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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壹週刊:安盛如何守護投保人的賬戶?

上期提到2006年認購了一份由安盛提供的投資相連壽險(又稱「101計劃」。自2014年4月起至今,多次要求公司提供過去八年交易和月費資料,公司每次以人手整理資料後才寄給筆者,但仍然出現不少問題。未認購已收費

筆者八年合約,首兩年(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是一次過繳付全年保費,其後六年(2008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改為以自動轉賬方式繳付每月保費。客戶若一次過繳付全年保費,安盛會以每月最後第二個交易日的基金價格計算賬戶價值,再乘以0.3666%去計算月費,並同日收取月費(扣除基金單位),做法與其他公司一致。

頭一年筆者只認購一個基金(簡稱MEMB),每月交易及收費資料沒有問題。到2007年3月份MEMB的月費,本應3月29日計算賬戶價值及同日收取,安盛卻延至同年4月24日才收取。由於期間基金價格大幅下跌,安盛因而多扣基金單位。安盛說是因為在4月23日收到本人更改投資表格,故此延至4月24日才收取。

查實本人在2007年4月23日,用第二年的供款認購另一基金(簡稱MUTE),與2007年3月份MEMB的月費完全無關。安盛又怎能預知未來,暫停3月29日收取月費,延至4月24日才收取。最離譜的是2007年3月份本人根本未認購MUTE,安盛竟於4月24日首次認購MUTE當日,在基金內扣除3月份月費。安盛提供的月費資料甚至出現兩個版本,交易(或參考)日期不同,基金價格不一樣,扣減單位數量也不一致。

先定價後收費

客戶若以自動轉賬方式繳付每月保費,安盛一般會以每月最後第二個交易日的基金價格計算賬戶價值,卻不會同日收取該個月的月費,做法與繳付年費截然不同。公司會留待至下個月自動轉賬收取保費後,在跟着的交易日購買基金並收取「上一個月」的月費。這個先計算月費,稍後才收取的做法,明顯與其他公司不同。過了數天,賬戶單位數目增多,基金價格可能大跌,到時客戶便會被多扣基金單位。

即使按照安盛「先定價後收費」的做法,交易資料顯示有10多次月費是不按照上述方式收取。試過未自動轉賬前已收取,又試過延遲收取;公司在基金價格較低時收取月費,客戶因而被多扣基金單位。

例如2008年9月份的基金(簡稱REEE)月費,公司以9月29日的基金價格(US$76.35588)計算賬戶價值和應收費用,但延至10月8日基金價格大跌後(跌至US$59.47691)才收取,結果多扣至少22%單位。查實10月3日及10月6日市場均如常買賣:公司在10月3日還以高價(US$72.52219)代筆者認購該基金,卻延至10月8日基金價格大跌後才收取9月份的月費。

沒有特定的定價日及其他問題

筆者發現安盛亦不一定以該月最後第二個交易日的基金價格計算賬戶價值和月費,有時會早些,有時會遲些。例如2008年3月及2012年1月的月費,是延至下個月第1日(即2008年4月1日及2012年2月1日)以較高的基金價格計算賬戶價值和月費。

同一個月,安盛計算現金價值(用作計算紅利)的基金價格與計算賬戶價值(用作計算收費)的基金價格可以不同;同一個月賬戶內兩個基金的定價日又可以不同,以致客戶要多付月費,或者少收紅利。安盛提供的交易資料竟然缺少一個月的記錄,說是「人手」失誤;又出現過同一日同一基金有兩個不同基金價格。

筆者在此呼籲安盛所有客戶,向公司取回過去交易及收費資料,包括計算賬戶價值的基金價格和日期,收費時的基金價格和日期(因定價日與收費日可以不同),購入單位數量和扣減數量,每月賬戶價值,計算月費及保證紅利的方法和數據,並要求公司提供每日基金價格用作查核。若發覺有問題,應馬上向保監處、證監處和消委會作出投訴。(之二)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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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1-29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

壹週刊:安盛如何守護投保人的紅利?

