,故此只為和黃賺取9億元。港深兩地港口為和黃賺取30多億元,其餘約50個港口只能進貢不足70億元,可見和黃在港深兩地「食水之深」。

今年七月,和黃有意拆售香港百佳業務,消息傳出香港百佳200多間分店,去年營業額217億元,賺到10億元,每間賺300多萬元。但這相對於和黃旗下屈臣氏集團,全球30多個市場合共超過10,000間零售店鋪,合計只不過賺100億元,即每間賺100萬元,香港百佳分店已多賺兩、三倍。

至於長江基建,一直依靠電能提供的利潤和現金,以及夥拍電能到世界各地進行收購。電能自誇去年香港以外業務賺到51億元,高於港燈在香港所賺的46億元。但這51億元所謂海外利潤,其實有13億元是海外聯營公司向電能支付的債務利息,若扣除這筆款項,電能在港燈的利潤依然較海外業務的利潤為多。電能在澳洲及英國投資七個公用事業項目,所賺到的總利潤仍不及香港的一間港燈。

由此可見,香港依然為長和系生「金蛋」,去年為長和系進貢至少200億元,佔整個集團500多億元溢利(扣除重複計算)四成以上。李嘉誠在其他國家所賺到的投資回報遠不及香港,又怎會捨得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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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12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蘋論:港燈爛尾電廠 用戶多付百多億元

兩電每年12月宣佈加價,已成為例行公事。今日政府除了會批准兩電的五年發展大計和明年加價幅度外,還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建議開設兩個編外職位,以檢討電力市場未來的規管架構。

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政府要在2016年之前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未來的規管架構,是否開放市場,以及過渡安排等問題。以政府現時的人手緊絀,公務員工作量已極其繁重,加上未必熟悉電力市場運作,故此有一定需要開設相關職位。

但問題是每年花費過千萬元,增聘合共八個職位之後,最終又會得出甚麼結果?結論又會否像過去一樣:因時間緊迫,加強聯網需時,開放市場或許影響供電可靠性,故此仍需要繼續研究,只好被迫要延續管制計劃。

特區政府若有決心開放電力市場,又何須等待至2018年?筆者在1998年至2006年獲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便曾目睹和親身經歷兩電的游說能力,以及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如何加以配合,令兩電可以繼續維持壟斷,千秋萬代享有利潤保障,不斷大肆擴張,令用戶多付數以百億元計的電費。

早於1992年在港英政府管治期間,高官便曾經一口氣批出中電龍鼓灘八台燃氣機組的發展大計,之後兩年便發覺用電量增長放緩,中電備用電量高達70%以上。特區政府要求中電押後機組投產日期,經過多番談判才得到少許成果,市民因備用電量過多而額外支付至少100億元電費。

明明中電出現巨額備用電量,可以出售給港燈,政府卻要找顧問多作研究。花費公帑做了三次研究後,結果都是兩電加強聯網互相售電技術上完全沒有問題。但經過政府官員一再拖延,最後便以時間緊迫為由,在2000年批准港燈在南丫島填海22公頃,興建新的燃氣發電廠,可以裝設六台機組。政府官員同時聘請電力專家和顧問,每年支付數以百萬計的酬金,詳細研究在2008年如何開放電力市場。

浪費大量公帑研究後,政府高官又以用戶重供電可靠性為由,決定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十年,只將准許回報率由13.5-15%降至9.99%。過去十多年,香港的通脹率和利率已由九七前每年平均8%或以上,跌至近年大約3-4%,故此扣除通脹和利率下降兩大因素,兩電的實質准許回報率其實並沒有下降。

至於港燈動用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和相關輸配電設施,最終又是帶來超額備用電量,根本沒有需要興建新電廠。政府原先估計2000年後港燈每年最高用電需求增長3-5%,但實際增幅卻不足1%。去年港燈發電容量為3,737兆瓦,最高需求不過2,494兆瓦,備用電量高達50%,是20%合理水平的兩倍多。大興土木,破壞環境去興建新電廠,至今只有一台沒需要的機組投產,另外五台機組恐怕未來數十年也難以完全投產。

由2000年至2013年,港燈賺取合共760億元的准許利潤(已扣除包括利息和稅項等一切開支)。倘若政府沒有批准港燈浪費100億元興建新電廠及相關設施,港燈每年將少賺約10億元准許利潤。換言之,過去十多年,用戶要為爛尾電廠多付百多億元(不是百多萬元)電費。港燈用戶百多億元的血汗錢,便用來協助電能實業及長江基建到澳洲和英國等地收購公用事業。

梁振英政府只要取出過去政府所作的研究報告,便知道開放本地電力市場沒有多大困難。兩電亦早已在澳洲和英國等開放市場,大舉投資收購電網和電廠。若要研究,不妨研究一下當日有份否定開放電力市場的官員和公職人員,他們今日的去向和收入狀況。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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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10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蘋論:李嘉誠一家 人治的得益者

長實主席李嘉誠早前接受內地《南方都市報》專訪,高調反擊「地產霸權」的說法,認為這是大笑話。他又強調香港不能人治、不能選擇性行使權力。

自 從梁振英去年七月上台後,長和系可算頭頭碰着黑。去年十月國慶日,港燈遇上撞船意外,39人罹難,揭發海事處、港燈及造船公司沒有盡上應盡的責任。今年三 月,和黃旗下國際貨櫃碼頭外判公司爆發工潮,暴露碼頭工人的悲慘工作環境,最近便有工人被從高處墜下的貨櫃壓死。今年五月,證監會叫停雍澄軒酒店房間拆售 計劃,和黃要取消交易和作出賠償。到七月,和黃宣佈有意出售百佳業務,最後因買家出價偏低而告吹。九月,電能宣佈兩個月內拆售港燈,但計劃亦要推遲至明年 初才有機會落實。

過去一年多,李嘉誠可能眼見在港的業務發展不夠暢順,剛巧遇上梁振英領導的行會拒絕發牌給港視,觸怒港人,便提出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落實執行政策,香港不能人治的偉論。然而,李生若不是善忘,他應該清楚知道自己一家,正是人治下的得益者。

在董建華管治時期,李生的兒子李澤楷在未經公開競投下,取得數碼港用地,之後把土地發展成貝沙灣豪宅,為電盈賺取巨額利潤。李澤楷憑藉數碼港項目,再加上千 禧年宣佈併吞百年老店香港電訊,把盈動(電盈前身)的股價舞上至140多元。之後科網泡沫爆破,電盈股價跌至不足兩元,小股民苦不堪言。

自 從港英政府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幾經波折批出九號貨櫃碼頭後,回歸後16年來特區政府不停地研究,一直不肯批出十號貨櫃碼頭,讓碼頭公司收取全球最高費用, 犧牲本地港口發展,較梁振英「三揀二」的發牌決定更差劣。後來公眾知道原來李嘉誠長期持有董建華家族公司東方海外近10%股權,貨櫃碼頭與船公司互相關 連。和黃一直反對興建新貨櫃碼頭,連胡應湘建議興建港珠澳大橋也視作「做和黃世界」。若果貨櫃碼頭屬夕陽工業,和黃又怎能在2005年至2011年出售碼 頭業務,賣得過千億元呢?

香港有需要興建貨櫃碼頭卻不興建,無需要興建新電廠卻獲政府批准。2000年,明明當時中電擁有超額備用發電量,政府卻一再拖延兩電加強聯網(只需20億元),批准港燈耗資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和相關輸配電設施,令港島區用戶面對沉重的加價壓力。

新電廠完成後,才發覺其實沒有需要,港燈備用電量升至五成。填海20多頃土地,只能安裝一部發電機組,其餘五部不知何時才有需要。電能就憑藉擴大資產值和利潤管制計劃提供的豐厚利潤,在海外進行槓桿收購,維持長和系的利潤。

過 去十多年,長實興建的發水樓早已深入民心,購入發水樓的小業主,轉售的時候才知二手價遠低於同區其他樓盤。相信李生而認購長江生命、tom.com的小股 民,現在恐怕感到絕望。過去百佳以油魚當鱈魚出售,趕絕Ad mart、阿信屋和小商販的營商手法,早已被人詬病。最近通訊局裁定和電銷售員作出誤導性或欺騙性陳述,判罰款9萬元。若然香港早早引入競爭法,立法規管 一手樓銷售和不良營商手法,以法治取代人治,再加上有真普選,地產霸權恐怕不會伸展至各行各業。

李嘉誠說地產霸權是大笑話,但生活在地產霸權下的普通市民,以及用高價購入發水樓的小業主,卻是一場大悲劇,絕對不會笑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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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06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壹週刊:收回電視頻譜與3G頻譜一同拍賣

儘管四大電訊商齊齊反對,又聯手聘請顧問公司計算成本,通訊局及商經局依然決定在2016年10月收回三分一3G頻譜,透過拍賣重新分配給各電訊商。由於今次的決定無須經過行政會議審批,故此不會再出現「一男子」推翻通訊局建議的情況。

四 大電訊商使用有限的3G頻譜,政府要收回三分一頻譜重新拍賣,引入新競爭者,自然令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肯定被人質疑政策方向與免費電視市場的取態缺乏一 致性。政府擔心免費電視市場出現惡性或割喉式競爭,又為何不擔心3G電訊市場出現類似情況?況且收回3G頻譜重新拍賣,最有機會參與競投的是中移動,當然 有人會大做文章,指出香港會進一步「內地化」,甚至內地電訊公司會監控港人通訊。

可幸通訊局主席何沛謙一早表明立場,與梁振英劃清界線,不同意行會選擇性發牌。並且在拍賣3G頻譜的政策聲明中,逐一反駁四大電訊商的質疑,故此相信可望排除萬難,成功推行有關政策。

正 如政策聲明所述,3G頻譜屬於稀有公眾資源,理應善加使用。政府若容許四大電訊商免費使用頻譜,並且千秋萬代地擁有,並不符合善用頻譜的原則。即使政府免 費批出頻譜,又如何確保電訊商調低收費,讓用戶得益?最近通訊局便揭發無綫和亞視,私下將免費頻譜進行商業交易,各被罰款20萬元。

四 大電訊商聘請的顧問說政府收回三分一頻譜,恐怕沒有足夠容量應付用戶需求,繁忙地區的容量會損失27%,部分旺區有機會連電話都打唔到。但今次通訊局的政 策聲明,清楚表明經過局方顧問研究後,在不同競投結果下,對電訊用戶的影響都極之有限。聲明中更踢爆個別電訊商一面說容量不足,一面卻將頻譜出租給中移動 及其他沒有3G頻譜的電訊商。

四大電訊商擔心中移動參與競投會推高頻譜價格,亦是沒有理據的。政府給予四大電訊商享有優先權保留三分二頻譜,每兆赫頻譜使 用費定於6,600萬元,或經拍賣釐定的使用費,兩者中以較高為準,上限為8,600萬元。既然設有上限,便無須擔心中移動以天價競投頻譜。另外,拍賣的 三分一頻譜,底價不過每兆赫4,800萬元,四大電訊商若認為6,600萬元的優先使用費過高,亦可選擇放棄優先權參與競投。

今次收回頻譜重新拍賣,估計 連同四大電訊商須要繳付的使用費,保守估計政府庫房可以獲得至少70至80億元收入。財政司司長可以考慮動用這筆款項,加強本地的公眾Wi-Fi網絡設 施。這除了方便市民上網外,還可以減輕流動網絡的負荷。此外,既然頻譜有價,政府實應考慮收回無綫及亞視兩間免費電視台的頻譜,在明年與3G頻譜一同拍 賣。政府一面拍賣3G頻譜,一面免費讓兩間電視台使用頻譜,政策明顯缺乏一致性。兩台浪費寶貴的電視頻譜,傳送一些沒有人觀看的節目;甚至公器私用,用來 攻擊對手,這並不符合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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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05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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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 貪曾治下三高官 同日不同遭遇

不知道為何這麼巧合,前特首曾蔭權委任的三名高官,包括許仕仁和唐英年兩位政務司司長,以及廉政專員湯顯明,在前日(11月27日)都成為新聞人物,在法院和立法會面對不同遭遇。

首先要談的是遭立法會帳委會痛斥的湯顯明。湯在現任行政會成員葉劉淑儀的賞識下極速上位,1999年出任保安局副局長,2002年出任署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2003年出任海關關長。2007年獲曾蔭權委任,出任廉政專員。

湯顯明喜愛杯中物,不時花費公帑宴請友好(包括女友),在官場中已不是秘密,據聞海關總部還存留不少供他飲用的酒精飲品。以湯顯明如此表現,仍可以獲得政府高層,甚至特首賞識,顯示整個政府管治架構已崩壞,一些貪威識食、浪費公帑外訪、終日無所事事的人竟然可獲委以重任。湯顯明被痛斥後,竟然還厚顏無恥地問帳委會他違了哪些規,又怪罪各部門首長沒有質疑他的做法,如此囂張的態度更令人氣憤。

湯顯明被帳委會痛斥當日,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欠債被高院頒令破產;另一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大宅因違規僭建,其妻郭妤淺一力承擔刑責,被裁判官罰款11萬元。

許仕仁在1971年開始出任政務主任,到九七回歸後出任財經事務局局長,負責制訂政府財政及金融政策,可算位高權重。2000年離開政府出任由自己成立的強積金管理局行政總監,直至2003年。之後加入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工作,到2005年又重返政府出任政務司司長。

