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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星期四

壹角度 : 孫明揚應鞠躬下台

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指摘政府對新界丁屋僭建問題視而不見之後,傳媒陸續揭發有問責高官及立法會議員,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在寓所內加建僭建物。現任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被揭發五年前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期間,不理會屋宇署發出的警告通知,寧願被「釘契」也不將寓所內的僭建物拆除。

孫明揚出生於1944年,即二次大戰期間,現年67歲,較特首曾蔭權大幾個月。孫明揚在1966年加入政府當政務主任,一直官運亨通,扶搖直上,在港英管治期間升任至政務司。97回歸,孫明揚被借調往候任行政長官董建華的辦公室,出任政策統籌局長一職,處理政權交接的工作。20027月,董建華推行高官問責制,孫明揚脫離公務員隊伍,出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孫明揚成為問責局長後不久,便推出「孫九招」,試圖挽救樓市,避免樓價進一步下滑。他當時推出的政策,包括停止賣地和停止興建和出售居屋,都惹來不少非議。政府以賤價出售紅灣半島給地產商,之後地產商有意將居屋拆卸改建成豪宅,更令全港市民譁然,認為是明益地產商。當時有份處理賤賣紅灣半島的官員梁展文,正是孫明揚的下屬。後來梁展文退休後申請加入地產公司工作,被指為收取「延後」利益。

作為主管土地及房屋政策的主要問責官員,孫明揚理應和地產商劃清界線。但他卻沒有這樣做,反而與地產商十分友好,共同購買馬匹。2007年孫明揚被指與當時的地產建設商會會長何鴻燊等人合資購入馬匹,有利益衝突之嫌。但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則認為,買馬事件並不涉及房地產政策,沒有利益衝突。既然孫明揚已開了個「沒有利益衝突」的先例,又難怪他的下屬梁展文退休後急於下海,申請加入地產公司工作。

孫明揚主管土地房屋政策期間,積極打擊非法僭建物,屋宇署發出數以萬計的「警告通知」和「清拆令」,限期要求業主清拆。大約十年前,筆者購買了一個近20年樓齡的住宅單位給家人住,同樣收到屋宇署的通知,要求拆去上手業主留下來的細小僭建簷篷,信件內附有多間工程公司的資料可以代勞(不知政府官員有否入股)。

誰不知付出過萬元清拆費後,才發覺屋宇署修改了內部指引,容許一些細小的簷篷,只要不涉及安全問題,可以繼續存在。筆者眼見隔鄰單位未有理會屋宇署通知,保留簷篷遮擋雨水,自己的單位卻因清拆工程而在外牆留下釘孔,下雨時牆身滲水,自然感到不值和氣憤。

孫明揚以為在他寓所加建的僭建物,面積不過數十平方呎,又沒有即時危險,故此沒有理會屋宇署發出的警告通知。這也難怪,孫明揚掌管土地房屋政策時,容許地產商免補地價(或者以超筍地價)加建露台、工作平台、空中花園等設施,每單位額外加建的面積亦不過數十平方呎。但倘若把全港每年新建樓宇的額外樓面面積加起來,便有一、兩百萬平方呎,這些政府批准的「僭建物」,為地產商帶來過百億元收益。

作為問責局長,加上現時出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理應對自己有很高的道德要求,不應知法犯法,損害政府的管治威信。其實,孫明揚早已達到60歲的退休年齡,藉問責制的推行,多賺了七年高薪,總額超過2,300萬元。既然孫明揚身體健康欠佳,實在不應「鞠躬盡瘁」去完成餘下任期,倒不如提早「鞠躬下台」,跟地產商一同養馬,好好享受人生。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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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出處: 壹週刊 | 2011-06-02 A004| 時事| 壹角度 2/6/2011|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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