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每年12月宣佈加價,已成為例行公事。今日政府除了會批准兩電的五年發展大計和明年加價幅度外,還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建議開設兩個編外職位,以檢討電力市場未來的規管架構。
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政府要在2016年之前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未來的規管架構,是否開放市場,以及過渡安排等問題。以政府現時的人手緊絀,公務員工作量已極其繁重,加上未必熟悉電力市場運作,故此有一定需要開設相關職位。
但問題是每年花費過千萬元,增聘合共八個職位之後,最終又會得出甚麼結果?結論又會否像過去一樣:因時間緊迫,加強聯網需時,開放市場或許影響供電可靠性,故此仍需要繼續研究,只好被迫要延續管制計劃。
特區政府若有決心開放電力市場,又何須等待至2018年?筆者在1998年至2006年獲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便曾目睹和親身經歷兩電的游說能力,以及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如何加以配合,令兩電可以繼續維持壟斷,千秋萬代享有利潤保障,不斷大肆擴張,令用戶多付數以百億元計的電費。
早於1992年在港英政府管治期間,高官便曾經一口氣批出中電龍鼓灘八台燃氣機組的發展大計,之後兩年便發覺用電量增長放緩,中電備用電量高達70%以上。特區政府要求中電押後機組投產日期,經過多番談判才得到少許成果,市民因備用電量過多而額外支付至少100億元電費。
明明中電出現巨額備用電量,可以出售給港燈,政府卻要找顧問多作研究。花費公帑做了三次研究後,結果都是兩電加強聯網互相售電技術上完全沒有問題。但經過政府官員一再拖延,最後便以時間緊迫為由,在2000年批准港燈在南丫島填海22公頃,興建新的燃氣發電廠,可以裝設六台機組。政府官員同時聘請電力專家和顧問,每年支付數以百萬計的酬金,詳細研究在2008年如何開放電力市場。
浪費大量公帑研究後,政府高官又以用戶重供電可靠性為由,決定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十年,只將准許回報率由13.5-15%降至9.99%。過去十多年,香港的通脹率和利率已由九七前每年平均8%或以上,跌至近年大約3-4%,故此扣除通脹和利率下降兩大因素,兩電的實質准許回報率其實並沒有下降。
至於港燈動用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和相關輸配電設施,最終又是帶來超額備用電量,根本沒有需要興建新電廠。政府原先估計2000年後港燈每年最高用電需求增長3-5%,但實際增幅卻不足1%。去年港燈發電容量為3,737兆瓦,最高需求不過2,494兆瓦,備用電量高達50%,是20%合理水平的兩倍多。大興土木,破壞環境去興建新電廠,至今只有一台沒需要的機組投產,另外五台機組恐怕未來數十年也難以完全投產。
由2000年至2013年,港燈賺取合共760億元的准許利潤(已扣除包括利息和稅項等一切開支)。倘若政府沒有批准港燈浪費100億元興建新電廠及相關設施,港燈每年將少賺約10億元准許利潤。換言之,過去十多年,用戶要為爛尾電廠多付百多億元(不是百多萬元)電費。港燈用戶百多億元的血汗錢,便用來協助電能實業及長江基建到澳洲和英國等地收購公用事業。
梁振英政府只要取出過去政府所作的研究報告,便知道開放本地電力市場沒有多大困難。兩電亦早已在澳洲和英國等開放市場,大舉投資收購電網和電廠。若要研究,不妨研究一下當日有份否定開放電力市場的官員和公職人員,他們今日的去向和收入狀況。
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政府要在2016年之前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未來的規管架構,是否開放市場,以及過渡安排等問題。以政府現時的人手緊絀,公務員工作量已極其繁重,加上未必熟悉電力市場運作,故此有一定需要開設相關職位。
但問題是每年花費過千萬元,增聘合共八個職位之後,最終又會得出甚麼結果?結論又會否像過去一樣:因時間緊迫,加強聯網需時,開放市場或許影響供電可靠性,故此仍需要繼續研究,只好被迫要延續管制計劃。
特區政府若有決心開放電力市場,又何須等待至2018年?筆者在1998年至2006年獲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便曾目睹和親身經歷兩電的游說能力,以及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如何加以配合,令兩電可以繼續維持壟斷,千秋萬代享有利潤保障,不斷大肆擴張,令用戶多付數以百億元計的電費。
早於1992年在港英政府管治期間,高官便曾經一口氣批出中電龍鼓灘八台燃氣機組的發展大計,之後兩年便發覺用電量增長放緩,中電備用電量高達70%以上。特區政府要求中電押後機組投產日期,經過多番談判才得到少許成果,市民因備用電量過多而額外支付至少100億元電費。
明明中電出現巨額備用電量,可以出售給港燈,政府卻要找顧問多作研究。花費公帑做了三次研究後,結果都是兩電加強聯網互相售電技術上完全沒有問題。但經過政府官員一再拖延,最後便以時間緊迫為由,在2000年批准港燈在南丫島填海22公頃,興建新的燃氣發電廠,可以裝設六台機組。政府官員同時聘請電力專家和顧問,每年支付數以百萬計的酬金,詳細研究在2008年如何開放電力市場。
浪費大量公帑研究後,政府高官又以用戶重供電可靠性為由,決定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十年,只將准許回報率由13.5-15%降至9.99%。過去十多年,香港的通脹率和利率已由九七前每年平均8%或以上,跌至近年大約3-4%,故此扣除通脹和利率下降兩大因素,兩電的實質准許回報率其實並沒有下降。
至於港燈動用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和相關輸配電設施,最終又是帶來超額備用電量,根本沒有需要興建新電廠。政府原先估計2000年後港燈每年最高用電需求增長3-5%,但實際增幅卻不足1%。去年港燈發電容量為3,737兆瓦,最高需求不過2,494兆瓦,備用電量高達50%,是20%合理水平的兩倍多。大興土木,破壞環境去興建新電廠,至今只有一台沒需要的機組投產,另外五台機組恐怕未來數十年也難以完全投產。
由2000年至2013年,港燈賺取合共760億元的准許利潤(已扣除包括利息和稅項等一切開支)。倘若政府沒有批准港燈浪費100億元興建新電廠及相關設施,港燈每年將少賺約10億元准許利潤。換言之,過去十多年,用戶要為爛尾電廠多付百多億元(不是百多萬元)電費。港燈用戶百多億元的血汗錢,便用來協助電能實業及長江基建到澳洲和英國等地收購公用事業。
梁振英政府只要取出過去政府所作的研究報告,便知道開放本地電力市場沒有多大困難。兩電亦早已在澳洲和英國等開放市場,大舉投資收購電網和電廠。若要研究,不妨研究一下當日有份否定開放電力市場的官員和公職人員,他們今日的去向和收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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