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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壹週刊:富貴長者合資格領2,200元


梁振英上台後,急急推出長者生活津貼,以為藉此可以爭取民望,不料竟然遭到各黨派反對,無法如期推行。最後政府以「突襲」方式,取得立法會財委會撥款聘請人手,籌備長津計劃。

按照政府的說法,長者生活津貼是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長者的生活開支,目的是扶貧。長者生活津貼既不像高齡津貼以敬老為目的,亦非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的過渡安排。

只可惜,政府官員為了急於推行有關計劃,採用了高齡津貼的資產及入息限額,結果是有需要的長者可能得不到津貼,反而經濟富裕的長者卻得到津貼。

現時65歲至69歲的長者,申請高齡津貼要申報資產。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資產包括土地或物業、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單身人士資產限額是186,000元,夫婦則是281,000元。至於入息限額,單身人士為每月6,660元,夫婦則為10,520元。

政府為了讓長者生活津貼盡快上馬,不惜製作宣傳短片,向長者宣傳申報入息和資產很簡單,指明自住物業不計算,子女給的錢也不算收入。這種宣傳伎倆,不單誤導長者,亦令到津貼可能落入一些根本沒有經濟需要的人手上。負責官員更提到長者可以將資產轉移,以符合申領條件。

首先,懂得經濟學和財務學的人都知道,計算資產和入息,並非簡單的事。事實上,筆者查閱過政府不同資助計劃,包括高齡津貼、公屋、專上學生資助、交通津貼,發覺它們對資產及入息的定義都有所不同。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對資產及入息的審查十分嚴格,申請人家庭擁有的車輛、船隻、公司、認股證、債券和基金等都列作資產;而入息則包括非同住家庭成員及親友的匯款和補助金。政府提供的綜援金和傷殘津貼亦視作入息。資產愈多,獲得資助愈少。一般人要將個人和家庭資產清單列出,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況要計算這些資產的市值。樓價和股價不時大上大落,至於認股證和基金的市值,更難以掌握。不少長者退休後為了消磨時間,在股票行炒賣細價股、牛熊證和窩輪,要他們列出這些資產的市值,又談何容易?

上一輩的人,往往以生兒育女和買樓投資作為退休準備。現在政府宣傳子女給父母的錢不算收入,自住物業不計算作資產,便很容易導致出現富裕長者領取生活津貼的情況。一些有兒有女的長者,每月收到子女超過6,660元的生活費,是否仍應獲派2,200元?一些住在過千萬元豪宅的年長夫婦,是否每月應該得到4,400元長者生活津貼?他們若有經濟需要,是可以申請「逆按揭」,每月可領取萬多元年金作生活費,直至終老。二人若是退休公務員,每月領取10,520元長俸,是否仍應獲發4,400元的津貼?政府人口普查,計算住戶收入是包括非同住子女給父母的生活費。計算本地生產總值,自住樓宇的市場租值亦計算在內。現在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及入息定義,明顯與上述定義不一致。須知道65歲或以上長者,若成功申領長者生活津貼,首五年可以得到132,000元,70歲之後,每月可較生果金多領1,110元,十五年可多領約200,000元,總數便是30多萬元。倘若夫婦二人都合資格,便可獲得接近70萬元,是28萬元資產上限的兩倍多。由此可見,現時高齡津貼的資產入息上限,並不適用於長者生活津貼。政府實應仔細研究,建立一個更合情合理的機制,能夠真正幫助經濟上有需要的長者。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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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2-12-13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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