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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

壹週刊:兩電燃料費應隨收隨支

政府與兩電檢討來年電費,容許兩電調高基本電價,賺取多於9.99%的准許利潤,好讓兩電累積電費穩定基金,以備不時之需。政府及兩電說是幫助穩定電價,實質是穩定利潤,用戶為此而要多付近五億元。

至於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中電已累積至12.6億元盈餘,港燈亦轉虧為盈,出現5,000萬元盈餘。這超過13億元的盈餘,是向用戶多收的燃料費,本應全數退回給用戶。但政府不單沒有要求兩電退回過去多收的燃料費,竟然還容許兩電繼續多收燃料費,令明年(2014年)年終時,兩電的燃料賬累積至超過16億元,逼市民多交電費。

中電不時恐嚇市民,未來幾年將逐步轉用價格高昂的天然氣,電價將上升三至四成。現在政府讓兩電的燃料賬累積十多億元盈餘,美其名可以降低日後的電費加幅,實質是扭曲電力需求,減低兩電減省燃料開支的誘因。

在自由市場上,價格其中一項功能是提供訊息給買賣雙方。當價格上升時,便表示資源相對缺乏,買家要減少使用,賣家要想辦法增加產量,去滿足買家的需求。當價格下跌時,買家會增加使用,而賣家亦要考慮減產,從而令市場達至均衡,不會出現供過於求,或者求過於供的情況,浪費稀有資源。

過去十多年,特區政府卻不時以穩定電價為由,透過燃料價條款收費,去幫助兩電賺取准許利潤,結果令用戶多付數以百億元計的電費,去協助兩電擴大資產,賺取更多准許利潤。

早於1999年,政府官員審批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新的燃氣電廠時,便容許港燈透過燃料賬去「造數」,達到賺取准許利潤的目的。港燈投資過百億元興建新電廠(及其相關輸氣輸電設施),准許利潤將急增。當時港燈的發展基金處於極低水平,不足以撥出足夠款項讓港燈賺取近60億元的准許利潤。政府於是批准港燈大幅調高基本電價,同時大幅調低燃料費,令整體電價暫時維持不變,減少反對聲音,方便新電廠工程上馬。

由於燃料費收入不足以抵銷開支,港燈燃料賬赤字一度上升至超過10億元。之後幾年港燈大幅加價,追收燃料費,令用戶在經濟不景期間面對巨大加價壓力。大幅加價後,用戶努力節約用電,導致最高用電需求與原先預計相差甚遠,備用電量升至50%,新電廠變成「大白象」。

燃料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甚至穩定兩電利潤的工具,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事實上,政府官員亦很難判斷兩電提交的燃料費開支預測數字,到底有沒有刻意高估或低估。去年12月中電預計今年底的燃料賬會出現10.3億元赤字,結果卻錄得12.6億元盈餘,來回相差近23億元。港燈預計有4.9億元赤字,卻錄得5,000萬元盈餘,來回相差5億多元。

現時煤氣公司的燃料附加費是按月結算的,不會出現多收或少收的情況。政府應考慮要求兩電退回過去多收的十多億元燃料費,之後效法煤氣公司按月計算燃料附加費,避免再出現多收或少收的情況。兩電燃料費真實反映市場價格,可以更有效地鼓勵市民節約能源(特別是夏季),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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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3-12-26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

蘋論:理大高層自肥 苦害前線員工

學界著名公關、理工大學傳訊及公共事務處主管黎明輝,今個月初從大學高層辦公的李嘉誠樓跳樓喪生。傳媒報道黎明輝在遺書上寫道:「各位同事,希望我 的離去,可以喚醒僱主重視員工的work-life balance(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再見!」筆者在理大工作時認識黎明輝多年,在此向黎的家人致以衷心的慰問,祈求各人早日走出傷痛,明輝在主內得到安 息。

過去十多年理大的管治醜聞不絕,負責與傳媒接觸的前線同事要為醜聞解畫,維護大學的公眾形象。不少醜聞涉及大學高層(包括多名副校長) 以及校董,而個別醜聞主角又負責統領大學的傳訊工作,明顯對前線員工構成一定壓力。大學發展策略與高層管理人員及校董不時出現明顯利益衝突,要同事為他們 掩飾,文過飾非,又談何容易?

