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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時代論壇-經世理財 : 負入息稅 改善在職貧窮


去幾年,特區政府開始關注香港的在職貧窮問題,不再盲目相信當經濟環境改善後,便可以透過「涓滴效應」(trickle-down effect),令貧窮階層受惠。

  筆者一直相信,最能夠幫助窮人脫貧的,就是透過教育和培訓,提高工人的競爭力和生產力,以致能夠賺取較高的薪酬。另外,打破市場壟斷和財團操控,讓市場更加開放,亦能製造更多就業機會和推動工資上調。

  然而,不論富裕或貧窮的國家和地區,總有一部份工人的競爭力稍遜。亦由於年齡和本身能力所限,他們很難再透過教育和培訓去改善生活水平。對於這些勤奮辛勞,但依然無法賺取到足夠薪金過活的工人,文明社會是有責任關心他們的處境,協助他們獲取生活基本所需。

  特區政府意識到要處理在職貧窮的問題,率先推行工資保障運動,勸諭雇主給予工人合理工資。當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時,政府便開始為最低工資立法,在今年五月正式實施。

  首個最低工資水平定在時薪廿八元,確實令不少雇主的成本增加,要承擔改善在職貧窮的責任。政府亦意識到不能單靠商界去承擔這方面的責任,故此提出所謂「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變相抬高最低工資,增加工人的總體收入。

  最近數月,筆者發覺不少人開始討論政府應提供收入津貼,或者引入負入息稅制度,藉此進一步改善在職貧窮的問題。提出有關建議的人包括社福界朋友、經濟學家、傳媒朋友和前政府高官等。事實上,經濟學家和社會工作者在不少政府政策上都持不同意見,難得今次兩方均認同引入負入息稅制度。就連鼓吹自由市場的已故經濟學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亦曾大力倡議推行負入息制度去幫助低收入家庭。

  現時政府有多個部門負責協助低收入家庭,照顧他們的衣食住行。房委會和房屋署負責興建和審批公屋申請,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屋問題,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署負責審批交通津貼,幫助低收入工人解決交通費過高的問題。社會福利署負責審批失業工人和低收入家庭的綜援申請,主要是解決工人的衣食問題。

  現時由不同部門負責協助低收入家庭,以致出現重覆申請和審批的情況,浪費人力物力。政府倒不如考慮引入負入息稅制度,透過稅務局收集低收入家庭的入息資料,之後再給予適當的收入津貼,相信更能幫助這些家庭(特別是租住私樓的低收入家庭)改善經濟情況。政府整合現有的公屋計劃、交通津貼計劃和綜援制度,可以節省不少行政費用,令政府有更多資源幫助窮人。




林本利
出處: 時代論壇: 第一二二六期.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

壹角度 : 以小巴取代專利巴士

過去一年,原來除了樓價大幅升外,的士和小巴的牌價同樣大幅升兩、三成以上。市區的士牌價已突破500萬元一個,以全港15,250部市區的士計算,總市值達到770億元。至於小巴牌價,更高達750萬元一個,以全港4,350部小巴計,總市值約330億元。市區的士及小巴身價總值1,100億元。

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資料,2009年的士車費平均上升8.2%,每月平均載客量則由2008年的107萬人次下降至95萬人次,跌幅超過一成。即使去年10月,每月平均載客量回升至100萬人次,但仍低於2008年未加價前的水平。

因此,的士牌價升,絕非因為生意大增,而是由於的士商會不時提出加價,市場憧憬未來收入上升所致。再加上市場資金氾濫,利率偏低,吸引不少投資者和投機者入市認購的士牌,才令牌價大幅上升。

至於小巴方面,除了上述原因外,還多了一個因素,就是小巴商會建議將座位數目由16個增加至20個,令市場憧憬載客量上升25%,進一步刺激牌價上升。

專線小巴(綠色小巴)持牌人協會表示,座位增加帶來的額外收益可以抵銷經營成本上升。若能夠成功增加座位,營辦商可以作出五大承諾,包括凍結收費三年和加快轉用歐盟五型新車。政府對商會的建議反應十分冷淡,認為大部分繁忙時段的專線小巴仍有剩餘載客量,預計小巴的服務需求維持穩定,因此毋須增加載客上限。