許仕仁長期擔任政府重要職位,在官場和商界兩邊走,與富商巨賈份屬老友,居住豪宅,識飲識食,熱愛養馬和聽古典音樂,「品味」確實很高。現在被東亞銀行追債及申請破產,才知道許仕仁不過是「空心老倌」,倚靠貸款去過奢華生活的人,估計欠債連利息達一億元。雖然許仕仁退休前年薪數百萬元,退休後每月領8萬元長俸,但始終收入有限,為何多間銀行願意貸出巨額款項給他花費,金額是每月長俸的1,000倍,有關方面實應深入調查,好向市民及銀行股東交代。

唐英年在競選特首期間被揭發其大宅僭建2,000多呎地庫,梁振英以此大舉攻擊,成功當上特首。唐英年的大宅市值數以億元計,唐太卻還不滿足要僭建2,000多呎,供唐生享用多年。若非唐英年參選特首,相信這個地庫至今仍可以免地價和免租給唐英年享用。即使現在被裁判官罰款11萬元,不過是兩個月左右的租金,可說除笨有精。如此輕判,只會鼓勵市民有樣學樣。

上述與三名前高官有關的事件,都發生在曾蔭權出任特首期間。然而,梁振英當上特首後情況並沒有多大改善。梁振英自己未上任已被揭發山頂大宅同樣存在多個僭建物,他上任後不久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揭發20多年前騙取租金津貼。今年五月,行會成員張震遠創辦的商交所停業,之後商交所及張震遠本人被追討巨額欠款,金額接近一億元。梁振英競選時的另一支持者劉夢熊亦惹上官非,被廉署拘控。

特區政府的高官,位高權重,每年薪酬動輒數百萬元,兼且享有長俸,但依然不感到滿足。一些人要透過僭建、巨額貸款、濫用公帑,甚至收受賄賂去得到更多消費享受,與富商巨賈平起平坐。現在建制派因特首競選出現大撕裂,互揭對方瘡疤,才把特區政府十多年來的管治醜聞一一暴露出來,令過去意氣風發的高官聲名狼藉。相信這些貪腐事件,只屬冰山一角,日後仍會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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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1-29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壹週刊:中電大而無當仍須依賴香港

政府和兩間電力公司剛完成管制計劃中期檢討,一如所料兩電堅決拒絕將9.99%的准許回報下調,只願意投放一億元資助用戶進行節能工程。這一億元其實來自節能的額外回報,故此不會損害兩電9.99%的准許回報。

政府向外公布中期檢討結果前,中電率先發出新聞稿和召開記者招待會,宣布與南方電網公司共同收購埃克森美孚所持有的青山發電有限公司(青電)60%股權,各自收購一半權益。中電收購青電30%股權的作價為現金120億港元。收購後,中電佔青電的股權由40%增加至70%,餘下30%由南方電網擁有。

中電與埃克森美孚的合作關係始於1964年。當時港英政府有意將兩電變成「國企」,中電於是急忙尋找應對方法,最終找到埃克森(仍未與美孚合併)注資2.2億元用作興建新電廠,佔60%股權,並建議政府透過利潤管制計劃限制公司的回報率。政府最後採納中電的建議,決定放棄收購兩電。

埃克森入股中電在香港的電廠,可算是一項十分成功的投資。現在以120億元出售30%股權給中電,若以此推算,即表示60%股權值240億元。當年投資2.2億元,49年後可以取回240億元,升值超過100倍,每年複式回報剛好10%。再加上過去每年可以賺取9.99%至15%的准許回報,每年平均回報超過20%。

若以今次交易作價計算,青電的30%股權值120億元,整間青電的市值便是400億元。去年青電的稅後溢利約31億元,股東投資回報約7.8%(31/400=7.8%),市盈率約12.9倍(400/31=12.9)。去年電能旗下的港燈稅後溢利約46億元,若根據今次中電的交易作價推算,電能若分拆港燈,以12.9倍市盈率作價,估價接近600億元。雖然青電和港燈都受到利潤管制計劃保障,但兩間公司的增長不一樣,今次的交易作價只能作為參考。今次交易,亦顯示9.99%的准許回報率有下調空間。

中電和埃克森美孚的商談已有一段時間,現在才達成交易協議,對雙方都有好處。中電投放120億元,回報率約7.8%,即每年可以額外得到9億多元的溢利。即使要向銀行貸款或者在市場舉債,利率不過4%左右,依然有利可圖。另外,引入南方電網作為合作伙伴,可以增加日後的議價能力,特區政府不會隨便損害內地國企的利益。至於埃克森美孚出售股權套現後,可以將資金投放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能源項目,回報率可能不止7.8%。

過去十多年,中電明知香港電力市場的發展空間有限,故此積極向外大舉投資。公司憑藉管制計劃取得巨額現金,再加上利潤穩定,較容易在市場融資。經過十多年的海外收購,去年中電在香港以外的總資產達到1,173億元,已經超越香港1,115億元的數目。雖然海外資產龐大,但投資回報卻低得十分可憐,去年千多億資產只能賺取16億元,資產回報率只得1.4%,真可說大而無當。16億元的利潤中,有13億來自內地(包括大亞灣核電廠),在澳洲和印度的業務錄得巨額減值和虧損。

反觀在香港,中電千多億元資產(當中約700億元是固定資產)便可以賺到67億元,資產回報率是6%,股本回報率更高達21.6%,難怪公司要收購青電股權去製造較佳的業績,與電能計劃拆售港燈的做法剛好相反。中電董事和管理層如此差劣的海外投資表現,不知應如何向股東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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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蘋論:四叔捐地安老 房協發長者財

醞釀多時,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終於落實捐地計劃。恒地宣佈捐出屯門藍地一幅價值約一億元,面積10萬平方呎土地,給予博愛醫院興建全港最大型安老院,可提供2,000個長者宿位。相信恒地捐地善舉,還陸續有來。

還記得今年年初,人稱四叔的李兆基建議政府讓地產商免補地價,將新界農地用作興建每個約300呎,樓價約100萬元的住宅單位,以協助年輕人置業。當時不少人(包括筆者)對建議有所保留,擔心會否出現地產商捐出小量土地,換取政府大規模更改新界土地用途和提供基建設施的好處。

市民對捐地產生疑慮,絕非空穴來風。在董建華出任特首期間,便試過以發展創新科技為由,把數碼港土地批給李澤楷興建豪宅貝沙灣。又試過免地價批出大量額外樓面,供各地產商興建所謂「環保設施」,實質破壞環境。之後又以退出樓市為藉口,賤賣居屋紅灣半島,讓地產商改建成豪宅海濱南岸出售,不到幾年政府又要復建居屋。過去恒地樓盤嘉亨灣涉及政府多批樓面,旗下仁安醫院用地改作興建豪宅名家匯。

恒地和李兆基面對各方質疑,並沒有因此而放棄捐地計劃;一方面積極回應各方面的指控,另一方面從善如流,盡可能釋除別人的疑慮。今年七月,政府婉拒恒地捐地計劃,恒地便改為與房協接洽,捐出一塊在元朗的土地,經補地價後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銷售對象不再局限於年輕人。由於該塊土地鄰近已有住宅,主要道路和基建設施已經完成,故此毋須政府投入大量金錢,已可建屋。此外,土地遠離新界新發展區,亦可避免被人指為捐地的目的是想影響政府規劃。

今次恒地捐出屯門的土地,雖然李兆基持有恒地65%股權,大可以自作主張,但為了避免小股東受損,他私下捐出一億元以市值向恒地購入土地,再捐給博愛醫院。這種具創意而又不損害小股東權益的捐獻方法,實在值得其他富豪學習。

香港正面對人口老化問題,數萬名長者要長期輪候入住受資助的安老院,不少輪候期間已離世,未能安享晚年。由於推行富戶政策,公屋富戶為了逃避繳交倍半、雙倍,甚至市值租金,情願讓收入較高的子女刪除戶籍,留下年老父母住在公屋,缺乏適當照顧。若然政府及慈善組織能夠提供更多長者宿位,長者入住後將公屋單位交回房委會,再編配給有需要的家庭入住,這有助舒緩近年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

恒地屬上市公司,公司主席李兆基亦可以透過具創意的方法去興建老人院,回饋社會,讓過去為香港經濟作出貢獻的長者能夠安享晚年。反觀本身屬非牟利機構的房協,近年卻以協助長者安居為由牟利,興建長者富貴屋,要長者一筆過繳付數百萬元才可以入住。到近日推出位於筲箕灣首個住宅連長者屋項目樂融軒,呎價超過萬五元,最貴單位賣超過一千萬元,月租要18,300元,真不知有多少長者可以負擔。

房協早於1948年成立,目標是為香港市民提供可負擔的房屋及相關服務,致力解決市民住屋問題。房協坐擁300億元盈餘,實有能力向夾心階層提供可負擔的出租或出售單位,幫助舒緩市民的住屋壓力。現在房協卻以創新為由,興建富貴長者屋,並以市價出售和出租,完全背離機構原先目標,與私營地產商又有何分別?

房協乃非牟利機構,卻興建長者屋牟利,這相對於恒地作為上市公司,依然可以捐地興建安老院和資助房屋,回饋社會,豈不十分諷刺和令人搖頭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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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壹週刊:電能分拆港燈估值600億元

今年9月27日電能實業發出公告,建議以信託形式將港燈分拆上市。分拆後電能擁有不超過49.9%但不少於30%的權益,港燈不再是附屬公司,而分拆公司集團(即重組後的港燈及其附屬公司)將會被分類為聯營公司,並將會按權益會計法在電能的財務報表內處理。

根據公告,分拆公司集團擬重整其資產負債表內的資本,以符合業內水平和優化其資金成本。分拆公司集團在分拆上市完成後擁有介乎約400至500億元的債務,較電能去年386億元總負債(包括銀行及其他貸款)還要多。由於分拆公司集團被分類為聯營公司,只須在電能的財務狀況表上披露權益(即資產減負債),不用把這400至500億元債務入賬。

電能分拆港燈,確實是一個聰明的財務手法。港燈在1890年展開業務,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公用事業公司之一。翻閱去年港燈(不是電能)的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為493億元,連同其他資產(主要是流動資產)總資產合共533億元,而總負債則為388億元,兩者相減是股東總權益145億元。這145億元的總權益中,只有24億元是股本,餘下是擬派給股東的32億元股息和借入資本88億元。

去年港燈在利潤管制計劃下賺取准許利潤約46億元,派了32億元股息,派息比率約70%。假設未來港燈每年維持派息32億元,以5%回報率作折現率,港燈估值640億元(32÷5%=640),市盈率約14倍(640÷46=13.9)。換言之,透過將港燈分拆,港燈信託總市值可以超過600億元,遠遠高於24億元的賬面值,這兩者的差額會以「信譽」入賬,成為新公司的資產一部分。然而,未來港燈的准許利潤可能被調低,加上負債和利息支出上升,未必可以維持每年派息32億元。

電能分拆資產獨立上市早有前科。電能(前身港燈)與同系的長建,在2000年1月至2002年8月間聯手在澳洲收購三項電網業務,包括南澳洲的ETSA,以及維多利亞省的Powercor和CitiPower,兩間公司各佔50%權益。及至2005年11月,長建先將49%電網權益售予一個名為Spark Infrastructure的基金,只餘下1%權益。

長建之後認購該基金9.9%(相當於電網權益4.85%),又向港燈購入三個電網22.07%權益,完成上市及交易後長建及港燈各佔電網權益27.92%。長建及港燈透過分拆及出售澳洲電網股權,再加上澳元升值,當年為兩間公司合共帶來50多億港元的利潤。但今年9月澳洲聯邦法院裁定兩間公司欠稅,連同利息及罰款50多億港元。

2005年12月Spark Infrastructure以信託基金形式上市,發行價為1.8澳元。掛牌首日,股價升上2澳元,之後無以為繼,翌日便大幅回落40%,跌至1.2澳元。2009年更一度跌至只得0.84澳元,現在回升至大約1.62澳元,仍較當日的發行價低一成。

同系和黃在2011年3月,在新加坡分拆港深兩地港口業務上市,套現400多億元。當日和記港口信託的發行價是1.01美元,之後便持續下跌三成多,現時市價不足0.7美元,投資者收到的股息不夠抵銷基金跌價的損失。

2011年11月,李澤楷控制的電盈成功將香港電訊信託在港交所分拆上市,集資約100億元。分拆後,香港電訊信託的市值大升,現在較電盈市值還要高。今次李嘉誠效法兒子分拆港燈在港交所上市,上市後是龍是蛇,日後自有分曉。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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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1-21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

蘋論:立法會議員 淪為扯線公仔

即使八成市民支持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港視死因,支持修正議案的議員較反對的多,但因為功能組別欠三票才過半數,議案最終遭到否決。這次立法會投票結果,除了反映現行分組點票制度的荒謬和不公外,還暴露出個別議員甘願放棄個人意志,聽任中聯辦指揮,淪為它們的扯線公仔。

田北俊及自由黨五名議員,一早表態支持政府發出三個牌照,自己卻在內務委員會投票中因要看醫生而缺席會議,其餘四名黨友竟然投了反對票,令議案在內會被否決。倘若自由黨五票全部投贊成票,結果剛好逆轉。田北俊辯稱是與黨友溝通不足,之後在大會中五票全投贊成票。真希望他不是經過細心估算,知道議案在大會的分組點票中會不獲半數通過,才會有此表現。

