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環境局就香港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提出兩個方案供市民選擇,包括通過從內地電網購電以輸入更多電力,以及利用更多天然氣作本地發電。
早於2010年,環境局已提出方案,建議將發電燃料組合由2009年的五成多,降至一成或以下,並將核電及天然氣所佔比重,由各佔兩成多,大幅上調至五成及四成。不料2011年3月發生日本福島核事故,政府只好修訂有關方案。
政府浪費了幾年時間,現在又提出兩個方案作諮詢,三個月諮詢期過後又再花時間整理諮詢結果,恐怕要到明年才有結果。現時監管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到2018年就屆滿,屆滿前三年(即明年),政府便要決定是否更改規管框架,是否開放電力市場,抑或續期五年至2023年再作打算。以現時環境局的工作進度來看,相信只有續期五年這個選擇。
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兩電實行「廠網分家」,將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的資產和業務分開,並且加強兩電聯網,不容許兩電各據一方,繼續壟斷市場。在新的規管架構下,輸電和配電(包括聯網)業務屬於自然壟斷,資產可以受到類似管制計劃的保障,根據外國經驗,實質准許回報(扣除通脹後)約為4至5﹪。至於發電及供電市場,則應制定合理的時間表,逐步開放市場。
由2017至2020年,兩電共有七台燃煤機組壽命達到35年,合共2,150兆瓦,佔兩電總發電容量的兩成,可提供近三成電力供應。政府可率先開放這30%發電市場,邀請兩電及內地電力公司競投長期(15至20年)供電合約,標書上列明供電量、價格、選用燃料、排放量、安全、可靠性、後備電源等資料,經獨立的招標委員會負責審批合約。兩電需要向成功取得合約的發電公司購買電力,情況類似現時中電向大亞灣核電廠購買核電。
至於供電市場,兩電初期可享有專營權,受到價格上限管制(類似可加可減機制)而非利潤管制。當遊戲規則改變後,兩電自然不會繼續大肆擴張資產,反而會着重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以求賺取多一些利潤。政府之後可逐步開放供電市場,讓用戶可以選擇供電公司,包括新的供電公司。發電及供電公司有責任按照合約提供可靠的電力供應,不然便要作出賠償。
現時兩電的電廠附近擁有大片空置土地,可用作興建新天然氣發電機組,它們有足夠實力與內地電力公司競爭長期供電合約。政府實應由市場主導,決定香港未來的電源和發電燃料組合。
早於2010年,環境局已提出方案,建議將發電燃料組合由2009年的五成多,降至一成或以下,並將核電及天然氣所佔比重,由各佔兩成多,大幅上調至五成及四成。不料2011年3月發生日本福島核事故,政府只好修訂有關方案。
政府浪費了幾年時間,現在又提出兩個方案作諮詢,三個月諮詢期過後又再花時間整理諮詢結果,恐怕要到明年才有結果。現時監管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到2018年就屆滿,屆滿前三年(即明年),政府便要決定是否更改規管框架,是否開放電力市場,抑或續期五年至2023年再作打算。以現時環境局的工作進度來看,相信只有續期五年這個選擇。
政府早於1997年已開始研究兩電加強聯網,互相輸送電力,開放電網給其他發電和供電公司入場競爭。當時由經濟局(之後交由環境局)負責有關工作,先後作過兩次顧問研究,又聘請過電力專家深入分析,都表明兩電加強聯網對市民長遠有所得益。
但負責的局長和官員研究又研究後,便以內地缺電、公眾着重供電可靠性,以及時間不足夠進行聯網為藉口,先行批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廠,之後再延續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10年,讓兩電可以增加千多億元投資,每年可賺取百多億元利潤。
當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會利用10年時間去研究如何開放電力市場。現在時間已過了超過一半,政府還在諮詢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文件內容粗疏,明顯又是拖延時間,讓兩電繼續壟斷市場。既然政府早已定下2020年的減排目標,要大幅度降低燃煤的發電比重,由現時的五成多減至兩成或以下,就不應多此一舉再作多番諮詢,應該下定決心,由市場決定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
但負責的局長和官員研究又研究後,便以內地缺電、公眾着重供電可靠性,以及時間不足夠進行聯網為藉口,先行批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新電廠,之後再延續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10年,讓兩電可以增加千多億元投資,每年可賺取百多億元利潤。
當時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會利用10年時間去研究如何開放電力市場。現在時間已過了超過一半,政府還在諮詢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文件內容粗疏,明顯又是拖延時間,讓兩電繼續壟斷市場。既然政府早已定下2020年的減排目標,要大幅度降低燃煤的發電比重,由現時的五成多減至兩成或以下,就不應多此一舉再作多番諮詢,應該下定決心,由市場決定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
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求兩電實行「廠網分家」,將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的資產和業務分開,並且加強兩電聯網,不容許兩電各據一方,繼續壟斷市場。在新的規管架構下,輸電和配電(包括聯網)業務屬於自然壟斷,資產可以受到類似管制計劃的保障,根據外國經驗,實質准許回報(扣除通脹後)約為4至5﹪。至於發電及供電市場,則應制定合理的時間表,逐步開放市場。
由2017至2020年,兩電共有七台燃煤機組壽命達到35年,合共2,150兆瓦,佔兩電總發電容量的兩成,可提供近三成電力供應。政府可率先開放這30%發電市場,邀請兩電及內地電力公司競投長期(15至20年)供電合約,標書上列明供電量、價格、選用燃料、排放量、安全、可靠性、後備電源等資料,經獨立的招標委員會負責審批合約。兩電需要向成功取得合約的發電公司購買電力,情況類似現時中電向大亞灣核電廠購買核電。
至於供電市場,兩電初期可享有專營權,受到價格上限管制(類似可加可減機制)而非利潤管制。當遊戲規則改變後,兩電自然不會繼續大肆擴張資產,反而會着重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以求賺取多一些利潤。政府之後可逐步開放供電市場,讓用戶可以選擇供電公司,包括新的供電公司。發電及供電公司有責任按照合約提供可靠的電力供應,不然便要作出賠償。
現時兩電的電廠附近擁有大片空置土地,可用作興建新天然氣發電機組,它們有足夠實力與內地電力公司競爭長期供電合約。政府實應由市場主導,決定香港未來的電源和發電燃料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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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4-03-27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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