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倩麗是在2002年由城大過檔理大,出任工商管理學院院長一職。筆者有幸,和徐太共事了9年,直至去年八月提早退休為止。徐太上任後,隨即重整工商管理學院架構。一年後,成立新的會計及金融學院、酒店及旅遊學院、管理及市場學系、物流學系,以及工商管理研究院。架構重整後不到幾個月,酒店及旅遊學院便脫離工商管理學院而自立門戶,不再聽命於徐太。
徐林倩麗特意成立的工商管理研究院,負責統籌及營運所有授課式及研究式的碩士及博士課程。她兼任研究院院長,把原先由各院系負責的課程歸入她管轄,並增聘數十名職員負責行政及教學工作。但研究院成立後,員工流失率特別高,影響到各課程的行政和教學工作。
未加入理大前,徐林倩麗是城大會計系主任,出掌理大工商管理學院後,自然對會計及金融學院的發展特別關顧。2004年,她的博士論文導師 Ferdinand Gul,亦由城大過檔理大,出任會計及金融學院院長,成為我的上司。自從架構重組後,會計及金融學院的教員人數不斷膨脹,由80多人增至接近130人。學院內印籍同事數目大增,當中包括一名全職客席教員(visiting fellow),名叫 Abdul Majid,以及Gul教授的兒子。
理大近月發表的內部審計報告,工商管理研究院的評級是「D」級,而會計及金融學院的評級是「C」級,兩者的評級都偏低。工商管理研究院的評級更是21個接受內部審計的部門中評級最低的。若個別教職員的表現被評為「D」級,早已被大學「炒魷」。
理大審計報告揭出內部賬目極之混亂,會計及金融學院人數過多,有28%教員工作量少於校方指引,個別教員更毋須負責任何授課工作。有全職教授及客席教員花費大量時間教授有額外收入的研究院課程,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顧問,卻沒有向校方申報和上繳部分收入。一名教授在研究院與其他人「合教」一個科目,竟然獲得超過60萬元的酬金,是正常酬金的十倍。
理大對全職教職員從事校外活動(包括參與大學的自資課程)有嚴格管制,要求員工切實遵行有關守則,守則是前常務副校長曾慶忠在1996年所制定。員工要申報校外工作及上繳部分收入,違反守則者可被視作行為失當(misconduct),可被革職(dismissal)處分。此外,守則清楚指出理大屬公共機構(public body),受《防止賄賂條例》約束,員工收受利益除了要報稅外,還應向校方申報,避免出現利益衝突。院長及系主任不時發出通告,提醒同事遵守申報守則。
理大已成立三人獨立調查小組跟進事件。作為理大的退休員工,筆者期望小組應全面審核自2003年以來,工商管理研究院數以十億元計的學費收入的去向,以及解釋工商管理研究院為何突然解散。這除了要向過萬名研究院學生作個交代外,亦可給予當事人一個申辯機會。今次事件,是一個關於公司管治(corporate governance)和商業道德(business ethics)的個案,這方面的專家和學者不妨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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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2-10-18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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