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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

壹週刊:交回頻譜 如何確保服務質素?

電訊盈科旗下的香港電訊於去年年尾,突然宣布斥資189億元從澳洲電訊公司Telstra及新世界發展手上購回CSL全部股權。通訊局正聘請獨立顧問就收購提供意見。

過去一年多,本地四間擁有3G頻譜的網絡商都站在同一陣線,堅決反對政府在2016年收回三分一頻譜作公開拍賣。一些人更指摘政府的政策,無非是為了方便內地電訊公司中移動進入本地市場,令香港經濟進一步「內地化」。

到去年11月中,政府正式宣布落實有關計劃,但為拍賣價「封頂」,避免出現「天價」情況,以釋除網絡商的憂慮。沒料到網絡商早有後着,香港電訊在一個多月後宣布收購CSL,令3G網絡商由四間下降25%變成三間。由李澤楷控制的香港電訊收購CSL後,市場佔有率上升至四成多。餘下兩間網絡商,其中一間是和記電訊,由李澤楷父親李嘉誠操控,佔市場兩成多。若收購得到通訊局批准,兩父子將操控近七成的流動電訊市場。另外一間公司中移動,由於沒有3G網絡,要向電盈及CSL租用網絡。

從技術層面和市場競爭角度去看,通訊局都不應批准這宗收購。去年四大網絡商聯手聘請顧問,研究政府收回三分一3G頻譜對服務質素的影響。當時顧問報告清楚指出,若然三分一頻譜被收回,恐怕無法有足夠容量應付用戶需求,繁忙地區的容量會損失27%,市民在港鐵沿線及部分旺區有機會連電話都打唔到。估計收回頻譜涉及的總成本高達63億元,用戶無可避免要承擔相關費用。

還記得去年九月四大網絡商還高調召開記者招待會,公布顧問研究結果。原來網絡商早有部署,三個月後香港電訊宣布收購CSL。兩間公司除了承諾交回三分一到期頻譜(2×10MHz)外,還主動交出2×5MHz頻譜,兼且不會參與3G頻譜競投。換言之,兩間公司合二為一後,手上3G頻譜將減半,又如何確保可以維持服務質素,避免網絡擠塞,用戶要承擔額外費用,甚至連電話都打唔到?兩間公司是否要推翻之前的顧問結論?

香港電訊收購CSL後,流動電訊市場的競爭肯定大幅減少。經濟學理論指出,要維持有效競爭(effective competition),市場上需要至少有四至五間公司,每間公司的市場份額相若,維持在20至25%左右。這樣除了可避免出現某一公司享有市場權勢,操控價格,亦可降低各間公司合謀定價的機會。通訊局若批准有關收購,令一間公司的市佔率上升至超過四成,將令市場無法維持有效競爭。

況且餘下兩間網絡商,其中一間由李澤楷父親李嘉誠操控,兩父子血濃於水,感情深厚,通訊局又如何確保他們不會站在同一陣線上。過去李嘉誠一再強調會為李澤楷提供資金發展業務,其控制的和記電訊在2009年又與李澤楷控制的電盈合組公司(Genius Brand Ltd),投得4G頻譜,可見雙方的關係十分緊密。過去電盈在固網市場的市佔率高達七成,後來因退出流動電訊市場,政府才決定解除公司的市場支配地位,不再受到嚴格監控。後來電盈收購Sunday重投流動電訊市場,但因其市場份額不高,故此獲政府批准。但今次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訊若成功收購CSL,不單令電盈在流動(或無線)電訊市場的份額急升,若連同固網(或有線)電訊市場的市佔率,市場權勢肯定大大提升,將會大大削弱整個電訊市場的競爭。

故此通訊局若考慮技術和市場競爭兩大因素,以及李氏父子的緊密關係,實在沒有理由會批准有關收購。更正:上期(1246期)各濠賭股市值,應是以1月16日收市價計算。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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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4-01-30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

蘋論:行政主導 損香港經濟自由

美國傳統基金會及《華爾街日報》聯合公佈的報告顯示,香港連續20年高踞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系榜首。但因為廉潔得分顯著下跌,政府加強土地管制,以及限制資訊流通等因素,與新加坡的得分進一步收窄。

教科書上所述的「自由市場」,在現實世界並不存在。在現實世界中,經濟不能完全脫離政治,政府政策對市場有重大影響。政府政策若反覆無常,不時變更,過猶不及,不單令市場參與者難以適應,甚至會增加市場波動,提供更多尋租和貪污的機會。