早於2004年,現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在校董會內要求校方解釋為何附屬公司越開越多,當中有否存在利益衝突問 題。但校董會絕大部份成員不但沒有回應張超雄的合理要求,之後甚至修例以張超雄不屬全職教員,要把他踢出校董會。當時張超雄因為立法會工作繁忙而自願減薪 一半變成兼職教員,而一些大學高層不但領足全薪(年薪300萬元以上),還透過成立眾多公司和學院多賺一大筆。誰是誰非,清楚不過。

之後傳媒陸續披露理大高層的貪腐醜聞,令同事大開眼界。大學要培訓學生,大搞「青雲路計劃」,撥出巨額款項資助學生參與計劃,但原來負責審批合約給培訓公司的副校長,自己是該公司的前股東(後來將股權轉讓給下屬)和現任董事,兼且使用公司名貴房車代步。

該 名副校長又連同四名校董投資成立公司,以「理大精研」的品牌出售中藥,自己擔任公司的CEO。大學又將科研成果給予蔣麗莉成立的公司,在創業板上市。上述 公司連同其他公司令理大虧損數以億元計,但管理層卻可以藉着出任CEO和董事多賺一大筆。蔣麗莉更因在上市招股章程中作不真實陳述,被廉署拘控,之後被判 入獄。

大學要大搞副學士課程,向政府貸款近10億元興建兩所社區學院,投得工程合約的是校董旗下的建築公司。大學要興建酒店,向銀行貸款7 億元,又聘請顧問研究,招標找承建商,工程費用由最初估計5億元增至13億元。促成銀行貸款的中間人、酒店顧問及承建商負責人,不是現任校董,就是前任校 董,有份制訂酒店項目的發展計劃。

近年理大成立的調查小組及內部審計報告,披露更多醜聞,包括有理大公司給予個別內地醫師巨額酬金;工商管 理研究院給予個別教授的兼職教學酬金,是正常水平的10倍;又有大學高層沒有申報利益,私下收受上市公司巨額董事酬金和顧問費。有人使用公款到內地打高爾 夫球,購買按摩器送到自己家中使用。

上述醜聞涉及理大開辦的公司和學院,根本與政府的資助課程不相關,卻為負責傳訊工作的同事帶來大量額外 工作,不時要為醜聞解畫。最離譜是校方至今並沒有懲處違規和自肥的高層(反而升職和續約),只是將工商管理研究院解散,把有問題的公司清盤或者轉售,而轉 售對象又是與大學高層有關連的人士。

希望今次不幸事件能夠喚醒理大校董會及管理層,認真處理過去種種貪腐問題,賞善罰惡,讓教職員在一個較公平和合理的環境下工作,減少怨氣,避免不幸事件再次發生。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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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24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蘋論:彈性增建居屋 助年輕人置業

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的建屋目標是47萬個單位,當中六成是公營房屋(公屋或居屋),即約28萬個單位。扣除5萬個居屋單位,即是未來10年房委會 總共要興建23萬個公屋單位。以現時平均每個公屋單位建築成本約70萬元推算,要興建23萬個公屋單位,總共要花上1,600億元。

即使政 府以稅收補貼房委會建屋,納稅人也要知道公屋政策最終幫助了多少家庭和市民,付上1,600億元後是否能夠真正改善港人的整體居住環境。由2006年底至 今年6月,過去六年半房委會總共興建9萬個公屋單位,建築工程費用接近400億元,但只能令認可公屋居民增加3萬多人,由200萬人升至203萬人左右。 換言之,要讓多一名市民入住公屋,平均要花上百多萬元,透過公屋去解決市民居住問題是否太過昂貴?

上述費用還未計算公屋的營運成本。今個財 政年度(2013至2014年),房委會預算出租公屋的收入是137億元,支出147億元,即虧損10億元,租金收入連營運成本也不夠支付。現時房委會負 責管理的公屋單位約70萬個,日後再多建23萬個單位,恐怕虧損金額將不斷擴大。

由此可見,政府倚賴房委會大量興建公屋,去解決港人的居住 問題,是極其昂貴和成本效益極低的做法。香港樓價和租金自2007年起至今大幅飆升,除了因為利率偏低、私樓供應不足外,另一主因是房委會建屋9萬而只能 安置3萬多人,是同期新增28萬人口的一成多,餘下八成多的人口要靠私樓去滿足住屋需要。

過去數年,由於需求大增,私樓價格和租金急升,大 量家庭和市民無法負擔購買和租住私樓,只好排隊申請公屋,或者暫時在劏房和工廈內棲身。這幾年間,劏房急增至7萬個,住上17萬人;公屋輪候冊申請人上升 至20多萬,當中近半是單身人士。不少公屋申請人為了符合申請資格,情願接受較低薪的工作,待日後上樓後再轉換工作,賺回合理薪酬。公屋政策變成製造貧 窮,而非舒緩貧窮。

