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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am730- 經濟人看世界: 證人誠信 極之重要

宣布參選特首的梁振英被周刊翻舊帳,指他在02年牽涉如心廣場官司,被法官質疑誠信有問題。他否認有關指控,認為無誠信問題。

過去十多年來,筆者一直撰寫評論文章,在媒體發表意見,一言一語都十分謹慎。亦一直堅守個人信念,忠於自己的學術研究分析,以免被人質疑誠信。09年初, 政府律政署邀請筆者擔任專家證人,為一宗差餉及地租估值官司作證,應用利潤管制計劃的研究及經濟學的地租理論,向土地審裁處提供意見,分析差餉物業估值署 評估港燈應繳差餉及地租方法是否正確。上庭作供時,港燈從英國請來的御用大律師提問,便指筆者過去的言論一直認為港燈利潤過高,這又如何令土地審裁處信納 我的意見是客觀公正和不存有偏見?

面對港燈的質疑,筆者作出幾點回應。首先,在法庭上作供是要宣誓的,個人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筆者身為基督徒,更不應在上帝面前說假話。第二,我一直重視個 人聲譽及誠信,公眾對我的評論是否公正持平亦應有所認識和能夠作客觀判斷。第三,我已承諾將所有專家證人收入捐出,個人並沒有任何金錢收益。對方隨即停止 提出這方面的質疑。

土地審裁處的判決中間落墨,要求政府退回部分差餉及地租給港燈。政府不服上訴。在上訴庭審理案件時,港燈一方大律師突質疑筆者證供,指筆者不熟悉物業估 值,證供不可靠。幸好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認為港燈一方質疑不成立,指筆者以經濟學者身份擔任專家證人,而不是物業估價師。在土地審裁處審理案件時,並沒有 證據顯示筆者對物業估值概念有任何誤解和混淆。

上訴庭完全接納筆者及政府的財務及估值專家意見,推翻土地審裁處判決,判港燈敗訴。後來終審法院認為原審法 官並無在法律方面出錯,不接受上訴庭更改判決,最終政府仍敗訴。筆者雖無金錢得益,但這一年多經歷確讓筆者上了寶貴一課,對香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有更多 認識。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由林本利博士教授新高中經濟學,請致電2512 069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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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12-30 M36| 財經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壹角度: 政府高官協助兩電維持壟斷

1992年初,港英政府與兩電簽訂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為期15年,由1993年跨越972008年。當時主要負責官員包括財政司翟克誠和經濟司陳方安生。政府同時批准中電投資600億元,在龍鼓灘興建新的天然氣發電廠以及其他輸電和配電設施。

政府一次過批准中電興建八台機組,由1996年開始每年兩台機組投產,直至1999年完成所有機組投產。但到1995年,政府已察覺到中電的電力需求實際增長,遠遠低於原先估計,備用電量將會逼近100%,遠高於20%的正常水平。

之後審計署在1999年發表報告,炮轟政府官員把關不力,容許兩電的備用電量急升,令電力用戶多付電費。由於中電的投資計劃早已獲得政府批准,特區政府官員花了很大氣力,才能夠與中電達成協議,提早關閉青衣發電廠,以及將部分天然氣機組押後投產,藉此降低備用電量。當日有份延續管制計劃和批准中電發展大計的翟克誠,退休後成為中電的董事,而陳方安生則升任為政務司,順利過渡97

97回歸後,特區政府官員早已手研究在2008年開放電力市場,引入新的競爭者。政府在1998年聘用曾經為港燈作環評工作的顧問公司,研究加強兩電聯網和開放市場。之後發覺需要作「更深入」的研究,又再聘用另一間顧問公司作同樣研究。此外,政府聘請了一位來自北美的電力專家,加入政府主力負責研究電力市場開放,以及培訓公務員認識電力市場開放後的監管模式。筆者在2003年完成類似研究,將報告提交給負責官員(報告可在作者網誌下載)。