香港的小巴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產物。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巴士和電車等公共交通服務,遠遠追不上需求的增長,引致不少非法交通工具出現,包括9座位的小型載客巴士。1969年,政府決定把非法載客的小型貨車和載客巴士進行規管,容許它們登記成為14座位公共小型巴士(即小巴)。到1988年,政府放寬小巴的載客上限至16座位,令小巴的載客量增加一成多,由原先每月平均載客150多萬人次上升至170多萬人次。

現時全港4,350部只得16個座位的小巴,每日平均載客量已增至190萬人次,每部紅色小巴每日平均載客270多人次,綠色小巴則超過500人次。九巴、新巴和城巴三間專利巴士公司擁有5,400多部巴士,每日載客370萬人次,未及小巴的兩倍。每部巴士一般可以載超過100名乘客,但每日實際的載客量不過是600多人次而已。

專利巴士的載客量偏低,明顯是因為要提供較為全面的服務,即使是偏遠和人口不多的地區也要提供服務。另外,從日常的觀察中,有不少地區的巴士路線重複和班次過密,以致載客量偏低,令一些主要道路經常出現嚴重巴士擠塞的情況。當運輸署和巴士公司重整路線去提高載客量時,往往被區議會否決,以致無法改善現有情況。

未來幾年,專利巴士公司有需要更換車輛去減低排放,政府與其考慮補貼巴士公司購買新車,何不讓巴士公司放棄一些乘客量不足的服務,轉由專線小巴公司負責經營。政府可以鼓勵現有小巴經營者(特別是載客量較低的紅色小巴)參與競投提供服務,並且放寬座位數目上限,以配合市民的實際需要。

為了避免放寬座位數目而令小巴牌價大幅升,政府應表明立場,日後小巴收費的調整只會參考現時的盈利情況。換言之,小巴收入若因放寬管制而大增,可能要面對多年凍結收費,不能加價的情況。

政府鼓勵小巴取代載客量偏低的巴士,大幅度削減巴士數目,可以有效改善路面擠塞情況。長遠而言,對巴士公司、小巴營辦商、巴士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有好處。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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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2-24 A004| 時事| 壹角度 24/2/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壹角度 : 《競爭法》還要再等多久?

不容置疑,末代港督彭定康確實高瞻遠矚,差不多早在20年前,已看清香港未來的經濟和政治發展。

  1992年彭定康出任港督後,在首份施政報告中便提出要為香港制定一項全面的競爭政策,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優勢。他在該份施政報告中指出,社會人士對於供應商利用市場支配力來控制對普通家庭生活特別重要的範疇,已開始表示憂慮;市民日益不願接納不公平和厚此薄彼的商業手法。彭定康特別以樓宇買賣作為例子,認為地產商所構想的自律方法,只可以解決部分問題。

  在政制發展方面,眾所周知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在原有的21個功能組別之外,增設9個新組別,從事這9個行業的所有在職人士,都自動成為選民,選民人數超過100萬人,變相搞另類直選。當年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被中方指摘為「三違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和中英雙方有關協議和諒解;當時的港澳辦主任魯平更大罵彭定康將成為「千古罪人」。

  但這個由「千古罪人」提出的政改方案,在去年的政改爭議中,竟然被中國最高領導人拍板接納,5個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由全港合資格的選民選出,選民人數超過300萬人,是「新九組」方案的3倍。日後功能組別的改革,甚至可能朝「新九組」的方向發展,抄襲彭定康20多年前的構思。

  至於為香港制定一項全面的競爭政策,過去20年又有何進展呢?1992年彭定康宣讀施政報告後,便委託消委會進行研究,探討如何為香港制定全面的競爭政策。消委會率先研究本地6個競爭不足的行業和發表報告,看看如何加強這些行業的競爭。這6個行業包括銀行業、超市、燃氣市場、電視廣播、電訊和地產市場。消委會在1996年底發表最終報告,建議全面引入跨行業的競爭法,成立競爭事務委員會,藉此增強香港的競爭力,避免出現財團操控市場的局面。

  可惜,九七回歸後,由400人小圈子選舉選出的董建華,把消委會的報告拋進「垃圾桶」,完全否決制定全面的競爭政策,只成立一個全部由政府官員組成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每年討論和跟進一下關於反競爭行為的投訴。

  九七回歸後,特區政府只肯開放被英資操控的電訊市場,以及分階段撤銷利率協議,令電訊服務用戶和銀行借款人(包括樓按)的負擔大減。但由本地華資企業操控的市場,政府不單沒有決心開放市場和加強競爭,甚至不斷送上免費和廉價土地,金額總值超過一千億元。