九七回歸前,香港在英國管治下,不少主要行業,包括金融、地產、航空、電訊和能源,明顯保護英資企業。回歸前十多年,英資逐步撤資,本地華資開始取代英資,控制香港的經濟命脈。回歸後十多年,香港地產市場的波動前所未有,當中明顯存在一定政治因素,是政府政策主導市場所帶來的惡果。

香港地少人多,土地供應由政府主導,加上金管局可以左右銀行按揭政策,故此房地產市場不是真正的自由市場。回歸後前特首董建華推行八萬五房屋政策,沒有理會亞洲金融風暴對樓市的衝擊,繼續大量建屋,結果令樓價一瀉不起,大跌六、七成。到2002年,董建華急於救市,限制土地和房屋供應,結果令樓價自2003年起止跌回升,至今上升三倍多。2005年曾蔭權取代董建華出任特首,多年來沒有建立土地儲備,以致2009年後樓價開始飆升,政府沒有足夠土地去滿足市場需求。

房屋短期供應不足,政府惟有依賴需求管理措施和收緊樓按去壓抑需求。政策原先針對投機者和豪宅買賣,但收緊豪宅按揭和增加印花稅後,促使炒家轉而炒賣中小型住宅單位和商廈,結果令這類物業的價格大幅上漲,妨礙買家「上車」和中小企自置物業。政府於是把「辣招」伸展至包括所有物業,連700萬元的住宅最多亦只可借六成按揭,結果令樓市變得一潭死水。

自從2003年特區政府推行「自由行」計劃後,內地訪港遊客激增,不少內地人來港購物,甚至置業和產子。但過去十年,政府土地規劃政策失效,用作商舖及住宅的土地供應嚴重不足,以致樓價及租金大幅上漲,加重香港的營商及生活成本。房屋、醫院床位、奶粉及其他生活用品供應不足,市民怨聲載道。

梁振英出任特首後,向來港置業的內地人開徵買家印花稅,叫停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推出「限奶令」,雖然能夠在短期內平息民怨,但恐怕製造更多香港與內地的矛盾,損害香港自由營商的形象。過去數月,行政會議拒絕向香港電視發牌、傳媒機構被抽廣告,都令人擔憂在梁振英管治下,香港會否慢慢連言論和資訊自由也失去。

香港一直高舉自由經濟的旗幟,政府的角色應局限在提供足夠基礎建設(包括土地供應和交通配套設施),確保市場自由、開放及公平運作。只要投資者沒有違反相關法例,包括產品及服務安全條例及快將實施的競爭法,政府實不應事事以行政手段干預,扼殺市場的發展空間。

政府對房屋、免費電視、交通運輸、教育(包括教科書)、醫療護理(包括美容)等行業的干預日漸增多,甚至連競爭激烈的零售業亦選擇性規管(包括限奶令及向樽裝飲品徵費)。政府透過發牌、徵稅、補貼、配額等方法去限制競爭,不但未必能滿足市民的需要,甚至會鼓勵更多尋租活動,商界把資源浪費在爭取優惠政策上,對香港的競爭力和長遠經濟發展將帶來負面影響。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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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4-01-24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壹週刊:豪賭「濠賭股」 慎防接火棒

最新的2014年《福布斯》香港富豪榜,銀河娛樂主席呂志和以210億美元(約1,630億港元)進佔第二位,排名僅次於擁有320億美元(約2,480億港元)的李嘉誠。呂志和十年前開始涉足賭業,過去幾年受惠於濠賭股狂潮而令身家暴漲,把本地一眾華資富豪比下去。

濠賭股不單令呂志和成為本地第二富豪,亦造就賭王何鴻燊家族各成員進身超級富豪之列。香港50名富豪中有4人來自何家,包括何超瓊(排名第9)、何猷龍(排名12)、梁安琪(排名19)及陳婉珍(排名46),四人合共擁有財富141.5億美元(約1,100億港元)。若何鴻燊繼續擁有所有資產和股權,估計財富總額有望打進首五名。

1961年,何鴻燊連同霍英東、葉漢和葉德利合組財團,成立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得澳門賭權,壟斷賭業超過40年。澳門在1999年回歸後,特區政府銳意打破賭業壟斷局面,成立博彩委員會,最後決定在2002年批出三個賭牌,分別由何鴻燊的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澳博)、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和永利渡假村投得。澳門政府容許三個主賭牌持有人最多分拆一個副賭牌,故此便多了美高梅、新濠博亞和威尼斯人(經營金沙賭場)三個副賭牌。這六間在澳門擁有主賭牌或副賭牌的公司,都在港交所上市買賣股份。

