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星期,傳媒鍥而不捨地「查家宅」,很明顯是因為之前兩名特首候選人,包括唐英年及梁振英,先後被揭發住所內存有違規僭建物,兼且僭建情況非常嚴重。
唐英年在九龍塘的兩個相連大宅,市值估計達到四億元,被揭發加建二千多呎的地庫。同樣,梁振英在山頂的兩個相連大宅,市值約五億元,被揭發至少有六個違規建築物。二人回答傳媒查詢時,都出現前言不對後語的情況,以致誠信受到質疑。
兩名局長高永文及張炳良擁有的雙連單位,被指有可能涉及違規工程,高永文為此向公眾致歉。至於另一局長麥齊光,先被揭發與同事對租物業而獲取政府租金津貼,再被揭發互相授權對方可以自行出售租住單位,令人質疑單位業主的真正身份。
其實過去傳媒亦曾經揭發過類似事件,有人為了逃避刑責,可以補簽授權書或其他文件,將簽署日期稍為改動(令交易期間不涉及公帑)便可過關。但這個做法,有可能涉及偽造文件,罪加一等。
傳媒「查家宅」,反映市民對政府處理房屋及貧富不均問題的不滿。那些屋大和屋多的官員自然成為攻擊對象。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