  雖然政府要繼續維護大財團和地產商的利益,但由直選選出的議員,一些智庫組織和學者,依然鍥而不捨,繼續爭取引入全面的競爭政策。他們先後發表多份報告,力促政府制定跨行業的競爭法。2005年董建華下台後,曾蔭權便以促進社會和諧為由,重新討論引入全面的競爭政策。

  20066月由曾特首成立的競爭政策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制定跨行業競爭法。之後政府在2006年及2008年進行兩輪公眾諮詢,獲得社會廣泛支持有關建議。政府再花兩年制定《競爭條例草案》,到去年10月開始在立法會進行審議。即使趕及在今屆立法會會期(至20127月)完成立法工作,最快也要到2014年才可以正式推行《競爭法》。

  自從1992年彭定康提出有關建議,過去差不多20年,香港人親身經歷沒有《競爭法》的情況,地產惡霸橫行霸道,香港的競爭力是增強了,還是削弱了?市場更加開放,還是更加封閉?誰人得益,誰人受損?相信大家心中有數。香港人還要再等多久呢?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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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2-17 A004| 時事| 壹角度 17/2/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

壹角度 : 2016年︰大專現殺校潮

去年12月,教資會發表名為《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的報告,內容主要是檢討香港專上教育院校的發展,並提出建議去整合現時十分零散和複雜的專上教育體系。

  2000年,前特首董建華在施政報告中,突然提出要在十年內,令香港適齡青年接受大專教育的比例,由三成倍增至六成,專上教育學額由27,000個,大幅增加至55,000個。

  當時筆者便指出,董建華提出的五萬五專上學額「大躍進」,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沒有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肯定會步「八萬五」房屋政策後塵;製造大量「短樁」學生、「空置」社區學院、「負資產」畢業生,令年輕一輩感到極大怨憤。

  董建華卻一意孤行,一聲令下,各間大學隨即響應大搞副學士課程,向政府貸款和申請撥地興建社區學院,去容納數以萬計的新增副學士生。十年過後,現在的情況是怎樣呢?

  根據今次發表的報告,截至2009/10學年,本地全日制專上教育學額,共54,000個,佔適齡人士(1720歲)的比例接近70%,這還未包括5%在海外修讀相關課程的學生,以及其他修讀兼讀課程的學生。若果把所有接受專上教育的學生加起來,相信佔適齡人士的比例接近80%,遠超原先目標。

  一些大學,向政府申請巨額貸款興建校舍,用作提供副學士課程。原先是分10年攤還的,後來發覺還款出現困難,獲政府批准將還款期延長至20年。個別社區學院由於收生不足,便將入學條件降低,甚至開辦所謂副學士先修班,吸引一些未能升讀中六的會考畢業生入讀。

  政府說為了公平競爭,將原先獲得資助的副學士課程,改為自資課程,學費由最初的三萬多元一直增加至現時的五萬元。一名副學士畢業生,修讀兩年課程後,連同生活費,已花費了接近20萬元。之後升讀自資的學位課程,再讀兩年或三年,要再多花數十萬元。

  不少入讀這些自資副學士和學位課程的學生,家境並不富裕,未能往海外升學,被迫留在香港修讀專上課程。這些學生要向政府或家人借入巨額款項,未畢業已負債纍纍。畢業後,才發覺副學士的認受性不足,入職薪酬跟中學畢業生差不多。個別畢業生更因無力還債而要拖欠貸款,被迫申請破產,甚至走上絕路。

  正如李兆富所說,中央銀行享有印鈔權,若然大量印鈔,推行貨幣量化寬鬆政策,以致刺激通脹,令貨幣貶值,便會損害到那些缺乏實物資產、屬於基層市民的利益。同樣本地大學享有印發「文憑」(或「畢業證書」)的權利,大學高層為了賺取額外收入,用作加薪和分紅,濫開副學士課程,推行「文憑量化寬鬆」政策,令學位價值大跌,最終又是損害了那些缺乏資產的基層市民。

  根據統計處的資料,本港入讀中一的學生數目,預計由2010/11學年的69,000人下跌至2016/17學年的53,900人,故此中學現正出現殺校潮。推算下去,到六年後,即大約2016年,專上院校將出現殺校潮;往後日子,適齡學生人數不斷下跌,又如何找到足夠合資格學生填滿54,000個專上學額?

