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扶貧委員會委託港大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研究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經過近一年的研究,周教授到近日終於提交有關報告。
筆者一直相信大多數港人都會為自己退休生活作好準備。除了強積金供款外,有人積極工作和儲蓄,把積蓄投資股票或債券,以股息和利息收入作為退休金。亦有人把積蓄用作物業投資,退休後依賴租金過活。過去幾年本地銀行開始提供安老按揭(逆按揭)計劃,讓長者可將自住物業抵押給銀行,換取每月固定年金作為生活費。例如物業估值為500萬元,每月便可領取大約10,000元,兼且可以繼續居住在物業之內,直至終老。
現時全港有120多萬個私人住宅物業(包括已補價資助出售房屋),超過六成毋須按揭供款。另外還有近40萬個未補價的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20多萬個村屋;由於這類單位的售價較低,故此大多數業主到退休時應該供樓完畢,不用再為住屋問題而煩惱。
過去數十年,由於樓價大幅上升,為擁有物業的市民累積豐厚財富。股票的升幅亦十分顯著,恒生指數由1964年7月底的100點上升至現時的2萬多點,平均每年升幅接近12%,連同3至4%股息,平均每年回報約15至16%。
因此,大部份經歷過香港經濟高速增長的人,都能累積一定財富作為退休準備。政府的資源,實應集中幫助一些年老無依,生活缺乏的人,而不是推行人人有份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但由於現行強積金制度未有包括那些低收入和沒有工作的人口,加上中介人「食水深」,投資表現欠佳,制度一直被人詬病,故此政治上政府已經很難迴避引入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按照周教授去年的推算,若推行全民養老金計劃,年滿65歲或以上的長者每月可領4,000元,以現時近100萬人符合資格計算,每年需要大約450億元。扣除政府在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綜援方面每年可以節省約250億元,每年需要額外籌集200億元資金。這200億元資金,應從哪方面籌集?
有人建議由僱主及僱員負責供款,有人建議調高利得稅,有人建議引入銷售稅,亦有人建議政府成立基金,例如將2,000多億元的土地基金的投資收益,用作退保計劃。上述各項建議,都有其不足之處。例如要年輕一輩供款,去支付養老金給過去享受經濟高速增長,有樓有股票的長者,是否公平合理?引入銷售稅只會加重基層市民的生活負擔,而調高利得稅稅率的幅度亦十分有限。
筆者以為政府擁有1.4萬億元的財政盈餘和外匯基金累積盈利,可以將部份撥作成立啟動基金,用作推行全民退保。另外,不少擁有物業的退休長者,其實透過收租或者申請安老按揭,已有足夠收入作為生活費,政府若向資產豐厚的長者提供全民養老金,不過是錦上添花而已。政府可以考慮調整與物業收益相關的稅項,例如調高物業稅和差餉徵收率,租值較高的物業要繳付較多的稅款差餉;或者將樓市「辣招」所得的額外印花稅款,用作提供全民養老金。這些稅項對那些依賴薪金收入,以及還未置業的年輕人來說,影響相對較輕。
筆者真希望全民退保的融資方案,不會加重年輕一輩的供款壓力。過去十多年,本地經濟表現大不如前,社會流動性大減,要年輕一輩承擔全民退保的責任,去供養資產豐厚的長者,實在有欠公平。
筆者一直相信大多數港人都會為自己退休生活作好準備。除了強積金供款外,有人積極工作和儲蓄,把積蓄投資股票或債券,以股息和利息收入作為退休金。亦有人把積蓄用作物業投資,退休後依賴租金過活。過去幾年本地銀行開始提供安老按揭(逆按揭)計劃,讓長者可將自住物業抵押給銀行,換取每月固定年金作為生活費。例如物業估值為500萬元,每月便可領取大約10,000元,兼且可以繼續居住在物業之內,直至終老。
現時全港有120多萬個私人住宅物業(包括已補價資助出售房屋),超過六成毋須按揭供款。另外還有近40萬個未補價的夾屋、居屋和租置單位,20多萬個村屋;由於這類單位的售價較低,故此大多數業主到退休時應該供樓完畢,不用再為住屋問題而煩惱。
過去數十年,由於樓價大幅上升,為擁有物業的市民累積豐厚財富。股票的升幅亦十分顯著,恒生指數由1964年7月底的100點上升至現時的2萬多點,平均每年升幅接近12%,連同3至4%股息,平均每年回報約15至16%。
因此,大部份經歷過香港經濟高速增長的人,都能累積一定財富作為退休準備。政府的資源,實應集中幫助一些年老無依,生活缺乏的人,而不是推行人人有份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但由於現行強積金制度未有包括那些低收入和沒有工作的人口,加上中介人「食水深」,投資表現欠佳,制度一直被人詬病,故此政治上政府已經很難迴避引入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按照周教授去年的推算,若推行全民養老金計劃,年滿65歲或以上的長者每月可領4,000元,以現時近100萬人符合資格計算,每年需要大約450億元。扣除政府在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綜援方面每年可以節省約250億元,每年需要額外籌集200億元資金。這200億元資金,應從哪方面籌集?
有人建議由僱主及僱員負責供款,有人建議調高利得稅,有人建議引入銷售稅,亦有人建議政府成立基金,例如將2,000多億元的土地基金的投資收益,用作退保計劃。上述各項建議,都有其不足之處。例如要年輕一輩供款,去支付養老金給過去享受經濟高速增長,有樓有股票的長者,是否公平合理?引入銷售稅只會加重基層市民的生活負擔,而調高利得稅稅率的幅度亦十分有限。
筆者以為政府擁有1.4萬億元的財政盈餘和外匯基金累積盈利,可以將部份撥作成立啟動基金,用作推行全民退保。另外,不少擁有物業的退休長者,其實透過收租或者申請安老按揭,已有足夠收入作為生活費,政府若向資產豐厚的長者提供全民養老金,不過是錦上添花而已。政府可以考慮調整與物業收益相關的稅項,例如調高物業稅和差餉徵收率,租值較高的物業要繳付較多的稅款差餉;或者將樓市「辣招」所得的額外印花稅款,用作提供全民養老金。這些稅項對那些依賴薪金收入,以及還未置業的年輕人來說,影響相對較輕。
筆者真希望全民退保的融資方案,不會加重年輕一輩的供款壓力。過去十多年,本地經濟表現大不如前,社會流動性大減,要年輕一輩承擔全民退保的責任,去供養資產豐厚的長者,實在有欠公平。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