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認為中電按管制計劃賺到盡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不合情」,並說要研究發電和輸電分家。但正如之前所述,中電賺到盡的做法早有前科,政府研究開放電力市場已研究了十多年,為何唐英年對此似乎懵然不知?他若不清楚,可以請教支持者鍾士元,他擔任中電董事四十多年,對管制計劃明益兩電清楚不過。

回歸後十多年,有份負責監管兩電的主要官員,包括葉澍、關錫寧、李淑儀和邱騰華等,都應該清楚知道管制計劃的種種流弊,為何政府在2008年仍然決定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10年至15年?並同時批准兩電20082013年發展計劃,每年投資過百億元擴大資產值,藉此增加利潤。

2008年本應是電力市場開放的好時機。兩電在1980年代興建的燃煤發電機組的折舊期逐漸屆滿,賬面資產值大幅下降;中電購買核電及天然氣的合約,亦在2014年左右屆滿。因此,只要政府保留監管輸電和配電網絡,分階段開放發電及供電市場,引入新的競爭者,對兩電的影響不會太大。政府亦早已向港燈表示,南丫島新電廠的投資,只保障至2008年。

可是,政府不單延續管制計劃和批准兩電五年總數超過500億元的投資,還要求中電與內地有關方面簽訂新的購買核電及天然氣合約,為期20年。在新的管制計劃協議下,個別固定資產的折舊期大幅延長,一些資產的折舊期長達60100年,遠遠超越2018年。倘若政府在2018年開放市場,兩電可以按新協議要求政府賠償數以百億元的「擱淺成本」。政府若不賠,兩電便會啟動仲裁機制。

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官員實際是幫助兩電建立起入行的障礙,繼續維持它們的壟斷地位。政府高官把關不力,是有心抑或無意,他們自己心裡有數。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1-12-29 A004| 時事| 壹角度 29/12/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

林氏力牆:兩電電費有拖冇欠

在一眾「為民請命」的政客呼籲和關注下,中電終於作出讓步,透過減收燃料附加費削減明年電費加幅。

現時兩電的收費主要分為兩個環節,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基本電價是作為收回營運成本(包括員工薪酬和豐厚的董事酬金)、折舊、稅款、准許利潤和燃料標準成本。燃料標準成本早在1980年代時訂定,每度電大約16仙。

燃料價條款用作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成本的差異。例如實際燃料費是每度34仙,燃料價條款便要收取約18仙(34仙減標準成本16仙)作為附加費。若實際燃料費低於16仙的標準成本,用戶便可以享有回扣。

2000年之前,兩電的燃料價條款賬大致收支平衡。2000年,港燈宣佈凍結收費,表面上與市民共度時艱,實際是大調度調高基本電價6仙去賺盡准許利潤,同時又額外提供多6仙的燃料費回扣,以致燃料價條款賬出現近10億元的赤字。

當日政府容許港燈在燃料價條款做手腳,去賺盡准許利潤,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今次中電效法港燈只調低燃料附加費,堅持不減基本電價,相信是擔心電費穩定基金會耗盡而未能賺盡准許利潤。結果令兩電用戶拖欠電費20多億元,日後要面對更大的加幅去還債。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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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1-12-26 A14|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

am730: 經濟人看世界 - 林本利 學術界的貪腐行為(二)

不少人誤以為在大學內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的學者,受過高深教育,在科研上又有一定成就,理應是學養和道德水平較高的一群。然而,當我們認真地觀察,便會發覺學術界充斥著騙子,他們以極高明的手法去騙取金錢和別人的尊敬,令學術界蒙羞。

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時香港只得兩間大學,即港大和中大,院校之間的競爭還不算十分激烈,在科研方面毋須拼過你死我活。之後,政府成立科技大學,再將幾間專上學院升格為大學,結果令院校在師資和科研方面的競爭加劇不少。
當時在理大和城大任教的教員,不少都要報讀博士課程,盡快取得博士學位,以符合大學的最新要求。一些早入職的教員,已經晉升管理階層,但又缺乏一個博士銜頭,要想盡辦法去爭取一個。