田北俊的弟弟田北辰的表現也不遑多讓,對港視未獲發牌表現得着緊,要追查死因,內會開會前表明沒有理由反對議案。到投票時則說議案經修訂後不能索閱商業資料,故此沒有投票。田北辰之後獲特首梁振英親自接見,提供獨家(相信包括商業)資料,待政府發放六頁新聞公報後,就說明白港視的死因,是財力無法和大財團相比,故此在表決時不支持議案。田北辰接納特首的解釋,以電視台是否有大財團支持為發牌準則,恐怕把他過往為民請命,努力爭取改善基層市民生活的形象一掃而空。他的表現,僅勝於事後以「收皮」二字來看低和嘲笑王維基財力不足的鍾樹根。

另一所謂獨立議員謝偉俊的表現更不堪入目。身為律師理應爭取公義,加上過去曾遭到打壓,本應對港視及其員工的遭遇感同身受。可是他在內會表決時失蹤,說身體不適,還信誓旦旦表示在大會表決時會投支持票。結果承諾一再落空,經中聯辦接觸後決定投棄權票,與反對票等同。

事實上,立法會直選界別已有足夠票數通過議案,田北辰和謝偉俊的兩票絕非關鍵,但仍然表現得如此不濟,身不由己,真令人搖頭嘆息。至於功能組別的議員,除了林大輝、泛民和自由黨的議員外,餘下就只得梁家騮一人憑良心做事,即使有中聯辦官員接觸,仍決定真實反映醫學界的意見,寧願延遲出外旅遊也要投票支持議案。

最令人唾罵的自然是代表演藝界的馬逢國,竟然投棄權票,還說按照個人意願會投反對票。之後辯稱即使十多個演藝團體要求追查港視死因,也要考慮電視台及其他人的意見,這種對業界從業員的訴求置若罔聞的態度,根本連出任功能組別議員的資格也沒有。

經民聯七名議員明知市民不滿電視質素和發牌決定不公,損害香港經濟和電視業的發展,卻依然投反對票。經民聯全名「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實應改名為「破壞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另外,代表保險界、勞工界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的三名議員,原本起着關鍵作用,最後全部投棄權票,明顯與業界的意見相違。全港八成市民支持議案,惟獨這些功能組別的選民例外?

在立法會辯論時,不支持議案的議員都不敢認同特首會同行會的發牌決定,只能跟從梁振英的說法,要透過司法覆核去尋找死因。但正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所述,一些現在主張透過司法覆核解決政治問題的人,過去認為太多司法覆核,實在很諷刺。更諷刺的是梁振英在競選論壇曾說,有些司法覆核是不得人心的,甚麼是合理、不合理,公道自在人心。

市民看見特首、一眾行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為求私利,是非不分、指鹿為馬的表現,對人性的墮落肯定感到悲哀。這相對於中大學生鄧敏琳在青協的頒獎禮上,能夠在梁振英面前直接指出發牌決定明顯不公義,與民意對立,實在令那些為吃政治飯而埋沒良知的成年人感到汗顏(如果還有羞恥的心)。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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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1-15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

壹週刊:四間電視台財政能力比併

立法會議員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索取免費電視發牌相關文件,政府在表決前發放新聞公報,進一步闡釋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當中包括要考慮各申請者的財政能力。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三個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公司都符合牌照要求,批出三個牌照,由市場決定最終能夠承受多少個經營者,是最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

可是以梁振英為首的行會為了某些人的政治或經濟利益,竟然以公眾利益為由,說擔心市場出現過度、惡性和割喉式競爭,不能可持續和穩健發展,故此要循序漸進引入競爭。若然要循序漸進,為何不只增發一個牌照?若要「三揀二」,為何要「叮走」港視?

相信王維基知道有人要「謀殺」港視,並要找藉口掩飾罪行,故此他早有部署。他在2009年底率先申請牌照,之後便在將軍澳工業邨申請土地興建製作中心,並且招兵買馬,製作大量劇集和資訊節目,以免被人找到藉口拒絕發牌。行會考慮的四大準則包括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和製作能力,以及技術水平,港視只餘下財政能力一項可能吃虧。

政府遲遲不發牌,影響港視的部署,只有支出而沒有收入,現金流自然下降。去年三月梁振英當上特首後不久,王維基便決定以48億元出售香港寬頻網絡,扣除向股東派息20億元及相關交易開支後,仍有26億元現金和銀行存款,足夠應付多年的營運支出。

港視的財政能力,其實不遜於其他兩個申請者。有線奇妙電視的母公司有線寬頻已虧損多年,現金及存款只得3億元,遠遠低於港視的26億元。有線寬頻賬面資產總值20億元,低於港視35億元;總負債7億元,遠高於港視不足1億元的水平。港視的股東權益(資產減負債)達到35億元,差不多是有線寬頻的三倍。

至於香港電視娛樂的母公司電訊盈科,去年媒體業務收益28億元,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的溢利(EBITDA)不過5億元,若扣除上述支出,恐怕又是虧本。兩個申請者經營收費電視的財務表現一般,很難以此為由「叮走」港視。行會於是加上其相關控股公司的市值及盈利、收入、現金流、資產負債比率及申請者將會得到的財政支持,企圖以此作為港視的死因。

電盈的現金及存款共45億元,雖然較港視多,但公司總負債高達415億元,負債比率(相對總資產)高達83%。現時電盈市值250多億元,但其持有63%香港電訊信託的市值已達280多億元,即表示電盈的其他業務(包括媒體)其實是負資產,市值是負30億元。至於有線寬頻的大股東九倉(佔73%),雖然市值高達2,000億元,但《廣播條例》規定電視台必須獨立運作,不能成為附屬公司。九倉的財務狀況根本與有線奇妙電視互不相干,九倉股東不一定願意支持奇妙電視。

現時只得兩間免費電視台,亞視虧蝕多年,無綫一台獨大。無綫去年業務收益54億,當中32億元來自香港,稅後溢利17億元,邊際利潤三成多。政府開放免費電視市場,正是要透過競爭去打破壟斷,避免再出現無綫濫用市場權勢去剝削員工的情況。現在有人竟然刻意違反正常審批程序,阻礙市場公平競爭,明顯損害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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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1-14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蘋論:行會顛覆政府 破壞市場規律

立法會議員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索取免費電視發牌相關文件,即使有八成市民支持,過半數直選議員投票贊成,最終因在功能組別未有足夠票數而遭到否決。由於不少人曾經接觸過顧問報告及相關文件,相信內容遲早會公諸於世,市民不必太過失望。

政府在立法會開會表決前發放新聞公報,進一步闡釋行會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決定。這幾頁紙給人的印象是特首會同行會是先有決定,然後再堆砌藉口去支持他們的決定。

政府重申開放電視市場政策,不為發牌數目設立上限,發牌與否必須先由通訊局(前身廣管局)作出建議,再經由行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作出決定。從已披露的資料顯示,通訊局早已決定發出三個牌照,但因行會有人決意「叮走」港視,便額外提出一些所謂「相關因素」,包括整體免費電視市場的持續經營環境。

法律界人士和大學學者已經指出,行會突然改變遊戲規則,違反既定程序,卻沒有發還給通訊局作出審批和建議,已經失去程序公義。政府一面說要維持行會保密制度,不能透露商業秘密資料,自己則把三份申請書及顧問報告內容向三個申請者披露,讓各公司知道對方的投資策略,顯然已洩露商業秘密,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律。

最離譜的是行會考慮的所謂四大準則,在財政能力方面竟然包括三個申請者或相關控股公司的市值及盈利收入、現金流、資產負債比率及申請者將會得到的財政支持。上述考慮因素明顯違反《廣播條例》中,關於公司如屬某法團的附屬公司不得獲批給或持有牌照的條款。若以四大準則審視無綫及亞視未來一年的續牌申請,亞視肯定無法續牌。

事實上,政府為免費電視發牌訂下規管架構,主要目的就是要防止大財團透過操控媒體,影響新聞、言論和創作自由。政府規定電視台必須獨立運作,持牌人、股權和控制權絕不能含糊,就是要避免大財團透過成立附屬公司和關連人士,干預電視台的正常運作。

去年梁振英攻擊唐英年僭建,在最後階段當選特首,不少市民對他持觀望態度,期望他能改變過去十多年董建華及曾蔭權那種依附權貴,偏袒大財團的施政方針。當選後他硬銷發展新界東北,明益囤地的大財團,今次又以避免出現惡性和割喉式競爭為由,保護既得利益者和大財團旗下的免費電視公司,手法的拙劣較董和曾更不堪。

雖然立法會的議案遭到否決,但整個發牌過程暴露梁振英、個別行會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的醜態,為求政治利益而埋沒良知。以梁為首的行會,罔顧政府過去一直重視的程序公義,企圖以人治方式扭曲制度,破壞整個審批牌照制度的公平性。相信大部份商經局和通訊局的政府官員都不會認同梁振英和行會的做法,亦不排除有人故意在新聞公報中「露出馬腳」,為王維基的司法覆核提供更多彈藥。

梁振英會同行會顛覆政府既定的發牌機制,把開放電視市場政策改為限制進入市場政策,破壞市場規律,以政治特權取代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兼且浪費納稅人及王維基的金錢打官司。行會無理限制港視透過香港寬頻的網絡傳送免費電視節目,亦有侵犯私有產權之嫌。

今次立法會否決動議,暴露現行政制的歪曲悖謬,為港人爭取真普選及和平佔中增添理據,確實亦有其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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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1-08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壹週刊:房委會製造房屋問題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建議每年興建4.7萬個住宅單位,當中60%屬公屋及居屋,40%屬私人住宅。政府希望透過房委會增加建屋量,去解決香港的房屋供應不足問題。

過去幾年,私人住宅供應不足,平均每年落成量不到1萬個單位,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樓價大幅颷升。然而,當仔細查看近年房屋供求的情況,便發覺到樓價颷升除了因為私樓供應不足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房委會的公屋政策製造更多房屋問題,推動樓價進一步上升。

2006年底,房委會的出租公屋單位接近68萬個,到今年6月底增加至約73萬個,六年半出租公屋存量增加5萬多個(已扣除出售公屋單位),但同期公屋單位認可居民人數只由近200萬人上升至203萬,增加不過3萬多人。這六年半,房委會花費400億元興建公屋,新落成公屋單位數量達到9萬個,卻只能解決3萬多人的住屋問題,即安置多一個居民要百多萬元,成效之低實在令人震驚。

2006年底,全港人口691萬,到今年6月底,人口上升至約718萬,六年半增加約27萬人。同期全港住戶數目由222萬上升至240萬,增加18萬戶。人口增加27萬,住戶增加18萬戶,但房委會的公屋編配只能解決5萬多戶,合計3萬多人的住屋問題,結果壓力自然落在私樓(包括村屋)和居屋市場。

過去六年半,私人住宅單位落成量接近6萬個,另外約有2萬個村屋單位落成,再加上房委會重售大約1萬個居屋單位,總數合共9萬個單位,與同期公屋落成量相若。但由於房委會只能照顧5萬多個住戶和3萬多人,其餘新增近13萬個住戶和24萬人口的住屋需求,便由私樓(包括村屋)和居屋去承擔,結果令樓價在2007年中以後大幅颷升,至今上升超過一倍。在房屋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市民只好租住劏房和工廈。

房委會興建9萬個單位,當中部分是用作安置受公屋重建影響的家庭,故此實際可以編配給其他公屋申請者只得5萬多個單位。即使如此,亦不應出現公屋單位存量增加5萬多個,但認可居民人數只增加3萬多人的荒謬現象。

這個情況相信與富戶政策有關,一些公屋住戶為了避免繳交倍半、雙倍或市值租金,決定取消子女的戶籍,避免整個家庭的收入和資產超出上限。結果不少公屋戶主的子女要在私人市場另覓居所,推高樓價和租金,而不少公屋戶只剩下年紀老邁的戶主及其配偶,長者缺乏照顧,帶來不少家庭及社會問題。公屋租戶離婚、喪偶或分居,亦會減慢居住人口的增幅。

今年6月,全港240萬個住戶中,約70萬戶住在房委會的出租單位,3萬戶住在房協的出租單位,37萬戶住在受資助出售單位(包括居屋、夾屋和租置單位),其餘130萬戶住在私人永久房屋(包括村屋)和臨時房屋。私人房屋住戶平均每戶2.9人,受資助出售單位則為3.1人,而出租公屋單位跌至只得2.8人。過去五年,公屋寬敞戶(一人住戶佔用多於323平方呎實用面積)急升54%,總數多達54,500戶。房委會與其強制寬敞戶調遷,何不考慮檢討富戶政策,鼓勵子女照顧家中長者,以及多建細單位,或者將大單位一分為二?

政府若不正視房委會過去六年半建屋9萬個,卻只能幫助3萬多人解決住屋問題的情況,日後即使委以重任,每年負責興建2萬多個,甚至3萬多個公屋單位,恐怕亦難以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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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1-07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蘋論:梁振英財務狀況也要保密?

