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道教育中心



詳情請參閱活道教育中心網址: http://www.livingword.edu.hk/

Email: lampunlee@livingword.edu.hk
顯示包含「免費通識講座」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免費通識講座」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am730- 經濟人看世界: 證人誠信 極之重要

宣布參選特首的梁振英被周刊翻舊帳,指他在02年牽涉如心廣場官司,被法官質疑誠信有問題。他否認有關指控,認為無誠信問題。

過去十多年來,筆者一直撰寫評論文章,在媒體發表意見,一言一語都十分謹慎。亦一直堅守個人信念,忠於自己的學術研究分析,以免被人質疑誠信。09年初, 政府律政署邀請筆者擔任專家證人,為一宗差餉及地租估值官司作證,應用利潤管制計劃的研究及經濟學的地租理論,向土地審裁處提供意見,分析差餉物業估值署 評估港燈應繳差餉及地租方法是否正確。上庭作供時,港燈從英國請來的御用大律師提問,便指筆者過去的言論一直認為港燈利潤過高,這又如何令土地審裁處信納 我的意見是客觀公正和不存有偏見?

面對港燈的質疑,筆者作出幾點回應。首先,在法庭上作供是要宣誓的,個人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筆者身為基督徒,更不應在上帝面前說假話。第二,我一直重視個 人聲譽及誠信,公眾對我的評論是否公正持平亦應有所認識和能夠作客觀判斷。第三,我已承諾將所有專家證人收入捐出,個人並沒有任何金錢收益。對方隨即停止 提出這方面的質疑。

土地審裁處的判決中間落墨,要求政府退回部分差餉及地租給港燈。政府不服上訴。在上訴庭審理案件時,港燈一方大律師突質疑筆者證供,指筆者不熟悉物業估 值,證供不可靠。幸好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認為港燈一方質疑不成立,指筆者以經濟學者身份擔任專家證人,而不是物業估價師。在土地審裁處審理案件時,並沒有 證據顯示筆者對物業估值概念有任何誤解和混淆。

上訴庭完全接納筆者及政府的財務及估值專家意見,推翻土地審裁處判決,判港燈敗訴。後來終審法院認為原審法 官並無在法律方面出錯,不接受上訴庭更改判決,最終政府仍敗訴。筆者雖無金錢得益,但這一年多經歷確讓筆者上了寶貴一課,對香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有更多 認識。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由林本利博士教授新高中經濟學,請致電2512 0699查詢)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am730 | 2011-12-30 M36|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11月4日星期五

林氏力牆:超市霸權早已存在

近日有雜貨店負責人向傳媒披露,由於即食麵供應商收到大型超市的投訴,指他們價錢太低,故此要求雜貨店跟隨建議零售價出售,否則不再供貨。

筆者相信這絕對不是個別事件。只不過雜貨店負責人有勇氣向傳媒披露,而傳媒又願意跟進,不受大財團的廣告收益所牽制,才令事件曝光。

類似統一零售價(retail或resale price maintenance)的縱向(vertical)價格協議,實在很難令所有零售商都一同遵守協議,不會私下減價。然而,倘若供應商或者個別零售商擁有市場權勢,有能力支配市場,懲罰不守協議者,情況就完全不同。

眾所周知,本地兩大超市集團,擁有數以百計的零售店舖,遍佈港九新界。雖然大型超市仍然要面對雜貨店、便利店、街市、藥房等的競爭,但由於它們零售網絡龐大,供應商為了要將貨品上架,自然要仰人鼻息。加上大財團轄下的超市連鎖店的業務可以互相補貼,若遇上不聽話的經營者,可以針對性地割價傾銷,令他們損手離場。

其實,零售市場的競爭非常激烈,即使是大型超市的毛利也不過是幾個百分點而已。大型超市集團的店舖,大部份是租用的,並非自置物業。倘若利潤豐厚,貨如輪轉,業主也會跟着加租,令毛利下降。

大財團經營毛利有限的超市業務,相信主要原因是藉此取得龐大的現金流,再將資金用作投資或炒賣。此外,由於控制零售網絡,在商界自然有更大的話事權。中小企,甚至一些要售賣食品飲料的大財團一律要買怕,不能隨便得失大財團,以免貨物被放下貨架,或者掉出街外,失去一個重要的銷售網絡。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蘋果日報 | 2011-11-04A22|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能源諮詢委員會 代表誰的利益?

