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施政報告落實未來十年興建47萬個住宅單位的目標,當中20萬個屬出租公屋單位,8萬個屬居屋,餘下19萬個是私樓。換言之,未來十年,房委會將大興土木,每年平均生產2萬個公屋單位和8,000個居屋單位。
每次房委會大興土木增加建屋量的時候,都會令人憂慮建屋質素,以及公帑是否運用得宜。上世紀六十年代,房委會前身徙置事務署和屋宇建設委員會大量興建徙置大廈和廉租屋邨,即使當時面對水荒,依然繼續趕工,興建大量鹹水樓和結構低於安全標準的大廈。
筆者有幸,五歲時與父母一家七口獲編配入住石排灣邨,正是出現26座問題公屋的屋邨之一。石排灣邨在1966年入伙,共有七座,其中第二座在入伙後十多年便發現石屎嚴重剝落,結構出現問題,於1988年整幢拆卸。其餘六座亦於之後10年陸續清拆重建。整個石排灣邨入伙不過20多年便要清拆重建,不單浪費公帑,還對居民帶來種種不便。
在港島南區的公屋屋邨,石排灣邨不是唯一出現結構問題的屋邨。黃竹坑邨亦出現問題公屋,最終命運同樣是整個屋邨清拆,之後將土地交給港鐵用作興建南港島線和私樓。另外在1965年落成的田灣邨,早在1991年便要清拆重建,壽命不過26年。
施政報告提到重建華富邨,同樣座落南區,壽命算是最長,在1967年入伙,至今47年。華富邨其中數座,由於混凝土不合標準而令樓宇結構出現問題,須要封閉部分樓層安放巨型鋼架支撐,蔚為奇觀。
九七回歸前後,房委會大量建屋,平均每年產量超過5萬個單位,結果出現短樁事件。1999至2000年間,東涌、天水圍、沙田、油塘等房屋署公營房屋地盤接連被揭發出現短樁問題,須要額外支付數以億元計的加固工程費用,才可以出租和出售。到去年房委會將天水圍天頌苑800多個短樁居屋單位出售後,整件事才暫告一段落。
房委會可算是全世界最大的「包租公」,轄下共有74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另外還有34萬個居屋單位(包括已補價及未補價),11萬個租置單位(即已出售公屋)。現時全港總共有約120萬個住宅單位是由房委會負責興建的,未來10年預計還會增加28萬個單位。
現時興建一個公屋單位建築費約70萬元,興建20萬個單位便要1,400億元。另外8萬個居屋單位,假設每個建築費為120萬元,總數約1,000億元。將兩條數加起來,未來10年房委會將動用2,400億元興建公屋和居屋,即每年約240億元,數字還未包括公營房屋的管理和維修費用。
市民除了關注房委會是否有足夠人手和財力去興建28萬個公營房屋,還憂慮在大量建屋的時候,會否再次出現建屋質素下降,承建商偷工減料,負責官員收受利益等問題。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的建屋高峰期,多次收取承建商或物料供應商近300萬元賄款,遭廉署拘控後被法庭判入獄六年。擾攘多年的天水圍居屋短樁案,廉署先後控告七人,但最終只有兩人罪成被判監。1997至2000年,亦發生過鐵閘公司圍標,騙取房屋署近兩億元的騙案。
房委會及房屋署作為公營部門,獲政府土地和現金資助建屋,當然希望不斷擴張,爭取更多資源。但觀乎往績,不禁令人擔心公營房屋機構急速膨脹所衍生的問題,有關方面實應以史為鑑。
每次房委會大興土木增加建屋量的時候,都會令人憂慮建屋質素,以及公帑是否運用得宜。上世紀六十年代,房委會前身徙置事務署和屋宇建設委員會大量興建徙置大廈和廉租屋邨,即使當時面對水荒,依然繼續趕工,興建大量鹹水樓和結構低於安全標準的大廈。
筆者有幸,五歲時與父母一家七口獲編配入住石排灣邨,正是出現26座問題公屋的屋邨之一。石排灣邨在1966年入伙,共有七座,其中第二座在入伙後十多年便發現石屎嚴重剝落,結構出現問題,於1988年整幢拆卸。其餘六座亦於之後10年陸續清拆重建。整個石排灣邨入伙不過20多年便要清拆重建,不單浪費公帑,還對居民帶來種種不便。
在港島南區的公屋屋邨,石排灣邨不是唯一出現結構問題的屋邨。黃竹坑邨亦出現問題公屋,最終命運同樣是整個屋邨清拆,之後將土地交給港鐵用作興建南港島線和私樓。另外在1965年落成的田灣邨,早在1991年便要清拆重建,壽命不過26年。
施政報告提到重建華富邨,同樣座落南區,壽命算是最長,在1967年入伙,至今47年。華富邨其中數座,由於混凝土不合標準而令樓宇結構出現問題,須要封閉部分樓層安放巨型鋼架支撐,蔚為奇觀。
九七回歸前後,房委會大量建屋,平均每年產量超過5萬個單位,結果出現短樁事件。1999至2000年間,東涌、天水圍、沙田、油塘等房屋署公營房屋地盤接連被揭發出現短樁問題,須要額外支付數以億元計的加固工程費用,才可以出租和出售。到去年房委會將天水圍天頌苑800多個短樁居屋單位出售後,整件事才暫告一段落。
房委會可算是全世界最大的「包租公」,轄下共有74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另外還有34萬個居屋單位(包括已補價及未補價),11萬個租置單位(即已出售公屋)。現時全港總共有約120萬個住宅單位是由房委會負責興建的,未來10年預計還會增加28萬個單位。
現時興建一個公屋單位建築費約70萬元,興建20萬個單位便要1,400億元。另外8萬個居屋單位,假設每個建築費為120萬元,總數約1,000億元。將兩條數加起來,未來10年房委會將動用2,400億元興建公屋和居屋,即每年約240億元,數字還未包括公營房屋的管理和維修費用。
市民除了關注房委會是否有足夠人手和財力去興建28萬個公營房屋,還憂慮在大量建屋的時候,會否再次出現建屋質素下降,承建商偷工減料,負責官員收受利益等問題。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的建屋高峰期,多次收取承建商或物料供應商近300萬元賄款,遭廉署拘控後被法庭判入獄六年。擾攘多年的天水圍居屋短樁案,廉署先後控告七人,但最終只有兩人罪成被判監。1997至2000年,亦發生過鐵閘公司圍標,騙取房屋署近兩億元的騙案。
房委會及房屋署作為公營部門,獲政府土地和現金資助建屋,當然希望不斷擴張,爭取更多資源。但觀乎往績,不禁令人擔心公營房屋機構急速膨脹所衍生的問題,有關方面實應以史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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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4-02-20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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