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監管兩電的工作屬於經濟局的範疇。2007年,曾特首重組各政策局,將監管兩電的工作歸入環境局。當時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正就2008年後的監管模式進行談判,由環境局局長主力負責談判,顯示政府有意藉環保政策讓兩電多賺一大筆。
自1994年起,中電先後引入核電、水電(抽水蓄能系統)和以天然氣發電的機組,這方面的裝機容量達到4,480兆瓦。再加上青山發電廠有兩台機組(合共1,354兆瓦)可以使用天然氣發電,數字便達到5,834兆瓦,佔總裝機容量8,888兆瓦的66%之多。中電在夏季的系統最高需求量不過是6,000多兆瓦,只要公司取得足夠天然氣供應,自然可以大幅度降低使用燃煤機組的比例。
至於港燈,早於2001年在南丫島填海興建天然氣發電廠,原本打算興建六台機組,但至今只得一台335兆瓦機組投產。連同改裝其他機組轉用天然氣,港燈的燃氣機組裝機容量共680兆瓦,佔總裝機容量3,736兆瓦的18%,遠遠低於中電的比率。
因此,若比較兩電的污染物排放量,港燈的情況理應較中電嚴重。但由於中電從海南島獲得的天然氣供應低於原先估計(不知責任誰屬),故此近幾年增加使用燃煤機組,令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急增。在新的管制計劃協議下,中電的排放量若超出限額便會受罰、被扣減回報率。公司於是向政府提出一個耗資90億元的減排大計,為部分燃煤機組安裝煙氣脫硫系統。另外,中電還準備耗資70億元在清水灣海面興建風力發電場,為已經過多的備用容量再加添200兆瓦。
由2006年至2010年,中電的裝機容量維持不變,仍然足以滿足系統最高需求量。這四年間,本地售電量增長不足5%,每年增長只有1%左右。電力需求增長放緩,市民和企業較以前更注重節能減排,本應是一件好事。可是在「利潤保證」計劃下,市民和企業愈是節能,電力公司的電價便會愈高。當電價上升促使市民和企業加倍節能,電力公司的電價便會更昂貴。2006年,中電的固定資產總值是732億元,以13.5%至15%的准許回報率計算利潤,准許利潤大約100億元。
到2010年,公司的固定資產總值上升至877億元,四年間上升了20%,每年增幅接近5%。倘若趨勢持續,到2013年固定資產總值便突破1,000億元。以現時約10%的准許回報率計算利潤,准許利潤重返100億元的水平。由於兩電的准許利潤是和資產值掛,當售電量增幅追不上資產值增幅時,每度電要承擔的准許利潤便愈高,基本電價(包含准許利潤)的增幅亦愈高。正因為政府官員早已批准2008至2013年合共接近400億元的「發財」計劃,中電自然「闊佬懶理」,不斷擴大資產值和調高電價。
近月澳洲政府通過潔淨能源法案(即碳排放稅),中電要為在當地投資的燃煤發電機組減值約20億元。在香港,中電不單毋須為天然氣供應失準,要額外使用燃煤機組而承擔財務責任,更可以藉着安裝減排設施而賺取更多利潤。最離譜的就是耗資90億元安裝的燃煤機組減排設施,到2020年便可能因為煤電的比例大幅下降至一成而報廢。到時,又不知由誰承擔減排投資失誤的財務責任?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2-01-05 A004| 時事| 壹角度 5/1/2012| By 林本利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