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崇德及劉美娟夫婦投訴婦產科醫生蔡明欣專業失德,經過醫委會多個月的聆訊和判決,裁定蔡醫生七項指控中四項成立,被判停牌兩年。蔡醫生聞判後神情自若,面露笑容,似乎對判決不以為然。
這次醫療事故發生在九年前,兩名事主要經過九年時間,出售物業籌集資金,花費七位數字(即過百萬元)的金錢才能找出事件真相,確定事件中蔡醫生的責任。兩名事主鍥而不捨地尋求真相,不是為自己取回公道,而是要暴露整個醫療制度的缺陷。
早於2005年,兩名事主就兒子夭折一事向醫委會投訴,並授權醫委會向涉事單位索取醫療報告,但醫委會卻以「嬰兒夭折好普通」為由,認為投訴不成立。之後他們花費大筆律師費,透過民事索償取得相關醫療紀錄,並找來專家撰寫醫療報告,要求醫委員再跟進投訴。直至2009年,醫委會經初步偵訊委員會審視有關資料後才認為投訴成立,再過幾年才展開聆訊,全個過程歷時九年,在這九年間,投訴人承受精神和財政壓力,而涉事的醫生則繼續行醫賺錢,整個投訴機制是否能做到「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
最初醫委會判定「嬰兒夭折好普通」明顯出錯,香港婦產科的醫療水平很高,每年嬰兒死亡率不到千分之二,故此每個嬰兒夭折的個案都值得重視。雖然香港婦產科的表現優秀,但正如一些醫生所說,其實每次分娩都涉及母親和嬰孩兩個人的生命,絕不能掉以輕心。在聆訊中得知蔡醫生在診所進行首次羊膜刺穿手術,僅用了五分鐘便完成,這些客觀事實為何醫委會最初認為沒有問題,要到九年後進行聆訊時才發覺問題多多?
長久以來,醫委會被指「醫醫相衞」,大量醫療事故的投訴不獲受理。若然投訴成立,仍要經過長時間排期聆訊;幾年後展開聆訊和作出判決,即使裁定醫生專業失德,一般只是被罰停牌幾個月。雖然今次屬於嚴重醫療事故,但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認為不能偏離過往罰則,故只能罰蔡醫生停牌兩年。
這次醫療事故令筆者想到經濟學家嘉素(Reuben A. Kessel)在1958年發表的論文,分析美國醫療市場如何建立壟斷勢力。嘉素認為自1847年美國醫學會成立後,便透過發牌制度,對大學醫學院的評審和對醫院的各種操控,成功地限制國外醫生和醫科畢業生人數,去達到賺取壟斷收入的目的。美國醫學界為了維護整個行業的經濟利益,禁止醫生賣廣告,禁止醫生互相公開批評,以及避免醫生在醫療事故中作專家證人,損害同業利益。
自從美國政府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期修改移民法例後,有更多國外醫科畢業生可以取得執業資格,醫生供應增加,醫生的收入已大不如前。反觀在香港,十多年前的哈佛專家小組認為本地的醫生地位優越,純粹靠自我監管,缺乏外界有效監察。由於醫療服務和收費透明度低,醫醫相衞的情況普遍存在,故此哈佛專家小組質疑現存制度是否真正符合病人和公眾的利益。
誠然香港的醫療水平十分高,但醫療服務供應不足和缺乏透明度,醫醫相衞的情況依然普遍。十多年前已有聲音要求重整醫委會架構,委任更多非本地醫生和業外人士出任委員,以增加醫委會的公信力。政府和醫委會應藉今次嚴重醫療事故,審視醫委會現行架構和法例,並作出適當修正,以免市民對整個醫療制度失去信心。
這次醫療事故發生在九年前,兩名事主要經過九年時間,出售物業籌集資金,花費七位數字(即過百萬元)的金錢才能找出事件真相,確定事件中蔡醫生的責任。兩名事主鍥而不捨地尋求真相,不是為自己取回公道,而是要暴露整個醫療制度的缺陷。
早於2005年,兩名事主就兒子夭折一事向醫委會投訴,並授權醫委會向涉事單位索取醫療報告,但醫委會卻以「嬰兒夭折好普通」為由,認為投訴不成立。之後他們花費大筆律師費,透過民事索償取得相關醫療紀錄,並找來專家撰寫醫療報告,要求醫委員再跟進投訴。直至2009年,醫委會經初步偵訊委員會審視有關資料後才認為投訴成立,再過幾年才展開聆訊,全個過程歷時九年,在這九年間,投訴人承受精神和財政壓力,而涉事的醫生則繼續行醫賺錢,整個投訴機制是否能做到「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
最初醫委會判定「嬰兒夭折好普通」明顯出錯,香港婦產科的醫療水平很高,每年嬰兒死亡率不到千分之二,故此每個嬰兒夭折的個案都值得重視。雖然香港婦產科的表現優秀,但正如一些醫生所說,其實每次分娩都涉及母親和嬰孩兩個人的生命,絕不能掉以輕心。在聆訊中得知蔡醫生在診所進行首次羊膜刺穿手術,僅用了五分鐘便完成,這些客觀事實為何醫委會最初認為沒有問題,要到九年後進行聆訊時才發覺問題多多?
長久以來,醫委會被指「醫醫相衞」,大量醫療事故的投訴不獲受理。若然投訴成立,仍要經過長時間排期聆訊;幾年後展開聆訊和作出判決,即使裁定醫生專業失德,一般只是被罰停牌幾個月。雖然今次屬於嚴重醫療事故,但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認為不能偏離過往罰則,故只能罰蔡醫生停牌兩年。
這次醫療事故令筆者想到經濟學家嘉素(Reuben A. Kessel)在1958年發表的論文,分析美國醫療市場如何建立壟斷勢力。嘉素認為自1847年美國醫學會成立後,便透過發牌制度,對大學醫學院的評審和對醫院的各種操控,成功地限制國外醫生和醫科畢業生人數,去達到賺取壟斷收入的目的。美國醫學界為了維護整個行業的經濟利益,禁止醫生賣廣告,禁止醫生互相公開批評,以及避免醫生在醫療事故中作專家證人,損害同業利益。
自從美國政府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期修改移民法例後,有更多國外醫科畢業生可以取得執業資格,醫生供應增加,醫生的收入已大不如前。反觀在香港,十多年前的哈佛專家小組認為本地的醫生地位優越,純粹靠自我監管,缺乏外界有效監察。由於醫療服務和收費透明度低,醫醫相衞的情況普遍存在,故此哈佛專家小組質疑現存制度是否真正符合病人和公眾的利益。
誠然香港的醫療水平十分高,但醫療服務供應不足和缺乏透明度,醫醫相衞的情況依然普遍。十多年前已有聲音要求重整醫委會架構,委任更多非本地醫生和業外人士出任委員,以增加醫委會的公信力。政府和醫委會應藉今次嚴重醫療事故,審視醫委會現行架構和法例,並作出適當修正,以免市民對整個醫療制度失去信心。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蘋果日報 | 2014-06-10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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