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推售置安心項目「綠悠雅苑」988個單位,共收到近六萬份申請表,超額認購近60倍。不少父母為子女(或者子女為父母)遞交申請表,並資助子女(或父母)首期和供樓款項,但他們的資產和入息卻沒有計算在內,變相令資產和入息限制形同虛設。
2010年10月前任特首曾蔭權面對樓價急升,市民紛紛要求政府復建居屋,於是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先租後買」的置安心計劃,以協助中產人士上車。當時二手
樓平均呎價不過5,000多元(以建築面積計),市區和新界地區依然有大量200-300萬元的中小型單位供市民購買。
過了兩年多,樓價再向上颷升近四成,二手樓平均呎價已升至7,000元,市面再難找到200-300萬元的「窮人恩物」,供市民上車。現時推售的「綠悠雅苑」,以實用面積計算平均呎價是6,500元,即建築面積計大約5,000多元一呎,與兩年多前的私樓價格相若。但不要忘記,「綠悠雅苑」是以市價七折開
售,業主日後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必須補價;若加上補價,一些優質單位建築呎價已超過8,000元。
倘若過去幾年政府能夠推出足夠土地興建私樓,而港鐵又按照計劃推出車站上蓋土地招標;每年私樓供應能夠維持在兩萬個單位左右,樓價平穩發展,建築呎價維持
在5,000-6,000元水平,又何須大搞資助出售房屋?政府增加資助出售房屋,設定資產和入息上限,亦未必能幫助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人。
去年11月,終審法院在兩宗供款人爭奪居屋業權的案件中,裁定家人之間夾錢買居屋的協議不受《房屋條例》限制,令一眾「有份出錢但沒有名分」的人士,亦獲法律保障,擁有實質業權。
終審法院的判決,意味日後市民申請購買房協和房委會的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夾屋、居屋、租置和置安心單位),只需要找一些符合資產和入息限制的家庭成員出面
申請,之後再由其他家人和親友負責提供首期和協助供款,便可變相擁有單位的實質業權。結果自然鼓勵富貴父母出資,協助子女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包括白表免補
價居屋);而富貴子女,同樣可以出資,協助父母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大量在樓契上沒有業主名分的市民,擁有實質業權,將來勢必出現不少家庭糾紛、父母和子女
爭產的情況。
最近申訴專員發表調查報告,其中一宗個案涉及的投訴人,其父母領取綜援,居於公屋單位。投訴人後來出資替父母購入所租住的單位,社署於是將購入款項視作父母的入息,停發一個月綜援。投訴人認為自住物業可獲豁免資產審查,於是投訴社署停發一個月綜援的做法。
隨着政府增設長者生活津貼、復建居屋和推出更多福利措施,愈來愈多市民會想盡辦法符合申請資格,以求獲取政府福利。日後將會有更多人「有錢買(政府資助)
樓,無錢開飯」,要申領綜援和長者生活津貼,享受雙重福利的畸形現象。不少人會將住宅單位暫時交由父母擁有,待父母過身後,或者出售單位獲利後,才取回實
質業權。
政府應想辦法堵塞資產及入息審查的各種漏洞,以免浪費公帑,幫助一些沒有真正住屋和經濟需要的市民。
作者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壹週刊
| 2013-01-31 |A004| 時事| 壹角度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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