  還有,政府及專上院校亦不能永遠瞞騙學生。中六畢業生遲早知道副學士課程是個騙局,他們醒覺後便不會再一窩蜂爭相申請入學,到時恐怕會出現大量「空置」社區學院的問題,政府和教育界不能不及早正視。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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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2-10 A004| 時事| 壹角度 2/10/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2月3日星期四

壹角度 : 負入息稅更能幫助窮人

說實話,特區政府對低收入家庭的各種資助,相對於其他國家的情況,並不遜色。

  香港有幾乎完全免費的公營醫療制度,收費是成本的2%而已,政府每年資助300多億元。政府提供十二年免費小學和中學教育,在學前教育推行學券制,向大學生提供巨額資助。每年政府教育開支超過500億元。

  至於房屋,全港有70多萬個住戶居住在房委會和房協提供的租住房屋,40多萬個住戶居住在政府資助的出售單位,兩者加起來超過110萬個住戶,約佔全港230多萬個住戶的一半。公營租住房屋的租金只是市場租值的兩、三成,假設每個單位政府資助3,000多元,政府每年的資助總額便達到300億元。

  政府每年400多億元的社會福利支出,當中超過七成,即約300億元是用作提供經濟援助。我們若把上述政府在醫療、教育、房屋及社會福利方面所提供的資助加起來,總數超過1,500億元,這還未計交通津貼。政府透過提供土地興建公共房屋和醫院,將稅收和賣地收入轉移用作各項福利支出,本應可以改善窮人的生活,達到縮減貧富不均的目標,但結果卻令貧窮問題惡化,製造不公平的現象。

  筆者之前已撰文指出,香港的公共房屋流轉量極低,導致大量低收入工人每天要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上班和下班,缺乏時間照顧子女和家人,引致不少社會問題的出現。政府若想幫助低收入家庭真正可以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就業和儲蓄,便應積極考慮引入負入息稅制度,去整合現有的綜援計劃、公屋資助計劃和交通津貼計劃。

  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檢討現行的綜援計劃,釐定清楚不同家庭人數和家庭環境(例如單親家庭或個別家庭成員需要特別支援)的最基本生活支出。家庭收入若低於這個水平,便可以申領綜援,得到政府津貼去補足差額。

  例如一個單身人士(租住私樓房間)的每月最基本生活支出是4,000元,倘若這名單身人士失業,沒有收入,政府便需要提供4,000元津貼,幫助他渡過難關。倘若這名單身人士有能力工作,但每月收入只得3,000元,政府便需要提供負入息稅津貼,讓工人領取每月1,200元額外收入(見附表)。

  現時薪俸稅免稅額已考慮不同家庭情況的需要,例如納稅人是否單親,是否需要供養父母、兄弟姊妹,他們是否傷殘等。只要家庭收入低於免稅額,便有資格申領負入息稅津貼,讓這些家庭的總收入可以超過維持最基本生活的水平。

  政府釐定薪俸稅免稅額和家庭每月最基本生活支出時,應該以租住私樓的家庭作為準則。因此,若申領負入息稅津貼的家庭本身是租住公屋,已經享有政府房屋資助,便需要從負入息稅津貼中扣減政府房屋資助金額(即低於市值租金的數目),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享受雙重福利的情況。

  政府透過提供負入息稅津貼,可以增加低收入家庭的選擇,讓他們可以選擇將津貼用在住屋、交通,或者其他支出項目上。政府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現金津貼,減少他們對公共房屋的需求,長遠有助政府減輕興建公屋的負擔,避免低收入家庭集中住在公屋。

  按照統計處計算堅尼系數的方法,住戶收入的定義是包括政府所提供的現金轉移支付,並不包括實物轉移(例如免費教育、廉價醫療和公屋)。政府引入負入息稅,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現金津貼(取代提供公屋單位),可以降低堅尼系數,改善香港貧富不均的情況。(二之二)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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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上期提及的綜援個案,因補助金和租金津貼設有限制,申領人一般只能每月領取3,000多元(單身)及9,000多元(三人家庭)。筆者感謝社福界朋友指正。

出處: 壹週刊 | 2011-02-03 A004| 時事| 壹角度 3/2/2011|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