筆者相信只要樓價處於合理水平,不會出現類似回歸後的大跌情況,大部份港人,特別是年輕人,是希望擁有自置物業,而非渴 望住公屋。政府規劃未來10年興建的28萬個公營房屋,不應硬性規定當中有5萬個居屋單位,可考慮預留一定彈性,容許個別屋苑可以由公屋轉作居屋,或者當 市況不佳時,將居屋轉作公屋,作為調控私樓市場的政策之一。過去幾年,私樓市場的小型單位(面積在430平方呎以下)升幅顯著,已經脫離首次置業者的負擔 能力,令年輕人深感不滿。

近年恒地主席李兆基提出捐地計劃,協助年輕人置業。最近李兆基向傳媒表示,除了捐出7幅地皮興建住宅外,還正在構 思「居者有其居」、老人院和青年宿舍。筆者歡迎富豪捐地興建居屋,但正如胡應湘接受周刊所述,捐地係呢個世界最滑稽的事。政府坐擁數千公頃閒置土地,每年 收取千多億元利得稅,又怎會淪落到要依賴個別富豪捐地,才能解決年輕人置業困難的問題?

現時每個政府資助出售單位(包括居屋)平均住上 3.1人,較公屋的2.8人高出一成。若政府容許房委會彈性增建居屋,不單可望舒緩房委會興建大量公屋的財政壓力,還有助遏止私樓價格(特別是中小型單 位)上升。那些願意努力工作和儲蓄置業的年輕人,有望日後能負擔購買自置物業,不用把申請入住公屋作為人生目標,這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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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3-12-20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壹週刊:政府與兩電合謀調高電價

中電宣布明年加價3.9%,並預告之後幾年因燃料費急升,仍會大幅加價,整體電價將會超越港燈。港燈則宣布凍結收費,並估計(不是保證)之後幾年都不會加價。

中電的加幅低於通脹,港燈更決定不加價,本應令用戶感到欣慰。立法會議員林大輝大讚港燈「大發慈悲」,呼籲李嘉誠唔好撤資。若仔細分析兩電的電價調整,明顯是要確保賺到盡,並方便港燈明年初分拆上市。

兩 電的電價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價是用作收回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流動負債利息、折舊、標準燃料費、政府差餉、地租和 稅項,以及應得的准許利潤。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主要是反映實際燃料費與標準燃料費之間的差異。預計燃料費高於標準燃料費,便會徵收額外燃料費;若預計燃 料費低於標準燃料費,則會給予回扣,即表示用戶的總電價會低於基本電價。過去兩電以燃煤為主要發電燃料時,當煤價低企時(甚至低於標準價格),用戶便可享 有回扣。

今次政府與兩電檢討明年電費,以及審批2014 - 2018五年發展計劃,向立法會披露詳盡資料(商業敏感資料除外),令市民較易掌握兩電調整電價的理據。亦由於有這些資料,讓市民知道政府其實是協助兩電賺到盡,而不是維護市民利益。

中 電調高基本電價4.2仙,增幅為5%。這每度電4.2仙的加幅,其2.5仙是為了停止電費穩定基金於2014年因入不敷支而繼續下降,另外1.1仙是為了 令電費穩定基金由2013年底800萬元結餘,增加至2014年底3.1億元。港燈更大幅調高基本電價7.1仙,增幅為7.5%,當中約1.8仙是為了將 基金結餘增至1.7億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電費穩定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累積和提供資金,以減少電費的增加或在合適情況下 促進電費的下降。電費穩定基金類似舊協議的發展基金,當電力公司實際賺到的利潤高於准許利潤,便要將多出的利潤撥入基金。當實際利潤低於准許利潤,便由基 金撥出款項補足。

過去由於本地電力需求增長強勁,加上中電大量售電給內地,八成利潤撥入基金內,故此基金累積一定款項,可以用作減價。但近十年兩電售電增 長大幅放緩,甚至出現倒退,港燈的發展基金在2003年「乾塘」,連續四年賺不到准許利潤。

按照協議的精神,政府審批兩電的基本電價加幅,只須足以讓兩間 公司賺到9.99%准許利潤。但今次政府卻容許兩電調高加幅,美其名是讓電費穩定基金不致「乾塘」,實際是幫兩電買保險,向用戶多收近五億元放在電費穩定 基金內,確保它們賺足准許利潤。倘若兩電明年售電量低於預期,基金仍有足夠款項撥出,讓它們可以賺到盡。

