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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蘋論:房委會玩弄數字 存心誤導梁振英?

去年九月,筆者在此發表文章,指出全港永久性房屋存量達到264萬個,而住戶數目約238萬個,房屋數目超出住戶數目26萬個,空置情況十分嚴重。特首梁振英隨即在他的網誌中(見2013年9月11日),指出筆者在文章提及的空置數字不準確,認為若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私人住宅單位空置量只得48,000個,而房委會的空置出租公屋單位則只得3,689個。

當時對梁特首斷然指出公屋空置量不過3,689個,已覺得絕不可信。但數字既然這麼精準,剛好是689再加3,000,相信應該是向有關方面查詢後得出的數字,絕對不會胡說八道,故意壓低公屋空置量。

不料到兩個月後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出截至去年三月底,公屋空置單位共有12,471個,約佔73萬個公屋單位的1.7%。這12,471個空置單位中,其中4,370個為「不可供出租單位」,4,137個為「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以及3,964個為「編配中的單位」。上述三個數字,任何一個數字都較梁特首之前所述3,689的數字為高。真不知道房委會(抑或房屋署)是否玩弄數字,存心誤導梁振英,令他嚴重低估公屋空置量。

事實上,公屋空置量又何止12,471個。房委會的空置數字,只計算那些還未編配的空置單位,並沒有把那些已經編配,但長期沒有人居住的單位計算在內。倘若參考2011年人口普查的結果,就知道公屋空置情況較審計署的報告所述嚴重得多。

2011年6月進行人口普查時,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單位總數為72.1萬個,連同房協的3.3萬個出租單位,公營租住房屋單位合共75.4萬個。但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居住在公營租住房屋單位的住戶只得72.2萬個;換言之,約有3萬個單位在普查時並沒有人居住。即使考慮到部份公屋租戶獲編配兩個單位(但亦有一個單位由兩個住戶共用),公屋空置情況依然十分嚴重,空置率約為4%(3萬÷75.4萬)。

在私人住宅市場上,發展商持有大量已落成的空置單位,或者小業主購入單位後故意將單位空置,囤積居奇,方便炒賣,純屬他們的選擇,要承擔一定空置費用,包括犧牲租金收入。房委會獲政府免費批地興建公屋,以遠低於市值租金將公屋租出;現在大量公屋單位空置,對整個社會構成巨大損失,卻毋須由房委會去承擔。

同樣,公屋租戶每月支付的租金平均不過千多元,每呎租金約為五元,遠遠低於市值租金。即使租戶把單位空置,改作貨倉,或者度假屋,每月的開支亦不過千多元,較租用迷你倉或度假屋的租金還要低。加上政府不時免租兩個月,又補貼電費,免收差餉,大大降低空置成本,公屋租戶自然有更大誘因將單位空置。

以現時的公屋政策來看,只會鼓勵越來越多人濫用公屋,資助一些沒有迫切房屋需要的住戶。審計署報告指出,現時共有5萬多個公屋寬敞戶,當中竟然有2,000多戶佔用兩個或以上公屋單位,9個一人住戶可以各佔兩個單位,實在極之荒謬。保守估計約有10萬個公屋住戶屬於富戶,但現在只得2萬個須要繳交額外租金。由於公屋租金低廉,不少公屋租戶把單位以市值分租,賺取差價。

由此可見,政府必須想辦法制止濫用公屋的情況,不然未來十年即使再興建20多萬個公屋單位,也難以幫助有真正需要的低收入家庭。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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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 2014-01-07 |A08| 專欄專論| 社論 | 經濟學家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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