由於這些博士生身居要職,負責督導他們的教授自然會另眼相看,為自己留一條好路。教授不單會協助學生完成博士論文,還會憑藉自己在行內的知名度,與學生一同聯名發表論文,讓學生很快便擁有不少「合作」著作。學生當然會尊師重道,知恩圖報,協助老師上位。然而,這些倚靠老師「放水」才能取得博士銜頭的大學高層,由於學術根底始終有限,在研討會上很容易露出馬腳,成為學術界的笑柄。

大學的院系由這些缺乏學養和道德水平的人把持,管治自然走向腐敗。這些人操控大學的財政資源,透過開辦「自負盈虧」課程賺得的巨額金錢,去調高自己和院系內友好的薪酬。他們又動用院系大筆金錢,不時邀請在其他大學任教的友好造訪,賺取豐厚酬金。他們向友好提供好處,期望日後友好在評審研究資助申請及研究報告時,會給予極高評分。

一些大學高層推薦商界友好進入校董會,在競投大學合約上給予方便,而自己又屬於友好轄下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和生意夥伴。他們甚至合作成立公司,互相輸送利益。這些人精心部署,互相包庇,事前事後不面紅地做足利益申報,執法機構實在難以將他們入罪。大學和專上院校由這些人出任高層,又怎會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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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12-23 M36| 財經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壹角度: 放生兩電 悔之已晚

兩電宣布明年瘋狂加價,市民大眾很自然齊聲反對。但加入反對加價陣營的,竟然包括負責監管兩電的達官貴人。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三年前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10年至15年,現在突然間好像變身成為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力數兩電的不是,完全忘記自己本應擁有監管兩電的權力,可以立法規管兩電。

特首曾蔭權更離奇,效法一些激進人士,透過facebook社交平台,呼籲市民就兩電加價表達意見,企圖用輿論壓力迫使兩電削減加價幅度。特首以為兩電屬公共事業,加價時應顧及企業社會責任和市民負擔能力。倘若特首認為這些因素十分重要,又為何不在協議內清楚列明政府審批加價時,會考慮上述因素?

一向代表商界利益,強調政府要尊重合約精神的自由黨,變身「街頭鬥士」,拉起寫「反對兩電賺到盡,血口噬人亂加價」的橫額上街抗議加價,並且帶齊「道具」到兩電的總部門口宣示不滿。

至於過去充斥兩電打手的能源諮詢委員會,亦罕有地發表聲明,對港燈加價建議有所保留,對中電加價建議則表示反對。個別委員更主動出擊,透過傳媒炮轟兩電。

筆者看見上述的場面,除了覺得滑稽可笑外,亦為香港的經濟和政治生態感到可悲。監管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已實施40多年,計劃的種種流弊人所共知,為何政府官員和一眾尊貴議員突然如夢初醒,齊心反對兩電大幅加價?若非曾特首任期只餘下半年,明年立法會又舉行選舉,恐怕不會出現上述的趣怪現象。

筆者在20多年前開始研究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自1992年起透過報章、週刊、本地和國際的學術期刊,發表超過100篇文章,分析利潤管制的利弊,希望政府和議員一同努力,打破兩電的壟斷。

1998年至2006年獲政府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內經常單打獨鬥,不時面對兩電打手的抨擊,以及官員放任兩電不斷擴大資產增加利潤的態度。2001年起,港燈在經濟低迷時不斷加價,惹來市民及工商界的反對。不少用電量較高的工業和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組成聯盟,反對兩電收費不合理,並要求筆者協助。

