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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林氏力牆:我也是「無良」僱主

 
去年九月,筆者出售了一個住宅單位,將資金用作購買兩個商業單位,除了作為長線投資外,還可以免租讓幾個有心的學生進行小組教學。

這幢商廈一梯一伙,總二十多個單位。樓下的兩名看更,均年過60歲,每人每日工作12小時(包括用膳時間),即工會所指的「12碼」編制。由於五月實施最低工資條例,今年年初大廈管理公司召開業主立案法團會議,商討如何調整兩名看更的薪金。

管理公司建議不計算休息日工資,做「無良」僱主。每名看更的工資由每月約7,100元,調升至接近8,800元,再加上僱主的強積金供款,實際薪酬超過9,000元。看更的休息日,管理公司會另聘兼職代更,大廈實際開支並沒有因為不計休息日而減少。一眾業主都樂意通過每月增加管理費5%,以支付兩名看更的額外薪酬。

這兩名看更一向的服務態度都很好。我跟日班的看更不時聊天,知道他居於附近,上班和下班的時間不過半小時,早上七時過後上班,晚上未到八時已可以回家吃飯,雖然屬「12碼」編制,但他花在工作的時間(包括交通時間)可能較一些返朝九晚六的打工仔還少。二人知道獲得大幅加薪兩成多,都顯得十分高興。

但據我所知,不少大財團屬下的管理公司,美其名不想做「無良」僱主,慷小業主之慨,給予大廈保安或管理員過萬元的月薪,令屋苑管理開支大增,乘機增加經理酬金(按屋苑支出收取某一百分比),再將成本轉嫁給小業主。

本地幾間大學訓練的物業管理畢業生,一般起薪點不過一萬元左右。現在大廈保安或管理員的薪酬,竟然高過他們的上司。今年暑假將有大批中七和副學士畢業生加入勞動市場,大有機會取代現職保安的「萬元戶」。年輕人成為保安員,一面賺錢生活或養家,一面進修遙距大學學位課程,是一條不錯的出路。

真擔心那些原先有工作的年長大廈看更,將成為最低工資條例下的犧牲者。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出處: 蘋果日報 | 2011-05-31 A16|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

林氏力牆:可加可減沒推高通脹

去年六月港鐵加價2.05%,下個月再加價2.2%,兩次加價合共4.3%,差不多相等於兩鐵合併時的減價幅度。換言之,港鐵的車費幾乎已回復到未合併前的水平。

有意見認為監管港鐵車費的「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已變成「有加無減」,要求港鐵不要賺到盡,放棄今次加價,避免加劇通脹。有立法會議員更建議政府成立票價穩定基金,補貼市民乘搭港鐵。

翻查統計處資料,便知道過去兩年港鐵的加價幅度,較同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增幅(超過7%)為低。最近政府將今年全年的通脹率預測,由原先的4.5%,調升至5.5%,遠遠超過港鐵今年的加價幅度。與其說港鐵加價會推高通脹,不如說通脹升溫,無可避免會推高明年港鐵的加價幅度。

政府當年一手促成兩鐵合併,但又擔心兩鐵合併後,港鐵勢將坐大,在公共交通市場的佔有率超過40%,可能濫用市場權勢大幅加價。政府於是找學者(包括筆者)去研究設立機制,約束港鐵的車費加價,藉此平衡港鐵股東和乘客的利益,故此才出現可加可減機制。現在機制被指縱容港鐵加價,推高通脹,筆者實在「難辭其咎」。

無可否認,交通方面的支出已成為基層市民一項沉重負擔。不少家庭,每月交通費支出超過家庭總收入一成。然而,倘若打工仔每日要花費四、五十元交通費上班和下班,即使港鐵今年放棄加價2.2%,每日省回一元、八角,交通費負擔依然沉重。

由此可見,香港交通費問題,已不是加幅問題,而是車費水平已經脫離基層市民負擔能力,「可加可減」機制只不過是代罪羔羊而已。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出處: 蘋果日報 | 2011-05-28 A14|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壹角度: 康體設施極度貧富不均