2006年3月,兩名理大畢業生向筆者推銷投資相連壽險(又稱「101計劃」),見他們態度誠懇,又十分坦白,道盡公司如何賺錢,故此認購了一份年 期最短的八年計劃(Swiss Wealth)。計劃由瑞士豐泰人壽提供。該公司在2007年被收購,改稱安盛財富管理(簡稱安盛)。

筆者早知「101計劃」食水極深,每年從客戶賬戶中收取高達4.4%(即每月0.3666%)的基金管理費及賬戶服務費,加上基金公司本身在基金價格中收取 約2%的費用,即合共超過6%。當時以為購買新興市場基金,平均每年回報應有10%左右,扣除費用仍有微利,故此便認購。

除了最初一兩年 外,基金表現一直欠奉。若然不滿表現,合約未滿前提早贖回,安盛會收取兌現費用(Encashment Charge),扣除未來應繳的月費,客戶所得的現金價值(Encashment Value)低於賬戶價值(Value of Client's Account)。例如八年合約供了三年申請退保,便要扣除未來五年每年4.4%的費用(即合共22%)。加上會失去3.5%約滿保證紅利 (Guaranteed Bonus),故此大部分客戶只好忍氣吞聲繼續供款。

2014年4月1日,滿以為合約期滿可以「脫苦海」,不料被筆者撞破安盛在發放約滿保證紅利方面的一些問題。

客戶合約屆滿前不足一個月,會收到安盛來信,指保障即將屆滿。客戶供款完畢而欲在合約屆滿後退保,致電安盛客戶服務部查詢,客戶服務主任會要求客戶填寫退保 表格後交回,才能取回賬戶結餘及3.5%約滿保證紅利。客戶若依照指示做便可能中招,因安盛收到表格後便隨即出售戶口內基金,客戶即使完成供款,亦會因合 約仍未屆滿而失去約滿保證紅利。筆者中招後向安盛追討紅利,由於電話錄音清楚顯示筆者再三強調是4月1日到期時才退保,安盛只好補回紅利。

過去八年,安盛一直沒有提供過月結單、交易和月費資料給筆者。經此一役,筆者要求索取過去八年交易資料和保單副本(因保單正本早已遺失)。安盛的客戶服務主 任原先說只要付100元,便可取回保單副本,後來又說經請示上級後,因筆者已退保,故此不會提供保單副本,只會把保單主要條款的資料,用信件方式列出。

 2014年5月2日收到安盛的來信,列出收費詳情,又指保證紅利是合約屆滿前客戶賬戶平均現金價值(average Encashment Value of the Client's Account)的3.5%。筆者看後感到奇怪,為何所有收費都是以賬戶價值(Value of Client's Account)計算,惟獨保證紅利則以較低的現金價值(Encashment Value)計算。向我銷售的理大學生,亦告訴保證紅利是以賬戶價值計算,故此更要向安盛取回保單副本一看。

經過多番交涉,又找傳媒朋友、保監處及私隱專 員公署協助,安盛才肯在2014年7月11日交出保單副本,發覺安盛果然沒有按照保單合約條款所述,以客戶的平均賬戶價值(Average Value of Relevant Client's Account)去計算保證紅利,令客戶少收超過一成款項。安盛於是說是根據「主要銷售刊物」(Principal Brochure)所載,以現金價值去計算紅利。但該份刊物開宗明義說明只供參考,詳情要參閱保單條款。當合約屆滿,現金價值相等於賬戶價值,根本毋須扣 減兌現費用。

私隱專員公署已向安盛發出警告信,提醒公司日後在處理查閱資料要求時,必須緊遵條例的有關規定。筆者在此呼籲數以萬計的安盛「101計劃」客 戶,留意自己有否遇上類似情況,安盛是否按照保單條款發放保證紅利,並向公司索取過去交易及月費資料查核。若發覺有問題,應馬上向保監處、證監處和消委會 作出投訴。(之一)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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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1-22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

壹週刊:新地貪污案十問

經過百多天審訊,世紀貪污案終於有判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高層郭炳江、陳鉅源,及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等四人,分別被判處5年至7年半監禁。在審訊期間披露的證供,令市民產生不少疑問。

疑問一:為何調查多年而未拘捕涉案人士?

據悉案件源自2008年11月,廉署接獲一封由「匿名人士」委託律師行寄來的舉報信件,內容涉及許仕仁獲新地於2003年免費安排入住旗下禮頓山相連單位。為何廉署要經過多年調查,到2012年3月29日梁振英當選特首後數天才採取拘捕行動?立法會及有關方面實應跟進查問當時的廉政專員湯顯明及特首曾蔭權,為何容許調查工作進度如此緩慢。

疑問二:為何郭炳湘不在證人名單之列?

庭上文件披露新地前主席郭炳湘,在初期有份參與聘請許仕仁作為顧問,亦曾提及聘用現任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年薪等同兩年啟德商業大廈租金,並質疑是否值得。既然郭炳湘與此案有關,證供舉足輕重,為何廉署及律政司決定拘捕他,後來又釋放他,甚至不在證人名單之列?這對郭炳江和郭炳聯又是否公平?

疑問三:大富豪300萬元顧問費是怎樣性質?