一些親建制的政黨(包括自由黨)亦邀請筆者提供意見,教路如何打破兩電壟斷,令市民及商界得益。但這些團體之後都銷聲匿跡,沒有再與兩電抗爭。

2008年管制計劃屆滿,曾特首和邱局長本可趁機分拆兩電業務,只保障兩電的輸電和配電資產,分階段開放發電和供電市場,透過競爭和選擇促使電費下調。可是政府不單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還加入一些仲裁機制和「擱淺成本」的條款,讓兩電可以因應政府日後開放市場而追討賠償,令市場更難開放。

兩電獲得延續管制計劃後,自然會找藉口大幅擴大資產值,去彌補准許回報率下調的損失。過去港英政府因批准中電過早興建龍鼓灘電廠而令用戶多付數十億元電費,現在特區政府又因批准中電興建減排設施而令用戶捱貴電費,不過是歷史重演而已。

特區政府官員未有汲取教訓,三年前放生兩電,現在後悔已經太遲。市民只好承受未來幾年,兩電繼續大幅加價的惡果。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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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1-12-22 A008| 時事| 壹角度22/12/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林氏力牆: 兩電瘋狂加價 政府議員有責

兩電明年大幅加價,中電提出的加幅接近一成,遠超通脹水平。一眾議員、局長和特首先後開腔,認為加幅不可接受,呼籲中電顧及社會責任,元旦前調低加幅。

兩電受到管制計劃協議保障,按資產值去計算利潤,自然有誘因去擴大資產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電龍鼓灘電廠過早投產,令用戶多付數十億元電費。到2000過後,又輪到港燈擴建南丫島電廠,填海20多公頃用作安裝六台機組,但如今只有一台機組投產,用戶因此而多付電費。

政府早應汲取教訓,引入競爭。政府自1995年,先後聘請多個顧問,做了多次兩電加強聯網和引入競爭的報告,都認為技術可行。但政府卻遲遲不肯落實有關政策,任由兩電繼續壟斷市場,宰割市民。

2008年政府不但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還批准兩電的五年投資計劃和預測基本電價,到現在才突然發覺電費加價過高,要求兩電削減加幅。

在新的協議下,兩電的投資受到保障,政府若單方面否決加價,可能會面對兩電的法律訴訟和提出仲裁。特首、局長和一眾議員,沒有好好監管兩電,容許兩電延續管制計劃協議,是今次兩電瘋狂加價的罪魁禍首!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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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報 - 香港版 | 2011-12-19 V12| 港聞|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am730 : 經濟人看世界 - 林本利 學術界的貪腐行為(一)

港台電視部製作《廉政行動2011》最後一集「私症」,以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作藍本。講述大學醫院院教授利用私家症制度漏動騙取病人診金,令醫管局和大學失去應有收入。

筆者相信並非個別事件。只不過犯案者均頭腦精明,接受過高深教育,熟悉會計和公司法,懂隱藏不法行為。即使不法行為曝光,大學校董會和高層又互相包庇,竟容許犯案者事後申報,令執法人員難以追查。

在學術界出現過的貪污案件,較引起公眾關注的學術界貪污案件包括大學教職員騙取房屋津貼、林兆鑫案和蔣麗莉案等。

政府在98年起容許大學高級教職員加入自置居所資助計劃,每月領取津貼供樓,為期十年。此前這些教職員只能入住宿舍或領取租金津貼。一些人為居住在自置物業,竟鋌而走險虛報資料,偽造文件,隱藏自己其實是物業真正擁有人。過去理大有多名高層教職員騙取房津被定罪甚至入獄,當中兩位是會計系高級職員。

01
年理大與蔣麗莉合作成立的環康集團,將科研成果注入環康再在創業板上市。誰料蔣麗莉將部分股權轉至下屬名下,指示下屬待公司上市後售股圖利。結果被廉署拘控,連同另一罪被判入獄。

上述案件全憑有熟悉犯案者的親友、同事、下屬舉報,或擔任污點證人,才將犯案者繩之以法。在林兆鑫案中,若非有病人收到兩份帳單舉報,又有其他病人願擔任證人,恐怕林院長仍收受「私症」利益。

