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梁振英以六百八十九票當選,擊敗兩位候選人唐英年和何俊仁。
今次特首選舉,唐營和梁營爭持激烈,投票日前雙方陣營互爆黑材料,企圖拖低對手的民望。假如選委是基督徒,有權投下神聖的一票,到底應如何選擇呢?
假如我是選委,當我知道唐英年不單只有婚外情,原來更知法犯法,僭建二千多呎的地下行宮,甚至間接承認有私生子,即使過去是他的支持者,亦不會提名和投票給他。聖經清楚要求每個信徒要忠於配偶,不可姦淫。一個連自己家庭也管不好的人,又如何管治好香港?
餘下兩名候選人梁振英和何俊仁,我本應參考兩人的政綱、管治理念、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以及過往公職表現,作出一個選擇。但到投票前的選舉論壇,唐英年突然爆出行政會議內容,指控梁振英過去一些打壓言論和集會示威自由的行為。雖然梁振英極力否認,指唐英年捏造事實,但為了避免選擇錯誤,還是決定不應投票給他。
加上選舉前一星期,梁振英民望大跌,由原先超過五成的支持率跌至只得三成半,他不是多數港人接受的特首。民間選特首的結果,又顯示有超過一半的投票人士投了白票。很明顯,選委投白票,或者支持何俊仁,令三位候選人都得不到六百○一票而流選;之後重選,期望有一些民望、道德水平和公信力較高的人出選。再過多一個多月,亦可以讓原先的兩位候選人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說謊。
但事實上我不是選委,沒資格投票或者投白票,所以特首選舉並沒有流選,梁振英當選特首。按照聖經教導,我仍要多多為他祈禱,期望他真誠地施政,不會打壓言論及集會示威自由,並且正視特區管治走向腐敗的問題。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時代論壇: 第一二八六期.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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