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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壹角度: 骨肉相爭不如行善

綽號「的士招」的隱形富豪招友全,2004年去世時遺下估計數以十億元計的資產。元配六名子女指父親死前立下遺囑,將所有遺產轉贈二太的決定是受精神問題影響,雙方於是對簿公堂。法官最後裁定二太勝訴,可以獨得所有遺產。

法官潘兆初在判辭中慨嘆這宗爭產案是令人悲傷的案件,案件把家庭中的恩怨情仇一一暴露在公眾眼前,無可避免地進一步摧毀家庭,無論誰勝誰負,這個家庭只會無可挽救地撕扯得愈來愈遠。

經歷過戰後數十年的經濟高速增長,港人累積豐厚財富,億萬富豪隨處可見。過去四十多年,恒指升幅(未計股息)超過200倍,樓價和的士牌價的升幅 亦差不多。倘若懂得透過槓桿借貸投資,投資回報更可以增加好幾倍,達到1,000倍以上。港人投資有道,家底豐厚,但卻不善於處理財富和感情,以致生前或 死後出現爭產風波,骨肉相爭,破壞家庭和諧。

過去十多年,便先後上演一幕又一幕的爭產鬧劇,成為港人茶餘飯後的話題。1997年粵劇名伶鄧永祥(人稱祥哥,藝名新馬師曾)病逝,妻子和子女便 爭逐遺產,最後子女獲勝。法官判案時指祥哥貴為一代粵劇名伶及影星,他的遺孀和子女卻為爭奪其公司股份而興訟,可說是一宗「丟臉」的糾紛,恍如「一台大 戲」。

2003年,另一著名藝人梅艷芳逝世,臨終前因應母親理財不善,兄長又未能從旁協助,簽訂遺囑及成立信託基金管理其遺產。梅媽媽質疑女兒成立基 金時的精神狀態,進行遺產訴訟,一路上訴至終審法院,到2011年被裁定敗訴。由於訴訟費和律師費來自遺產,爭產訴訟損害了遺產的價值。

除了上述兩宗藝人死後出現的爭產案,近年還有多宗爭產案引起公眾關注。當中包括「電飯煲大王」蒙民偉在 2010年過身後,前妻及五名子女入稟法院要求受託人交出所託管的資產。堡獅龍(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身故後,獲三分一財產的次子認為無責任將財 產分給其他家族成員,引起他們不滿而對簿公堂。鏞記創辦人甘穗輝及霍英東,過身後均出現兒子爭產案件。
 
最經典的爭產案,當然是龔如心與其家翁王廷歆的千億元爭產案,案件始於1997年,到2005年在終審法院作出終極判決,龔如心上訴得直,可以取得遺產。 但到2007年龔如心便因病逝世,之後風水師陳振聰聲稱是龔如心遺產唯一受益人,與華懋慈善基金爭逐遺產。陳振聰最終敗訴,要支付巨額訴訟費和面對偽造遺 囑的刑責。
 
一些本地富豪,即使還健在,家族成員亦已開始進行爭產戰。當中包括已故新鴻基創辦人郭得勝三名兒子,因信託基金股權出現爭拗,賭王何鴻燊的分產風波,南豐 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妻子和女兒的爭產案等。去年上演的恒豐家族成員李建勤與妻子曾昭穎的離婚分產案,女方獲10多億元贍養費。案件披露二人離婚前窮奢極侈的 生活,實在令人矚目。
 
根據報導,本地有超過一半的億萬富豪家族會出現爭產情況。正如《聖經》箴言所說:「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乾餅,大家相安。」億萬富豪與其留下巨額 財富,令後人互相爭奪,過着窮奢極侈、不善生產的生活;倒不如將大部分身家捐出,幫助有需要的人。這可避免家人日後因爭產而反目,骨肉變成仇人。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2-04-19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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