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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

壹週刊:新地貪污案十問

經過百多天審訊,世紀貪污案終於有判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高層郭炳江、陳鉅源,及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等四人,分別被判處5年至7年半監禁。在審訊期間披露的證供,令市民產生不少疑問。

疑問一:為何調查多年而未拘捕涉案人士?

據悉案件源自2008年11月,廉署接獲一封由「匿名人士」委託律師行寄來的舉報信件,內容涉及許仕仁獲新地於2003年免費安排入住旗下禮頓山相連單位。為何廉署要經過多年調查,到2012年3月29日梁振英當選特首後數天才採取拘捕行動?立法會及有關方面實應跟進查問當時的廉政專員湯顯明及特首曾蔭權,為何容許調查工作進度如此緩慢。

疑問二:為何郭炳湘不在證人名單之列?

庭上文件披露新地前主席郭炳湘,在初期有份參與聘請許仕仁作為顧問,亦曾提及聘用現任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年薪等同兩年啟德商業大廈租金,並質疑是否值得。既然郭炳湘與此案有關,證供舉足輕重,為何廉署及律政司決定拘捕他,後來又釋放他,甚至不在證人名單之列?這對郭炳江和郭炳聯又是否公平?

疑問三:大富豪300萬元顧問費是怎樣性質?

庭上廉署高級調查員作供,指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到前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提供的300萬元顧問費,與新地案無關。大富豪向許仕仁提供300萬元顧問費,顧問工作性質怎樣?

疑問四:多間銀行為何向許仕仁貸出巨額款項?

許仕仁與新地高層友好,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公司向許貸款,尚可以理解。但本地多間銀行,包括東亞、創興、渣打及恒生,為何會向一個退休長者貸出巨額款項?現在許仕仁申請破產,欠下七千多萬元債務,銀行將會有所損失,銀行高層實應向小股東作個交代。

疑問五:廖暉有否涉案?

許仕仁在庭上指有1,118萬元款項透過關雄生交給他,懷疑與前港澳辦主任廖暉有關。到底廖暉有否涉及新地貪污案?廉署實應跟進,以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疑問六:許仕仁無錢歸還涉案款項?

法官要求許仕仁歸還涉案的1,118萬元給政府(不知是特區抑或中央政府),已宣布破產的許仕仁真的無錢歸還?要知道許仕仁是前政府高官,享有大筆長俸。許的太太與他共富貴數十年,一起住豪宅、拉頭馬,又怎可以大禍臨頭各自飛?還有許的上海女密友曾經收過800萬元,亦有道義還錢給政府。

疑問七:新地還享有什麼「甜頭」?

案件只涉及新地在珀麗灣及西九發展項目上有否取得「甜頭」,但到底政府高官有否提供過其他更大的「甜頭」?

疑問八:有否其他貪官仍未落網?

許仕仁作為政府高官的「典範」,也如此明目張膽地收受財閥賄款,到底還有多少個仍未落網的貪官,過去曾向財團輸送利益?

疑問九:有否其他財閥受到政治操控?

新地作為一個較有「良心」的地產商,也採用如此迂迴曲折的方法向貪官行賄,到底還有多少個未落網的財閥?他們是否被人掌握「黑材料」而受到政治操控?

疑問十:有否其他財閥被貪官、下屬或代理人操控?

新地案揭示財閥往往透過下屬或代理人去行賄,他們會否被人掌握「罪證」而受到操控和苛索,不斷要向貪官、下屬及代理人輸送金錢及其他利益?若不正視上述問題,香港的政治、經濟,以至法律制度將受到嚴重破壞。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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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5-01-15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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