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特區政府宣布發出新的免費電視牌照,王維基創立的香港電視網絡竟然榜上無名,兩間由大財團操控的公司反而獲得發牌,但至今仍然沒有提供服務。早前行會決定收回亞視牌照,以致出現市場只剩下無綫一間公司,要找港台提供選擇的荒誕情況。
以梁振英為首的行政會議拒絕發牌給港視,改變發牌沒有上限的既定政策,又不給予港視解釋,只重重複複說是考慮過「一籃子」因素。後來有政府委聘的電視顧問「踢爆」政府誤導公眾,濫用顧問報告內容,更令公眾對梁振英及行會的胡作非為感到氣憤。
以梁振英為首的行政會議拒絕發牌給港視,改變發牌沒有上限的既定政策,又不給予港視解釋,只重重複複說是考慮過「一籃子」因素。後來有政府委聘的電視顧問「踢爆」政府誤導公眾,濫用顧問報告內容,更令公眾對梁振英及行會的胡作非為感到氣憤。
幸好王維基據理力爭,花費巨額金錢提出司法覆核,希望討回公道。經過年多的折騰,終於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先贏一仗。但以梁振英此人的好勇鬥狠性格,恐怕不會服輸,將繼續浪費公帑和律政署政府律師的時間,提出上訴,直至終審法院作出裁決才肯罷休。
王維基不過是個普通商人,以個人的創業經驗,加上政府官員的鼓勵,決定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希望為市場帶來一番新氣象,亦可為電視台前幕後工作人員創造更大發展空間。相信他2009年正式申請牌照時,不會料到花費六年光陰,投下數以十億元資金,至今竟然仍無法入屋提供免費電視服務。
正如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所說,特區政府早於1998年推出政策,表明不會為免費電視牌照預設上限,以技術中立原則,歡迎各界人士申領牌照,加入市場競爭,讓觀眾有更多選擇。但在行會會議中,卻有人不理會通訊局提出增發三個牌照的建議,由沒有上限擅自改為循序漸進,千方百計要「叮走」港視,不顧申請者的合理期望。
法官認為行會的決定,違反1998年既定廣播政策,沒有顧及申請者的合理期望,判港視司法覆核獲勝。至於港視另一理據,指行會程序不公,則不獲法官接納。法官指行會有酌情權不接納通訊局建議,而負責發牌政策的商經局亦已邀請港視就新增的循序漸進發牌政策,以及評審準則表達意見,而港視也呈交了書面意見,故此不認為程序不公。
事實上,若然行會內有人要「整死」港視,讓其他投資者得益,當然會想盡辦法令整個發牌程序變得公平和公正,以免被人指摘違反程序公義。從新地貪賄案審訊中得知,當年西九文娛區實行單一招標,新地及長實合組的財團活力星在內部評分屈居第二,未能勝出。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隨即加入新招標條款,令中標財團出現十億元計的虧損。結果一眾財團知難而退,而政府便可符合程序地將西九推倒重來,讓大財團可以重新部署。
事實上,若然行會內有人要「整死」港視,讓其他投資者得益,當然會想盡辦法令整個發牌程序變得公平和公正,以免被人指摘違反程序公義。從新地貪賄案審訊中得知,當年西九文娛區實行單一招標,新地及長實合組的財團活力星在內部評分屈居第二,未能勝出。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隨即加入新招標條款,令中標財團出現十億元計的虧損。結果一眾財團知難而退,而政府便可符合程序地將西九推倒重來,讓大財團可以重新部署。
除了西九文娛區單一招標外,特區政府在處理十號貨櫃碼頭發展、港燈興建新電廠,以及延續利潤管制計劃時,同樣大搞程序公義,多番聘請顧問研究,又作公眾諮詢,最後結果又是益了大財團,讓它們賺取數以千億元計的利潤。
在政府堅持程序公義,以維護大財團利益的大前提下,香港的表演藝術事業,貨櫃碼頭業務,鼓勵節能減排的環保行業,以至免費電視市場,逐一走向沒落,失去競爭優勢,領先地位被其他國家及地區取代,失去大量就業機會,實在是政府一手造成。若然廉署介入調查,相信一定可以揪出更多類似許仕仁,懂得講求程序公義,貪財和貪飲貪食的腐敗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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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5-05-07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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