政府在1996年成立能源諮詢委員會,首任主席是前中大校長高錕教授。筆者在1998年獲政府委任加入能源諮詢委員會,直至2006年。

筆者是在1997年認識高錕教授。當時有機會參加由電訊管理局籌劃的海外交流團,到美國考察當地的資訊科技發展,隨行包括高錕教授。

眾所周知,高錕教授是「光纖之父」,在上世紀60年代鑽研利用玻璃纖維進行訊息傳送,將研究成果發表,並因此而奪取200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為華人學者爭光。

高錕教授出任中大校長期間,維護大學的學術及言論自由,即使面對學生的無禮對待,依然能夠以寬容態度回應。更難得是即使他在學術界的地位極之崇高,為人依然十分謙虛,不會藉著名氣和地位去賺取大量金錢,晚年過著一般人的生活。

能源諮詢委員會並沒有能源公司的代表,故此公司無法將市場上競爭時出現的紛爭帶進會議。事實上,本地各間的能源公司,不是享有絕對壟斷,便屬於寡頭壟斷,大家的利益相對一致,就是要維護公司在市場上的壟斷地位。

既然在委員會內沒有自己的代表,能源公司便要找一些代言人,在會議中維護自身的利益。經過多次開會後,筆者便發覺自己屬極少數分子,其餘大部分委員的發言都是維護能源公司的利益。這種現象,在高錕教授退任主席之後,更為明顯。

能源諮詢委員會是有利益申報制度的,但只要求成員申報與能源公司在業務上是否有關連,是否與公司高層關係密切,又是否持有超過某個百分比的股權(數以億元計)。

然而,本地的能源公司不少是由控股公司控制。控股公司的業務遍布各行各業。若能源公司要收買代言人,只需要透過附屬公司輸送利益,便無需作出申報。

筆者曾經要求各委員申報是否與能源公司所屬的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有所關連,卻遭到委員反對。一些委員,私底下坦白地向筆者承認與能源公司同系的地產控股公司有業務往來。這樣的諮詢委員會,又如何可以真正代表市民和公眾利益呢?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由林本利博士教授新高中經濟學,請致電2512 0699查詢)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am730 | 2011-09-16 M34|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林氏力牆:港產片仲係得嘅

繼去年港產片《歲月神偷》榮獲柏林影展最佳影片水晶熊獎後,今年威尼斯影展,葉德嫻憑另一部港產片《桃姐》成為影后,再度為港人爭光。過去十多年,港產片的製作量大減,但一群熱心的電影工作者依然努力不懈地製作優秀產品,並且屢獲殊榮,為港爭光,實在值得港人讚賞。

《歲月神偷》和《桃姐》兩部電影的劇情,都是描述戰後數十年,港人的奮鬥經歷,以及人與人之間互相守望相助,不計較金錢利益,有血有淚的感人故事。這兩部電影,相信令不少土生土長的港人,在經歷物質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時,卻發覺人與人之間失去了一份互信及互助互愛的關係而感到慨嘆。

筆者的母親十多歲便失去雙親,戰後跟隨同鄉朋友從內地移居香港,幫大戶人家打住家工。僱主視母親如女兒,生活上互相照顧。母親工作十多年後,得到僱主下屬的介紹,認識了父親。在僱主經濟上的支持下,母親和父親能夠結婚,之後生兒育女,都不時得到前僱主的幫助。我念小學的時候,曾經功課追不上,僱主的女兒義務教導我好一段時間,這些往事都一直留在我腦海中,我對此亦心懷感激。

到我母親前僱主年紀老邁,體弱多病,因中風而導致行動不便,我的母親亦義不容辭,抽時間照顧他起居生活。近年母親記憶力衰退,但當我陪同她探訪前僱主的女兒及其他舊街坊時,她們都能夠記得起前塵往事,大家一起走過的艱苦歲月。

期望《桃姐》一片在香港上畫時,能夠幫助港人一起回望過去數十年的奮鬥經歷,在物質繁榮的背後,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又失去了甚麼寶貴的東西?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逢周三、五刊出
蘋果日報 | 2011-09-16 A25|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學術界的威迫利誘(四)

