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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am730-經濟人看世界 : 學術界的威迫利誘(四)

2002年,筆者除了面對「專欄」作家的攻擊外,亦被一間電訊公司直接入稟法院控告誹謗,以及被一間電台列入「黑名單」,新聞部不可引用筆者的言論。

  筆者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便一直研究香港的電訊市場,亦獲政府邀請加入工作小組, 為開放政策提供意見,故此熟悉電訊市場的發展方向。自20002月,香港電訊被吞併後,筆者便不時撰文提醒小股東這次合併令新公司負債沉重,公司股價將會向「零」進發。

  20023月,電訊公司的高層終於按捺不住,為了一篇文章中的一些評論而直接入稟法庭控告筆者誹謗。這次事件,曾經令筆者想過要放棄寫作,不再發表評論。但幸好得到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支持,令筆者有勇氣繼續寫下去。經過雙方律師一、兩輪法律文件往來後,筆者提供充份理據抗辯後,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同年8月,上述電台解僱一名編輯,該編輯批評電台高層多次向他施壓,要求新聞部低調處理所有涉及某大集團公司的負面新聞,甚至不准讓筆者的言論(包括電力公司加價不合理)出街。後來記協進行調查,認為該電台在新聞處理上「自我審查」的指控成立。

  去年3月,筆者和理大同事(包括張超雄)發表公開信,呼籲新校董會主席正視大學的管治問題,包括附屬上市公司涉及貪污案件。之後便收到附屬公司的律師信,指出是附屬公司管理層而不是公司本身涉及貪污案件,要求澄清言論及道歉。後來我們在報章另一篇文章內澄清言論,但決定不會道歉。刊登公開信的《明報》, 更完全不理會該封律師信,認為我們的公開信內容完全沒有問題。今次事件,背後同樣得到法律界人士的義務幫助。最後法庭判理大附屬公司前高層控罪成立,各人被判入獄。這幾件事令筆者十分擔憂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但亦顯示香港依然有不少富正義感的律師和傳媒工作者,他們正努力維護香港的言論及學術自由。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免費通識講座:828日及910MegaBox,查詢電話:2751 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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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730 | 2011-09-02 M42|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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