立法會議員、港視員工和市民要求特首梁振英解釋港視的「死因」,梁以行會保密制和有人正尋求司法覆核為「擋箭牌」,堅決拒絕作出交代。梁更稱行會的性質,就像其他國家的政府內閣,指世界各地的內閣會議都是保密的,與會者發言和傾向也是保密的,這種保密原則是全球皆然。

自從梁振英參選特首時被揭發在西九發展的設計比賽中沒有清楚作出利益申報,當選後被揭發大宅內有大量僭建物,公眾都清楚看見他怎樣理直氣壯,藉語言「偽」術去掩飾過失,試圖把事件淡化。今次電視發牌事件自然也不例外,竟然還把行會與其他國家的內閣相提並論,更令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怒!

眾所周知,梁振英是由689名選委選出,當中大部份是缺乏個人意志,聽任中央指揮的人。有些人原本提名唐英年,之後轉投票給梁振英,才令梁當選。西方先進國家的總統或總理,是透過普選選出,當選後組成內閣,制訂符合民意和競選宣言的政策。梁振英把自己和行會與其他國家的內閣相比,真是夜郎自大。

不少評論已指出,行會所謂保密制,並不包括向公眾清楚解釋行會決定。即使在董建華管治期間,行會決定不經公開招標把數碼港用地批給李澤楷控制的公司,觸怒其他地產商,他亦不曾以保密制去拒絕交代政策決定的原因。

倘若行會是經過多次討論,參考過厚厚的顧問研究報告後才得出「三揀二」的決策,就更應向公眾作出清楚交代,說服市民決策是符合「公眾利益」,不是為了維護某些人的私利。梁振英及問責官員拒絕清楚交代事件,而個別行會成員為求置身事外,各說各話,更令人感到行會像一盤散沙多於政府內閣。

行會的保密制不包括決策原因,亦應不包括成員的利益申報。既然行會的權力這麼大,有權拒絕發牌給一間合資格的電視台,又可以令四間上市公司的股價大上大落,行會成員是否做足利益申報,有否因利益衝突而不獲發會議文件和避席,必須向公眾作出披露。過去曾發生過有立法會議員和前政府官員,因沒有申報利益和涉及股市內幕交易,被法庭定罪。

根據傳媒報道,行會成員張志剛不時出席亞視節目,即使沒有收取金錢,但若與亞視股東關係友好,這可能已構成潛在利益衝突,需要避席。另一成員查史美倫,她丈夫的兄弟擁有亞視股權,亦構成潛在利益衝突。李慧任職的會計師事務所曾為有線電視提供核數服務,李國章曾出任九倉(控制有線)董事,現在仍持有數碼電台小量股權,是否構成利益衝突,作出申報和避席?其他成員,若與李澤楷家族、無、有線的主要股東相熟,或者在業務上有往來,是否亦已作出申報?

西方國家的政府內閣成員,需要詳細申報和公開個人及家庭資產和負債,以及投資交易。對於內閣成員以離岸公司或信託形式持有資產,規管亦較行會要求嚴格。過去一年多,先後有前行會官守及非官守議員(或其掌控公司)被追討巨額欠款,實在令市民擔心個別行會成員會否因為個人財務狀況而影響他們在行會的「表現」?

梁振英經常把「開誠布公」四個字掛在口邊,但卻以離岸公司和信託形式隱藏個人及家庭資產,自然惹人聯想,覺得是否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梁若想增加行會的公信力,與其他國家的政府內閣睇齊,就應以身作則,清楚披露個人及其家庭的資產及負債實況,讓公眾可以監察他和行會所作的決策,有否出現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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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1-01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壹週刊:兩電財務狀況比併

過去十多年,本地兩間電力公司不斷向外拓展,在內地及其他國家收購公用事業資產。兩電不單收購電廠和電網設施,還收購氣體、水務和廢物處理設施,現已進身成為跨國(multi-national)和跨公用事業(multi-utility)公司,把香港的資本、技術和人才輸出到世界各地。

兩電能夠擁有如此輝煌成績,實應多謝港英和特區政府送上利潤管制計劃。已故中電前主席嘉道理爵士在1964年向政府提出管制計劃,按照固定資產每年賺取13.5%的回報。到1979年,港燈加入計劃,政府並將由股東資金購買固定資產,可享有的准許回報由13.5%調升至15%。

當時港英政府將准許回報調升,原意是鼓勵兩電的股東增加投資。若購買固定資產的資金來自借貸,只可享有13.5%的准許回報;若來自股東,則可額外多賺1.5%。但這個如意算盤無法打響,因為兩電除了比較投資所得的准許回報外,還會計算背後的資金成本。

兩電的回報受到准許利潤保障,故此在市場上舉債,不論是向銀行融資抑或自行發債,要支付的息率自然較低,舉債的資金成本極低,長期在5%左右。相反,股東的資金成本較發債為高,有時股東資金成本更超過15%,較獲得的准許回報還要高。加上兩電的大股東有投資其他業務,故情願多派股息,減少將利潤留在公司用作再投資。

因此,兩電一直依賴向銀行融資,或者發債,用作購買固定資產去賺取准許利潤。特別是2008年後,兩電的准許回報由13.5-15%,下調至9.99%;即不論資金來自股東抑或借貸,都是賺9.99%,兩電自然更傾向透過舉債融資,藉以向外大舉收購。

翻開兩電過去十年的資產負債表(或稱財務狀況表),便發覺到兩間公司的負債大幅攀升。2003年,中電控股的總資產是974億元,總負債是564億元,股東權益(總資產減總負債)是410億,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分別為58%及138%。

及至2012年,中電控股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已大幅上升至2,288億元、1,376億元及912億元。由於負債上升速度較資產為快,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升至60%和151%。

至於電能實業(前稱港燈),在2003年,公司的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分別為567億元、214億元和353億元,相對資產及股權的負債比率為38%及61%。及至2012年,總資產、總負債和股東權益上升至1,016億元、386億元和630億元,負債比率維持在38%及61%的水平。

但不要忽略,過去十多年兩間電力公司的拓展模式截然不同。中電控股主要是透過成立全資附屬公司,在海外進行收購,故此集團轄下附屬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已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出來。至於電能實業,由於主要是透過成立聯營公司在海外進行收購,故此集團所佔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並未有在資產負債表上顯示,只列出所佔聯營公司的權益(包括向聯營公司貸款百多億元)。

根據電能實業2012年年報的資料,旗下聯營公司的負債比率高達80%和405%。倘若電能對這些在澳洲和英國的聯營公司具有「控制」,把各公司合共2,200多億元的負債全數(或部分)綜合入賬,電能的負債比率肯定較中電更高。

今年五、六月,美國國債息率抽升,似乎對負債較高的兩電響起警號。兩電的股價和市值,自此亦大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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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蘋論:行會「自打嘴巴」 亂拋經濟學概念

行會拒絕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港視),觸怒香港市民,「潛水」多日後的特首梁振英及商經局局長蘇錦樑終於開腔作出回應。但觀乎二人的「表演」,恐怕是「火上加油」,令市民更加憤怒。

從已披露的資料顯示,行會今次(不是過去)的決定,不單與1998年行會自己採納的電視政策出現矛盾,「自打嘴巴」,所拋出的理據,包括「循序漸進」、避免「惡性競爭」、維護「公眾利益」等,更完全違背商業倫理和經濟學基本概念。

首先,特區政府在1998年為電視政策進行檢討時,表明政府的一貫既定政策目標,「是鼓勵業界發展新科技和善用資源以增加觀眾的節目選擇。」政府又表明「在市場有需求以及科技容許情況下,政府不應在營運者(包括免費電視)數目上強加限制。」而論到政府的角色,則提到「是要提供一個自由及公平競爭的環境讓營運者可因應市場情況作出反應和商業決定。」

政府的開放電視政策是經過公眾諮詢和作出若干修訂,並且在1998年12月8日得到行會採納。現在行會在沒有知會公眾及業界的情況下,突然改變政策,由提供自由及公平競爭環境讓營運者作出商業決定,轉變成由行會(甚至特首一人)作出決定,製造不自由及不公平的競爭環境。這顯然背離政策目標,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

梁振英及蘇錦樑借用《基本法》第45條關於普選特首的條文,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絕不是政府一貫政策。即使政府要搞「選美」,進行篩選,亦應在2009年邀請申請者提交申請書時,詳細列明篩選準則,絕不能在比賽中途更改「遊戲規則」。

政府在2012年4月另行發出免費牌照申請指南,說明特首會同行會不受指南約束,申請人不應依賴指南,而預期申請完全依照條件批出。這些在比賽開始後才發出的另類準則,明顯違反「程序公義」。蘇錦樑說為了公平,不容許申請者更改申請書。但事實上,政府根本不應中途改變「遊戲規則」;若不是政府突然改變政策,這個要更改申請書的問題根本不會存在。

梁振英及蘇錦樑強調「三揀二」是為了避免「惡性競爭」,讓市場「可持續」發展,這個說法明顯錯誤引用經濟學概念。這些概念與自然壟斷相關,是用作支持發出一個牌照,讓單一經營者享有壟斷權。倘若一個行業屬於自然壟斷,即一間公司提供服務的總成本是低於由多間公司負責,政府為了「公眾利益」,便應該只發出一個牌照。由一間公司壟斷市場,政府規管其收費及利潤,可讓市民大眾享受成本和收費最低的服務。

倘若政府不限制其他公司進場,其他公司進場後只會集中提供有利可圖的服務,即「擇肥而噬」,一些缺乏成本效益的服務便沒有公司提供,整個行業便出現「惡性競爭」,不能「可持續」發展。然而,免費電視服務明顯不屬於自然壟斷的行業。市場可以容納多間公司,政府發牌時亦可要求各間公司提供較全面的服務(包括缺乏成本效益的小眾節目),故此根本沒有任何經濟和商業理據限制發牌數目。

1998年經行會採納的電視政策,指明有必要繼續對本地免費及收費電視持牌機構實施跨媒體擁有權的限制,以免出現利益衝突和傳媒被壟斷的情況。現在行會發牌給兩間已擁有收費電視牌照的機構經營免費電視,其中一間的大股東及其家族更擁有電台牌照和報章,行會實應向公眾作出詳盡解釋。若然行會成員涉及利益衝突而沒有申報和避席,亦可能已經觸犯了防貪條例。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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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0-25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壹週刊:新會計準則暴露上市公司負債

踏入2013年,李嘉誠控制的長和系動作頻頻,長實先後宣布拆售葵涌酒店項目雍澄軒(後來被證監會叫停)及天水圍嘉湖銀座購物商場,又出售內地商業物業。同系和黃七月公布出售百佳業務,又傳出計劃分拆屈臣氏。另一同系上市公司電能,亦公布分拆港燈上市。

長和系一連串出售資產行動,到底是撤資,抑或是減債?各方面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過去十多年,長和系早已將巨額資金投放在香港以外的業務,當預見港深貨櫃碼頭業務和港燈發展差不多見頂,便將業務分拆上市,套回大量現金。若然香港業務增長理想,「賺取最大利潤」的商家又怎會放手?

最近閱讀Bittermelon在免費報紙《am730》的文章(見10月11日),對長和系一連串的舉措有另一解讀,這可能和新會計準則於今年一月正式生效有關。按照香港(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的規範,若上市公司對其聯營公司從股東及董事會層面具有「控制」,即使該上市公司持股權少於50%,聯營公司也可能被視為子公司,將財務狀況表外負債連資產合併入集團資產負債表內。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中「控制」的新定義,可包括三個元素:(一)對被投資者擁有權利;(二)對參與被投資者而獲得的可變回報須承擔風險或擁有權力;及(三)可被投資者使用其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回報。整體而言,應用新的準則需要上市公司作出不少判斷。

今年三月,聯交所向上市發行人及市場從業員發出通告,內容提及採納新準則對《上市規則》的影響,指出一間過往並未被界定為發行人附屬公司的投資實體(例如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可能須按照該等準則被視為附屬公司,即所謂「新附屬公司」。

事實上,個別上市公司已率先採納新準則,例如麗新國際把持股權不足50%的麗新發展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會計界人士指出,採用新準則可以壯大資產負債表,增加對外舉債的空間。但若然公司本身有不少債務隱藏在聯營公司的賬目內,新準則便會把這情況暴露出來。

筆者不知道會計界為何引入新準則,但新準則明顯令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變得更具透明度。過去容許上市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表(或資產負債表),只需要列出同系聯營公司的股東權益(即總資產減總負債),顯然存有漏洞。例如上市公司只佔聯營公司30%股權,餘下70%股權由其他股東持有。理論上應該有其他大股東佔有多於50%,把這附屬公司的賬項(包括資產和負債)綜合入賬,而不是單單列出權益。

但倘若餘下的70%股權由另外兩間同系上市公司攤分,各佔35%,這間所謂「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便毋須納入三間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內。外人無法清楚掌握三間上市公司的財務實況,亦不知哪間公司真正「控制」該聯營公司。

舉例來說,和黃十多間聯營公司總負債超過6,000億元,當中包括電能、赫斯基能源、和記港口信託、以及電能旗下多間聯營公司,合共負債4,000多億元(其餘負債難以追尋)。和黃及其大股東對這些聯營公司有一定「控制」,是否會變成「新附屬公司」,今年年底的財務報告自有分曉。若不受和黃及其大股東「控制」,又由誰「控制」?

