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八年前認購了一份人壽保險連基金投資(「101」)產品,八年間損失近四成,財富管理公司還想吞掉完成合約的紅利。近月與三名30多歲的中學老師一同吃晚飯,席間談到「101」產品,發覺原來全部「中招」,四人曾經購入類似產品,都招致不同程度的損失。
其中一名老師被人游說認購了一份供款18個月的保單,後來才發覺合約期是25年,若中途斷供,仍要從戶口中扣除餘下年期的費用才可「甩身」,至今損失三萬多元。另一名老師認購了多份保單,年期由11年至20年,合約供款總額數十萬元,至今又是損失慘重。最聰明的一位老師供了四期,發覺問題多多,情願損失兩萬元也選擇斷供。
這類「101」產品「食水」甚深,認購者很難獲得理想回報。除非投保人身故,受益人才可以取回供款額(或戶口價值,以較高者為準),加上1%額外賠償,故此稱為「101」保單。
以筆者購買的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為例,財富管理(或保險)公司每月從基金單位數量中收取0.25%費用,一年便是3%有多,八年後即使基金沒有跌價,首年供款亦只餘下77%價值。此外,由於供款額不斷增加,要支付的費用便愈來愈多。
除了財富管理公司每年收取的3%的費用外,負責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也要收費,一般收取2%的管理費,從基金單位價格中收取。換言之,財富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單位數量和基金單位價格中每年合共抽取5%費用,故此即使認購的基金(例如股票或債券),每年取得5%回報,認購者亦只能得個「桔」。
舉個簡單例子,一名投資者認購「101」產品,每月供款1,000元,為期八年,總共供款96,000元。財富管理公司在投資者的戶口中每年抽取3%費用,而基金管理公司則抽取2%,合共5%,第一年12,000元供款便被取走600元。數目看來不算很大。但當投資者持續供款,戶口價值不斷增加,被抽走的數目便愈來愈大。
假設每年累積供款相等於戶口價值,即每年基金升值5%,剛好足夠支持5%費用,八年間戶口便被抽走21,600元,即使扣除合約期滿獲得的3.5%紅利,仍要支付18,240元,約佔96,000元總供款額的兩成!
倘若投資者可以選擇兩年後不再供款,但每年仍要支付1,200元費用,八年便要支付9,000元(600元+1,200元×7),是24,000元總供款額的37.5%!即使有紅利,被抽走的戶口價值依然超過三成。
上述例子是假設基金每年升值5%,足夠支付5%費用,八年後投資者依然可以保本,取回96,000元(再加紅利)。但實際情況是基金公司的表現極差;連每年5%的投資回報也達不到,投資者便要蝕入肉,看着本金不斷被侵蝕,還要繼續供款和付費,不能抽身離去。事實上絕大部分主動式(揀股)的基金跑輸大市(見4月5日一期《iMoney》),有港股指數基金竟然落後盈富基金3%(見4月14日《明報》),基金經理的質素和「食水」之深可想而知。須知道各地股市指數(例如恒指)並未包括股息(一般約有3釐),基金公司即使表現與大市同步,其實已跑輸了幾個百分點。
2006年政府正式取消遺產稅,希望有助香港發展成為財富管理中心。想不到過去八年,金融機構大賣「有毒」和「食水深」的投資產品,財富管理中心變成財富轉移中心,實在叫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心。
#上期更正
金管局並非完全禁止銀行出售「101」產品,但因限制多多(例如要求公開收費資料),故此不少銀行不再售賣。另外查實筆者的保單合約紅利只有3.5﹪,而非5%。
其中一名老師被人游說認購了一份供款18個月的保單,後來才發覺合約期是25年,若中途斷供,仍要從戶口中扣除餘下年期的費用才可「甩身」,至今損失三萬多元。另一名老師認購了多份保單,年期由11年至20年,合約供款總額數十萬元,至今又是損失慘重。最聰明的一位老師供了四期,發覺問題多多,情願損失兩萬元也選擇斷供。
這類「101」產品「食水」甚深,認購者很難獲得理想回報。除非投保人身故,受益人才可以取回供款額(或戶口價值,以較高者為準),加上1%額外賠償,故此稱為「101」保單。
以筆者購買的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為例,財富管理(或保險)公司每月從基金單位數量中收取0.25%費用,一年便是3%有多,八年後即使基金沒有跌價,首年供款亦只餘下77%價值。此外,由於供款額不斷增加,要支付的費用便愈來愈多。
除了財富管理公司每年收取的3%的費用外,負責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也要收費,一般收取2%的管理費,從基金單位價格中收取。換言之,財富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單位數量和基金單位價格中每年合共抽取5%費用,故此即使認購的基金(例如股票或債券),每年取得5%回報,認購者亦只能得個「桔」。
舉個簡單例子,一名投資者認購「101」產品,每月供款1,000元,為期八年,總共供款96,000元。財富管理公司在投資者的戶口中每年抽取3%費用,而基金管理公司則抽取2%,合共5%,第一年12,000元供款便被取走600元。數目看來不算很大。但當投資者持續供款,戶口價值不斷增加,被抽走的數目便愈來愈大。
假設每年累積供款相等於戶口價值,即每年基金升值5%,剛好足夠支持5%費用,八年間戶口便被抽走21,600元,即使扣除合約期滿獲得的3.5%紅利,仍要支付18,240元,約佔96,000元總供款額的兩成!
倘若投資者可以選擇兩年後不再供款,但每年仍要支付1,200元費用,八年便要支付9,000元(600元+1,200元×7),是24,000元總供款額的37.5%!即使有紅利,被抽走的戶口價值依然超過三成。
上述例子是假設基金每年升值5%,足夠支付5%費用,八年後投資者依然可以保本,取回96,000元(再加紅利)。但實際情況是基金公司的表現極差;連每年5%的投資回報也達不到,投資者便要蝕入肉,看着本金不斷被侵蝕,還要繼續供款和付費,不能抽身離去。事實上絕大部分主動式(揀股)的基金跑輸大市(見4月5日一期《iMoney》),有港股指數基金竟然落後盈富基金3%(見4月14日《明報》),基金經理的質素和「食水」之深可想而知。須知道各地股市指數(例如恒指)並未包括股息(一般約有3釐),基金公司即使表現與大市同步,其實已跑輸了幾個百分點。
2006年政府正式取消遺產稅,希望有助香港發展成為財富管理中心。想不到過去八年,金融機構大賣「有毒」和「食水深」的投資產品,財富管理中心變成財富轉移中心,實在叫投資者對市場失去信心。
#上期更正
金管局並非完全禁止銀行出售「101」產品,但因限制多多(例如要求公開收費資料),故此不少銀行不再售賣。另外查實筆者的保單合約紅利只有3.5﹪,而非5%。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4-04-24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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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4-04-24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林老師, 你把經驗寫出來, 對很多「保守」的投資者是非常好的, 另外我建議你每年在學校教學時, 也抽少少時間向你的學生分享, 因為整個香港教育都沒有教我們任何一點的理財知識, 香港好多人都好易俾人呃左都唔知。
回覆刪除拿刀劏人的都不會理解咁多, 當日SELL 你的學生可能都是只看到佣金的分成, 而沒有想過會令你蒙受損失, 很多時香港生活壓力之大, 無知的會被利用去劏其他同樣是無知的, 很多制度就是令人不知不覺拿起了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