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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壹週刊(壹角度):兩電保證回報遠高於8%

中電和港燈的利潤保證計劃(即管制計劃)明年9月和12月才屆滿,梁振英政府在今年4月便急不及待宣布延續計劃15年,直至2033年。政府保證兩電每年賺8%回報,但兩電則不能保證電費會下調。

還記得2007年7月曾蔭權成功連任特首,成立環境局,由邱騰華出任局長,負責處理兩電的利潤保證計劃。2008年1月邱騰華宣布延續兩電利潤保證計劃10年至2018年底,把保證回報由13.5%至15%下調至9.99%的「單位」數字。

到了2011年12月,當時香港經濟環境欠佳,投資市場受到歐債危機影響,兩電竟提出大幅加價。中電要加9.2%,港燈則加6.3%。時任特首曾蔭權表示加幅不能接受,能源諮詢委員會亦罕有地站在市民一邊,發表聲明反對加價建議。之後不久,兩電又說可以削減加幅,讓政府官員有個下台階。

上次曾特首及邱局長負責延續兩電利潤保證計劃,兩電幾年後大幅加價,市民也可以找他們問責。梁振英及環境局問責官員很快便卸任,現在急忙延續計劃,日後兩電不單沒有減價,反而大幅加價,到時不知找誰問責。

由1964年開始計算,政府與電力公司簽訂利潤保證計劃已有50多年歷史,現在再延續15年至2033年底,即電力公司已得到政府70年保證,為嘉道理和李嘉誠家族帶來數以千億元計的回報。過去政府保證兩電每年可賺13.5%至15%,兩電透過舉債去擴大資產值,實際股東回報可以超過20%。

舉個簡單例子,電力公司投資200億元,100億元來自股東資金,另外100億元向銀行貸款,年息6%。100億元以股東資金購入的資產每年可以賺15%,即15億元,另外100億元以貸款購入的資產每年可以賺13.5%,即13.5億元,兩者合共28.5億元。扣除100億元貸款每年利息支出6億元,扣除利息支出後利潤依然有22.5億元。股東只需要投資100億元,每年便可賺22.5億元,回報率高達22.5%!

即使上次續約時保證回報被削減至約10%,但由於近年息率偏低,只要兩電加大槓桿,實際回報和實質回報依然十分可觀。電力公司投資200億元,60億元來自股東資金,另外140億元向銀行貸款,年息3%,每年利息支出不過4.2億元。200億元每年賺10%即20億元,扣除4.2億元利息支出,依然賺15.8億元。股東只需要投資60億元,每年便可賺15.8億元,回報高達26.3%!

上世紀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香港通脹高企,通脹率平均每年約8%至9%,兩電每年賺13.5%至15%,或者透過舉債的槓桿效應,賺兩成多,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回報是一成多。但自從九七回歸後,香港經歷過六年通縮,經濟增長放緩,平均通脹率不過2%至3%。2008年後兩電的保證回報調低至10%,但兩電透過舉債的槓桿效應,依然可以每年賺兩成多,扣除2%至3%的通脹率,實質回報仍可達到兩成或以上。

因此,即使明年9月和12月後政府將兩電的保證回報削減至8%,電力公司可以繼續透過以低息貸款去擴大資產,若能以3厘年息借入短期和中長期資金,再去賺8%的保證回報,便可維持每年超過一成,甚至兩成的股東回報。現時港燈的固定資產約500億元,向銀行貸款及舉債高達400億元,便是玩盡這個資產膨脹的遊戲。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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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7-05-25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壹週刊(壹角度):梁振英 卸任前送大禮

今年3月26日特首選舉,由梁振英及中聯辦幫手拉票的林鄭月娥,以777票勝出,較梁振英2012年取得689票,多出88票。還記得當年中央政府臨近選舉投票日放棄唐英年,力捧梁振英,但香港首富李嘉誠及另外280多個選委仍然堅定不移地投唐英年一票,結果令梁振英低票當選。

五年過後,除了一小撮建制派人士(包括田北俊)外,其餘大部分商界及既得利益者都願意聽任中央指揮,讓林鄭以「高票」當選。特首選舉後,梁振英政府便開始「回禮」,讓一眾擁有投票權的「財閥」及「土地權貴」得到「回報」。

首先行政會議在3月28日宣布延續九巴專營權十年,由2017年7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讓九巴無須與其他公司競爭,便可獲得專營權。同日,政府建議修改《道路交通條例》,把小巴座位上限由16個增加至19個。小巴意外率特別高,殺人傷人無數,竟然獲得獎勵。