最後,正如Bittermelon一文所述,和黃為聯營公司及合資企業總共8,000億元的債務,只提供200多億元的擔保。故此投資者認購長和系各公司發行的債券時,務必要清楚明白當中存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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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0-24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蘋論:行會變秦檜 港視死因「莫須有」

近50萬人在面書齊撐香港電視網絡(港視),過10萬人上街遊行,要求特區政府盡快發牌給港視,解釋之前拒絕發牌的原因和理據。在網上討論區和遊行人士當中,已有人把梁振英領導的行政會議,與秦檜相提並論,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港視「處死」。

根據歷史考證,「莫須有」為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原意為「難道沒有」、「應該有」,之後逐漸演變為「無需有」的意思。宋高宗年間,奸相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誣害岳飛,武將韓世忠聽後憤然直斥:「莫須有」三字(肯定是三個字),何以服天下!

不論「莫須有」是「難道沒有」抑或「無需有」的意思,今次行會拒絕發牌給港視,要判港視「死刑」,手法的卑劣及得上秦檜。從近日傳媒及個別行會成員所披露的資料顯示,明顯有人早有計劃和部署,刻意要把王維基的港視置於死地,然後以行會集體負責和保密制去企圖掩飾罪行。

特區政府早於1998年宣佈在電視市場推行開放政策。2000年批出五個收費電視牌照時,曾解釋為何有申請者落選。2009年,前商務及經濟局局長劉吳惠蘭曾公開表示有一兩間公司有興趣經營免費電視,並指政府政策是開放市場,歡迎任何公司向當局申請牌照。

政府在2010年初收到城市電訊(港視前身)及有線電視的奇妙電視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李澤楷控制的now寬頻電視原先表示無意申請,及後在2010年底以香港電視娛樂名義申請。廣管局(後來併入通訊局)在2011年7月完成審批,並向行會建議發出三個牌照。即使政府顧問報告認為市場最多只可以容納四個經營者,但港視在多方面的表現和壓力測試中,並不是要被「叮走」的一間。

事實上,若要在無、亞視和三間申請牌照的公司中作出選擇,相信市民大眾都知道要「叮走」哪一間。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正正是因為在公聽會上,市民清楚表達訴求,認為無一台獨大,亞視長期積弱,股權和管理出現混亂,要求盡快增發牌照;期望可以透過市場競爭,汰弱留強的機制,推動電視台進行改革。

雖然廣管局早有定案,但不知何故(可能因有公司提出司法覆核),行會遲遲不肯落實有關建議。相信王維基本人知道有人基於政治或其他原因,刻意阻撓向港視發牌。由於廣管局早有定案,這些人要推翻廣管局的決定,必須找出港視的「死罪」。

任何新進場的經營者,難道沒有弱點?最明顯的自然是財力不足,缺乏營運經驗,沒有自己的製作中心。於是王維基在2012年4月出售一手創辦的香港寬頻,套回巨額現金用作招兵買馬,投地興建電視及多媒體製作中心,並拍攝大量劇集和資訊節目,以顯示公司的實力。

現在這些顯示決心和誠意的投資,可能化為烏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竟然還說風涼話,說成是自己的商業投資決定,與政府無關。有報道指行會認為王維基太過進取,將無法持續經營下去,故此不獲發牌,倘若王沒有作出這些投資,到時有心人又會以公司缺乏財力和經驗作為拒絕發牌的理據。

今年五月,高等法院不受理無就新增三個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之後便傳出政府突然改變遊戲規則,會選擇性發牌,要求三間公司就此作出回應,並提交補充資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心人為要整死港視,故意提出額外要求和評選準則,並給予三間公司足夠時間作出回應,以符合「程序公義」。然而,這些在最初接受申請時沒有提出的要求和準則,絕不會符合「程序公義」。

由此可見,有心人早有計劃要整死港視,以「難道沒有」和「無需有」作為死因。他們搬出要「循序漸進」,要市場「健康」和「有秩序」地發展,避免惡性競爭,全屬廢話,簡直當市民是白癡。行會召集人林煥光說最終決策是由梁振英作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選擇「沉默是金」,「雙林」似乎要跟梁劃清界線,不想後世的人將他們與秦檜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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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0-22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蘋論:選擇性發牌,扼殺創意產業

拖延兩年多,政府終於公佈免費電視發牌結果,決定只增發兩個牌照給有線奇妙電視及電盈香港電視娛樂。政府在沒有給予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把王維基創辦的香港電視網絡「叮走」。

大部份香港市民得知發牌結果後,都會感到極其憤怒和沮喪。政府漠視民意、罔顧公眾利益,突然改變遊戲規則,肆意剝奪市民選擇權。政府為了保護某些人的政治和經濟利益,扼殺本地免費電視市場,以至整個創意產業的發展,令香港整個社會付上巨大的政治和經濟代價。

過去政府還可以說大氣電波或頻譜屬稀有資源,故此必須限制免費電視的發牌數目。隨着科技發展,現在申請免費牌照的三間公司根本毋須佔用大氣電波,已能夠向全港九成多的住戶提供服務,兼且不收費用,實在看不到政府再有甚麼理據可以拒絕任何一間合資格公司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負責廣播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接受傳媒提問時表現得像「人肉錄音機」,重複又重複地說政府考慮過「一籃子」因素,希望「循序漸進」、「健康」地發展免費電視。到底這「一籃子」因素是甚麼,就連牌照申請者事先也不知道;而所謂循序漸進地發牌,那又為何要選擇多發兩個牌照,而不是一個或三個?即使政府顧問說市場最多只能容納四間公司,市場最終亦會汰弱留強,毋須政府操心。況且行會成員中包括失敗商人和失職官員,公眾又怎能相信他們的「選美」眼光?

整個免費電視的發牌程序,由接受申請到公佈結果,都缺乏透明度和公信力,明顯是向市民表達一個信息,就是「權在我手,不服氣就告我吧!」根據報章報道,廣管局早於2011年7月向政府建議增發三個牌照,但上屆曾蔭權政府和現在的梁振英政府卻一再拖延,不落實發牌建議。

之前政府還可說有公司申請司法覆核,故此要延遲發牌。但法院早已判決司法覆核失敗,政府還是一拖再拖。到本周二公佈發牌結果時竟然在股票交易時段事先張揚,令四間相關公司的股價大幅波動。證監會及港交所實應徹查,到底有沒有內幕人士進行買賣,乘機取利。

過去十多年,亞視長期積弱,管理混亂,收視屢創新低。早前通訊局裁定無綫濫用市場支配優勢,從事反競爭行為,損害藝人和歌手的利益。在一台獨大、缺乏有效競爭的環境下,本地免費電視市場變得一潭死水,競爭力大不如前,不少觀眾早已轉為在網上和收費電視收看韓劇和其他地區的節目。現時無綫受歡迎的劇集,觀眾不過兩百多萬人,較上世紀七十年代時,四百萬人口有三百多萬人觀看同一劇集,收視率大幅倒退。

整個免費電視市場萎縮,最受害的就是一群醉心音樂和表演藝術的年輕人,失去發展潛能的機會。早前無綫製作的歌唱比賽節目《星夢傳奇》,讓一群寂寂無名,被埋沒天份多年的藝人有機會一夜成名。然而,若非無綫與四大唱片公司出現商業糾紛,要捧自己的藝人當歌手,在一台獨大的情況下,一眾藝人恐怕亦難有機會發揮表演天份。

本地不少年輕人,創意無限,在多方面具備才能,但在香港卻苦無發展機會,個別要跑到內地、台灣及其他地區去尋找工作機會。過去十年多,政府在西九文娛區的發展一拖再拖,現在又拒絕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令一眾年輕藝術工作者失去發揮潛能的機會。由梁振英領導的行會,肆意扼殺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連市民選擇電視節目的權利也剝奪,勢必進一步撕裂社會,令年輕一輩對政府管治更加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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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0-18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壹週刊:怡和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香港回歸祖國已超過十六年,十六年來經濟表現乏善足陳,政府管治每況愈下,社會出現嚴重撕裂的局面。

九七回歸前,個別英資財團對香港前景不感到樂觀,擔心九七後業務受到政治打壓。當中怡和集團決定遷冊百慕達,並撤銷在香港上市的地位。現在回頭一看,當日的決定是否正確?

在港英年代,香港四大英資財團包括怡和、和黃、太古和會德豐。眾所周知,香港被割讓給英國,與鴉片貿易有關。早在1773年,英國透過東印度公司向中國進行鴉片貿易,賺取豐厚利潤。1834年,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的壟斷權被英國政府正式廢除,鴉片貿易向英商全面開放,怡和洋行便趁機在鴉片市場上分一杯羮。

怡和洋行創立於1832年,正式名稱是渣甸‧麥地遜公司(Jardine Matheson & Co.),由威廉‧渣甸和詹姆士‧麥地遜二人創辦。二人創辦怡和洋行之前,已在廣州一帶從事走私鴉片生意,之後藉着東印度公司壟斷權被廢,迅速取得鴉片貿易的市場領導地位。英國人在1841年佔領香港後,怡和投得土地,開始發展地產、港口和貿易業務;及後不斷壯大,成為香港最大英資財團。

和記黃埔(和黃)的歷史可追溯至1860年創辦的和記洋行,以及1863年創辦的黃埔船塢。和記洋行初期業務主要是轉口貿易。太古洋行則在1870年進入香港,主要業務是客運和貨運,之後發展碼頭、造船和食品生產等業務,成為與怡和洋行及和記洋行鼎足而立的英資大行。

會德豐的歷史較短,由英籍猶太人佐治‧馬登於1925年在上海創辦,主要從事航運、貨倉等業務。二次大戰後,會德豐將業務轉移至香港,之後透過收購,涉足地產和零售百貨業務。

1973至1974年,恒指大跌,不足兩年由1774點跌至150點,怡和及旗下的置地股價大幅下挫,怡和股價由50多元跌至2元多,置地股價由20多元跌至不足1元,兩間公司一度出現財務危機。1977年,李嘉誠暗中吸納置地旗下九倉20%股權,之後轉售給船王包玉剛,讓他最終在1980年取得九倉的控制權。到1985年,包玉剛再成功取得會德豐的控制權。而李嘉誠亦早在1979年成功收購和黃,並在1981年出任董事局主席。和黃及會德豐兩大英資財團,先後被華資收購。

怡和擔心系內公司(特別是置地)被華資不斷狙擊,失去控制權,最終決定遷冊和撤銷香港上市地位。至於太古,則透過發行A股和B股,讓施懷雅(Swire)家族能夠以較少資金繼續控制公司。

怡和系的五間主要上市公司,包括怡和控股、怡和策略、牛奶國際、置地和文華東方,在1994年12月底後在香港股市除牌,改為在新加坡交易所買賣。公司的業務重心,亦由香港逐步轉移至東南亞及內地,可說真正從香港撤資。由1995年至2012年,這18年期間,怡和控股和怡和策略的股票每年平均回報率(包括股息)高達18%,較其他英資財團(8-9%)高一倍以上。旗下的牛奶國際,每年回報率更達到20%。在1995年前的18年,情況剛好相反,其他英資財團的表現遠勝怡和。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當日怡和決定撤資,甚至取消香港上市地位,對股東而言,確實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按:本文部分內容來自馮邦彥《香港英資財團》,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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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0-17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

蘋論: 千萬豪宅業主 亦屬貧窮戶

梁振英出任特首後重設扶貧委員會,其中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訂立「貧窮線」,藉以了解香港的貧窮情況和協助制訂合適的政策減貧。近日政府發表《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便是以貧窮線去計算香港的貧窮人口和住戶數目。

香港貧富不均問題日趨嚴重是不爭的事實,但用以量度貧窮情況的貧窮線本身有其局限,倘若將計算結果照單全收,恐怕未必能對症下藥,政府政策未能幫助那些有真正需要的貧窮家庭。

扶貧委員會參考國際經驗,採納「相對貧窮」概念,以政策介入前(即扣除稅項及現金和非現金福利轉移的影響)為量度基礎,按不同住戶人數收入中位數的50%訂立貧窮主線。按照這個方法,計算出在2012年,一人住戶的貧窮線定在月入低於3,600元,二人住戶低於7,700元的水平。全港貧窮人口高達131萬人,貧窮率為19.6%,涉及54萬住戶。

不少人以為若採用貧窮線去量度貧窮情況,便直覺上覺得永遠有人處於貧窮線之下。這個想法其實是對貧窮線的一種誤解。假設全港只得三個一人住戶,它們的收入分別是0元,7,200元和10,000元,收入中位數(即排中間的家庭)是7,200元,一半即3,600元。在上述例子,三個家庭中有一個家庭收入低於3,600元。

倘若三個家庭的收入分別是4,000元,7,200元和10,000元,收入中位數依然是7,200元,一半仍是3,600元,三個家庭的收入全部高於3,600元,沒有一個家庭生活在貧窮線之下。政府官員和評論員以為理論上永遠無法滅貧,往往是因為誤將家庭收入中位數作為貧窮線,而忽略中位數的50%才是貧窮線,所以便出現永遠有一半人處於貧窮線之下的錯誤觀念。

理論歸理論,在現實世界實在難以完全消滅貧窮,特別是全部家庭成員都是長者的一人和二人住戶。由於絕大部份的長者已經退休,沒有薪金收入,加上他們未必把子女給予的生活費和其他收入(例如租金、股息和利息等)視作收入,向統計處如實匯報,故此便出現大量零收入的一人和二人住戶。

