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鄰居沙膽虹建議政府向低收入人士,給予15%的津貼,筆者對此舉腳贊成。
沙膽虹說這建議是「奇想」,事實卻非如此。類似的「負入息稅」或低收入家庭生活補貼,在不少國家和地區早已推行,當中包括台灣和澳門。推崇自由市場的已故經濟學家佛利民,亦支持負入息稅,向低收入人士提供現金津貼,讓他們自由選擇如何消費或儲蓄。
過去兩年,政府推行最低工資法例、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目的就是要改善基層市民的生活。上述政策不單沒有令失業率上升,反而鼓勵市民就業,令本地就業人口數字創出新高。
然而,上述政策往往未能惠及一些努力工作,而收入僅僅超出上限的打工仔。打工仔若時薪高於最低工資,便未能受惠於相關法例。至於交通津貼,即使今年一月推行「雙軌制」,但若然個人月入超過8,105元,資產多於75,000元,便不能申領每月600元的津貼。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必須65歲或以上,個人月入不可超過6,880元,資產不得多於193,000元。
既然政府坐擁數百億元財政盈餘,而單單退稅12,000元又未能惠及低收入家庭,何不考慮向所有報稅的低收入在職人士給予15%津貼,上限是12,000元,條件是他們沒有同時申領其他政府現金津貼。估計會有百多萬名打工仔受惠,政府額外支出百多億元,以表揚基層市民對社會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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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報 | 2013-02-19 |A20| 專欄專論| 林氏力牆|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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