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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壹週刊:高球會是「租客」 不是「地主」

最近政府公布新界東北最終規劃,預算花費1,200億元開發330公頃土地,包括興建6萬個住宅單位,供17萬人居住。政府動用巨額公帑,兼且要把數以千計的村民連根拔起,卻不把附近的粉嶺高球場納入規劃,自然惹起村民不滿,揚言要佔領高球場。

《明報》為此發表社論(見7月11日),認為市民應擺脫「鬥地主」心態,爭取高球場的設施為廣大市民可以享用,令整個社區得益。社論以為若政府宣布收回高球場,將土地用作興建樓宇,則跑馬地和沙田馬場亦應該規劃用作住宅。若大多數市民都這樣想,香港就有病了。

筆者看過這篇社論後,對文章的邏輯和推論感到莫名其妙,令人啼笑皆非。首先,粉嶺高球場由香港哥爾夫球會管理,以私人會所方式經營。會所是「租客」,不是「地主」,其所佔用的170 公頃土地並不是「私人」擁有、以市價購入的土地,而是政府在1999年,以象徵式1,000元租出,租約到2020年屆滿。

高球場土地業權屬政府,「地主」是政府,亦即是廣大市民擁有這一大片土地。地契清楚列明,只要合乎「公共用途」,政府可以給予一年通知期收回土地。故此,《明報》社論說市民要擺脫「鬥地主」心態,真不知從何說起?

社論把粉嶺高球場與跑馬地和沙田馬場混為一談,荒謬程度足以媲美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以及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將粉嶺高球場與南華體育會和西九文娛區相提並論。粉嶺高球場主要是供2,000多名會員使用,每月對外開放時間極少。至於跑馬地、沙田馬場、南華體育會和西九文娛區,則服務廣大市民,每年免費使用其設施的人數以百萬計;即使收費,亦是一般市民可以負擔的水平。

《明報》突然轉軚,主張保留高球場,亦與該報過去兩個月的立場自相矛盾。《明報》在今年五月,揭發清水灣鄉村俱樂部涉嫌違反地契,出租場地舉辦婚宴。之後該報一直要求政府檢討私人會所用地,特別是位於粉嶺和清水灣,兩幅合共接近300公頃的高球地,避免淪為只供少數人玩樂的俱樂部。

到近月發展局公布新界東北最終規劃,《明報》又重提粉嶺高球場用地,質疑政府政策缺乏一致性,為何「厚有錢人、薄普通人」?為何「捨易取難」?並且報導新加坡政府已經決定收回高球場,騰出土地發展,香港實應探討是否跟隨新加坡的做法。

根據資料,現時香港共有六個主要高球場,面積接近700公頃,不及新加坡1,500公頃的一半。但不要忽略,港人的居住環境遠較新加坡人為差。在新加坡,超過八成的人口居住在政府資助的組屋,平均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達到1,000平方呎以上。至於香港,大約五成人住在政府資助的公屋及居屋,平均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不到400平方呎。其餘一半港人,需要支付極其昂貴的費用,購買或租用私樓居住,當中仍有至少17萬人被迫居住在劏房之內。

政府發展新界東北,計劃興建住宅供17萬人居住,數目剛好與住在劏房的人口相若。政府當然需要土地興建房屋,但作為粉嶺高球場的真正「地主」,為何之前從沒有考慮過把這170公頃土地納入規劃?按照現時香港土地使用情況,170公頃土地剛好足夠興建房屋安置17萬人。這相對於把高球場以1,000元租金供2,000多名會員享用,兩者的比例大約是70對1。為了滿足一個人的玩樂,而要犧牲70人的住屋需要,這符合整體社會利益嗎?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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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 2013-07-18 |A008|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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