到4月11日,「送禮」活動由航運交通界擴展至新界土地權貴。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向在私人「農地」上經營至少達10年的營運者(不是耕作),提供特惠津貼。以露天工場為例,最多可獲賠195萬元。發展局說提供特惠賠償,可以加快收回棕地,用作增加房屋供應。

自從梁振英上台後,便不斷以發展新界土地,增加房屋供應為由,向新界土地權貴送禮。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家族,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在新界囤地,每平方呎購入價不過10多元,現在已升值至1,000元,回報十分可觀。梁振英不時以增加房屋供應為由,向土地權貴送禮,上任至今樓價已攀升超過五成,「辣招」明益地產商和炒家,公屋輪候時間增至五年,房屋政策徹底失敗。

論到最大的「禮物」,肯定是在4月26日,環境局宣布延續兩電的利潤保證計劃15年,每年保證賺8%。筆者在理大任教時,專注研究監管公用事業的利潤管制計劃,早於20多年前已提出廢除兩電的利潤保證計劃,開放電網,引入競爭,以價格上限管制取代利潤管制。現時中電,以及港燈的大股東電能,在澳洲和英國等地投資電力市場,也沒有享受到利潤保證計劃。過去兩間公司便因政府政策轉變,市場競爭加劇,外匯大幅貶值等因素,海外業務的盈利大幅倒退,甚至出現減值和虧損。

過去筆者曾經出任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八年,深深體會到電力公司的議價能力,以及政府高官的所謂「諮詢」。政府找所謂「獨立」顧問公司進行研究,說會開放電網、引入競爭,又說會降低准許回報。做完一輪「諮詢」後,便說時間不足,要繼續研究,只好延續兩電的利潤保證計劃,讓兩電繼續壟斷市場。

上次中電的利潤保證計劃在2008年9月底屆滿,政府在2008年1月宣布延續兩電的利潤保證計劃10年。今次中電的利潤保證計劃到2018年9月底才屆滿,梁振英政府急不及待,要在卸任前送大禮,延續計劃15年,保證每年賺8%。全世界又有什麼投資工具可以保證每年賺8%?

港人對香港政制的不滿,正正是因為整個制度鼓勵政治交易,維護一小撮財閥及土地權貴的利益,損害全港市民的利益。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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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7-05-18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壹週刊(壹角度):「借人頭」買樓 不是高官專利

近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網誌發表文章,指政府出招打擊「一約多伙」避稅手法後,市場又傳出有已擁有住宅物業的人士,借用未擁有物業的人的名義去買樓,即俗稱「借人頭」買樓,並要求購買人簽訂信託書來保障其實質權益。

陳茂波警告不論是「借人頭」抑或「借出人頭」的人,一經發現,就會「人頭」落地,除了要補回相差印花稅及繳付巨額罰款外,更要付上刑責,可被監禁一年。

陳茂波突然向「借人頭」買樓的投資者發出警告,希望他們收斂一下,避免樓市泡沫愈吹愈脹,一旦爆破將嚴重損害香港經濟,確實盡了作為財政司司長的責任。然而,會計師出身的陳茂波,以及他的太太許步明,都擅長於透過離岸公司隱藏房地產業權。由陳茂波出聲去警告別人不要透過「借人頭」和簽訂信託書去隱藏樓宇的實質權益人,確實極其諷刺。

事實上,身為基督徒,在立法會高調說要「行公義,好憐憫」的陳茂波弟兄,根本不適宜出任問責官員。陳弟兄若然不慎,忘記申報利益,結果會像許仕仁和曾蔭權,遭人到廉署舉報而惹上官非。陳茂波之前出任發展局局長一職,負責制定土地房屋政策。現在更光宗耀祖獲委任為財政司司長,責任更加重大,要打擊逃稅非法行為,以保障政府稅收。陳茂波在制定土地房屋政策,以及開徵「辣稅」的過程中必須做足利益申報,以免被政敵有機可乘。

陳茂波在2012年9月出任發展局局長後不久,突然獲悉太太許步明及其家族成員的公司在古洞北持有土地,亦在同月突然知悉有關土地座落新界東北發展區,便向特首梁振英報告。他指有關土地由公司持有,而太太亦主動提出出售相關股權,出售後已向特首報告相關的股權變動。至於出售公司股權的價錢是多少,真正買家是誰,背後有沒有「借人頭」買股,或者要求購買人簽訂信託書,外人不得而知。