去年濠賭股股價瘋狂上升,銀河娛樂、新濠博亞及美高梅大升一倍以上,稍為遜色的金沙中國和永利澳門也上升七至八成,最差的澳博亦升四成多。踏入2014年,在大行及各方友好努力推介和唱好下,濠賭股繼續跑贏大市,股價和成交額不斷創出新高。

現時六隻主要濠賭股市值合共15,000億港元,是澳門3,000 多億港元GDP(約一半來自博彩及旅遊業)的四倍多。當然股票市值是存量,而GDP是流量,不能如此簡單作個比較。問題是澳門的博彩業未來每年的盈利(屬流量),能否支持幾隻濠賭股15,000億的市值。去年澳門博彩收入較之前一年上升18%,大約3,607億澳門元(約3,500億港元)。但博彩收入不是全部屬於經營賭場的利潤,要扣除員工薪酬、租金、利息、折舊和其他開支,才是賭場的稅前利潤。之後還要扣減政府抽取的稅項,才是股東應得的溢利。去年澳門政府的預算收入是1,348億澳門元,當中有924億元來自博彩特別稅。換言之,3,607億元的博彩收入中,有924億元是用作支付博彩特別稅,稅率高達26%,澳門政府可算是賭業的大贏家。2012年財政年度,六隻濠賭股營業額合共約2,700億元,稅後盈利不到380億元,毛利率不過一成多。即使去年稅後盈利大幅上升,相信也難以支撐30至40倍的市盈率。澳門全年的博彩收入3,000多億港元,這相對於港交所每日平均幾百億元成交額,全年10多萬億的成交額可算小巫見大巫,當中炒賣濠賭股的資金佔一定比重。眾所周知,澳門的賭場幫助不少內地貪官污吏「洗黑錢」,把國家資產據為己有。一旦中央政府嚴厲打壓貪污走資,對澳門的賭業肯定會帶來巨大衝擊。那些豪賭「濠賭股」的散戶,若高價接貨後走避不及,恐怕又要損失慘重。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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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4-01-23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蘋論︰ 必須揪出「打假波」幕後黑手

早前老牌足球會愉園與晨曦作賽後,多名職球員被廉署人員高調帶走。之後廉署證實拘捕一眾涉嫌「打假波」涉案人士,當中包括球隊教練、球員、行政主任、贊助商代表和賄賂中介人。去年12月,在屯門對橫濱FC的賽事中,屯門後衞李明在完場前以美妙頭槌攻入自己龍門,亦被指打假波。

關心本地足運發展的人,都會為過去30年香港足球水準日漸低落而感到痛心。今次接連發生懷疑打假波事件,更加令人感到悲憤。香港足球總會在屯門球員涉嫌打假波後半個月才採取行動,宣佈愉園及屯門兩支球隊停賽一個月。

今次懷疑打假波事件,正好發生在本地足球改革的關鍵時候。2009年12月在港舉行的東亞運動會,港隊爆冷擊敗日本隊奪得金牌,令港人感到興奮和鼓舞。特區政府隨後公佈足球發展顧問報告,推出為期三年的「鳳凰計劃」,資助足總6,000萬元去落實三十多項建議。三年資助計劃在今年10月完結,足總行政總裁薛基輔在去年12月發表的成效報告中提到2014年是收成期,籌備多年的香港職業聯賽將正式揭幕。

踏入2014年,足總預算的收成期或許變成「收山」期。兩支球隊被罰停賽,有可能退出聯賽,多名職球員涉嫌打假波,有可能提早收山。整個球圈醜聞不絕,實在叫球迷感到痛心,令到有心推動足運的人士沮喪。

翻查資料,過去五年已先後發生多次懷疑打假波事件。2009年3月,屯門普高在聯賽對愉園,完場前7分鐘內連失四球而以1比5落敗。當中有球員大叫「出聲呀,幾多球呀!換我出場呀!」隨即惹來打假波疑雲。同年10月,愉園前國援于洋利誘四海流浪球員打假波,被廉署拘控後被判入獄10個月。2011年,香港青年隊球員姚韡向兩名隊友行賄,以協助在一場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中打假波,被廉署拘控後被判入勞教中心。

香港足球水準已經十分低落,比賽早已失去吸引力,大部份球賽只得數百名觀眾,居然還有非法賭波集團睇中,利誘球員參與打假波活動,藉着操控賽果圖利。本地足球隊的職球員待遇低微,一些球員每月薪金只得數千元;若參與打假波,據聞每場可得數萬元,令不少球員抵受不了誘惑,以身試法。