大學教授薪酬大部分來自納稅人,享有學術自由,受社會各界人士尊重,實不應斤斤計較薪酬比不上那些在市場競爭的商界和專業人士,故意騙取大學應得分帳收入。過去多年傳媒揭發不少大學高層行為失當,濫用職權謀取私利事件。大學領導人若以繼續包庇,可能觸犯了妨礙司法公正和串謀行騙等罪,恐怕最終亦自身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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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12-16 M36| 財經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

壹角度 : 減少購東江水分散供水風險

由於現行東江水協議將於今年年底屆滿,最近發展局與廣東省當局簽訂新供水協議。根據新協議,未來三年(20122014年)東江水供水量上限維持在8.2億立方米,水價每年增幅約5.8%,由現時每立方米收4.1元,逐步調升至每立方米收4.8元。

政府每年在食水方面的支出大約100億元,當中60多億元屬營運支出,30多億元屬基本工程支出。60多億元的支出中,有超過一半,即30多億元是用作購買東江水。未來幾年,將進一步上升至40億元。

政府在食水方面的支出龐大,但收入卻十分有限,每年大約25億元,只能收回成本的25%。現時每立方米用水的平均收費不過是四元,連購買東江水的成本也不夠。日後東江水價格不斷上升,政府的補貼只會愈來愈大。

東江水供應充足,本地用水收費低廉,自然帶來浪費食水的問題。現時港人每日人均用水量達到220公升,居於全球排名榜的頭十位,遠高於全球每日人均的170公升用水量。若與新加坡每日人均用水量155公升比較,港人的用水量超出新加坡人40%
  
東江水不是取之不盡的資源,未來東江水售價亦只會一路攀升。1996年,東江水售價是每立方米2.4元,未來三年將增加至4.8元,18年來增加一倍,遠高於同期的本地通脹率。隨着人民幣持續升值,內地通脹高於香港,日後東江水售價的增幅可能更高。

因此,特區政府實應制定長遠政策,逐步減少對東江水的依賴,將供水風險分散。政策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首先,當然是要減少浪費食水。水務署每年供水量是9億多立方米,但實際能夠收到水費的耗水量只得6億多立方米,當中有約3億立方米的食水流失,流失率高達三成多。水務署應儘快完成更換老化的水管,引入新技術偵測水管滲漏情況,將流失率降低一成,每年節省超過1億立方米的食水。

其次,政府要全面調升水費,藉此鼓勵市民和企業節約用水。現時每立方米用水平均收費約四元,即使調升一倍至八元,亦不過是與新加坡的收費水平相若,仍然遠低於歐美國家的水價。每立方米食水相等於1,000公升,增加水費(每公升加價幾仙)應該對市民和商界不會構成沉重的負擔。

最後,政府應積極研究和發展海水化淡技術。新加坡早於2003年批出合約給私人機構,興建海水化淡廠,向政府公共事業委員會供應淡化水,為期20年。現時世界各地的海水化淡廠的供水價大約是每立方米5元至8元之間。隨着技術不斷改進,相信日後供水價將會與東江水價格拉近,甚至低於東江水價格。
  
政府現時在將軍澳規劃的海水化淡廠,年產量可以提升至9,000萬立方米,約佔本地供水量一成。日後若發覺成本效益理想,便應把產量提升一倍,甚至兩倍至2.7億立方米。

現時香港的食水供應約七成多依賴東江水,倘若政府努力改善水管滲漏,提供誘因節約用水,以及興建較大規模的海水化淡廠,三管齊下,相信可望將東江水的依賴削減至一半或以下。將香港食水供應的風險分散,長遠來說對各方面都有好處。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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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林氏力牆:樓市鬆綁言之尚早

較早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即使近幾個月樓價持續回落,但未滿意樓價回落幅度。財爺可能擔心言論觸發樓價大幅回落,急忙「補鑊」,突然間又「出口術」,指樓價若急跌,會放寬壓抑樓市措施。

自從本地樓市在2009年初復蘇後,樓價便拾級而上,至今年年中累積升幅高達七成多。過去兩年多,政府多次出招遏止樓價大幅上升,包括收緊按揭成數、開徵額外印花稅和增加土地供應等,但都無法冷卻樓市。

近幾個月樓市成交大幅萎縮,每月二手成交量跌至只得數千宗。地產代理生意大減,叫苦連天,要求政府放寬措施。然而,二手成交量大幅萎縮,又是否和政府壓抑樓市的措施有關?

