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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am730: 經濟人看世界 - 身家豐厚 就無貪念?

港大外科學系前主任黃健靈挪用公款及偽造帳目罪名成立,獲法官輕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不用坐監。法官接納黃犯案不是出於貪念,鑑於他年事已高、品格良好、醫學成就享譽國際及對社會有極大貢獻,故予輕判。

一個學識廣博,學業成績優異的人,大學畢業後可選擇加入政府工作、投身商界或續進修,獲博士學位後在大學任教授。很明顯,投身商界的職業風險遠較擔任公務 員或大學教授為高。公務員職位屬鐵飯碗,大學教授獲終身制後便得到職業保障,可工作至退休年齡。之後還可續任至逾65歲。

在大學工作是較穩定的工作,不能期望可賺取商界的薪酬。在商界工作,收入大上大落,不一定能賺取大學教授的薪酬,故我們不能以為某人走學術之路而放棄投身商界就不會貪心。更加不應因某人有過億元身家就推斷他不會為貪錢而犯罪。若這種推斷成立,就不會有億萬富豪被廉署拘控。

在大學工作,人工雖未必及得上商界,但享有一定社會地位。一些身居要職的大學教職員有權操控巨大資源和 聘用大量下屬,若他們要輸送利益給自己人是十分方便的。一些大學教授重金禮聘學術人才幫助他們發表論文,品格不一定良好,國際學術成就可以是欺騙得來的。 學術界的貪污案件其實很難偵查的,不易找到足夠證據和證人作起訴。犯案者身居要職,年齡一般在五、六十歲以上;被拘控後或找藉口延遲審訊。到判案時,即使 入罪,便用年事已高,過去對社會有貢獻為由,請求法官輕判。但若因犯案者的身家、社會地位和年紀大便輕判,對那些因窮困而偷竊幾千元,最後被判入獄的年輕 人,到底又是否公平呢?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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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2-04-27 M28|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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