坊間早已有傳言,不少本地及內地賭波集團與球會班主、贊助商及高層互相合作,班主和贊助商提供資金經營球會,控制球隊排陣,透過其影響力操控賽果,從而令賭波集團賺個盤滿缽滿。過去幾年,雖然廉署拘控多名球員,有人更因此而入獄,但至今始終未能成功揪出打假波的幕後黑手,將他們繩之於法。

過去幾年,政府向足總注資6,000萬元,承諾增建20多個人造草地球場,又盡力協助足總進行改革,但本地足運發展依然未有起色。政府在2010年推出「鳳凰計劃」時,目標是希望在未來10年,令港隊在國際足協的排名,由2009年的143位上升至前80位之內。但過去幾年,港隊排名不單沒有上升,還倒退至172位,到近月才回升至140位,差不多原地踏步。

筆者幾年前已指出,政府不能寄望足總自行改革,令本地足運「浴火重生」。足總行政架構臃腫,足總領導層與球會班主身份重叠,充滿利益矛盾,更不排除有人與賭波集團相關。若要振興足運,避免球賽結果受人操控,只能寄望有心人效法英超另起爐灶,脫離足總成立香港超級聯賽。除非球賽水準提升,球員認真比賽,不然就難以吸引球迷再進場觀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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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4-01-21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蘋論:低收入津貼 未能做到多勞多得

一如所料,特首梁振英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重點集中在扶貧,每年動用30億元落實「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幾年前當社會討論應否引入最低工資法例時,已有聲音指出扶貧的責任應由政府承擔,而不應把責任推卸給僱主,要求他們調高薪金。政府每年從利得稅取得過千億元的收入,花費數十億元幫助低收入家庭,理應負擔得來。

問題是如何幫助低收入家庭,是提供醫療、教育、房屋等福利,抑或直接「派錢」,讓低收入家庭按實際需要自由選擇如何花費,達到最大的經濟效益。已故經濟學家佛利民早於1962年,在他的著作《Capitalism and Freedom》中,便提倡透過「負入息稅」去提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美國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便引入類似制度,去舒緩在職貧窮的問題。

經濟學家和社福界人士在不少扶貧措施上都意見分歧,例如引入最低工資、標準工時及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等。惟獨在「負入息稅」或「低收入津貼」上,取態比較一致。過去幾年,筆者有機會和社福界朋友一起討論這個議題,發覺他們都十分務實,除了考慮到政府的財政承擔能力外,還會顧及制度會否被人濫用,未能有效幫助那些有真正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今次《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大致與社福界的建議相若。「低收入津貼」強調多勞多得,特別是幫助那些有子女的低收入家庭,每名子女每月可獲得800元的津貼,一年便有接近一萬元,相信可以幫助減輕這類家庭的經濟壓力。

但問題是任何一刀切的收入及資產審查,都會帶來多勞未必多得的後果。例如一對夫婦加兩名子女,每月收入剛好是四人家庭中位數(31,200元)的六成(即18,720元),每月可申領2,600元的一半津貼(即1,300元),合計起來便有20,020元收入。但那些每月收入剛好超出中位數六成的家庭,例如每月收入為19,000元,便一元津貼也沒有,結果整體收入(加上政府津貼)較領津貼的家庭還要低。

要避免出現上述多勞未必多得的情況,政府可以考慮採用佛利民建議的方法去推行「低收入津貼」。現時已婚人士免稅額是每年24萬元,兩名子女的免稅額是14萬元,一家四口免稅額合共38萬元,即每月約31,666元,剛好與四人家庭中位數(31,200元)相若。若家庭收入高於這個免稅額便須要交稅,若低於便可領取「低收入津貼」。

「低收入津貼」的計算方法是以免稅額減實際收入,之後再乘以一個津貼比率,例如15%,津貼上限可按照政府的建議(即2,600元)。這樣便可以避免出現一些家庭,收入剛好超出中位數六成,便得不到任何津貼的情況。例如家庭收入為19,000元,與31,666元免稅額相差12,666元,每月仍可獲得1,900元(12,600元 x15%)。那些租住私樓的低收入家庭,津貼比率可以較高。

政府應該整合現時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各項援助,包括交通津貼、公屋津貼、綜援津貼、關愛基金各項津貼(例如租金津貼),避免出現享受雙重福利和需要多次審查的情況。整個「低收入津貼」計劃可交由稅務局負責,每年按照在職人士的報稅資料提供津貼(或者徵稅)。這樣除了節省行政成本外,還可以按照稅務條例檢控那些虛報收入和資產的人,避免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和愛心。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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