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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壹角度: 理大精研為誰精研?

由理大前常務副校長曾慶忠擔任主席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在制訂2001至2007年度大學策略性發展計劃時,鼓勵教職員提出創新建議,由大學協助成立新公司將科研成果商品化,加強與業界的合作。曾慶忠身先士卒,憑藉其過去賣藥的經驗,找來四名理大的校董,與大學一起成立「理大漢方精研所有限公司」(簡稱理大精研),希望藉研製和售賣中藥,提高生活質素,「創造財富」。

2005年3月31日,理大高調地發出新聞稿,成立理大精研進軍現代中藥健康產品市場。理大和四名校董合共投資4,300萬元,理大是大股東,投資2,500萬元(現金加科研成果),佔58%股份;四名校董持有其餘42%股權,合共投資1,800萬元。曾慶忠出任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兼總經理,額外獲得薪酬。

2005年4月14日,《壹週刊》報導曾慶忠在審批理大「青雲路」計劃給展能學院時,涉嫌出現利益衝突情況。校方成立的三人小組,經過調查後亦認為曾慶忠確實有違反大學監管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的指引。當時如果校董會肯嚴肅正視理大的公司管治問題,相信可以避免日後出現的巨大虧損。2007年,理大再注資350萬元,令理大精研的持股量增加至59.2%。

由羅仲榮擔任主席的校董會,不單沒有正視校董會成員與大學高層一同做生意所產生的管治問題,更認為曾慶忠一面收取副校長人工,一面收取理大精研給予的酬金是合理的做法,認為此舉可以避免由大學津貼曾慶忠為理大精研提供服務。

理大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有嚴格的指引(由曾慶忠負責制訂),除了需要作出利益申報外,還視乎工作性質需要上繳校外工作收入的20%至45%(部分用作高層的額外酬金)。校外工作不應影響校內的正常工作,教員參與校外工作不會因此而獲減免教學及研究的工作量。

但不少理大的高層教職員,不用教學,又毋須從事研究工作(或者找人代勞合作研究),只專注行政工作。他們除了收取大學的薪酬外,還透過校方成立的公司或學院多賺一筆。美其名說是為了避免大學津貼他們的「校外」工作,但當他們要兼顧這麼多「校外」工作,又如何有足夠時間應付「校內」工作?而這些所謂「校外」工作,其實是理大自己一手創造出來的。



及至去年8月,理大新校長唐偉章成立的調查小組發表報告,更有驚人發現。大學與合作夥伴簽訂為期十年的中藥開發及商品化協議,分期支付400萬元,之後再支付1,300萬元,但簽約前完全沒有進行過任何投資回報的評估和預測。大學與中醫師簽署十年協議前,沒有經過相關的大學委員會進行討論,沒有商業計劃,亦與理大學系的科技轉移無關。

理大精研使用大學名稱作品牌,佔用大學內的地方作產品陳列室,又可以向大學教職員直接推銷。雖然公司享有上述種種競爭優勢,又有資深的藥品推銷員出任總經理,但依然虧損連年。到2009年理大以110萬元賤價將股份出售給曾慶忠的好友陳宇齡(今次沒有發新聞稿)。陳宇齡是維特健靈老闆陳曦齡胞弟,曾慶忠在理大退休後,出任東華學院校董會副主席,而主席恰巧是陳宇齡妻子文綺慧。

理大在投資展能學院上虧蝕了至少百多萬元(未計投入數以千萬元計的學費資助),投資理大精研則虧蝕了2,000多萬元。這兩間公司的成立和出售,都存在不少問題。校方不單沒有吸取教訓,還繼續大舉投資,甚至向銀行舉債,動用10多億元投資興建酒店。日後若出現虧蝕,很容易便數以億元計。(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三)(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1-09-08 A004| 時事| 壹角度 8/9/2011| By 林本利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林氏力牆:以暴制暴前景堪虞

政府舉行替補機制公眾諮詢會,遭到示威者闖入會場衝擊,示威者與在場保安人員及市民互相糾纏,出現肢體碰撞場面。市民除了譴責示威者的粗暴行為外,亦會問香港的示威文化為何會演變到出現亂局的情況。

首先,部份市民,特別是年輕的一輩,對香港的政治和經濟前景已開始感到不耐煩。回歸後,特區政府沒有好好處理地產霸權,個別官員向商界輸送利益的情況,以致加劇貧富不均問題。

