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亞視就新增免費電視牌照申請被拒後,無綫的司法覆核申請亦同樣被駁回。高院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無綫並無受到任何不公平或無可挽回的損害,又認為在行政會議未有發牌決定時,法庭不應介入事件。
高院法官作出判決後,特區政府本應馬上將免費電視發牌事宜,交由行會作出最後審批。但突然間卻有消息傳出,行會認為免費電視市場若一下子由兩個牌照增至五個,市場會難以承受,因此傾向只增發一兩個牌照,根據三間公司提交的申請書進行「選美」。
政
府突然改變發牌制度,由不限制發牌數量改為「選美」,由行會成員或特區官員負責進行篩選,自然惹來申請者的不滿。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表示對消息感到震撼和
奇怪,難以相信政府會中途改變遊戲規則。有評論指三間申請牌照的公司,以now的申請書最弱,有可能被「叮走」,進一步打擊李嘉誠父子在香港的業務發展。
筆
者對李氏父子的營商手法絕不認同,特別是透過財技將財富轉移,令小市民損失慘重,更深感憤怒。但論到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一事,只要申請者符合申請資格,達到
財務要求,能夠履行服務承諾,行政會議或有關決策局又有何原因拒絕發牌?若now不獲發牌,肯定會司法覆核,政府又何必節外生枝?
況且若由
行會成員、特區官員,或者其他公職人員擁有審批特權,恐怕只會進一步助長貪腐歪風。當中若有人消費過度,過着窮奢極侈的生活;或者營商不善,債台高築,便
有可能鋌而走險;收受賄賂,在選美會上作弊。過去特區政府有意將西九發展項目進行「選美」,明益大財團,便惹來不少質疑。可幸最終西九項目推倒重來,才避
免出現更大的貪腐案件。
無綫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後,決定提出上訴。無綫當然可享有本身的法律權利,但與其浪費時間在官司上,倒不如深刻反
思,檢討為何近年劇集收視率大跌,新聞節目公信力受到質疑,被人譏為「事事旦旦」,這是否和缺乏市場競爭有關?最近碼頭工潮,更傳出有高層干預編輯製作,
臨時抽起《新聞透視》的報道。
至於行政會議,更不應說因沒有議程而宣佈休會,應馬上召開會議,速速發出三個新免費電視牌照。市場能否承受五
個牌照,就由市場決定。現時市場上超過五份免費報紙,又不見得行會需要擔心市場能否承受。反正行會批出牌照後,無綫或亞視仍可能再申請司法覆核,故此實毋
須理會無綫的上訴申請。
經濟學家 -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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