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宣佈新界東北發展的最終規劃,政府將斥資1,200億元開拓古洞北和粉嶺北新市鎮,當中包括300億元收地賠償。近日傳媒揭發陳茂波早於1994年,以35萬元買入古洞北三幅農地,若政府收地可獲賠償千多萬元,大賺數十倍。
今次不是首宗涉及陳茂波的醜聞。去年7月底,陳上任後不久即被傳媒揭發曾任董事的公司經營違規劏房業務,妻子許步明更是公司股東之一。陳推說自己不知情,與太太劃清界線,並企圖以「板間房不是劏房」作掩飾。去年9月陳的妻子許步明出售公司股權,而接任董事的剛巧是許的家族成員。
陳茂波出任發展局局長前是立法會議員,從會計界功能界別晉身立法會,任期由2008年10月開始。陳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特區政府正研究發展新界東北,有關的政策局及部門不時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不知道他有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自己或配偶在新界東北擁有土地。
去年5月,陳茂波表明不會再選立法會,有傳言指他將加入梁振英管治團隊,出任新增的財政司副司長一職。後來上屆立法會未能趕及在7月1日前通過梁振英的政府架構重組方案,陳頓時變成「雙失」中年。身為會計師的陳茂波其實可以專注事業,但不知為何硬要服務市民。當麥齊光被揭發騙取租津而下台後,陳便補上出任發展局局長,完全不理會自己是否有足夠能力勝任。
按照現行特區政府架構,發展局是設在財政司之下;發展局局長負責統領多個與土地規劃和建屋相關的部門,包括建築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陳茂波身為發展局局長,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涉及在新界東北囤積兩萬呎農地,以及經營違規劏房業務,明顯與公職存在利益衝突,根本不適合擔任此職。
陳茂波說經營劏房和在新界東北囤地,與自己無關,是妻子許步明的事。陳局長的解釋不禁令人想起去年特首選舉前後,兩位參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被傳媒揭發大宅內有大量僭建面積,二人都推說是太太的責任,唐太郭妤淺更因此而要負上刑事責任。同樣,麥齊光與曾景文騙取政府租津罪成,法官指二人在訂立租約時以妻子出面簽約,意圖隱瞞本身是物業的聯名業主身份,以免被人發現「對租」,惹起可疑而展開深入調查。
不少公職人士喜愛拿太太作「擋箭牌」,企圖掩飾自己的不當行為。特別是一些來自商界及會計界的公職人士,更懂得運用公司條例及股權申報方面的漏洞,暫時將股權交由其他信得過的人託管,或者選擇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去隱藏公司股東的真正身份。這些人可以發表聲明說自己及配偶「現時」沒有擁有股權,透過公職獲取利益,之後便將股權轉回給自己。
陳茂波過去擔任立法會議員,現在作為發展局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在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方面取得不少機密資料,並且參與制訂有關政策,到底有沒有作過全面的利益申報?去年8月至10月期間,當陳積極推銷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時,並沒有向行會申報妻子的利益,是否已違規?到10月妻子出售股權給家族成員,是否真有其事,抑或是「掩眼法」而已?陳局長仍欠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今次不是首宗涉及陳茂波的醜聞。去年7月底,陳上任後不久即被傳媒揭發曾任董事的公司經營違規劏房業務,妻子許步明更是公司股東之一。陳推說自己不知情,與太太劃清界線,並企圖以「板間房不是劏房」作掩飾。去年9月陳的妻子許步明出售公司股權,而接任董事的剛巧是許的家族成員。
陳茂波出任發展局局長前是立法會議員,從會計界功能界別晉身立法會,任期由2008年10月開始。陳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特區政府正研究發展新界東北,有關的政策局及部門不時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不知道他有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自己或配偶在新界東北擁有土地。
去年5月,陳茂波表明不會再選立法會,有傳言指他將加入梁振英管治團隊,出任新增的財政司副司長一職。後來上屆立法會未能趕及在7月1日前通過梁振英的政府架構重組方案,陳頓時變成「雙失」中年。身為會計師的陳茂波其實可以專注事業,但不知為何硬要服務市民。當麥齊光被揭發騙取租津而下台後,陳便補上出任發展局局長,完全不理會自己是否有足夠能力勝任。
按照現行特區政府架構,發展局是設在財政司之下;發展局局長負責統領多個與土地規劃和建屋相關的部門,包括建築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和規劃署。陳茂波身為發展局局長,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涉及在新界東北囤積兩萬呎農地,以及經營違規劏房業務,明顯與公職存在利益衝突,根本不適合擔任此職。
陳茂波說經營劏房和在新界東北囤地,與自己無關,是妻子許步明的事。陳局長的解釋不禁令人想起去年特首選舉前後,兩位參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被傳媒揭發大宅內有大量僭建面積,二人都推說是太太的責任,唐太郭妤淺更因此而要負上刑事責任。同樣,麥齊光與曾景文騙取政府租津罪成,法官指二人在訂立租約時以妻子出面簽約,意圖隱瞞本身是物業的聯名業主身份,以免被人發現「對租」,惹起可疑而展開深入調查。
不少公職人士喜愛拿太太作「擋箭牌」,企圖掩飾自己的不當行為。特別是一些來自商界及會計界的公職人士,更懂得運用公司條例及股權申報方面的漏洞,暫時將股權交由其他信得過的人託管,或者選擇在海外成立控股公司,去隱藏公司股東的真正身份。這些人可以發表聲明說自己及配偶「現時」沒有擁有股權,透過公職獲取利益,之後便將股權轉回給自己。
陳茂波過去擔任立法會議員,現在作為發展局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在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方面取得不少機密資料,並且參與制訂有關政策,到底有沒有作過全面的利益申報?去年8月至10月期間,當陳積極推銷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時,並沒有向行會申報妻子的利益,是否已違規?到10月妻子出售股權給家族成員,是否真有其事,抑或是「掩眼法」而已?陳局長仍欠公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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