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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7日星期日

時代論壇: 經世理財 - 業主應有的管家心態



為基督徒,我們深信萬物一切來自神,神是最終的擁有者。詩一一五16提到:「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神賜土地和地上的一切給世人,是賜福和施恩給人類,委託我們好好管理神所賜予的土地,善用資源去造福人群。
  
申命記中有不少章節提到作為土地房屋的管理人或託管人,我們應抱有的態度。首先,我們必須謹記土地房屋是神的恩賜和祝福。神賜迦南美地給以色列人,但亦提醒他們要謹慎,免得忘記神,不守祂的誡命、典章和律例。不可當吃得飽足、建造美好房屋居住後,就心高氣傲,以為財富是自己努力得來的,甚至倚仗財富,完全忘記神的恩典(見申八)。
  
土地房屋的管理人,有責任好好維修保養物業,重視安全,以免因我們疏忽和懶惰而令其他人受到損害。正如申廿二8所說:「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傳十18又提到:「因人懶惰,房頂塌下;因人手懶,房屋滴漏。」
  
或許有人以為既然土地房屋,或是其他物質財富來自上帝,地上的擁有人不過是管理人而已,便輕視私人產權,隨意挪用別人的財產,實行「凡物公用,照各人所需的分配。」聖經提到神要求我們尊重私人財產,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盜)和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都清楚表明不可貪心,偷取別人的財物,亦「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申十九14)。因此,違規僭建、霸佔公用地方和官地是不應該的。
  
神有絕對主權去賜福人類,有人在財富上(包括土地房產)得到較多祝福,但絕不是因為他們外表的義行和心裡正直,一切乃出於神的恩典。我們獲得祝福,要常存謙卑感恩的心,知道一切來自神,不要因物質上的豐富而受到迷惑,偏離正路去敬拜別神(申十一13-16)。不要把金錢財富成為我們人生追求的首要目標,成為我們的偶像。神賜福人類,讓他們在地上擁有和使用土地房屋等財富。我們除了要感恩外,還要學習奉獻,將所有的與人分享,照顧貧窮和缺乏的人(申十五-十六)。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教育中心校監
時代論壇: 第一三一.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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