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香港不是缺乏政府資助的房屋,反而是缺乏私人住宅單位,大發展商很容易操控市場。現時已有大量公營租住房屋,各類的資助出售單位可以給不同收入的家庭選擇,政府又何須再增添一類業權不清,轉讓受到限制的資助房屋?只要政府容許合資格的人士,經過入息及資產審查後,可以免補地價在二手市場購買租置、居屋及夾屋單位,已經可以使不少中、低收入的家庭「上車」,達到置業的目標。
早於1990年,港大的王于漸教授已建議政府出售公屋,甚至免費將公屋送給租戶,日後不設轉售限制。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落實出售公屋計劃;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以高折扣再加折上折將單位出售給租戶,樓價可以低至不足三成市值。但問題是租置單位的轉讓受到限制,業主在公開市場出售要補足地價。結果是十多萬租置單位無法鬆綁,過去十多年在公開市場出售的單位只得數百個。
筆者贊同出售公屋計劃,但不認同不設轉售限制,讓業主可以免補地價在公開市場出售。這除了基於公平原則外,亦擔心個別業主將單位出售套現大筆款項後,大吃大喝花光一切後又向政府申請公屋。到時政府可以忍心不理,任由這些人無家可歸,露宿街頭嗎?
況且,任何時候總有一些低收入家庭有置業需求。容許租置單位業主,免補地價將單位出售給這些家庭,之後可以認購免補地價的其他資助出售單位。這樣可以幫助這些業主鬆綁,增加各類資助出售單位的流轉量。只要認購人符合申請資格,經過入息及資產審查,便不會違反公平原則和享受雙重福利。
政府落實出售所有公屋單位,同時建立一個免補地價的二手市場,即時可以增加數十萬個小業主。連同現有接近40萬個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單位,收入不足以購買私樓的家庭可以選擇購買超過100萬個遍布港九新界的「另類私樓」。這將會大大增加住宅單位的流轉量,方便市民上學、上班和照顧家人,大大減少他們在交通方面的時間和支出。
至於私人住宅市場方面,政府可以批出土地公開競投,指定私人發展商興建500至800呎(沒有發水)的中小型單位,出售給中等收入的本地居民用作居住用途。這些單位不會有豪華會所、五星級大堂和特大窗台及露台,實用率要超過八成。政府要因應市況推出土地,供發展商每年興建適量單位,去滿足本地居民的住屋需求。這些單位轉讓時,亦只可以出售給用作自住的合資格買家。
由於出售這類單位時受到一定限制,發展商在投地時自然不會特別進取,必須顧及香港市民的負擔能力。政府定期拍賣土地興建上述單位,亦可以向市場提供訊息,讓市民知道純粹用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後市價格的水平。這樣便可以避免樓價受到短期投機炒賣活動所影響,而誤導市民高價入市。
近年,幾間大發展商興建的單位都傾向「豪宅化」,把大量單位偽裝成豪宅,銷售對象以內地人為主。要港人拿出真金白銀辛苦賺得來的錢,與來歷不明的內地投資者在樓市上競爭,又是否公平?既然大發展商不熱衷於服務港人,政府便有需要主動出擊,批地興建房屋給本地居民居住,讓中小型發展商更容易進場競爭,理順私樓「豪宅化」和「內地化」的歪風。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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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0-09-09 | A004| 時事| 壹角度 |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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