去年有傳媒翻查巴拿馬文件,發現陳茂波家族開設多間離岸公司,對「離岸空殼」操作純熟,甚至積極從事為他人註冊離岸業務的生意。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曾經出任多間離岸公司的董事,公司業務包括經營劏房。許步明更透過離岸公司持有銅鑼灣一商廈的相連單位,而陳茂波指單位屬其妻的辦公室,因自己沒持有相關公司及物業股權,因此毋須申報。

陳茂波本人及其家族擅長開設離岸公司,隱藏房地產實質權益人的身份。透過離岸公司持有物業,以轉讓公司股權方式出售物業,不單可以隱藏真正買家身份,還可以逃避繳付高達30%的「辣稅」。最近新加坡政府便堵塞這方面的漏洞,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股權超過50%,股東亦要繳付辣稅。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至今仍沒有追隨新加坡政府的做法,繼續豁免以公司持有物業的炒家繳付「辣稅」,協助他們賺一大筆。

香港的特首及高官以家族信託基金,離岸公司及信託書隱藏財產(包括房地產),金管局高層以其他人的名義買樓,再要求購買人簽訂信託書來保障其實質權益。「借人頭」買樓不是高官專利,樓市投資者及炒家知道執法機構難以搜集足夠證據去起訴,才有樣學樣,效法高官的所作所為。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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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7-05-11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7年5月4日星期四

壹週刊(壹角度):公屋變居屋 藏富於民

前文提到出租公屋已完成歷史任務,政府實應把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轉作興建居屋,協助市民首置或「上車」,這樣才有望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消消年輕一輩及「無殼蝸牛」的怨氣。

由1996年至2016年,公屋住戶由65萬增加至76萬,但居住在公屋的人口反而由接近240萬下跌至213萬。公屋明顯已被人濫用,不少公屋居民透過離婚、分戶等方法,申請多一個單位,令每人的居住面積大幅增加。

此外,由於房委會實施富戶政策,公屋居民為了逃避繳交雙倍或市值租金,把個別家庭成員除名,只留下年老、體弱、殘疾及低收入的家庭成員,以免收入或資產超出上限。事實上,富戶政策缺乏成效,年滿60歲的「長者」,即使收入高達10萬元,仍然可以獲得豁免,繼續住在公屋,個人享受數百呎居住面積,直至終老。

過去政府興建公屋,補貼低收入家庭住戶,令香港的工資較低,協助香港發展工業。可是,現在香港已由工業城市轉型至服務中心,政府是否有需要繼續補貼僱主,令低收入階層的工資無法提升?

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出租公屋的每月最高入息限額(包括僱員5%強積金供款)接近12,000元,遠遠高於全港一人住戶每月8,500元的入息中位數。這又難怪十多萬個單身人士申請出租公屋,個別擁有專上學歷的申請者,情願工資停留在低水平,以免失去申請公屋資格。

現時最低工資已調升至每小時34.5元,不少基層工作(包括保安和清潔)每月工資已超出申請公屋的上限,故此缺乏吸引力,以致這些行業不時出現勞工短缺情況。公屋制度不單損害香港的生產力,製造勞工短缺,還製造貧窮。公屋住着大批低收入(或無收入)的獨居長者,他們缺乏家庭支援;年輕人不思進取,為要符合申請入住公屋資格。

事實上,港人置業需求遠多於租住公屋的需求,以現時香港勞工短缺、失業率只得3.2%的情況,正常人只要勤奮工作,每月要賺取12,000元並不困難。現時香港就業人士每月收入中位數是15,000元,一對夫婦勤奮工作,每月收入應有2萬至3萬元。只因二人家庭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是18,263元,才令不少夫婦放棄較高收入的工作。若然政府將公屋改為居屋出售,相信大部分申請公屋的家庭都有能力購買。

過去政府為了增加香港的自置居所家庭比率,推行「租置」計劃,把公屋出售給租戶,又把部分公屋單位改為居屋出售,反應十分理想。新一屆政府若要認真處理香港的住屋問題,便不應把用作興建私樓的土地改為興建港人「首置上車盤」,而應該把公屋用地改為興建居屋,每年2萬多個供應,讓更多綠表和白表申請者中籤,以滿足港人置業需求,這才能有效壓抑私樓價格繼續攀升。

未來幾年,房委會興建公屋每單位的平均成本由70萬元至100萬元。若把這些公屋變成居屋,售價由百餘萬元至300多萬元,政府及房委會已有一倍以上的利潤,售價亦是一般市民(包括公屋申請者)可以負擔的水平。公屋變居屋,不單減輕房委會財政壓力,又可以藏富於民,鼓勵市民勤奮工作,儲蓄首期認購居屋,退休後有物業作安老按揭,並可以壓抑「劏房」、二手居屋和公屋的癲價,確實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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