正如之前所說,過去兩年多,政府推出的措施根本無法遏止樓價上升。近幾個月二手成交量下跌,主要原因是發展商不斷推出新盤,搶走不少二手樓業主的生意。發展商推出的樓花,業主一般都是在一年後才付清首期和正式入伙,到時已不再需要繳付高達10%-15%的額外印花稅,對買家自然影響較輕。相反,二手樓買家購入單位後便即時被綁,首期資金要等兩年才完全鬆綁。

年近歲晚,銀行資金緊絀,收緊樓宇按揭和調升息率,令二手樓買家卻步。但發展商可以向一手樓買家提供二按,減輕銀行收緊按揭的衝擊,自然搶走不少二手樓的生意。

而最致命的是今年十月施政報告,曾蔭權不單止宣佈復建居屋,更提出居屋在自由市場出售的補價優惠,即時令二手夾屋和居屋市場陷於癱瘓。一些準買家見私樓價格高企,原本打算購買二手夾屋或居屋,卻因業主憧憬政府會推出補價優惠,決定封盤不售。

政府的政策針對二手樓買賣,幫助發展商散貨。近月二手樓成交萎縮,但一手樓的成交卻創半年新高,佔整體住宅買賣的比例上升至24%,搶走二手市場的購買力。相信要等待發展商去貨七七八八後,市民才可以期望政府為樓市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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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1-12-12 A23|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大學國際化 犧牲教學

近年本地大學為追求國際化,吸引學生報讀,紛邀歐美機構作學術評審。若獲通過便可大肆宣傳,向「顧客」證明本身學術水平有一定保證。

本地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喜愛邀美國機構評審,其中一個是AACSB International (全名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該機構成立於1916年,全球總部設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亞洲總部設在新加坡。其評審涵蓋師資、研究水平、教學質素、管理表現、策略發展及專業服務等。本地一些大學早已通過AACSB評審,故理大急起直追,參與相關評審。

理大工商管理學院在未重整架構前,商學系一眾同事努力完成博士課程和出版論文,好達到大學新要求。奈何在03年架構重整後,該系被廢掉,40多位教員有一半被調到新成立的會計及金融學院。此後學院人數由80多人升至近130人。學院請了不少職級較低的新同事主力負責教學,有些每周教15小時或以上,較一般中小學老師上課時間還多。

06年,負責申請AACSB的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開會解釋通過評審條件,包括每名教員過去5年須有3篇經過審稿的學術論文。由於學院提供博士研究課程,故合資格教員比例或要達九成。會議後我即時向副院長表示很擔心會計及金融學院能否達標。對以教學為主的同事來說難度很高,擔心影響士氣。

之後該學院重金禮聘美國顧問教授通過AACSB評審技巧。到近評審一個學期,學院突要求一些未達標同事整個學期毋須入課室教學,或只負責帶導修課和批改功課,好令學院不用計這些教員,能通過評審。

一些教學表現優秀但未能在5年內出版3篇學術論文的同事,不可能無了期毋須進入課室教學,最終或失去教席。大學為通過評審而要求教員停止教學,白白支薪,又犧牲一些教學表現不錯的教員,到底是否值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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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12-09 M36|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8日星期四

壹角度 : 兩元一程任搭浪費公帑

今年十月特首曾蔭權發表任內最後的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向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提供交通津貼,讓各人可以兩元任搭港鐵、專營巴士及渡輪,估計受惠的人數多達110萬人。