同樣,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本應是用作反映預計燃料 費和實際燃料費的差異,不應用作穩定電價而故意多收或少收,以致出現巨大盈餘或赤字。近年煤價大跌,中電的燃料賬已增至12.6億元,本應調低燃料費,但 政府竟然還容許公司繼續累積盈餘至14億元。至於港燈,政府亦容許公司的燃料賬由5,000萬元上升至2.2億元,做到燃料費跌幅剛好相等於基本電價升 幅,令多年支付高昂電費的港島區用戶,無法享受電費下降的好處。

政府及兩電解釋明年額外多收基本電價和燃料費,可以減輕未來的加價壓力,幫助穩定電費。然 而,若用戶日後搬遷至不同供電區,或者移民,甚至過身,兩電又是否會退還明年多付合共21億元的電費?由此可見,今次電價調整明顯保障兩電的利益,令兩電 穩賺准許利潤,多於照顧用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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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12-19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蘋論:葉太滿口歪理 還要投訴主持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早前接受港台節目《星期六主場》訪問,回應行會選擇性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誰料訪問後葉太竟然寫信給廣播處長鄧忍光,投訴受到主持人麥嘉緯「不專業及不禮貌」的對待。

筆者當日也有觀看有關訪問,之後重複再看一次,覺得年輕節目主持人表現優秀,對發牌事件的爭論點拿捏得十分準確,能夠與訪問嘉賓產生針鋒相對的互動作用,大大增加節目的可觀性。

葉太投訴主持人沒有給予足夠時間及機會讓她詳盡回答問題,到發表意見時又被對方以高聲浪所掩蓋,並同時提出其他問題,以致沒有機會表達意見,無法作出理性及深入討論。

但相信看過訪問的觀眾應不會認同葉太的投訴,葉太有足夠時間去表達意見,有時聲浪甚至掩蓋節目主持人的追問。在接受訪問期間,葉太不時稱讚對方問得很好,又恃老賣老,指對方年紀太輕,未必知道行會過去亦曾作出類似逆民意的決定。不料到一面讚年輕主持人問得好,又有傾有講的葉太,事後會向廣播處長投訴,實非政壇長輩應有的風範。

當晚觀看有關訪問時已覺得葉太滿口歪理,不時拋出本地及外國經驗,說明香港及全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會限制免費電視發牌數目。葉太在剛過去的星期日,在《南華早報》發表文章,大談「免費電視的本質」,可以暢所欲言,沒有人會大聲插嘴。細閱文章後,進一步確認葉太的論據缺乏邏輯,所引用的外國個別例子又不倫不類,恐怕無法以歪理去說服市民接受行會的決定。

葉太在文章內舉出「一籃子因素」,去解釋為何香港,以至全世界各地的政府,都會對廣播事業進行嚴格監管。這些因素包括大氣電波或頻譜屬稀少性,需要進行基礎建設,制訂技術標準,提供一些符合公眾利益的節目,以及防止反競爭行等。可是這五個因素,全部不適用於今次發牌事件。

今次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三間公司,全部已經進行基礎建設,擁有(或者租用)傳送節目的網絡,毋須使用大氣電波或頻譜。在提交建議當時,全部已通過技術要求,亦符合政府其他發牌條件,包括提供一些符合公眾利益的節目。至於最後一個因素,正正是政府推行開放政策,不限制免費電視牌照數目的目的,就是要防止現存市場支配者進行反競爭行為,損害公眾利益。

理屈詞窮的葉太,在接受港台訪問時特別提到香港的電訊業和廣播業,過去一直受到政府嚴格的規管,包括反競爭條例。正是因為免費電視市場缺乏有效競爭,個別公司能支配市場,濫用市場權勢去損害公眾利益,政府才需要進行嚴格規管。現在有公司願意投資加入市場競爭,又毋須使用大氣電波,行會卻選擇限制發牌去保護既得利益者,完全違反原先政策目的,不符合公眾利益。

最可笑的是出身公務員,沒有從商經驗的葉太竟然擔心免費電視市場若太多競爭者,廣告收益不足,會損害市場的可持續性發展。她又建議資金雄厚的企業家可以製作劇集,出售給電視台,或者把劇集賣埠。葉太若眼光獨到,當年又怎會賞識湯顯明,扶植他上位?又怎會不理民情,強推二十三條立法?若然梁振英預知市場能否持續發展,又怎會委任商交所主席張震遠進入行會,而不是早早勸喻好友退出市場?

葉太要向中央(不是梁振英)表示忠心,爭取更高職位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應肆意投訴年輕節目主持人。若然本文對葉太有所冒犯,請多多包涵。請不要寫信給社長或總編輯,投訴筆者「不專業及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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