香港原來不單止收入和財富極度不均,就連市民的休憩用地和康體設施的分配,也出現嚴重貧富懸殊的情況。

  去年《南華早報》報導,殖民地時期,港英政府以免地價或者1,000元的地價,批出多塊珍貴地皮給私人會所興建遊樂場設施,供會員使用。政府批地的條款,列明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可以要求私人會所開放部分設施給學校及社福機構使用。只不過多年以來,私人會所實際開放給公眾使用的時間十分有限,兼且限制多多。

  由於有立法會議員跟進事件,政府被迫要檢討這些「私人遊樂場地契」的批地條款。誰不知一年過後,政府的檢討結果,竟然是日後續契時,會建議要求私人會所對外開放時間,由現時每週9小時,改為每月40小時。

  一年有12個月,52個星期。政府的建議,即是將私人會所的開放時間,由原先每年468小時(9小時×52個星期=468小時),增加至每年480小時(40小時×12個月=480小時),每年增加了12個小時,增幅為2.6%。多出的時間,恐怕連更衣和如廁的時間也不夠,明顯是玩弄數字,沒有實質上的改變。

  眾所周知,香港地少人多,土地資源十分珍貴。由於土地有限,本地的休憩和康體設施嚴重不足,市民須要輪候長時間才可以申請到設施。根據政府的規劃,每名市民的平均休憩用地是一平方米。以全港七百萬市民計算,休憩用地應該有700公頃(1公頃=10,000平方米),大約700個標準十一人足球場。實際的數字相信低於此數字,市民可以真正享用的休憩場地極之不足。

  過去個別地區的區議會曾經要求政府修改土地規劃,不要將一些空置土地用作興建住宅,改為提供休憩場地給市民使用,結果往往得不到政府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政府官員甚至將供全港市民使用的郊野公園、天橋底和馬路旁的空地,地產商提供的公共空間(為了換取額外樓面),都計算入休憩用地之內,試圖推卸撥地興建休憩和康體設施的責任。

  根據經濟學家的分析,私人會所是一個很特殊的組織,有別於其他牟利和非牟利組織。私人會所的成員,一般是有類似的背景和信念,會所的「排他性」十分高,不輕易接受不同背景和理念的人入會。私人會所產生的價值,主要源自這種「排他性」;政府若貿然要求會所開放會籍或讓公眾人士使用設施,會大大降低會所的價值。故此,政府檢討私人會所的地契時,眼點不應是增加對外開放時間,應該從公平和善用稀有土地資源的角度,去修訂地契條款。不少私人會所佔據珍貴地皮,將大片郊野公園土地變成私有。政府應向私人會所收取市值地價或者租金,每年再按照市值租金徵收差餉和地租,將稅收用作興建更多的休憩和康體設施,供公眾使用。政府收足市值地價及租金,增加私人會所的經營成本和會費,反而令會員更有「優越感」。

政府亦可以收回部分私人會所土地,重新發展後供公眾使用。現時以超筍價批地給富豪興建俱樂部,再有限度開放給市民使用的做法,只會增加管理上的困難,令市民覺得政府偏袒富豪,加深「仇富」情緒。

估計香港只有數萬人可以有資格使用這些免地價的豪華私人會所設施,其餘七百萬人要輪候使用康文署的設施,或者付費給地產商使用私人屋苑會所設施,這又是否公平合理呢?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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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5-26 A008| 時事| 壹角度 26/5/2011|

2011年5月22日星期日

時代論壇-經世理財 : 通脹問題 不能輕視


○○八年九月,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宣佈破產,觸發全球金融海嘯,樓價股價大跌。美國聯儲局為了挽救經濟,避免陷入嚴重衰退,大幅度調低短期息率至接近零息的水平。聯儲局又推行量化寬鬆貨幣政策,變相大量印鈔,在市場上吸納債,將息率推低。

  當時市場已經預期,聯儲局大量印鈔和實行低息政策,會令美元大幅貶值,刺激全球資產價格和商品價格上升,製造新一輪的資產泡沫和通脹。果然不出所料,過去一年多,世界各地的物價都普遍上升,香港的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比較,上升了百份之四點六,而且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過去一個月,港鐵、九巴、渡輪、的士和電車先後宣佈加價,令人擔心公共交通收費上升,會加劇通脹,增加市民的生活負擔。但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近幾個月通脹升溫,主要原因是食品價格、電費、燃料費及租金上升所引致,交通費的升幅相對較低。展望未來幾個月,由於正式實施最低工資條例,餐飲、零售及物業管理等行業,會透過加價和加管理費,去抵銷工資成本的上升,將進一步推高通脹率。