庭上廉署高級調查員作供,指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到前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提供的300萬元顧問費,與新地案無關。大富豪向許仕仁提供300萬元顧問費,顧問工作性質怎樣?

疑問四:多間銀行為何向許仕仁貸出巨額款項?

許仕仁與新地高層友好,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公司向許貸款,尚可以理解。但本地多間銀行,包括東亞、創興、渣打及恒生,為何會向一個退休長者貸出巨額款項?現在許仕仁申請破產,欠下七千多萬元債務,銀行將會有所損失,銀行高層實應向小股東作個交代。

疑問五:廖暉有否涉案?

許仕仁在庭上指有1,118萬元款項透過關雄生交給他,懷疑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有關。到底廖暉有否涉及新地貪污案?廉署實應跟進,以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疑問六:許仕仁無錢歸還涉案款項?

法官要求許仕仁歸還涉案的1,118萬元給政府(不知是特區抑或中央政府),已宣布破產的許仕仁真的無錢歸還?要知道許仕仁是前政府高官,享有大筆長俸。許的太太與他共富貴數十年,一起住豪宅、拉頭馬,又怎可以大禍臨頭各自飛?還有許的上海女密友曾經收過800萬元,亦有道義還錢給政府。

疑問七:新地還享有什麼「甜頭」?

案件只涉及新地在珀麗灣及西九發展項目上有否取得「甜頭」,但到底政府高官有否提供過其他更大的「甜頭」?

疑問八:有否其他貪官仍未落網?

許仕仁作為政府高官的「典範」,也如此明目張膽地收受財閥賄款,到底還有多少個仍未落網的貪官,過去曾向財團輸送利益?

疑問九:有否其他財閥受到政治操控?

新地作為一個較有「良心」的地產商,也採用如此迂迴曲折的方法向貪官行賄,到底還有多少個未落網的財閥?他們是否被人掌握「黑材料」而受到政治操控?

疑問十:有否其他財閥被貪官、下屬或代理人操控?

新地案揭示財閥往往透過下屬或代理人去行賄,他們會否被人掌握「罪證」而受到操控和苛索,不斷要向貪官、下屬及代理人輸送金錢及其他利益?若不正視上述問題,香港的政治、經濟,以至法律制度將受到嚴重破壞。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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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1-15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壹週刊:南方A50一年賺五成多

2014年港股的整體表現實在令人失望,恒指全年升幅只得1.3%,較2013年2.9%的升幅還要差,不少港股基金更出現負回報。

恒指由2009年3月的低位11,344點大幅反彈,到2009年11月升穿23,000點後,恒指過去五年便在這個水平徘徊,未再出現突破。過去五年認購追蹤恒指的盈富基金,投資回報恐怕連人民幣定期存款也不及。

恒指表現不濟,有波幅無升幅,並不代表投資港股未能取得理想的回報,長線和價值投資不再有效。相反,港股過去五年的表現,更凸顯投資者不應沉迷於短線炒賣,揀股要揀一些業務清晰,有良好往績,自己熟悉,有盈利和派息能力的股票,並且要在股價合理時購入,長遠而言投資組合必然可以跑贏大市。

其實筆者並不熱衷於股票投資,過去20多年,股票投資佔整個資產組合不到5%,故此不會在股市中賺大錢,或者傾家蕩產。過去遇上不少人因炒股而欠債纍纍,甚至要申請破產,更提醒自己在股市投資方面要小心謹慎。

2010年10月,筆者決定提早退休,開展人生下半場,日後主要倚靠投資收入,包括租金、股息和利息過活。由於退休後資產的流動性要較高,故此才把股票投資佔整個資產組合上調至約10%,其餘約70%是物業,10%是債券,10%是人民幣及港幣。

2010年底開始部署增持港股時,恒指處於23,000點水平,與2014年底的水平相若。即使過去四年恒指沒有「寸進」,但個人股票投資(連同股息)卻可以取得接近六成的回報,平均每年回報約12%,去年更錄得超過20%的回報。

由於手上物業投資(包括自住及自用的)已佔資產組合70%,故此個人不會購入地產股。對於一些科網股、濠賭股、食品股及股價波幅較大的股票,亦會敬而遠之。此外,對於內地企業,包括內銀股、內險股和內房股等,一直存有戒心,不知哪一隻股票會率先「爆煲」,好像美國雷曼兄弟、AIG、房利美和房貸美一般,故此只會選擇認購恒生H股指數基金。由於基金持有40隻H股,即使其中一隻股價大跌,好像近月的比亞迪,對整個基金的股價影響也不致太大。