2002年,筆者除了面對「專欄」作家的攻擊外,亦被一間電訊公司直接入稟法院控告誹謗,以及被一間電台列入「黑名單」,新聞部不可引用筆者的言論。

  筆者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便一直研究香港的電訊市場,亦獲政府邀請加入工作小組, 為開放政策提供意見,故此熟悉電訊市場的發展方向。自2000年2月,香港電訊被吞併後,筆者便不時撰文提醒小股東這次合併令新公司負債沉重,公司股價將會向「零」進發。

  2002年3月,電訊公司的高層終於按捺不住,為了一篇文章中的一些評論而直接入稟法庭控告筆者誹謗。這次事件,曾經令筆者想過要放棄寫作,不再發表評論。但幸好得到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支持,令筆者有勇氣繼續寫下去。經過雙方律師一、兩輪法律文件往來後,筆者提供充份理據抗辯後,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同年8月,上述電台解僱一名編輯,該編輯批評電台高層多次向他施壓,要求新聞部低調處理所有涉及某大集團公司的負面新聞,甚至不准讓筆者的言論(包括電力公司加價不合理)出街。後來記協進行調查,認為該電台在新聞處理上「自我審查」的指控成立。

  去年3月,筆者和理大同事(包括張超雄)發表公開信,呼籲新校董會主席正視大學的管治問題,包括附屬上市公司涉及貪污案件。之後便收到附屬公司的律師信,指出是附屬公司管理層而不是公司本身涉及貪污案件,要求澄清言論及道歉。後來我們在報章另一篇文章內澄清言論,但決定不會道歉。刊登公開信的《明報》, 更完全不理會該封律師信,認為我們的公開信內容完全沒有問題。今次事件,背後同樣得到法律界人士的義務幫助。最後法庭判理大附屬公司前高層控罪成立,各人被判入獄。這幾件事令筆者十分擔憂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但亦顯示香港依然有不少富正義感的律師和傳媒工作者,他們正努力維護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免費通識講座:8月28日及9月10日在MegaBox,查詢電話:2751 1082)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am730 | 2011-09-02 M42|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林氏力牆:公民黨何以變得激進?

外傭爭取居港權官司,代表外傭的大律師是公民黨黨員李志喜,為此公民黨最近被建制派政黨及其他立法會議員接連攻擊。

公民黨成立於2006年,主要成員來自四十五條關注組,致力爭取香港盡快落實普選,維護港人享有的人權、法治及各方面的自由。

現時公民黨的五名立法會議員全部來自法律界,故此該黨對一些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的政府政策,反應十分強烈。公民黨的組成和冒起,亦正正是因為特區政府過去一而再尋求人大釋法,強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及沒有按照《基本法》第45條盡早落實普選。

筆者對公民黨提出的政策建議並不完全認同,例如為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立法。但對於該黨過去幾年致力推動香港引入競爭法,要求政府規管地產商售賣樓花和限制興建「發水樓」,則深表贊同。經過他們多年的努力,特區政府終於肯為市民在這幾方面做一點工作。

香港引入競爭法和限制地產商興建「發水樓」,很明顯會損害到大財團的利益,支持者自然受到大財團的打壓。個別公民黨大狀,從政後花費大量時間在議會工作上,犧牲不少專業收入。這種肯為政治信念而作出犧牲的精神,實在值得我們敬佩。

近年公民黨似乎變得激進,經常反對政府提出的政策,又不時透過司法覆核去挑戰政府政策,令政府官員疲於奔命。去年公民黨更與社民連一同搞五區公投,促使政府引入替補機制防止再出現類似情況。

公民黨選擇走較為激進的路線,自有其原因,當中包括對保障人權和法治的堅持,市民可以透過區議會和立法會直選去表態支持或者反對。香港現時面對的政治困局,正正是因為缺乏民主,政制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政黨只好離開中間路線,以較激進的方法對政府施政和管治表達不滿。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逢周三、五刊出
蘋果日報 | 2011-09-02 A26|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學術界的威迫利誘(三)

本地財團透過「利誘」,包括邀請學者出席宴會、給予研究資助,贊助研究中心的活動,甚至邀請學者進入公司董事局,給予豐厚的酬金等 等,相信已經窒礙了一些學者的獨立思考及判斷的能力,令他們放低學術尊嚴。當財團無法透過「利誘」而令學者收聲或者改變立場,下一步便以「威迫」方法對 待。

