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本欄撰寫文章,以親身經驗指出「101」壽險連基金投資的產品「食水深」、投資表現差,保險公司還設下陷阱,令筆者幾乎失去合約屆滿的3.5%紅利。
文章刊出後,有金融界朋友在一個關於商業道德的研討會上,拿筆者的個案作討論。收了多個電郵,又有多位財經日報的專欄作家,指筆者不懂選擇基金,因輸了錢,故此憤怒地作出投訴。既然文章已引起一些回響,就讓筆者在此再作一些補充。
上次提到四月初筆者向保險公司作出投訴,兩天後公司便決定補回3.5%紅利給我,並且以4月1日之後的基金價格作準,金額合共17,000多元。個人已把整筆款項捐給三個慈善機構。
筆者撰文揭露事件,不是因為輸了錢,也不是想「唱衰」整個行業。從大學提早退休後已不用月供公積金,基金投資佔筆者的總投資額不到1%,就算輸清光的影響也微不足道。筆者的家人、教會的會友,以及很多好朋友,也是從事金融和保險業,又怎會故意唱衰行業,影響他們的生計。至於八年前向我推介產品的學生,到今日我們仍是很好的朋友,她本人其實也買了類似產品,而且供款長達20年。
當日認購產品,因花了兩位理大畢業生數小時解釋中介及基金公司如何賺錢,是清楚知道產品「食水深」,亦因他們的誠實和誠意而作出認購決定。預計不到的是八年之後,基金投資回報竟然是負數,違反「長期平均成本」的投資法則:投資回報不單未能抵銷費用,反而令虧損擴大。
其實一直希望到今年四月合約屆滿後,就可以「脫苦海」,無須每月被扣千多元(絕大部分是費用),亦不會向人多談如此「羞家」的投資決定。但上天似乎要筆者遇上「怪事」,藉此揭露金融業的陰暗面,希望行業能作出改進。特別是基金公司喜愛以過去五年的往績作為銷售亮點,以2009年全球股市低位作起點去誇耀往績,很容易誤導小市民入市認購。
筆者除了要求保險公司補回3.5%紅利外,還要求公司提供過去八年的買賣記錄資料(公司每年只發年結單,沒有買賣記錄),讓筆者明白何以投資28萬元,最後只餘下不足19萬元,損失9萬多元。以為保險公司很容易從電腦下載基金買賣資料,沒料到過了數個星期才收到有關資料。仔細查看這些買賣記錄,發覺是一盤混賬。
保險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頭一年尚算清楚,明顯見到公司在每個月初收到供款後,會在下一個月頭三天(1至3日)從基金單位中扣除費用(每月0.3666%)。但一年過後,就出現極不尋常的情況,公司有時在每月9日、10日,甚至26日才扣除上月的費用。筆者認購的兩個基金,其中一個基金一個月內被扣兩次費用,買賣記錄又竟然遺漏了一個月(2008年11月)的資料。
最離譜的是兩個相隔多天的交易日期,基金價格竟然一模一樣,小數後五個位也一樣,或然率差不多是零。筆者上網查核過有關基金價格,得到的資料與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有異。若然保險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在每月哪一天買賣和扣除費用,基金買賣價格又可以自行編製,投資者又有何保障?
筆者向保險公司提出11點質疑,至今只收到一項回覆,就是補回2008年11月的資料。公司職員說其他事項,還在調查研究中,不知何時可以作答。根據公司提供的資料,9萬多元的損失中有5萬多元是費用,收費如此高,是否應該向客戶提供更準確和更快捷的服務?
文章刊出後,有金融界朋友在一個關於商業道德的研討會上,拿筆者的個案作討論。收了多個電郵,又有多位財經日報的專欄作家,指筆者不懂選擇基金,因輸了錢,故此憤怒地作出投訴。既然文章已引起一些回響,就讓筆者在此再作一些補充。
上次提到四月初筆者向保險公司作出投訴,兩天後公司便決定補回3.5%紅利給我,並且以4月1日之後的基金價格作準,金額合共17,000多元。個人已把整筆款項捐給三個慈善機構。
筆者撰文揭露事件,不是因為輸了錢,也不是想「唱衰」整個行業。從大學提早退休後已不用月供公積金,基金投資佔筆者的總投資額不到1%,就算輸清光的影響也微不足道。筆者的家人、教會的會友,以及很多好朋友,也是從事金融和保險業,又怎會故意唱衰行業,影響他們的生計。至於八年前向我推介產品的學生,到今日我們仍是很好的朋友,她本人其實也買了類似產品,而且供款長達20年。
當日認購產品,因花了兩位理大畢業生數小時解釋中介及基金公司如何賺錢,是清楚知道產品「食水深」,亦因他們的誠實和誠意而作出認購決定。預計不到的是八年之後,基金投資回報竟然是負數,違反「長期平均成本」的投資法則:投資回報不單未能抵銷費用,反而令虧損擴大。
其實一直希望到今年四月合約屆滿後,就可以「脫苦海」,無須每月被扣千多元(絕大部分是費用),亦不會向人多談如此「羞家」的投資決定。但上天似乎要筆者遇上「怪事」,藉此揭露金融業的陰暗面,希望行業能作出改進。特別是基金公司喜愛以過去五年的往績作為銷售亮點,以2009年全球股市低位作起點去誇耀往績,很容易誤導小市民入市認購。
筆者除了要求保險公司補回3.5%紅利外,還要求公司提供過去八年的買賣記錄資料(公司每年只發年結單,沒有買賣記錄),讓筆者明白何以投資28萬元,最後只餘下不足19萬元,損失9萬多元。以為保險公司很容易從電腦下載基金買賣資料,沒料到過了數個星期才收到有關資料。仔細查看這些買賣記錄,發覺是一盤混賬。
保險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頭一年尚算清楚,明顯見到公司在每個月初收到供款後,會在下一個月頭三天(1至3日)從基金單位中扣除費用(每月0.3666%)。但一年過後,就出現極不尋常的情況,公司有時在每月9日、10日,甚至26日才扣除上月的費用。筆者認購的兩個基金,其中一個基金一個月內被扣兩次費用,買賣記錄又竟然遺漏了一個月(2008年11月)的資料。
最離譜的是兩個相隔多天的交易日期,基金價格竟然一模一樣,小數後五個位也一樣,或然率差不多是零。筆者上網查核過有關基金價格,得到的資料與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有異。若然保險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在每月哪一天買賣和扣除費用,基金買賣價格又可以自行編製,投資者又有何保障?
筆者向保險公司提出11點質疑,至今只收到一項回覆,就是補回2008年11月的資料。公司職員說其他事項,還在調查研究中,不知何時可以作答。根據公司提供的資料,9萬多元的損失中有5萬多元是費用,收費如此高,是否應該向客戶提供更準確和更快捷的服務?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4-06-05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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