到近年特首曾蔭權開始關注上述問題,試圖透過制訂最低工資條例及競爭法,成立關愛基金,以及打擊地產商興建和出售發水樓,紓解市民的不滿。只可惜大財團及地產商的負面形象已深入民心,政府提出的政策往往受到市民的挑戰,以致難以落實推行。

現時的選舉制度維護大財團和地產商的利益,中央及特區政府一再阻撓香港推行全面普選。從最初於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所有立法會議員,一直推遲至2017年和2020年,與市民原先的預期相差了十年或以上,甚至是否真正普選仍是未知數。最近政府更提出替補機制去剝奪市民有限的選舉權利,以回應去年的變相公投。

市民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只好透過和平示威和遊行等方式去對政治及經濟發展表達不滿。當和平示威和遊行無法改變現狀時,個別激進人士便以較激烈的方式,包括推撞警員和官員,在議會內外拋擲物品等,去宣洩不滿。警方面對激進示威者,以胡椒噴霧對待和進行大規模拘捕,雙方使用暴力的程度逐步升級。

如此下去,實在令人對香港的政治及經濟前景感到憂慮。盼望特區政府官員能夠有智慧地解決社會上的矛盾的紛爭,透過建立一個認受性較高的政治制度去爭取民意支持。若選擇以暴制暴,恐怕只會進一步激發更多矛盾和紛爭。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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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1-09-07 A21|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學術界的威迫利誘(四)

2002年,筆者除了面對「專欄」作家的攻擊外,亦被一間電訊公司直接入稟法院控告誹謗,以及被一間電台列入「黑名單」,新聞部不可引用筆者的言論。

  筆者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便一直研究香港的電訊市場,亦獲政府邀請加入工作小組, 為開放政策提供意見,故此熟悉電訊市場的發展方向。自2000年2月,香港電訊被吞併後,筆者便不時撰文提醒小股東這次合併令新公司負債沉重,公司股價將會向「零」進發。

  2002年3月,電訊公司的高層終於按捺不住,為了一篇文章中的一些評論而直接入稟法庭控告筆者誹謗。這次事件,曾經令筆者想過要放棄寫作,不再發表評論。但幸好得到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支持,令筆者有勇氣繼續寫下去。經過雙方律師一、兩輪法律文件往來後,筆者提供充份理據抗辯後,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同年8月,上述電台解僱一名編輯,該編輯批評電台高層多次向他施壓,要求新聞部低調處理所有涉及某大集團公司的負面新聞,甚至不准讓筆者的言論(包括電力公司加價不合理)出街。後來記協進行調查,認為該電台在新聞處理上「自我審查」的指控成立。

  去年3月,筆者和理大同事(包括張超雄)發表公開信,呼籲新校董會主席正視大學的管治問題,包括附屬上市公司涉及貪污案件。之後便收到附屬公司的律師信,指出是附屬公司管理層而不是公司本身涉及貪污案件,要求澄清言論及道歉。後來我們在報章另一篇文章內澄清言論,但決定不會道歉。刊登公開信的《明報》, 更完全不理會該封律師信,認為我們的公開信內容完全沒有問題。今次事件,背後同樣得到法律界人士的義務幫助。最後法庭判理大附屬公司前高層控罪成立,各人被判入獄。這幾件事令筆者十分擔憂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但亦顯示香港依然有不少富正義感的律師和傳媒工作者,他們正努力維護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免費通識講座:8月28日及9月10日在MegaBox,查詢電話:2751 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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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09-02 M42|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林氏力牆:公民黨何以變得激進?

外傭爭取居港權官司,代表外傭的大律師是公民黨黨員李志喜,為此公民黨最近被建制派政黨及其他立法會議員接連攻擊。

公民黨成立於2006年,主要成員來自四十五條關注組,致力爭取香港盡快落實普選,維護港人享有的人權、法治及各方面的自由。

現時公民黨的五名立法會議員全部來自法律界,故此該黨對一些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的政府政策,反應十分強烈。公民黨的組成和冒起,亦正正是因為特區政府過去一而再尋求人大釋法,強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及沒有按照《基本法》第45條盡早落實普選。

筆者對公民黨提出的政策建議並不完全認同,例如為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立法。但對於該黨過去幾年致力推動香港引入競爭法,要求政府規管地產商售賣樓花和限制興建「發水樓」,則深表贊同。經過他們多年的努力,特區政府終於肯為市民在這幾方面做一點工作。

