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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1日星期四

壹週刊:資助房屋的重建問題


近月關於公務員樓宇的重建問題,帶出政府資助出售房屋的補價和重建問題。公務員樓宇單位數目不過數千個,而政府資助出售房屋的數目接近40萬個,因此問題只是冰山一角。

二次大戰後,大量內地移民湧入香港,帶來嚴重的住屋問題。港英政府在1954年開始興建公共房屋,主要是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到上世紀七十年代,市民對置業需求增加,政府於是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協助中低收入市民置業。

政府1978年推出第一期居屋計劃,購入單位的業主日後可自由轉讓,毋須向房委會補價。直至1981年,由於樓價急升,房委會向買家提供折扣優惠,方便他們「上車」。日後業主要在自由市場出售單位,須向房委會補價,補價以市值乘以折扣率計算。過去30年,房委會總共推出20多期居屋發售,折扣率由7%至60%不等。九七回歸前樓價急升,居屋的折扣率高達60%。

上世紀九十年代,房協推出夾屋計劃,同樣提供折扣優惠協助中產夾心階層置業。到九七回歸後,董建華提出八萬五房屋政策,目標是10年內令全港七成家庭自置物業。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董建華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以超低價出售公屋,折扣率高達80%以上。

房委會和房協經過30多年的努力,總共出售了33萬個居屋,2萬個夾屋單位,以及12萬個公屋單位,資助出售單位總數達到47萬個。這47萬個單位中,只有大約8萬個單位已經補價,換言之,尚有近40萬個單位仍未補價,不能在自由市場買賣。房協出售的置安心計劃單位,以及日後復建的居屋單位,提供折扣優惠,日後同樣要補價才可以自由轉讓。

由於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只享有物業的使用權,以及部分業權,故此轉讓權和出租權受到限制。特別是一些折扣率較高的單位,業主沒有很大的誘因向政府補回數以百萬元計的差價,將單位自由出售或出租。結果是大量業主「被綁」,即使家庭環境、工作或子女上學地點出現轉變,也難以搬遷,被迫繼續居住在資助單位之內。今年政府將推出5,000個白表免補價名額,勢必推高第二市場居屋價格,令業主日後更缺乏誘因補價。

九七回歸前,港大經濟學者王于漸已預見資助出售房屋日後的補價和重建問題,故此他建議政府以低價(甚至免費)出售公屋給住戶,並且豁免補價,藉此釋放土地價值,讓公屋居民得益。到近幾年,王于漸建議政府讓居屋業主以最初售價來計算補價,藉此鼓勵他們補價,成為真正的業主。曾蔭權離任前提出的「新居屋」,同樣提供補價優惠,協助業主日後以利息作補價,擁有十足業權。

政府向業主提供補價優惠,對那些已補價的業主不公,必然帶來極大的反對聲音。然而,政府若不好好處理補價問題,再過多20年左右,便會出現類似公務員樓宇的重建問題。

一些已補價的業主,當然樂意出售單位給發展商或市建局,換取賠償。那些未補價的業主,自然希望享受資助,繼續使用單位,直至單位變成危樓。這種情況類似實施租管時,租客不願遷出,業主無法收樓,只好任由單位殘缺不全。現時政府處理公務員樓宇的重建問題,正好為日後處理資助出售房屋的重建問題,先行探討一些可行方案。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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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02-21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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