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道教育中心



詳情請參閱活道教育中心網址: http://www.livingword.edu.hk/

Email: lampunlee@livingword.edu.hk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林氏力牆:規管售樓遲了30年

政府正就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進行諮詢,早前地產建設商會提出五大立場,當中包括容許地產商繼續向買家提供建築面積的資料。

政府立法規管售樓,其實已經至遲了少30年。1980年之前建成的住宅單位,實用率遠遠高於現時新落成的單位。筆者過去購買過兩次樓花,第一次是1993年,另一次是1995年。自此之後便不斷提醒朋友不要貪圖新樓的會所設施和公共空間,誤信地產商(或物業代理)的廣告宣傳,以免入伙後才知被騙。

買樓是不少人一生最大的投資,買家本應有責任尋找足夠訊息,仔細考慮清楚,不要出於一時衝動而入市。但現實是地產商的取巧方法層出不窮,令人防不勝防。由樓宇座數、單位層數、室內面積、樓層高度、景觀、座向、內部裝修、附近環境、空氣質素等等,全部都可以失實,令買家容易墮入陷阱。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買家最好還是不買樓花,只買現樓。

本來法例應該容許地產商向買家提供全面資料,包括單位的建築面積,以方便買家與二手樓作比較。可是過去地產商提供的建築面積資料,明顯是一門「藝術」,容易誤導買家。筆者居住的屋苑,兩個用同一個則(平面圖)的600多呎實用面積單位,建築面積竟然相差近30呎,涉及樓價20多萬元。

地產商若想繼續提供建築面積的資料,就請告訴市民他們如何訂立統一標準,如何防止誤導買家。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蘋果日報 | 2012-01-16 A20|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