經過一輪篩選後,筆者選定一些平均股息約4%,業績增長穩定的股票作長線投資,當中包括恒生、中銀、太古、領匯、中移動、電能、中電和盈富基金等;而內地H股,慣常只持有中石油和恒生H股指數基金。購入(或沽出)中石油主要參考原油價格,以油價十分一為準則,例如油價每桶在90美元水平,中石油合理價格約為9港元。購入(或沽出)H股指數基金,則參考恒生AH股溢價指數,若然指數大幅低於100點的水平時,表示H股價格偏高,便減少持有H股指數基金,改為購入南方A50基金。

去年九月,恒指突破25,000點水平,手上持有的幾隻本地藍籌股股價都創出新高。但發覺內地A股股價仍大幅落後H股,故大量增持南方A50基金,並向讀者推介。期望滬港通開通後,A股會跑贏H股,縮窄兩類股票的股價差距。去年11月21日人行突然減息,刺激A股股價颷升,南方A50股價全年勁升五成多,遠遠跑贏盈富基金和H股指數基金,實非始料所及。

經過多年的測試,運用簡單的投資方法,在合理股價購入傳統藍籌股、高息股和指數基金,投資表現勝過短線炒賣,讀者不妨作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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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1-08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5年1月1日星期四

壹週刊:樓市瘋狂 請君入甕

最近房委會派發新一期居屋申請表,樂富屋居銷售中心外一度出現人龍,市民輪候個多小時只是為了索取售樓書和申請表格。

過去五年樓價颷升近倍,除了因為利率偏低,市場資金氾濫外,政府房屋政策失效亦可說是主要原因。

話說2008年9月金融海嘯後數個月,樓價一度急挫兩成多,回到2007年中的水平,當時中原指數由高位73點回落至56點。隨着美國聯儲局推行量化寬鬆貨幣政策,中國政府投放四萬億元救市,大量資金湧入本地樓市,樓價在2009年初由低位迅速反彈,樓價很快便回到2008年3月金融海嘯前的高位。

2009年10月,當時特首曾蔭權發表的施政報告沒有觸及樓價上升問題,有女醫生致電香港電台投訴買不起樓。據悉該名女醫生月入7.5萬元,男朋友是律師,亦難以在中環港島購買到合適的單位。當時曾蔭權提到置業者可以選擇較偏遠的地區,4,000元一呎,200萬元以下的單位還有很多選擇。料不到他的一番言論隨即惹來四方八面的攻擊,指摘他涼薄,不了解民情,要求政府干預樓市,兼且要復建居屋。

事實上當時樓市的炒賣活動主要集中過千萬的豪宅,全港樓價平均呎價(實用面積計)不過5,000多元,市場上確實仍有大量200萬元以下的單位可供市民上車。根據差估署資料,新界區430呎或以下單位平均呎價3,700多元,160多萬元已可購買430呎單位。至於過千呎的大單位,呎價要5,400多元,較細單位貴44%。

只可惜民意堅持要求政府打擊豪宅炒賣,結果政府被迫出招,率先上調豪宅印花稅率和收緊豪宅按揭至五成,並且逐步推廣至中價樓,600萬元以上的單位,最多只能按420萬。炒家見政府收緊豪宅按揭,便轉炒中小型單位,同一筆資金可以購入多個單位炒賣。

2010年11月,政府開徵額外印花稅,打擊短期炒樓活動。2012年10月,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限制非本地居民入市。到2013年2月,政府連投資者也要驅逐離場,向擁有多過一個住宅物業的業主徵收雙倍印花稅,樓價開始逐步下調,中原指數一年內由123點跌至117點,再加上每年約4%的通脹率,樓價實質下跌了一成,拉近市民的購買力。

但不知是哪位官員的意見,政府竟然在今年五月放寬「辣招」,讓認購樓花的小業主可以在入伙後半年內出售手上物業,仍可豁免繳付雙倍印花稅。政府放寬「辣招」,認購樓花的小業主不用急於賣樓,即時令二手盤源急跌,二手樓價急升一成多。地產商於是順勢大賣樓花,百多呎的「劏房」也可賣200萬元,依然有人爭相認購。

由2009年10月醫生投訴買不起樓計算,樓價平均上升八成多。但同期新界區430呎或以下單位的售價上升約1.4倍,遠遠高於過千呎單位不足50%的升幅。現時新界區細單位的平均呎價,竟然較大單位貴13%!現時開售的居屋單位,即使是市價七折定價,仍遠遠高於2010年的樓價水平。現在搶購居屋的人,為何不在2010年入市,兼且向按揭證券公司申請九成按揭?

現在樓市已變得瘋狂,日後若樓價大跌,那些以高價認購「劏房」,或者手持兩個物業的小業主,勢將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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