在54萬個貧窮住戶中,便有32萬個屬於一人和二人住戶;當中大部份是沒有收入的長者戶。隨着人口老化,越來越多住戶屬於「零收入」的長者住戶,恐怕只會越來越多住戶的收入低於貧窮線水平。

即使退休長者沒有薪金收入或退休金,但他們可能有子女供養,或者定期收取投資收入,故此不一定貧窮。《貧窮情況報告》便揭示近20萬所謂「貧窮戶」,是擁有私樓或居屋,而且九成以上的業主已不用供樓。即使這些擁有物業的貧窮戶將單位用作自住,沒有租金收入,他們亦可以申請安老按揭(即逆按揭),每100萬元樓價每月可收取約2,000元。再加上每月2,200元的長者生活津貼(資產審查不計自住物業),擁有物業的長者貧窮戶早已脫貧。倘若不把自住物業視作資產和收入來源(透過逆按揭),恐怕一些住在千萬豪宅的業主,也被界定為貧窮。

退休長者若然入住公屋,每月獲取的公屋福利至少價值千多元,加上長者生活津貼,在政府政策介入後亦已脫貧。因此,最需要政府支援的就是那些無依無靠,租住私樓的長者。即使政府給予獨居長者3,600元的現金援助,亦難以應付租金和生活開支。由於有大量「零收入」的獨居長者,拉低一人住戶的入息中位數,以致出現一人住戶的貧窮線(月入低於3,600元)不及二人住戶(月入低於7,700元)一半的荒謬現象。日後政府制訂扶貧政策時,必須注意這情況。

今年政府正式落實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故此明年再發表《貧窮情況報告》時,政策介入後的長者貧窮住戶和人口勢必大減,這有助特首提升民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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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壹週刊:太古應合併AB股

早前內地科網公司阿里巴巴有意來港上市集資千億元,但因證監會拒絕創辦人馬雲堅持的「合夥人」制度,決定轉到美國上市,因當地仍容許「以小控大」的AB股制。

筆者支持證監會的決定。若容許馬雲及管理層以10%的股份權益,去控制整間上市公司,對其他股東(不論大小)絕不公平。內地企業的管治問題早已被人詬病,加上馬雲過去把阿里巴巴業務分拆在港上市,之後竟以招股價將公司私有化,股民對公司的印象早已大打折扣。

現時恒指成分股中,只有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太古)保留AB股制,容許由大股東施懷雅家族透過英國太古集團有限公司,以較少的資金操控太古,取得超過50%的投票權,令其他公司無法成功收購太古。

太古AB股制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產物。上世紀七十年代,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為了「以小控大」,便發行一些投票權與原來股票(即A股)相同的B股。除了太古外,當時英資的會德豐及旗下的連卡佛、聯邦地產和會德豐船務也有發行B股。1984年,會德豐船務出現財務危機,大股東馬登將股權轉讓給南洋富商邱德拔。1985年邱德拔宣布全面收購會德豐,卻被包玉剛透過九倉「截胡」,會德豐從此落入華資財團手上。

1987年,怡和計劃發行B股,藉此鞏固大股東凱瑟克家族的控制權。李嘉誠控制的長實及和黃,以及一眾中小型上市公司有意效法,令人擔心上市公司會否透過發行B股撤走資金,股市一度大跌。最後聯交所及證監處發表聲明,不再批准新的B股上市。隨着其他公司的B股被私有化,現在市場上只餘下太古仍保留A B股制。

事實上,施懷雅家族現在已毋須透過AB股制去鞏固太古的控制權,因其家族已擁有接近46%的股份權益,相信持股比率仍會上升,其他公司根本無法奪去公司的控制權。

1999年,當時施懷雅家族只持有太古A 4.34%股權,但由於持有64.65%太古B股權,而B股的投票權與A股相同,結果家族可以藉着持有AB股28.05%股份權益,取得50.45%過半數的投票權,控制董事局和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過去十年,施懷雅家族不斷增持太古A股份,由2003年不足5%增持至2011年中的接近23%。到2011年12月,太古宣布將太古地產分拆上市,太古繼續持有82%太古地產,10%股份配給原先的太古A股東,每10股送7股,餘下接近8%股份,由施懷雅家族持有。

太古地產上市後股價上升,施懷雅家族分兩次將手上的股權全數沽出,合共套現接近100億元。當時市場人士都大讚施懷雅家族聰明,選擇這個迂迴曲折的套現方法。若果直接沽售太古A股或B股套現,家族的持股比率將下降,亦令公眾以為大股東對公司前景缺乏信心,趁股價偏高套現。誰不知施懷雅家族原來還有後着,就是把套現所得的資金用作增持太古A股份。過去一年多,家族已增持接近8%太古A股權,令A股及B股的股份權益上升至接近46%,投票權接近60%。施懷雅家族對太古的控制權可說穩如泰山,即使把AB股合併,或者將B股私有化,都不會影響家族對太古的控制。太古放棄特權,取消流通比率極低和股價出現折讓的B股,相信可以增加整間公司的市值,對所有股東都有好處。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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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0-10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蘋論︰ 的士加價 苦害司機

最近行政會議批准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調高收費,落旗收費一律加2元。市區的士落旗由20元加至22元,加幅為10%;新界的士由16.5元加至18.5元,加幅高達12%。新收費預計在今年12月8日開始生效。

上次的士加價是2011年7月。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資料,上次加價後的士司機的淨收入(即扣除車租及燃料費後)不增反減,由當時每月賺12,000多元跌至今年的11,000多元。若考慮同期物價上升因素,的士司機的實質收入(即以購買力計算)更大跌一成多。因此,絕大部份的士司機都反對今次加價。可惜政府只顧及的士商會的利益,批准加價申請,幫助托高的士牌價。

的士商會申請加價,主要理據是經營成本上升。經營成本主要是維修費、保養費和汽車保險費,這些費用上升,很明顯和的士意外增加有關。過去10年,全港的士數目維持在18,138輛,但同期涉及交通意外(有傷亡)的的士,由2003年的3,397輛,大幅上升至2012年的4,240輛,大幅上升25%。即平均每1,000輛的士,便有233宗意外,遠遠高於每1,000輛機動車輛,平均只得33宗交通意外的整體數字。即使以行車公里去計算意外率,的士的意外率亦高於平均數字。每四輛的士便有一輛涉及交通意外,經營成本又怎會不上升?

最令人不安的是政府官員否認的士意外率上升的情況。今年1月14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由顏文傑代行)回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關於的士安全事宜時,竟然提到「的士涉及交通意外的意外率與整體機動車輛的平均水平相若,而的士司機及乘客在交通意外中重傷及死亡的數字則低於公共巴士及私家車」。

這個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真是自欺欺人。去年共有488人在涉及的士的交通意外中重傷及死亡,而載客量多三倍的公共巴士的相關數字是356人。至於私家車的數字則為692人,雖然較的士為高,但私家車數目多達44萬輛,每日在路面上行走的路途亦遠高於的士。

只要上網搜集關於的士意外的資料,便知道問題日趨嚴重。不少嚴重意外在凌晨時間發生,這相信與的士司機工作過勞、身體疲累和專注力不足有關。即使在日間,亦發生過的士司機在車上打瞌睡,被人喚醒後誤踏油門,把同行撞死的意外。過去曾經發生過的士司機收聽電台鬼古節目而以為撞鬼,釀成致命交通意外。亦有的士司機撞死人後不顧而去,目擊者原先稱不知情,後來因以為被鬼纏才向警方說出事實。

過去10多年,的士每日載客量由130萬人次大幅下跌至90多萬人次。在乘客量大減的情況下,的士理應減價促銷,而非不斷加價。的士加價後,的士司機收入下降,連最低工資也賺不到。不少司機決定轉行,的士車主便將車輛租給兼職司機,或者年事已高的司機。去年涉及交通意外的年長司機,四成多是的士司機,意外率遠高於其他車輛的司機。

的士加價和加租後,司機工作壓力增加,每日未開工便要承擔500多元的租金和燃料費開支,可能因拼搏過度而造成交通意外。今年3月,審計署報告便指出由2007年至2012年,的士司機超速駕駛罪行大增23%。交通意外增加,導致維修費和保費上升,的士商會又大條道理申請加價。個別的士商,除了炒賣的士牌和出租的士外,還大做的士維修和保險生意,甚至經營財務公司賺取高息。政府只顧的士商的利益,不單苦害的士司機,令乘客安全受損,那些以高價購入的士牌的單頭車主,日後恐怕也會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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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0-08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

蘋論:電能分拆港燈 資產膨脹遊戲告終

長和系旗下的電能實業,宣佈分拆全資擁有的港燈上市,最多出售70%股權,市場估計可套現近400億元。

今次是繼今年7月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後,長和系另一次大規模出售資產套現行動。還記得今年8月16日,筆者在「蘋論」撰文,指和黃出售百佳業務,除了可以套現減債外,還可以逃避特區政府的監管。當時筆者還提到長和系若擔心政府規管,便應該考慮退出香港地產市場,甚至將港燈出售。不料到個多月後,長和系真的宣佈出售港燈業務。

李嘉誠在1985年1月以29億元從置地收購港燈35%股權,可說是李氏最成功的投資。以當時收購價計算,港燈市值約84億元。經過28年的經營,現時電能(前身為港燈)的市值超過1,400億元,增長16倍;連同股息每年投資回報高達16%,僅次於煤氣公司同期每年約20%的投資回報。

電能快速增長,明顯是依賴玩盡資產膨脹遊戲。在利潤管制保障下,兩間電力公司只要增加投資,便可以享受13.5至15%的准許回報;即使2008年後准許回報降至約10%,兩電依然可以透過信貸槓桿,賺取極高的回報率。

舉例來說,電力公司增加100億元投資,可獲10億元的准許回報,假設100億元的投資當中有70億元來自銀行貸款,每年息率4%,實際股東的投資只是30億元。投資30億元,每年可賺10億元,扣除70億元貸款支付利息2.8億元,依然可淨賺7.2億元,回報率高達24%(7.2/30)。過去數十年,兩電便是透過舉債投資,賺取可觀的回報。

最近十多年,港燈見港島區電力需求增長放緩,為了維持公司增長,便夥拍同系的長江基建在澳洲和英國大舉進行收購,成立眾多聯營公司,令資產不斷大幅膨脹。由於港燈在港的業務得到利潤管制計劃保障,公司擁有強大現金流,故此融資成本較低。電能甚至可以一面舉債,一面向非上市聯營公司貸款百多億元,每年收取息率高達13.79%,從中賺取13億元利息收入。

根據電能去年年報,公司資產總值1,016億元,總負債為386億元,故此股東應佔權益(1,016億減386億)為630億元。翻開一眾聯營公司的賬項,便發覺聯營公司的資產總值高達2,825億元,但負債同樣龐大,高達2,266億元,負債比率(相對資產值)高達80%!

過去十年,電能夥拍同系公司,包括長建、長實和李嘉誠基金,在英國及澳洲大舉進行槓桿收購,收購對象主要是公用事業公司。然而,這些公司面對價格上限管制,回報率(約7%)遠不及港燈,而融資成本卻較港燈為高(約5%)。電能及一眾同系公司,就是依靠進行以千億元計的海外收購,去賺取2%左右的息差(回報率減利率),即每年賺數十億元,去維持系內各公司的增長。隨着息率上升,各公司的融資成本勢必大增,難怪早前李嘉誠向傳媒表示要全面減債,這亦味意以低息貸款大玩槓桿收購的遊戲告終。

電能市值1,400多億元,港燈估值可達到600至700億元,以去年港燈賺46億元計算,回報率約7%。但投資者不要忽略,分拆後的港燈要承擔400至500億元債務,日後息率上升,回報率自然下降。過去幾年港燈售電量平均每年增長不到1%,加上2018年後特區政府可能進一步調低准許回報率,在准許回報率下調和息率上升的雙重夾擊下,港燈實難以維持每年40多億元的盈利。

以長和系在市場上的影響力和宣傳伎倆,肯定會找到足夠投資者認購港燈,但小投資者就要小心為上。2011年3月,和黃分拆港深兩地港口業務上市,套現400多億元。之後和記港口信託的價格下挫兩成多,投資者收到的股息不夠抵銷基金跌價的損失。小投資者不妨以此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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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0-04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壹週刊:電能 長建轉型為財務公司

原本只打算撰寫三篇文章,去回應各方面對「和黃負債過萬億」的質疑。不料到近日電能突然宣布分拆香港的港燈業務上市,估計可套現近400億元。根據電能公告,分拆後的港燈,要「擁有介乎約400億元至500億元的債務」。結果欲罷不能,要繼續探討長和系的負債情況。

翻開電能的年報,從集團的資產負債表可見,整個集團總資產是1,016億元,總負債是386億元,股東應佔總權益是630億元(即總資產減總負債)。

電能的總負債不足400億元,為何把港燈分拆上市後,要港燈背負高達500億元的債務?很明顯,電能的負債不局限於電能本身及其附屬公司,旗下的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還有負債,只因電能持股量不足50%,或者沒有有效的控制權,才毋須列入資產負債表內。

仔細查看電能聯營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不禁嚇了一跳。截至去年底,電能聯營公司的資產高達2,825億元,但負債同樣驚人,高達2,266億元,聯營公司的股本(即資產減負債)只得558億元,負債比率(相對於資產)高達80%。

令筆者感到費解的是電能六間主要聯營公司,在澳洲及英國從事公用事業,回報率大致與資產值掛鈎,每年回報大約是7%左右。即使投資回報穩定,但溢利始終有限,為何可以欠債2,266億元,銀行及債權人不擔心聯營公司一旦被政府收緊回報率,或者銷售欠佳,而出現壞賬嗎?

