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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

壹週刊:長線投資不要炒賣

不知何故,筆者竟然成為上期(1279期)《壹週刊》的四位封面人物之一,與李福兆、盛智文和David Webb等投資界名人走在一起,實在感到自慚形穢。細閱內文,發覺有不少問題,故此有必要在此澄清。

筆者記得今年9月8日星期一早上11時許,《壹週刊》記者來電,要求筆者推介一隻股票,並且作詳細錄音訪問。由於當日正值中秋節,筆者下午要探望母親,故此只和記者談了數分鐘,表示沒有時間進行詳細訪問,電話對話中亦沒有提及本人的資產(和負債)。

過去三期,筆者在此專欄推介股神巴菲特的投資智慧,指出長線投資和價值投資的重要性,並認為對自己一生受用,又怎會鼓勵短線炒賣?筆者約四年前決定離開理大,申請提早退休,開展人生下半場,其中一個「任務」正是從事理財教育。之後在報章、雜誌撰文,又到教會、學校、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社福機構)演講,並且開班,推廣審慎理財,最近把課堂內容整理,出版《與我一生的理財之道》一書。

筆者過去十多年,遇過不少「炒樓」、「炒股」的人,在樓市和股市中損失慘重,連累家人,故此從來不會教人炒賣,自己也不會參與炒賣。對筆者而言,投資是抱有中長線持有資產的心態,定期收取股息、利息或租金;至於炒賣,則只是希望短期內資產價格颷升,然後沽售離場。

筆者考慮投資一個高風險項目時,例如買樓、買股票或外幣,必定查問自己,該項目未來兩、三年,是否每年可以帶來10%的回報?經過翻查過往資料和對未來作出評估,若是有六、七成把握,才會決定入市。動用的資金,亦是未來幾年「唔等使」的錢,故此不會出現賤賣資產的情況。筆者一直相信,只要小心謹慎,不過分貪婪和恐懼,每年賺取10%的回報並不困難。

上期提到筆者「炒股」平均每年回報兩成,絕非事實。筆者退休後主要依賴投資收入(包括股息、利息和租金)過活,不會經常買賣股票,浪費時間和金錢,一般只會在五月前放售兩成股票,過了五月和六月後再部署入市。所持有的股票,絕大部分是高息股和指數基金,股價波幅較小,適合長線持有。間中可能持有某些股票(例如近期的大唐發電和中移動等),數月間股價颷升兩成,才會考慮沽出套現。

至於上期提到筆者亦擅長「炒樓」,同樣與事實不符。內文提到筆者在2004年購入碧瑤灣單位,到2010年因計劃離開理大而沽售,持有六年多,其間一直用作收租,並無空置,又怎能算「炒樓」?2010年沽售碧瑤灣單位後,把資金用作購入北角寫字樓,免費給學生及教友作為辦學之用,亦方便離開理大後與好友及傳媒接觸,把自己所學和擁有的回饋社會。至於近年寫字樓價格急升,這是後話,實非筆者始料所及。

筆者與太太工作近10年,才儲足首期購買第一個私人住宅物業。之後隨着薪酬上升,再購入物業給雙方父母居住。後來子女出世,家中聘用外傭,故此需要轉換較大的單位,透過換樓累積財富。但20多年來,家庭成員的人均居住面積,維持每人大約200平方呎,夫婦的生活水平沒有多大轉變,深信一切是上帝的恩典,有衣有食,便當知足和感恩。

自從2008年金融海嘯後,筆者一直致力推動理財教育,強調財富不是永恒,港人應當善用豐厚財富,造福人群,不應只懂不斷累積,遺害下一代。過去多年亦一直身體力行,學習「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道理,日後有機會將和讀者分享這方面的經驗。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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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4-09-18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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