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和黃在報章發表的聲明所述,公司自2005年已分三次出售港深兩地港口業務,獲利七百多億元,現在只擁有和記港口信託27.6%股權,國際貨櫃碼頭(HIT)對和黃整體盈利貢獻跌至不足1%。故此,碼頭工人罷工,對和黃的損失微乎其微;付貨人若改為使用鹽田貨櫃碼頭,對和黃來說不過是將錢左袋交右袋而已。
和黃高層一直強調香港是個自由市場,工人若不滿意工資,可自由轉工。工人連續工作二十多小時,是工人自願的,僱主不能強迫工人長時間工作。這種說法,停留在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初期,工人為了生活,「自願」地在血汗工廠內長時間工作,只得數小時睡眠休息的時間。
筆者相信香港人不喜愛亦不會認同搞階級鬥爭,對文革式的批鬥深感厭惡。不少內地人合法和非法移居香港,就是要逃避內地的文革和階級鬥爭。大量港人移民離開香港,以及大批內地幹部子女移居西方國家,正正因為擔心類似的鬥爭會再次發生。
不錯,香港一直崇尚自由市場制度,企業和員工享有高度自由。但貨櫃碼頭業務,明顯不是自由市場,純屬寡頭壟斷,被少數財團操控,收取全球最貴的處理費,賺取數以千億元的暴利。
九七回歸後的特區政府,本應即時引入競爭法,制止大財團壟斷市場,操控價格,損害整體社會利益。特別是物流業是香港經濟的最大支柱,佔本地生產總值四分一,聘用數十萬工人,政府又怎能讓少數財團操控整個行業的發展,收取極其高昂的處理費,損害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既然貨櫃碼頭業務對香港經濟息息相關,政府便應進行規管,防止出現壟斷情況。要市場存在有效競爭(effective competition),最少要有四至五個競爭者,每個競爭者的市場份額維持在兩成左右。政府必須規劃貨櫃碼頭用地,定期批出土地讓新經營者進場競爭。貨櫃碼頭的總體處理能力必須高於需求,才可以避免經營者聯手加價,損害付貨人的利益。個別經營者若從事反競爭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可以根據競爭法採取適當行動,懲處有關經營者。
只可惜九七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沒有按照消委會建議引入競爭法,又沒有將貨櫃碼頭業務納入規管。董建華更把原本規劃用作興建十號貨櫃碼頭的大嶼山土地,改為興建迪士尼樂園,方便財團繼續壟斷市場,毋須面對新經營者的競爭。倘若政府按照原先規劃,香港現時的貨櫃碼頭泊位至少由24個倍增至48個,斷不會出現一個財團獨大的情況。
倘若泊位增加,有更多新經營者入場競爭,對碼頭工人的勞力需求自然上升,又怎會出現工資大幅倒退,而財團卻可以賺取過千億元暴利的荒謬現象。由此可見,倘若特區政府過去十多年公公正正處理貨櫃碼頭的規劃和監管,今次碼頭工潮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3-05-09|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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