電能在澳洲及英國的六間主要聯營公司,所佔權益在30%至54%之間,餘下的權益,差不多全部由同系的長建、長實和李嘉誠基金擁有,真是一家親。當公司由私人100%擁有,便毋須像上市公司一般向外披露資產負債情況。但由於電能擁有的主要聯營公司受到政府監管,故此可以從其他文件中得知它們的負債情況。

電能在英國的四間聯營公司,總資產約為2,000億元,總負債1,800多億元,負債比率高達90%。個別聯營公司(例如UK Power Networks),淨負債佔受監管的資產值接近70%。電能聯營公司2,200多億元的負債,扣除四間英國聯營公司1,800多億元負債,餘下的400多億元負債大部分應屬於澳洲兩間聯營公司所擁有。

電能一眾聯營公司背負重債,UK Power Networks的債務評級屬BBB。筆者發覺電能在2000年起,開始向聯營公司提供巨額貸款,收取高達13.79%的利率。近年貸款金額大幅攀升,去年達到135億元,為電能帶來近14億元利息收入。這些向非上市聯營公司的貸款,屬於後償貸款,債權人(即電能)的權益是次要於其他貸款人的權益。

同系的長建(持有電能約39%股權),同樣在過去十多年轉型為財務公司,不斷向聯營公司提供貸款,去年底貸款金額更高達184億元,為長建帶來18億元利息收入。去年電能長建兩間公司合共貸款319億元,賺取近32億元利息。長建和電能過去十多年的高增長,不少是透過向聯營公司貸款製造出來的。聯營公司的資產投資回報不過7%左右,但卻要支付10%以上的債務利率,真不知背後的經濟邏輯。

隨着美國息口上升、美元轉強(即其他貨幣貶值),對一些在海外投資而又背負重債的公司有一定財務壓力,這亦解釋了為何長和系主席李嘉誠說要全面減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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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0-03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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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蘋論:房委會建屋兩萬 只能安置九千人

特首梁振英先生在他的網誌中(見9月11日),提到筆者在9月6日發表的一篇社論,指出文章所提及關於房屋空置數字不準確,應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才準確。並衷心希望筆者及社會各界在了解房屋真正空置情況後,能夠齊心一意,處理土地供應及樓房供應問題。

首先要感謝梁先生對筆者文章的回應,筆者和梁先生都關注香港房屋供應不足、樓價高企的問題,以及如何透過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去解決港人的居住問題。政府要制訂長遠房屋策略,除了要評估房屋需求外,還要掌握現時全港永久性屋宇單位數量和空置情況,才能夠有足夠資料去規劃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

因此,筆者自去年8月先後發表多篇文章,目的就是要提醒有關方面要小心評估房屋需求和供應量,以免日後出現房屋短缺,或者嚴重空置的問題。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在特首答問大會中引用筆者20多萬個空置單位的數字,再打個六折,得出15萬個空置單位的估算。特首梁振英先生則堅持以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認為私人住宅單位空置量只得48,000個,房委會的空置公屋單位只得3,689個,故此合計空置量不過5萬個左右,與范議員的數字相距10萬個之多。

以現時全港262萬個永久性住宅單位(不計非住宅有人居住單位)計算,即使採用梁先生和《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內所建議的大約5%空置率,數目至少也有13萬個以上,與范議員所述的數字相近。

梁先生堅持差估署48,000個空置單位的數字準確,他並沒有注意到差估署過去10年,曾經修改私人住宅的定義。在2002年以前,私人住宅是包括村屋。以一幢新型村屋三個單位計算,現時總共有10多萬個村屋單位。差估署把村屋不算作私人住宅,而村屋的空置率一般較其他私人住宅為高,這自然降低私人住宅的空置量和空置率。

另一方面,統計處提供的全港永久性屋宇單位總數,把房屋分為三大類,即公營租住房屋,資助出售單位(即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以及私人房屋。私人房屋除了計算差估署的112萬個私人住宅數字外,還包括已補價的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村屋、別墅、平房、磚屋、員工宿舍和非住宅用屋宇單位,合共30多萬個單位。這些單位的空置情況特別嚴重,但梁先生卻完全不理會,結果大大低估私人房屋的空置情況。

至於公營租住房屋,梁先生引房委會的數字說空置量只得3,689個。但《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卻提到公營租住房屋及資助出售單位合共116萬個,但家庭住戶數目卻只有109萬個,空置量達到7萬個,空置率高達6%。根據統計處的定義,家庭住戶需至少有一名成員為常住居民,只有流動居民(半年內在港逗留只有一至三個月)的住戶不會被界定為家庭住戶。房委會和房協容許大量受資助的房屋空置,或者只作短期居住用途,明顯是浪費公帑。

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房委會新落成公屋單位合共20,185個,而同期的公屋單位認可居民人數只增加9,134多人(由202萬上升至接近203萬),真不知道新增2萬個公屋單位供應,為何只能安置9,000人,豈非每人要佔據兩個單位?房委會實應解釋清楚為何公屋認可居民人數增長,遠遠低於公屋單位的增長。若然公屋單位空置問題嚴重,2萬個公屋單位只能安置9,000名居民,恐怕政府要重新推算公屋建屋量。

最後,每年大約有1,000幢村屋落成,總共提供3,000個單位,這3,000個村屋單位又是否計入每年18,800個的私人住宅供應內?特首及負責房屋政策的官員若搞不清楚房屋供應數字和空置情況,又如何訂定合理的建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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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09-27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壹週刊:和黃聯營公司負債應由誰承擔?

今年8月16日,筆者在《蘋果日報》的「蘋論」中,以「和黃負債過萬億出售百佳減債」為題,嘗試分析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的背後原因。

文章刊登當日,和黃集團企業傳訊部隨即向《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發信,指筆者的文章多處地方出現謬誤,欠缺常識,「如非不懂會計,就是存心誤導讀者,危言聳聽」,並希望《蘋果日報》早日澄清,以正視聽。

筆者雖然不是會計師出身,但過去長時間參與經濟及財務方面的研究,看過不少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對公司賬目及會計準則總算有一點認識。個人亦不恥下問,向多名會計師朋友請教後,才敢發表關於和黃財務狀況的文章。

由於《蘋果日報》的版面有限,無法讓筆者詳盡回應和黃的質疑,故此只好借用《壹週刊》的專欄,分幾期作出回應。

筆者在之前文章提到和黃集團的總負債是3,653億元,聯營公司的負債總額高達6,087億元,共同控制實體的總負債則為1,832億元。全部負債加起來高達11,572億元。這超過10,000億元的負債,不應全數算在和黃身上,但若不算在和黃身上,又應由誰承擔?

按照會計準則,和黃的綜合財務狀況表(即資產負債表)只須列出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所佔權益(即資產減負債),無須列出佔上述公司的負債。倘若按照和黃佔聯營公司38%權益,佔共同控制實體51%權益計算,和黃應佔上述公司的負債合共3,247億元。連同和黃集團本身3,653億元負債,總負債仍達到6,900億元。

然而,這個推算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負債的方法,亦未能真正反映和黃及其大股東的負債情況。以和黃四間在英國的公用事業聯營公司為例,表面上和黃透過長江基建所佔的權益不多於50%,無須列出負債。但這些聯營公司的其他主要股東,其實是李嘉誠基金會、長實和電能;再加上長江基建,合共控制聯營公司88%至100%權益。這四間公司近2,000億元的負債,若不算在和黃身上,真不知應算在誰人身上?

至於赫斯基能源,和黃佔34%權益,李嘉誠個人佔36%權益,合共70%權益。赫斯基能源千多億元的負債,又應該由誰承擔?2012年,長建及赫斯基能源合共為和黃帶來41%稅前溢利,但一眾聯營公司的負債卻因為會計準則,未有顯示在和黃的財務狀況表上。另外,電能向聯營公司(包括英國公用事業公司)貸款百多億元,這些債務又應由誰承擔?

2011年,和黃成立和記港口信託,分拆香港和深圳港口業務,為集團套現400多億元。分拆後,和黃只保留28%權益,和記港口成為聯營公司,可以把之前屬於碼頭附屬公司的債務剔出集團的財務狀況表,減輕負債。

和黃一眾聯營公司的資產值超過10,000億元,但負債同樣龐大,超過6,000億元;個別聯營公司賬面上的資產淨值或股權(即資產減負債)其實不多,Wales & West Utilities更是負資產。近日長和系主席李嘉誠接受傳媒訪問,預測明年經濟轉壞,和黃一定要全面減債。李氏的言論,肯定令某些專欄作家、電台財經演員和「擦鞋仔」感到尷尬,這亦是對筆者善意評論的積極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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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09-26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9月20日星期五

蘋論:湯顯明貪吃貪喝 遍及公營機構

最近政府公佈有關廉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的獨立報告,當中披露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合共安排近900次酬酢及410次外訪。報告亦列出18項違規事項,以及送禮130萬元,數字遠高於廉署披露的數字。

報告發表後,立法會帳委會決定再度傳召湯顯明,現任廉政專員及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到帳委會解釋,為何檢討報告跟廉署及審計署報告的資料出現巨大偏差。若發現有人在立法會宣誓後提供失實證供,可能轉介執法機構進行刑事調查。

今次湯顯明「貪吃貪喝」事件最先是由審計署引爆。今年三月底,審計署發表關於廉署的報告,當中只有數個段落提到兩次超支晚宴,由廉政專員「自己批自己」,以及透過分拆賬單,隱瞞超支情況。誰不知這數個小段落,竟成為全份報告的焦點所在。

更神奇的是報告發表後不久,有報章連續多天巨細無遺地報道廉署高層向內地官員送禮情況,踢爆廉署披露的20多萬送禮開支,以及之後披露的70多萬送禮開支,遠遠低於實際超過100萬元的數字。今次獨立報告指湯顯明合共送禮130萬元,與報章披露的獨家資料一致。

很明顯,湯顯明「貪吃貪喝」,用公帑向內地官員慷慨送禮的事件,是經過精心策劃部署,誓要把湯顯明擔任廉政專員五年期間,種種貪腐問題暴露在公眾眼前,並將一眾與湯顯明相關的特區政府及內地官員一網打盡,把他們的貪婪嘴臉和失當行為公諸於世。

事件首先由特首梁振英委任的審計署署長孫德基引爆,隨即由傳媒作進一步披露和跟進,從而惹起公眾關注。之後特首成立檢討委員會跟進事件,立法會帳委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公開聆訊。檢討委員會迅速完成報告,把那些故意誤導或作假口供的證人暴露在公眾眼前,之後再由立法會,甚至執法機構再作進一步跟進。

事實上,類似湯顯明「貪吃貪喝」,喜愛和內地官員打交道,濫用公帑作私人旅遊和送禮的情況,在公營機構內比比皆是,違規情況可能較湯顯明更為嚴重。過去一年多,先後揭發前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海陸空」款待,濫用公帑進行外訪,以及湯顯明「貪吃貪喝」事件,聽聞不少公營機構的高層隨即取消一些主要目的是作私人旅遊的外訪,以免成為審計署下一個審計目標。

倘若是私人公司,公司總裁喜愛吃喝玩樂,用公司的資源款待內地客戶,公司董事局和股東自然會進行監察,以防總裁濫用資源為自己謀福利。若然董事局和股東對總裁的揮霍視若無睹,他們最終會自食其果,公司盈利和股價必然下跌。

至於公營機構(包括大學),因為沒有股東監察,機構總裁往往享有巨大權力,可以把機構變成私人俱樂部,安插親人和友好掌管主要職務,把公帑用作私人消費。即使有董事局或機構主席進行監察和問責,但董事和主席全是大忙人,所擔任的公職純屬義務性質,有些人選更是由總裁自己推薦,他們根本不會花上太多時間去監察機構總裁和其他高層的表現。結果導致公營機構缺乏制衡,出現總裁濫用權力和浪費公帑的情況。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老闆是前特首曾蔭權,故此湯任內「貪飲貪食」的表現還可以理解。最令人費解的就是為何廉署一眾高層和前線人員,這麼多年來可以容忍湯顯明如此揮霍,違規分拆賬單,以及用公帑作私人消費,被審計署踢爆後還幫他隱瞞,嚴重損害廉署近四十年來所建立的聲譽。立法會及執法機構實應作深入調查,把當中合謀者一同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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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09-20|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

壹週刊:和黃要感謝全港市民的貢獻

1999年,和黃成功出售英國電訊公司Orange的股權,賺取過千億元利潤,以致當年香港業務對公司的息稅前溢利貢獻不過8%。只可惜,不知是誰的主意,和黃之後竟然押重注在3G業務上,導致公司出現嚴重虧損,由2002年至2009年合共錄得息稅前虧損接近1,600億元。若把投資3G業務的債務利息計算在內,虧損數目會更驚人。

