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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壹週刊:政府與兩電合謀調高電價

中電宣布明年加價3.9%,並預告之後幾年因燃料費急升,仍會大幅加價,整體電價將會超越港燈。港燈則宣布凍結收費,並估計(不是保證)之後幾年都不會加價。

中電的加幅低於通脹,港燈更決定不加價,本應令用戶感到欣慰。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大讚港燈「大發慈悲」,呼籲李嘉誠唔好撤資。若仔細分析兩電的電價調整,明顯是要確保賺到盡,並方便港燈明年初分拆上市。

兩 電的電價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價是用作收回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流動負債利息、折舊、標準燃料費、政府差餉、地租和 稅項,以及應得的准許利潤。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主要是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燃料費之間的差異。預計燃料費高於標準燃料費,便會徵收額外燃料費;若預計燃 料費低於標準燃料費,則會給予回扣,即表示用戶的總電價會低於基本電價。過去兩電以燃煤為主要發電燃料時,當煤價低企時(甚至低於標準價格),用戶便可享 有回扣。

今次政府與兩電檢討明年電費,以及審批2014 - 2018五年發展計劃,向立法會披露詳盡資料(商業敏感資料除外),令市民較易掌握兩電調整電價的理據。亦由於有這些資料,讓市民知道政府其實是協助兩電賺到盡,而不是維護市民利益。

中 電調高基本電價4.2仙,增幅為5%。這每度電4.2仙的加幅,其2.5仙是為了停止電費穩定基金於2014年因入不敷支而繼續下降,另外1.1仙是為了 令電費穩定基金由2013年底800萬元結餘,增加至2014年底3.1億元。港燈更大幅調高基本電價7.1仙,增幅為7.5%,當中約1.8仙是為了將 基金結餘增至1.7億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電費穩定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累積和提供資金,以減少電費的增加或在合適情況下 促進電費的下降。電費穩定基金類似舊協議的發展基金,當電力公司實際賺到的利潤高於准許利潤,便要將多出的利潤撥入基金。當實際利潤低於准許利潤,便由基 金撥出款項補足。

過去由於本地電力需求增長強勁,加上中電大量售電給內地,八成利潤撥入基金內,故此基金累積一定款項,可以用作減價。但近十年兩電售電增 長大幅放緩,甚至出現倒退,港燈的發展基金在2003年「乾塘」,連續四年賺不到准許利潤。

按照協議的精神,政府審批兩電的基本電價加幅,只須足以讓兩間 公司賺到9.99%准許利潤。但今次政府卻容許兩電調高加幅,美其名是讓電費穩定基金不致「乾塘」,實際是幫兩電買保險,向用戶多收近五億元放在電費穩定 基金內,確保它們賺足准許利潤。倘若兩電明年售電量低於預期,基金仍有足夠款項撥出,讓它們可以賺到盡。

同樣,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 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而故意多收或少收,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近年煤價大跌,中電的燃料賬已增至12.6億元,本應調低燃料費,但 政府竟然還容許公司繼續累積盈餘至14億元。至於港燈,政府亦容許公司的燃料賬由5,000萬元上升至2.2億元,做到燃料費跌幅剛好相等於基本電價升 幅,令多年支付高昂電費的港島區用戶,無法享受電費下降的好處。

政府及兩電解釋明年額外多收基本電價和燃料費,可以減輕未來的加價壓力,幫助穩定電費。然 而,若用戶日後搬遷至不同供電區,或者移民,甚至過身,兩電又是否會退還明年多付合共21億元的電費?由此可見,今次電價調整明顯保障兩電的利益,令兩電 穩賺准許利潤,多於照顧用戶的利益。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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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19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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