政府若要敬老,是否一定要大幅度津貼長者搭車。政府何不把津貼金額折現,平均分配給長者,讓他們自由選擇如何使用津貼,應付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支出。

由此可見,兩元任搭的優惠政策,明顯是向個別公共交通機構提供資助,特別是港鐵和九巴,慷納稅人之慨。政府一旦落實政策,每年資助的金額肯定不會是一至二億元,實際金額將會是以十億元計算,並且會隨人口老化和通脹不斷攀升。

經濟學最基本的定律是需求定律,物品價格下降,會令需求量增加。兩元任搭的資助模式改變各種交通工具的相對價格,令優質和昂貴的服務的相對價格下降,促使受資助的人選擇使用這些服務,令政府津貼大增。

經濟學另一個基本原理,就是透過市場的價格調整機制,可以有效地分配稀有資源,減少浪費。倘若政府人為地把價格壓低至兩元,而且固定不變,自然會導致求過於供,乘客逼爆月台及車廂的情況。結果是延誤所有人的上班和下班時間,造成極大的浪費。

其實,港鐵和專利巴士公司現在已經推行有限度的兩元乘車優惠政策。2007年,地鐵與九鐵合併成立港鐵後,隨即推出票價優惠政策,給予長者在星期三和公眾假期(不包括星期日)兩元任搭的優惠。到去年中,港鐵將優惠措施延至明年八月,並且將優惠擴大至包括星期六。


當時港鐵的新聞公布披露,在星期三實施優惠政策後,每日長者使用鐵路服務的人數由14萬人激增至21萬人,增加了50%!設若港鐵每日資助每位長者五元,每日的資助金額便超過100萬元。倘若全面推行優惠政策,一年的資助金額恐怕便要數億元。這還未計算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津助金額。

現時香港共有90多萬名65歲或以上的長者,但十多年後,數字便會超過200萬,到時政府的長者交通津貼開支又要增加一、兩倍。隨着物價和車資不斷上升,而長者車資卻維持在兩元的水平,政府的資助金額只會不斷攀升,對納稅人構成愈來愈沉重的負擔。

現時電車及小輪收費低廉,長者甚至可以免費任搭。日後實施兩元任搭的優惠政策後,它們的使用率勢必大減。政府若只資助長者乘搭港鐵、專利巴士和渡輪,亦會惹來小巴,甚至的士經營者的不滿,要求同等對待。政府若將優惠擴大至包括小巴和的士,財政負擔將更重。

港鐵和專利巴士公司提供票價優惠,隨時可以因應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而取消。但政府一旦落實兩元任搭政策,日後恐怕難以取消。事實上,由於公共房屋流轉量極低,香港每日的公共交通使用量已經十分高,實在不應再加重這方面的壓力。

由此可以推斷,兩元一程任搭的政策,勢必像四元一度的食水收費政策一樣,帶來巨大的浪費。政府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去補貼牟利的公共交通機構,製造不公平競爭,又是否合理呢?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1-12-08 A008| 時事| 壹角度 08/12/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