可幸和黃主席李嘉誠早在九七回歸前進行一連串部署,在香港收購港燈,發展地產、酒店、零售、電訊和貨櫃碼頭業務,在內地發展港口業務,又在加拿大收購赫斯基能源,為集團帶來穩定的收益和利潤。1998年,香港業務帶來的息稅前溢利高達70%。若考慮到香港稅率較低,業務較穩定,融資成本應較低,香港業務佔集團的稅後溢利應更高。

而更重要的,就是1997年3月,李嘉誠決定重組長和系架構,以垂直(或縱向)方式控制系內四間主要公司,即長實控制和黃,和黃控制長江基建,長建控制港燈(現改名電能)。這次架構重組,讓李嘉誠透過控制長實,間接控制其餘三間公司,這四間公司的總市值合共佔當時恒指成分股總市值18%。

由於港燈的利潤得到政府保障,每年可以按照資產淨值賺取13.5%-15%的准許回報(2009年後降至9.99%),故此公司較容易向銀行借款或者在市場舉債,以低息進行擴張和收購。2000年,港燈成功游說政府官員,獲批准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廠,加上其他相關輸電和配電設施的投資,合共200多億元。之後,港燈連續多年大幅調高電費,香港市民變相資助港燈和長和系發展。事實上,即使沒有南丫島新電廠,港燈至今也有足夠發電設施應付需求。

港燈資產值膨脹,准許利潤上升,向長江基建及和黃提供穩定利潤。由於港燈擁有強大的現金流,加上融資成本較低,故此長建不時夥拍港燈在海外進行收購,當中包括收購澳洲電網業務,英國電網、電廠和配氣管道業務,新西蘭電網業務。長建和港燈又透過分拆澳洲電網業務上市,賺取巨利。這些投資,令長建不斷壯大,稅後溢利由1996年不足9億元上升至2012年94億元,一直為和黃(佔78%長建權益)增添巨額經常及非經常溢利。

和黃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大舉投資香港貨櫃碼頭業務,之後再投資興建深圳鹽田港,在香港和深圳兩地收取巨額貨櫃處理費,為集團賺取豐厚利潤。2005年、2006年及2011年,和黃分三次拆售港深兩地港口業務,為集團帶來739億元利潤,可以用這筆錢填補3G業務的虧損。

2012年和黃所賺的589億元息稅前溢利,當中有166億元來自長江基建、74億元來自赫斯基能源,合共240億元,佔總額41%。由此可見當年李嘉誠決定收購港燈和赫斯基能源,並且成立長江基建操控港燈,眼光果然獨到,能夠保住和黃這十多年的業績。至於地產及酒店業務的息稅前溢利,佔集團總額18%,相信不少是來自香港業務,內地及海外的貢獻仍未趕上。此外,香港的零售業務(包括百佳、屈臣氏和豐澤)和電訊業務,對和黃依然有一定貢獻。

今日和黃業務能夠遍布全球,實應感謝全港市民過去的努力和貢獻,為集團付出巨額樓價、租金、電費、貨櫃處理費、電訊費、超市及購物費用。並且在3G業務出現嚴重虧損時,幫助集團渡過難關。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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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09-19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蘋論:垃圾徵費 慎防製造更多垃圾

今年七月,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擴建三個堆填區,遭到立法會議員及堆填區附近居民強烈反對,被迫撤回撥款申請。輿論普遍認為政府應做好源頭減廢,包 括推行廢物徵費,藉以大幅降低每日的廢物處理量。政府原本計劃今個月就廢物徵費問題諮詢公眾,但有消息指由於近月發生打鼓嶺堆填區污水滲漏事件,政府可能 押後有關諮詢。

空氣污染、噪音、污水排放和固體廢物,是四大環境問題,政府採用不同政策去處理這四大問題。發電和交通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政府透過鼓勵電力公司安裝減排設施和使用排放量較少的燃料,以及向運輸業提供換車資助,期望能夠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至於噪音問題,政府主要透過立法,限制噪音水平,並要求製造噪音的生產商採取有效措施去減輕噪音對市民的影響。在污水排放方面,政府早已向把污水排入公共污 水渠的用水戶徵收排污費。一些工商行業,由於排出污水的污染程度較住宅污水高,故此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政府開徵排污費,收入是用作支付處理和排放設 施的營運與維修開支,實行「污染者自付」的原則。

至於固體廢物問題,政府在2006年開始向建築廢物徵收每公噸125元的堆填費,效果立竿見影,建築廢物由每日6,600公噸大幅下降至現時每日約2,700公噸,減幅高達六成。政府在2009年開始實施每個膠袋徵費五角,更令登記零售商減少派發膠袋達九成之多。

固 體廢物處理絕不是免費午餐,處理費用及對環境的損害極其巨大。現時政府處理都市固體廢物主要依靠堆填方式,每公噸的營運成本高達600元。當中包括224 元收集及運送費用,208元轉運費用,和168元堆填區處理費用。政府每年花費十多億元處理固體廢物,這還未包括數以百億元計的興建和擴建堆填區工程費 用,堆填區的土地成本,以及堆填區對居民健康帶來的損害。

現時香港人每日製造約18,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當中有9,000公噸落入堆 填區。這9,000公噸落入堆填區的廢物中,有四成是廚餘。政府向市民及飲食業開徵廢物處理費,除了鼓勵市民及業界減少製造廢物,還可以促進環保回收業的 發展,對減少固體廢物量有一定幫助。當廢物處理不再是免費時,市民及業界自然要想辦法減少製造廢物,其中一個方法就是把廢物送往回收,到時市場上的回收及 廢物(包括廚餘)處理行業便有一定生存空間。

今個月初逝世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在五十多年前便提出以市場力量去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政府毋須事事親力親為。況且政府插手去處理污染問題,亦可能帶來其他環境問題。堆填區的惡臭問題和污水滲漏事件,正好說明政府在處理污染問題時,未必較市場優勝。

調查顯示接近六成市民接受垃圾徵費,但大部份市民只願意每年支付200元以下的費用。政府過去曾經表示在2016年推出垃圾徵費,家庭住戶每月支付20至30元,即每日不足一元,數目遠遠低於處理廢物的成本和對環境帶來的損害。

最令人擔心是倘若垃圾處理費過低,會否出現一個現象,就是市民覺得已經付出費用,便心安理得地製造更多垃圾。哈佛大學教授桑德爾在他的著作《錢買不到的東西》中,便提到當託兒所向遲來帶子女放學的家長徵收罰款後,家長便失去罪疚感,遲到情況變本加厲。

由此可見,垃圾徵費有其局限,更重要的是,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一同珍惜地球資源,減少製造廢物,不要讓香港的環境問題繼續惡化下去。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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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09-13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壹週刊:解構和黃財務狀況

今年七月,市場傳出和黃有意出售百佳業務,惹來撤資疑雲。和黃若成功出售百佳,每年香港的核心溢利貢獻將減少約十億元。

翻開和黃的 年報,可以看到集團過去十多年財務狀況的變化。1999年,和黃成功出售英國電訊公司Orange的股權,賺取過千億元利潤。然而,由於公司錯誤將數以千 億元計的資金投入3G業務,曾經一段時間出現每日蝕超過一億元的紀錄,幾乎令集團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可幸和黃在香港建立穩固基礎,為公司提供穩定的溢利 和現金流,才能安然渡過十多年的艱苦歲月。

2012年財政年度,和黃旗下共有超過200間附屬公司(股權多於50﹪)、聯營公司(股權不多 於50﹪)及共同控制實體。按照會計準則,和黃的綜合財務狀況表(或稱資產負債表),只須列出和黃本身及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狀況,以及聯營公司和共同控 制實體所佔的權益(即資產減負債),而毋須列出後兩者的負債狀況。

根據年報,截至2012年底,和黃的資產總值為8,039億元,負債為 3,653億元,兩者相減便是資產淨值或股東權益,即4,386億元。扣除各附屬公司非控股(即小股東)權益470億元,和黃普通股股東權益及永久資本證 券總額共3,916億元。這3,916億元中,有1,519億元屬於聯營公司所佔的權益,704億元屬於共同控制實體的權益,扣除這兩筆數後,和黃附屬公 司的權益(或資產淨值)只得 1,693億元。但不要忘記,和黃的資產中,有787億元屬於電訊牌照的價值。當年以天價購入的電訊牌照,今天還有投資者願意付出700多億元購買嗎?

2012 年和黃除稅後溢利為324億元,但只有261億元屬於和黃的股東。324億元溢利當中有150億元來自聯營公司,65億元來自共同控制實體。扣除這兩筆數 後,和黃本身及一眾附屬公司只為集團帶來109億元溢利。出售百佳超市後,核心溢利將進一步下降。雖然和黃極之倚賴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為集團帶來的溢 利,不少更由和黃操控(例如電能和赫基斯能源),但這些公司的負債並未反映在集團的綜合財務狀況表上。從賬目附註中可知,聯營公司負債總額是6,087億 元,共同控制實體是1,833億元,兩者合共7,920億元。倘若按照和黃佔聯營公司38%權益,共同控制實體51﹪權益推算,和黃應佔聯營公司負債 2,313億元,應佔共同控制實體負債934億元,兩者合共3,247億元。再加上和黃本身及附屬公司的負債3,653億元,總負債高達6,900億元。 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出現債務問題,和黃又怎能置身事外?

和黃附屬公司3,653億元負債中,有2,600億元屬銀行及 其他債務,63億元是來自非控股股東之計息借款,2012年和黃的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是92億元。若將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的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也計 算,數目更高達164億元。和黃的年報指公司負債淨額不過1,247億元,是把手上現金和其他流動現金從負債中扣除,數字還未包括聯營公司和共同控制實體 的負債。這個所謂「負債淨額」,未能真正反映整個集團的負債實況。例如和黃的負債淨額雖然由2010年的1,311億元下跌至2012年的1,247億 元,但集團的整體利息支出及融資成本卻由123億元上升至164億元。隨着美國聯儲局準備退市,美國十年期國債息率升至三釐,和黃的利息支出勢將增加。至 於和黃過去十多年如何倚賴香港業務渡過難關,下次繼續和讀者分析。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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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09-12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9月6日星期五

蘋論: 四萬七建屋目標 不必太認真

經過10個月共11次會議後,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終於完成《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之後再制訂長遠房屋策略以及相關政策措施。

整份諮詢文件長達130頁,從多方面評估市民的房屋需求,增加房屋供應的措施,以及不同建屋機構所扮演的角色。雖然諮詢文件極其冗長,但公眾關注的焦點集中在長遠房屋需求推算,公營及私營部門到底要提供多少個住宅單位才能滿足市民的房屋需求。

事實上,要評估本地的住屋需求和訂定建屋目標數量,又談何容易。諮詢文件的第四章,列出政府的推算原則和方法,從而得出由2013-14至2022-23年度十年期內的總房屋供應目標。政府考慮到住戶數目淨增長、受重建影響及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數目,以及其他因素,推算出未來十年總房屋需求量為45萬個。之後再根據私營市場的平均空置量(約5.2%)去調高總房屋供應量至47萬個,即每年建屋目標是4.7萬個單位,當中60%屬公屋及居屋,40%屬私人住宅。

這個四萬七的建屋目標,遠遠低於首任特首董建華提出的八萬五建屋目標;加上當中只有40%,即1.88萬個單位屬私人住宅,自然被人評為刻意低估房屋需求,幫助地產商托市。但從另一角度去看,政府將公營房屋所佔的比重調高至60%,大幅高於現時只佔44%的比重,變相以公屋及居屋替代私樓,減少市民對私樓的需求。

根據過去數十年的經驗,市民實在毋須認真看待政府的長遠房屋需求推算,實際需求往往與政府原先的推算相差甚遠。特別是本地人口增長和按揭利率這兩個影響置業需求重要因素,事前實在難以預測,一旦預測失準,勢必嚴重高估或低估房屋需求數字。

1972年,當時的港督麥理浩宣佈十年建屋計劃,要在1973至1982年的十年期內,為180萬人提供設備齊全、有合理居住環境的公共房屋單位。到1976年,麥理浩提出居屋計劃,以滿足市民的置業需求。可是,計劃推出後不久,大量內地合法及非法入境者湧入香港,幾年間人口激增50萬人,刺激房屋需求,私人住宅單位價格由1976年平均每呎約300元,急升至1981年超過1,000元。之後因按揭利率飆升至20厘,九七問題觸發移民潮,私樓需求大減,樓價三年間大跌近五成,直至1985年才止跌回升。

同樣,回歸後董建華宣佈八萬五房屋政策後不久,便因為炒家狙擊港元,令本地按揭利率急升至十多厘,觸發樓價大幅下挫,由1997年平均每呎6,000多元跌至2003年的2,000多元。經濟不景,通縮持續,失業率上升,出生率下降,大大削弱市民的置業需求,八萬五政策無疾而終。今次諮詢文件提出四萬七的建屋目標,到明年落實相關措施時,很大機會又遇上利率回升,樓價向下調整,市民置業需求大減,到時又要重新評估房屋需求。

現時全港永久性房屋存量達到264萬個,而住戶數目約238萬個,即房屋數目超出住戶數目26萬,房屋空置情況十分嚴重。諮詢文件提到現時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及資助出售單位)共116萬個,佔房屋單位總數的44%。文件又提到居於公營房屋的住戶總數為109萬個,換言之有7萬個公營房屋是空置的。房委會和房協實應向市民解釋,為何出現如此嚴重的空置情況,以免浪費公帑,興建大量沒有人居住的房屋。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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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09-06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