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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蘋論:房委會建屋兩萬 只能安置九千人

特首梁振英先生在他的網誌中(見9月11日),提到筆者在9月6日發表的一篇社論,指出文章所提及關於房屋空置數字不準確,應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才準確。並衷心希望筆者及社會各界在了解房屋真正空置情況後,能夠齊心一意,處理土地供應及樓房供應問題。

首先要感謝梁先生對筆者文章的回應,筆者和梁先生都關注香港房屋供應不足、樓價高企的問題,以及如何透過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去解決港人的居住問題。政府要制訂長遠房屋策略,除了要評估房屋需求外,還要掌握現時全港永久性屋宇單位數量和空置情況,才能夠有足夠資料去規劃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

因此,筆者自去年8月先後發表多篇文章,目的就是要提醒有關方面要小心評估房屋需求和供應量,以免日後出現房屋短缺,或者嚴重空置的問題。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在特首答問大會中引用筆者20多萬個空置單位的數字,再打個六折,得出15萬個空置單位的估算。特首梁振英先生則堅持以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認為私人住宅單位空置量只得48,000個,房委會的空置公屋單位只得3,689個,故此合計空置量不過5萬個左右,與范議員的數字相距10萬個之多。

以現時全港262萬個永久性住宅單位(不計非住宅有人居住單位)計算,即使採用梁先生和《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內所建議的大約5%空置率,數目至少也有13萬個以上,與范議員所述的數字相近。

梁先生堅持差估署48,000個空置單位的數字準確,他並沒有注意到差估署過去10年,曾經修改私人住宅的定義。在2002年以前,私人住宅是包括村屋。以一幢新型村屋三個單位計算,現時總共有10多萬個村屋單位。差估署把村屋不算作私人住宅,而村屋的空置率一般較其他私人住宅為高,這自然降低私人住宅的空置量和空置率。

另一方面,統計處提供的全港永久性屋宇單位總數,把房屋分為三大類,即公營租住房屋,資助出售單位(即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以及私人房屋。私人房屋除了計算差估署的112萬個私人住宅數字外,還包括已補價的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村屋、別墅、平房、磚屋、員工宿舍和非住宅用屋宇單位,合共30多萬個單位。這些單位的空置情況特別嚴重,但梁先生卻完全不理會,結果大大低估私人房屋的空置情況。

至於公營租住房屋,梁先生引房委會的數字說空置量只得3,689個。但《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卻提到公營租住房屋及資助出售單位合共116萬個,但家庭住戶數目卻只有109萬個,空置量達到7萬個,空置率高達6%。根據統計處的定義,家庭住戶需至少有一名成員為常住居民,只有流動居民(半年內在港逗留只有一至三個月)的住戶不會被界定為家庭住戶。房委會和房協容許大量受資助的房屋空置,或者只作短期居住用途,明顯是浪費公帑。

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房委會新落成公屋單位合共20,185個,而同期的公屋單位認可居民人數只增加9,134多人(由202萬上升至接近203萬),真不知道新增2萬個公屋單位供應,為何只能安置9,000人,豈非每人要佔據兩個單位?房委會實應解釋清楚為何公屋認可居民人數增長,遠遠低於公屋單位的增長。若然公屋單位空置問題嚴重,2萬個公屋單位只能安置9,000名居民,恐怕政府要重新推算公屋建屋量。

最後,每年大約有1,000幢村屋落成,總共提供3,000個單位,這3,000個村屋單位又是否計入每年18,800個的私人住宅供應內?特首及負責房屋政策的官員若搞不清楚房屋供應數字和空置情況,又如何訂定合理的建屋量?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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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09-27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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