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因接受富豪「海陸空」的款待,要接受廉署調查。他說因避嫌,過去一直沒有在港置業。名下擁有的祖屋又已出租,故要租住深 圳富豪提供的近7,000呎大屋,並可為他一家度身訂造設計和裝修。曾特首因貪小便宜,在深圳籌建「曾大屋」而或黯然離任,令筆者想起理大前校長潘宗光如 何為自己退休後預備居所,做法聰明得多。97回歸後不久,潘校長先後邀請筆者與教育高官、富豪(或其後人)及大學高層一起晚膳,互相交流對高等教育發展看 法。潘校長除在校內邀請同事晚宴外,亦邀他們到九龍塘的校長宿舍聚餐。
03年審計署發表報告指理大校長薪酬較中大和港大校長為高。校方解釋,校長額外薪酬並非來自政府,是大學自己賺取的。那時同事才知潘校長在01年放棄入住 校長宿舍,把大學節省的租金給他作供樓,每月逾13萬元。他於是在九龍塘購入一間1,300萬元大屋,由理大負責提供津貼給他供樓。
政府在1998年開始容許理大高級教職員享有自置居所津貼,校長職級的每月津貼是逾5萬元,為期10年。據報潘校長任職港大時已領取供樓津貼,故涉嫌享受 雙重福利。按規定,每名大學教職員及其配偶一生最多只可領取10年供樓津貼。潘校長本來有權入住宿舍,但可能擔心在理大退休後無家可歸,故改為收取供樓津 貼,購入豪宅自用。08年底潘校長退休,據聞已將豪宅出售,賺了一大筆,之後搬往西九龍居住。潘校長為自己退休後的居所安排,明顯較曾蔭權聰明得多。若理 大當日將上述支出用作購買校長宿舍,資產便屬於理大,日後便毋須為提供住所給新校長而煩惱。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林本利、黃元山及陳肇賢教授「理財有道」課程,請電2512 069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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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2-03-30 M28|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