香港引入競爭法和限制地產商興建「發水樓」,很明顯會損害到大財團的利益,支持者自然受到大財團的打壓。個別公民黨大狀,從政後花費大量時間在議會工作上,犧牲不少專業收入。這種肯為政治信念而作出犧牲的精神,實在值得我們敬佩。

近年公民黨似乎變得激進,經常反對政府提出的政策,又不時透過司法覆核去挑戰政府政策,令政府官員疲於奔命。去年公民黨更與社民連一同搞五區公投,促使政府引入替補機制防止再出現類似情況。

公民黨選擇走較為激進的路線,自有其原因,當中包括對保障人權和法治的堅持,市民可以透過區議會和立法會直選去表態支持或者反對。香港現時面對的政治困局,正正是因為缺乏民主,政制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政黨只好離開中間路線,以較激進的方法對政府施政和管治表達不滿。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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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1-09-02 A26|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壹角度: 理大「青雲路」蝕本計劃

1999年,理大校方委任筆者為大學策略發展委員會成員,參與制訂大學2001至2007年的發展計劃,任期直至2002年中。當時的校長潘宗光說為了客觀地制訂大學發展策略,故改由常務副校長曾慶忠擔任委員會主席。這幾年在委員會內觀察及學習所得,令筆者畢生受用。

在整個制訂大學發展策略的過程中,很明顯見到個別大學高層,主導發展方向,導致日後大學出現種種管治問題。

曾慶忠來自商界,大學畢業於台北國防醫學院,取得不獲政府承認的藥劑學學士學位。之後加入藥廠賣藥,曾經是特首曾蔭權的上司。

在曾慶忠的領導下,理大的策略性目標第一項,就是要提供全人教育,使學生具有進取精神和領導才能。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理大便設立一個密集速成培訓發展計劃,加強學生領導才能。理大之後為這個名為「青雲路」的培訓計劃進行招標,由曾慶忠擔任招標委員會主席。在單一招標的情況下,將合約批給展能學院(香港)有限公司。

這間展能學院的股東包括理大(投資200多萬元,佔35%股權)和I-Leap Int'l(佔65%股權)。I-Leap(Int'l)由BDG及CMI兩間公司持有,這兩間公司的股東包括曾慶忠的妹妹和他的前下屬黃麗施。1998年曾慶忠將手上持有的家族生意BDG的股份轉讓給黃麗施,而BDG則提供汽車給曾慶忠及家庭使用,為期15年,以答謝他「離任前」對公司的貢獻。1999年,BDG為曾慶忠更換新車。


雖然曾慶忠沒有持有I-Leap(Int'l)的股權,但卻出任該公司的董事,後來才向校長潘宗光補辦申報利益的程序。一個人同時作為投標委員會主席、供應商I-Leap(Int'l)的董事,以及用家(理大副校長)的三重身份,實在可圈可點。曾慶忠還十分熱心於增加「青雲路」的參加人數,甚至致函予另一招標委員會主席表達心聲。(見2006年1月23日理大新聞稿)

根據報導,「青雲路」課程的收費接近9,000元,校方提供九成的資助。筆者任教理大時所屬的工商管理學院,十分支持有關計劃,不時要求各學系派出學生參加課程。此外,當學院舉辦其他活動(例如夏令營)時,亦會推介同事使用展能學院的服務。

這間展能學院一直收取理大院系提供的金錢,舉辦培訓課程,金額數以千萬元計。即使在2005年被《壹週刊》踢爆「青雲路」出現利益衝突問題,理大校董會仍沒有正視有關問題,繼續採用這間公司的服務,甚至獎勵曾慶忠給他多三年合約直至2009年底。


2008及2009年,理大分批將展能學院所有股權出售,賬面損失百多萬元,這還未計算過去多年來投入展能學院數以千萬元計的學費資助。根據《明報》報導及公司資料,買家竟然是展能學院的高層麥一柱。不知理大今次出售股權又是否單一招標,大學高層有否清楚申報利益。

其實經過2005年「青雲路」事件後,理大校董會理應正視轄下各公司的種種管治問題。但以羅仲榮為首的校董會,卻容許四名校董和曾慶忠(當受薪董事總經理)合作成立理大精研賣藥,結果損失數千萬元。校方還花費10多億元興建「五星級」酒店,令負債增加。據聞原先酒店的董事局主席一職是由曾慶忠出任,後來才改由羅仲榮出任。

最後筆者提醒曾慶忠,不要忘記在2013年將坐駕交還給BDG。(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二)(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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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1-09-01 A008| 時事| 壹角度 1/9/2011| By 林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