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回歸前,大量港人移民,加上港英政府擴展大學教育,以致大學教職員的薪酬大幅上升。既然大學(即納稅人)提供穩定的工作環境,教學和研究又是個人興趣,筆者自然全力以赴,將所學知識和研究成果貢獻社會。
剛好1997回歸後,電訊和電力市場改革正是熱門話題,不少本地和內地電訊及電力公司找理大進行培訓和研究工作,筆者不時獲大學有關部門邀請參與。傳媒亦對公用事業政策感興趣,不時邀請筆者在報章和周刊專欄撰稿。
由1996年至2005年這9年間,筆者教授過不少理大開辦的「自負盈虧」課程(屬於校外工作),參與多項顧問和研究工作。並多次北上,到過北京、杭州和西安等地教授中文MBA課程,共為大學帶來逾1,000萬元收入。個人得到的額外收入雖然不多,兼要交稅,但能將所學貢獻社會和祖國實在很有滿足感。
大學開辦一個MBA課程的科目(42小時),收生50人,每人收費1萬元,合共50萬元。但給予教員的酬金不過是幾萬元,故此同事為了賺錢而額外教授「自負盈虧」課程的誘因不大。
當然,有個別高層享受高薪厚職,又不做研究(或找人代勞),專門教授有額外酬金的「自負盈虧」課程,則作別論。
到2003年,政府審計署發表報告,指理大高層的人工較其他大學為高,校方回應是這些額外人工不是來自政府撥款,是自己賺回來的。
當然,有個別高層享受高薪厚職,又不做研究(或找人代勞),專門教授有額外酬金的「自負盈虧」課程,則作別論。
到2003年,政府審計署發表報告,指理大高層的人工較其他大學為高,校方回應是這些額外人工不是來自政府撥款,是自己賺回來的。
但其實這不是自己賺回來,而是向大學同事的校外工作「抽水」而賺得的。之後幾年,校方更不斷提升高層薪酬,卻大幅削減中下層員工薪酬和福利。
到2005年更爆出負責制定申報制度的副校長,自己沒有申報利益,將大學合約判給自己擔任董事的公司。自此之後,我便決定不再參與校外顧問和教學工作,避免「養肥」高層。
2009年政府誠邀筆者任電力專家證人,去年《壹週刊》邀請筆者再為周刊撰稿,在無法推卻下,我決定把所有酬金捐出,用作幫助有需要的學生和市民。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由林本利博士教授新高中經濟學,請致電2512 0699查詢)
活道教育中心 http://www.livingword.edu.hk
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am730 | 2011-11-11M32|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