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1996年成立能源諮詢委員會,首任主席是前中大校長高錕教授。筆者在1998年獲政府委任加入能源諮詢委員會,直至2006年。
筆者是在1997年認識高錕教授。當時有機會參加由電訊管理局籌劃的海外交流團,到美國考察當地的資訊科技發展,隨行包括高錕教授。
眾所周知,高錕教授是「光纖之父」,在上世紀60年代鑽研利用玻璃纖維進行訊息傳送,將研究成果發表,並因此而奪取200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為華人學者爭光。
高錕教授出任中大校長期間,維護大學的學術及言論自由,即使面對學生的無禮對待,依然能夠以寬容態度回應。更難得是即使他在學術界的地位極之崇高,為人依然十分謙虛,不會藉著名氣和地位去賺取大量金錢,晚年過著一般人的生活。
能源諮詢委員會並沒有能源公司的代表,故此公司無法將市場上競爭時出現的紛爭帶進會議。事實上,本地各間的能源公司,不是享有絕對壟斷,便屬於寡頭壟斷,大家的利益相對一致,就是要維護公司在市場上的壟斷地位。
既然在委員會內沒有自己的代表,能源公司便要找一些代言人,在會議中維護自身的利益。經過多次開會後,筆者便發覺自己屬極少數分子,其餘大部分委員的發言都是維護能源公司的利益。這種現象,在高錕教授退任主席之後,更為明顯。
能源諮詢委員會是有利益申報制度的,但只要求成員申報與能源公司在業務上是否有關連,是否與公司高層關係密切,又是否持有超過某個百分比的股權(數以億元計)。
然而,本地的能源公司不少是由控股公司控制。控股公司的業務遍布各行各業。若能源公司要收買代言人,只需要透過附屬公司輸送利益,便無需作出申報。
筆者曾經要求各委員申報是否與能源公司所屬的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有所關連,卻遭到委員反對。一些委員,私底下坦白地向筆者承認與能源公司同系的地產控股公司有業務往來。這樣的諮詢委員會,又如何可以真正代表市民和公眾利益呢?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由林本利博士教授新高中經濟學,請致電2512 0699查詢)
am730 | 2011-09-16 M34| 財經| 經濟人看世界| By 林本利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