  香港大部份的生活必需品都要倚賴進口,美元疲弱,人民幣升值,油價上升,令進口的食品和燃料價格上升,帶來所謂輸入通脹。過去幾年,本地私人住宅落成量大跌,樓宇供應量不足,帶動樓價和租金大幅上調,加重市民住屋方面的負擔。

  在聯繫匯率制度下,香港無法透過貨幣升值,或者調高息率去對抗通脹,避免出現資產泡沫的情況,這亦是我們實行聯繫匯率要付出的代價。但面對通脹升溫,特區政府仍然可以透過一些財政政策,去紓解市民的通脹壓力,避免通脹進一步惡化。

  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建議提供電費補貼、寬免差餉及代繳公屋租金,這些措施有助短期內降低消費物價指數。另外過去一年多,政府不時推出針對樓宇炒賣的措施,恢復定期拍賣土地,希望能夠遏止樓價及租金繼續大幅上升。但在短期供應不足和低息環境下,過去這些措施的成效都十分有限。

  經濟學者相信,溫和的通脹和樓宇價格穩定上升,有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這總好過經濟陷入通縮和樓價不斷下滑,製造大量負資產家庭。但我們一定要避免通脹失控,樓價飆升到完全脫離市民負擔能力的水平,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因此,即使今屆政府的任期只餘下一年多,也不應對通脹和樓市泡沫化的問題掉以輕心。

(節錄自香港電台《香港家書》,201157日)

林本利 
出處: 時代論壇 第一二三八期.一一年五月廿二日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壹角度:《競爭法》對中小企不利?

香港應否制定全面的競爭政策和引入《競爭法》,這個議題已經討論了接近20年。九七前和九七後,政府都曾經作過深入研究和廣泛諮詢,獲得絕大多數的企業和市民支持。只不過由於大財團和地產商(以及他們的打手)的反對,一直拖延至現在才進行立法。

  一些突然為中小企請命的立法會議員和商家,他們提出的反對理由和對《競爭法》的質疑,過往已經提出過多次,絕無新意。

  首先,他們說制定《競爭法》會增加本地營商成本,中小企因擔心誤墮法網,須要聘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和《競爭法》相關的營商行為。中小企因財力不足,故此不敢投訴被大財團欺壓,反而會擔心其他立心不良的對手,以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投訴的方法去打擊及阻礙其業務發展。

  不錯,任何法例的實施都會增加營商成本,肥了法律界人士,引入《競爭法》也不例外。問題是法例對社會帶來的利益,包括經濟和非經濟上的利益,是否大於額外付出的成本。過去20年,市民清楚看到地產霸權的勢力已逐漸延伸至各行各業,市場空間日趨狹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市民普遍相信大財團和地產商合謀壟斷市場和操控價格,引入《競爭法》可以幫助釋除市民的疑慮,還大財團和地產商的清白。

  有人認為《競爭條例草案》建議的罰則太輕,又有人認為過重。將來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可與被起訴的公司和解,只要對方賠償1,000萬元便可以。大財團透過反競爭行為所賺的額外利潤往往遠多於1,000萬元,賠償金額對它們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至於干犯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公司,最高罰款是違反法例的年度營業額10%,又被指罰得太重。政府官員強調1,000萬元的和解賠償,是針對輕微違規情況,目的是保障中小企,免受訴訟纏擾。至於收取全年營業額10%,亦可以產生阻嚇大財團,幫助中小企的作用。其實,相對於其他一些國家實行的《競爭法》,《競爭條例草案》建議的罰則已算十分溫和。在美國,違反反壟斷法〔或稱《反托辣斯法》(anti-trust law)〕屬刑事罪行,可以判處監禁,最高罰款是違法造成的損害金額之三倍。台灣的《公平交易法》亦有類似罰則。大財團及地產商若合謀壟斷市場和操控價格,額外所得利潤又何止營業額的10%?資料顯示,地產商、石油、電力和氣體公司所賺的利潤,往往佔營業額的一半或以上,營業額10%的罰款又能產生多少阻嚇作用?亦由於罰則不重,未必能夠產生阻嚇作用,故此《條例草案》容許受損害的公司提出「後續」獨立訴訟,向違規的公司索取額外賠償。但這獨立訴訟的條款,又被人指摘為損害中小企利益,令中小企不斷受到訴訟滋擾,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政府提出的《競爭條例草案》,主要規管三大行為,包括:一、透過協議和經協商行為妨礙市場競爭;二、濫用市場權勢傷害對手;三、透過合併而令市場缺乏競爭。本地的企業,絕大部分是中小企,不是跨國企業,市場佔有率不高,併購活動不多,若沒有私下和其他公司訂下協議妨礙競爭,又何須擔心《競爭法》呢?筆者完全同意不少壟斷和市場操控行為,是和政府政策有關,但這不應妨礙制定《競爭法》。筆者期望香港首先引入《競爭法》,之後再透過政制改革和民主選舉去打破財團壟斷和地產霸權的局面,令香港下一代的企業和年輕人,可以在一個更公平和對等的環境下競爭。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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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5-19|  A008| 時事| 壹角度 19/5/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5月12日星期四

