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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壹角度 : 直資無罪 校董會監察有責

較早前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出本地七十多間直資學校,絕大部分都出現管治上的問題,令公眾對直資制度的存在產生疑問。

  政府早於1991 / 92學年已經開始推行直接資助計劃(直資計劃),但初時辦學團體對計劃反應冷淡,到近十年才有較多的資助和私立學校,轉為直資學校。新成立的學校,亦有不少以直資方式營運。

  辦學團體初時對直資計劃反應冷淡,主要原因是擔心計劃會令學校的經常收入出現不穩定。在直資計劃下,學校可按收生人數獲政府發放經常津貼,津貼額是根據資助學校學額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每名學生金額由28,000元(小一學位)至56,000元(中七學位)。

  因此,直資計劃類似經濟學家佛利民提倡的學券制,學校要面對收生方面的風險。倘若辦得好,學校其門如市,政府津貼大增;辦得不好,沒有學生報讀,失去政府津貼,遲早要關門大吉。

  近十年直資學校數目大增,其實是拜教育當局推行教育改革所賜。教改推行新的小一派位機制,完全剝奪學校的收生權,以計分制度或者隨機方式分配學額,令不少家長擔心分數不足,或者不想把子女前途交託給幸運大抽獎,情願付費報讀直資小學,令直資小學的需求大增。

  教改把中一派位組別由五個降為三個,令學生的學能差異大幅擴大。前特首董建華推行母語教學,只容許百多間中學採用英語教學,令不少學生即使能夠派進第一組別的中學,也要被迫接受母語教學。一些中學面對收生水準下降,或者被迫以母語教學,只好選擇「投奔」直資,脫離教育官僚的轄制。

  在直資計劃下,學校有收生自由,毋須跟隨教改的派位方案。直資學校在老師聘用條件、課程編排、學費及教學語言各方面都享有較大自由,讓學校、家長和學生都有較大的選擇空間。在香港要全面推行學券制,在政治上有一定困難;推行直資計劃,效果其實類似學券制。

  今次審計署的報告,並不是批評直資計劃。報告重點是指出直資學校的種種管治問題,以及政府監察方面的不足。現時加入直資計劃的學校,必須具備良好的財政狀況,行政管理要有透明度和問責性,對外要發放最新和真確的資料,並且要為家庭收入欠佳的學生提供獎助學金,避免直資學校走向貴族化,扼殺貧苦學生入讀的機會。

  只可惜一些辦學團體加入直資計劃後,便以為可以完全脫離任何約束,自把自為,將政府的資助和學費及捐款混合起來,逃避履行服務合約上的條款。有學校用學校資金投資股票、物業(雖然賺了大錢),甚至向校董貸出款項(至今還未償還);亦有學校向小賣部營辦商收取捐款,以高價向學校出售書本,直接間接加重學生家長的財政負擔。

  直資學校獲得政府的資助,其實已足夠學校營運所需;學校再向家長收取昂貴學費(又不給予足夠獎助學金)和募捐,累積巨額儲備,卻沒有清楚交代這些款項的用途。倘若教育當局要求各辦學團體公開學校高層的薪酬福利及校董申報所有利益,相信會令人大開眼界。

  直資學校受到家長歡迎,主要原因是政府的派位制度極之混亂,迫使家長要「買保險」,一窩蜂報讀少數直資學校(總數佔全港中小學不足一成)。倘若全港推行直資制度或者學券制,要求學校提高透明度和問責性,相信一些管理不善的直資學校便會遭到淘汰,不能再「吊高來賣」。

  在自由市場上經營的私人牟利公司,亦需要成立健全的董事局監察公司高級行政人員的表現,並且受到監管機構監察,防止貪污舞弊、以權謀私的情況。直資學校的問題,不在於直資制度,而是在於直資學校的校董會,以及教育當局沒有履行本身應盡的責任。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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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1-06 A004| 時事| 壹角度 6/1/2011|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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