2001年12月起,筆者開始為《壹週刊》撰寫評論文章,先後論及到港燈不應在經濟衰退期仍大幅加價,環保政策令地產商興建大量「發水樓」圖利,以及銀行沒有跟隨美國減息而多收貸款利息。這些文章,觸動地產商和銀行的利益,自然惹來他們的「代言人」的攻擊。

在2002年的一年間,有多篇文章攻擊筆者的言論,分別刊登在《經濟日報》、《明報》和《蘋果日報》,有些文章的內容近乎人身攻擊。
這些「專欄」作家認為,電力公司為股東爭取最大利益是職責所在,地產商透過興建環保設施圖利又何罪之有?又說銀行沒有跟隨美國調低最優惠利率,亦不會多賺利息。

後來有傳媒朋友告知,這些所謂的「專欄」作家,實際是大財團的打手。他們一方面在寫專欄,另一方面透過成立公關顧問公司收取財團的服務費。但可能由於他們用力過猛,在《經濟日報》和《明報》的專欄已經消失!
9年後,在2011年,教科書出版商和教育局談判破裂,書商決定不會分拆教科書和教材,並自行公布書價。筆者因有20多年的教科書出版經驗,熟知出版商經營困難,故此寫了幾篇關於教科書市場的文章。有親友告知昔日攻擊筆者的專欄作家突然大讚筆者有料,改而攻擊其他人無知。

筆者並沒有因此而沾沾自喜,因為從出版商方面得知,他們聘請了這位專欄作家抗衡教育局的分拆政策。至於港燈加價、「發水樓」及銀行多收利息等議題,事後亦證明我的分析沒有錯。
港燈不斷加價,最終有幾年股東賺不到准許利潤;「發水樓」破壞環境,政府終於修例禁止;金管局後來制訂的綜合利率顯示銀行果然多收貸款利息,之後銀行轉為以同業拆息批出樓按,令貸款人得益。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免費通識講座:8月28日及9月10日在MegaBox,查詢電話:2751 1082)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出處: am730 | 2011-08-26 M44| 財經| 經濟人 看世界| By 林本利

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學術界的威迫利誘(二)

本地財團的遊說能力極之強大,財團的高層不時會邀請學者及其他人士一同午膳或者共晉晚餐,視學者為上賓,以極禮貌親切的態度進行遊說。筆者不會故意迴避,反而趁機向他們「反遊說」,呼籲財團顧及公司的長遠利益,以及香港整體未來的發展。有時甚至反過來,由筆者請客。
財團除邀請學者出席宴會,給予研究資助或內部認購物業等好處外,亦喜愛向大學的研究中心提供資助,作為公關和宣傳一部分。最近《明報》便踢爆浸會大學成立的香港能源研究中心,定期收受電力公司資助。

筆者對其此絕不感到意外,因過往亦聽過個別研究中心負責人的「出位」言論,包括「全世界找不到成功的電力市場開放例子」,之後他才開始進行有關研究。研究 中心負責人過去亦在國際期刊撰文,批評筆者的研究成果,背後看得出是有人發功的。但最有趣的是,有研究中心負責人收受中電贊助,但竟不知道公司主席是誰。 有一次在公開研討會的休息時間,他竟然問中電主席:「Who are you?」在旁的公司高層感到極之尷尬。2002年,筆者獲港大成立的研究所邀請,出席一個關於電力市場開放的研討會,本地的電力公司有份贊助是次活動。 除筆者外,其他獲邀的十多位學者、專家和顧問,差不多全部是對電力市場開放有所保留。筆者單刀赴會,發覺在文件夾內,其他講者的稿件都印備副本,唯獨欠缺 筆者那份。

我追問研究所負責人,他支吾以對,說研討會後會補回給出席人士。筆者表明立場,說既然邀請我來便應尊重我的學術及言論自由,不應抽起稿件,試圖避免令贊助商尷尬。我堅持要即場派發稿件,否則離去。幸好他們終肯派發稿件,研究會亦順利完成。
從以上的事例可見,本地大學成立的研究中心,由商界贊助活動,其獨立性令人質疑。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免費通識講座:8月28日及9月10日在MegaBox,查詢電話:2751 1082)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出處: am730 | 2011-08-19 M44| 財經| 經濟人 看世界|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