壹角度: 思覺失調的關愛基金

去年十月特首曾蔭權發表施政報告,建議成立「關愛基金」,由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出任基金的主席,目標是由政府與商界各出資50億元,為基層市民提供綜援計劃不能提供的多方面支援。

當時特首還說正向商界募集捐款,初步反應正面,有信心關愛基金能直接令廣大基層市民受惠。但經過六個多月來的募捐,商界承諾捐款僅得18億元,不足目標款項50億元的四成,政府正式收到的捐款更不足7億元。

每年財政預算案和施政報告發表前,政府都會作出廣泛諮詢,收集市民的意見。今年二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注資強積金戶口,惹來市民極度不滿。政府為了「補鑊」,急急大幅度修改預算案,向市民(包括超級富豪)派發現金。去年施政報告建議成立的關愛基金,同樣備受各方責難,連社福界亦群起攻之,擔心會影響其他機構的捐款收入。

很難想像,一些政策倘若經過廣泛諮詢和深思熟慮,竟會落得如此下場。特首在施政報告中說要有新思維,故此成立關愛基金。然而,從關愛基金的成立目的,勸捐對象,以至捐款使用方式(包括資助學生遊學),不但看不到新思維,反而令人覺得特區政府的治港理念可能已處於「思覺失調」狀態,出現思想及言語紊亂的情況,妄想關愛基金可以紓緩仇富、仇商情緒。

社會出現仇富、仇商情緒,並不是市民「憎人富貴厭人貧」。市民不是仇視富有人或者商人,市民不過是不滿那些賺到盡,大小通吃的商人,以及那些巧取豪奪,大量興建發水樓和以不良手法賣樓圖利的地產商。本地富豪發財後不單沒有立品,還藉本身在政界和商界建立好的網絡,繼續攫取利益。

去年的施政報告,標題是「民心我心,同舟共濟,繁榮共享」。政府是清楚知道大地產商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極低,亦明白到為何普羅市民無法分享到經濟繁榮的成果,社會失去和諧的癥結。施政報告的重點,正正是要去處理這些問題。

可是,施政報告一方面提出限制發水樓,規管樓花買賣,以及引入競爭法;另一方面卻提出政府和商界各出資50億元成立關愛基金,令人擔心高官和商界建立更緊密關係,影響政府日後施政。

特首發表施政報告時,說明正向商界募集捐款,初步反應正面。施政報告發表後,帶頭認捐的是幾個超級富豪旗下的地產公司。過去十多年,地產商透過大量興建發水樓,保守估計額外多賺過千億元收入。政府率先向地產商勸捐,令人懷疑政府一而再推遲限制發水樓的實施日期,是否和地產商討價還價的結果。況且,執法機構正調查一些與地產商有關的案件,在這個敏感時候,政府官員更不應和他們建立密切關係。

一般人都相信,金錢捐獻應該是出於自願和愛心,不是為了「贖罪」,或者沽名釣譽,更不應該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而作出捐獻。政府擁有龐大儲備和財政盈餘,根本毋須浪費人力物力搞一個關愛基金去扶貧。即使要增加資源,亦可以考慮採納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陳章明的建議,向地產商抽發水樓稅,將稅收撥入基金用作扶貧。