時代論壇 : 經世理財- 為一切在位的人禱告


歸後香港出現過兩位特首,就是董建華和曾蔭權,每人的任期均是七年多。眾所周知,曾蔭權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每日上班前到教堂祈禱。他的管治團隊,不少是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
  按照《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特首提名特區的主要官員時,必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容許一位天主教徒出任特首,而且接納他的管治團隊中大部份是信奉三一神的,可算是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表現。
  在曾蔭權的管治下,香港的經濟和政治發展較二○○四年之前有顯著改善。在這六年多的日子,香港不是沒有經歷過經濟及金融危機,但總算能夠安然度過,並沒有出現過長時間的衰退。
  二○○八年九月雷曼兄弟公司宣佈破產,觸發全球金融海嘯。特區政府迅速推出一系列措施,去恢復市民和企業對經濟的信心,當中包括擴大中小企信貸保證,推行百份百存保,透過按揭證券公司收購銀行按揭去放鬆銀根,呼籲企業避免大規模裁員等。這些措施,直接和間接幫助香港很快從金融海嘯中復甦過來。
  過去六年,特區政府的財政情況一直出現盈餘,至今累積的財政儲備達到五千億元之多,這還未計算外匯基金的歷年盈餘有六千多億元。我們若比較歐美國家財赤連年,國家負債纍纍,甚至瀕臨破產,便知道政府理財有道的重要。當然,這些儲備和盈餘都是來自市民,政府實應善加利用,紓解香港貧富不均的問題。
  曾蔭權其他政績包括在政改方面行前了一小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引入最低工資法例而沒有令失業率上升,落實興建港珠澳大橋和高鐵等基建工程,為香港與內地經濟進一步融合打好基礎。此外,西九文化區和啟德郵輪碼頭幾經波折後終於動工,討論多年的醫療融資亦已有具體方案,準備落實推行。
  政府亦明白到社會關注「地產霸權」的問題,故此即使面對大財團和地產商的反對,政府最終決定引入競爭法,限制發水樓和規管一手樓買賣。期望透過立法,防止無良商人繼續欺壓小市民和小商戶。
  曾蔭權的施政當然有不足之處,例如在保育和發展之間如何取得平衡,處理高樓價問題而不致損害小業主的利益等,都必定引起不少批評和指摘。但現實客觀環境是本地的大財團和地產商在政治上擁有舉足輕重的勢力,而特區政府又要面對來自中央政府的指示和壓力,在施政上完全做到以整體香港市民利益為依歸,絕不容易。
  作為信徒的普通市民,實應不時為到一切在位的人禱告,好叫他們推行的政策,「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二2

作者:林本利,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出處: 時代論壇 第一二六六期.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林氏力牆:村屋僭建物不能再姑息

審計署較早前發表報告,指摘政府有關部門多年來沒有認真正視新界村屋的僭建問題,以致問題日趨嚴重,個別村屋更出現僭建多幾層的情況。當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着手處理有關問題時,卻不時遇到新界村民的無理責罵、威嚇,甚至出現火燒紙人的「影像暴力」場面。

新界原居民享有興建「丁屋」的特權,早已令到不少港人感到不滿。按照規定,每幢丁屋可建三層,每層700呎,即合共2,100呎,再加天台和花園;在香港,普通小市民豈能享受如此寬敞居住環境。

現時新界村屋每幢市值約600萬元,換言之,每個「丁權」值600萬元。即使扣除200多萬元的建築費和補地價費用(若要出售),「丁權」的價值亦達300多萬元。

奈何不少新界村民貪得無厭,在三層共2,100呎居住樓面之上,還額外僭建多一層,甚至幾層,藉此又可以多賺數以百萬元計的樓價。事實上,丁屋政策本來是保障原居民在新界的居住權利,但不少村民早已將村屋或「丁權」轉讓,遷離新界,甚至移居海外。丁屋政策已違背最初原意,政府實應進行檢討。

新界原居民本身已享有興建丁屋的特權,現在還想凌駕法律之上,堅決不理會政府部門發出的清拆令,繼續透過僭建去增加居住面積。原居民公然蔑視法律,原因正正是政府官員長期縱容和姑息僭建行為,以致助長不守法者的氣燄。

倘若政府官員學效前紐約市市長朱利亞尼的做法,運用「破窗理論」,每遇上不法之事便馬上採取行動去糾正,不容許問題蔓延開去,相信亦不會令僭建問題惡化到難以收拾的地步。

很明顯,全港絕大部份守法的市民都是站在政府的一邊,希望能夠早日根治市區及新界的僭建問題。政府不要等到出現火災和塌樓事件,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後,才肯正視僭建問題。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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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1-12-02 A22|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