既然關愛基金「成效不彰」,又出現「思覺失調」的情況,政府何不及早撤回建議,避免政府進一步陷入「精神分裂」的狀態中。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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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5-12|  A004| 時事| 壹角度 12/5/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5月5日星期四

壹角度 : 母語教學推高書價

過去幾年,教育局一直要求出版商將課本和教材分拆,以為這樣便可促使教科書價格大幅下調,令到學生家長得益。

筆者之前撰文,指出教科書成本和售價上升的主要原因,就是教育局不時修改課程,要求課本送審,以及推行母語教育等政策所致。筆者在1989年出版高考(即大學入學試)經濟學課本,只有英文版本,黑白製作,不用送審,全書300頁,每本售價不過80元。

1992年,當時的考試局開始容許高考考生以中文作答,但市場上卻沒有中文版本的高考經濟學課本,政府不惜動用公帑資助出版社將英文版本的課本翻譯成中文。隨高考可以用中文作答,兼且在考試成績單上不會列明作答語言,愈來愈多考生選擇以中文作答。

1998年,前特首董建華一刀切推行母語教學政策,指令所有採用母語教學的學校,必須同時使用中文課本,不能使用英文課本。這個政策,令中文課本市場迅速增長,促使出版商投放更多資源去爭逐市場佔有率。但很不幸,母語教學政策不但令本地學生的英文水準大幅下降,更導致教科書成本和價格大幅上升,最終損害了學生和家長的利益。

熟悉教科書市場的人都知道,教科書的主要成本是開發和製作成本,一套用兩年(會考)或三年(初中或新高中)的教科書,開發及製作成本動輒要數百萬元,甚至過千萬元。除了這筆巨額的「入場費」外,另一主要成本就是印刷費。

每本教科書的印刷費,主要視乎印刷量,顏色多少和紙張質素並非重要因素。一本百多頁的彩色教科書,印刷量若有一萬本,每本印刷成本不過10多元;若印刷量只得一千本,成本便要數十元。過去二、三十年,中小學生人數急速下降,從過往每個年級有十萬人,下跌至現在個別年級只得五、六萬人,教科書的印刷量自然大減。再加上政府推行母語教學,出版社要分別印製中英文版本,印刷量再要打個折扣。過去幾年,出版商投入大量資源開拓新高中市場,十多間出版商經過一輪「大廝殺」後,實際可以回本的恐怕只得幾間。2009年推出新高中中四課程後,學生選修的科目由過往一般的八科至九科(甚至十科),減少至只得六科至七科,令每科選修人數大幅下跌。到去年九月,出版商發覺中四及中五的課本銷量突然大減,經調查後發覺部分升讀中五的學生,放棄選修某些科目,並將中四課本出售。不少「手緊」的學生,即使繼續選修某一科目,亦把手上課本出售去賺取外快,以致出現第一屆新高中文憑試還未正式開考,二手課本已充斥市場的情況。

一本零售價100元的教科書,出版商一般是以八折價錢出售給書局(書局再以九折或九五折出售),實際收入只得80元。這80元中,約有10元是作者的版稅(零售價10%),餘下70元,要支付印刷費、員工(包括編輯和營業員)薪金、租金及其他營運支出,餘下的收入未必足夠抵銷開發和製作成本。特別當市場萎縮,生產規模下降,印刷成本不斷上升,出版商的「剩餘收入」十分有限,能夠賺到多少暴利呢?筆者相信教育官僚是很清楚出版商面對的惡劣經營環境,但為何仍然要不斷打壓出版商,突然更改遊戲規則,強行要求出版商把現有課本和教材分拆?出版商為了競爭,早已把教材(包括由作者撰寫的教師手冊)送給老師參考和使用,現在又怎能要求他們付費購買?出版商若收到老師(或學校)支付的教材費,又如何和作者及其他版權人攤分?教育局說不排除自己製作課本或以招標形式出版課本。若是由政府插手出版教科書,恐怕成本會更高,市場更容易被壟斷操控,嚴重損害香港的言論和出版自由。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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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5-05 A008| 時事| 壹角度 5/5/2011|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