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外地傭工有沒有居港權?既然有菲律賓家庭透過律師申請司法覆核,案件已經排期高等法院聆訊,就應該尊重香港司法獨立,由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見《基本法》第158條)。
況且案件既不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又不觸及中央和特區政府關係的條款,兼且還未到作出不可上訴的終極判決前,特區政府和個別政黨又何須過於緊張,擔心政府一旦敗訴,香港會突然間多了數以十萬計的人口和綜援家庭,令政府在教育、醫療和房屋開支大增。
由於今次代表菲律賓家庭的大律師是公民黨黨員李志喜,故此個別政黨將矛頭直指公民黨,指摘公民黨為了幫助外傭爭取居港權,損害香港整體市民的利益。然而,即使李志喜找藉口不接下這宗司法覆核的官司,倘若《基本法》第24條寫得含糊,沒有清楚地排除外地傭工(即使住滿七年)享有居港權,特區政府遲早都會面對外地傭工的法律挑戰。
根據政府數字,九七回歸時,香港大約有17萬外地傭工,現在的數目已經接近30萬人,差不多每年增加1萬人,每年增長4%。若然九七回歸後隨即有法律界或社福界人士挑戰政府,代表外地傭工尋求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相信即使外地傭工勝訴,對香港社會的衝擊肯定較現在為輕。政府若在十多年前敗訴,自然會透過行政措施防止外地傭工在香港長期工作,今日便不會有超過10萬名外地傭工在港住滿七年,有機會合資格獲得居港權。
換句話說,假若再過多10年,或者20年,才有外地傭工尋求司法覆核和勝訴,到時恐怕將有超過20萬人,甚至30萬人享有居港權,對香港社會的衝擊將會更加巨大。因此,特區政府實應感激李志喜和申請司法覆核的菲律賓家庭,讓政府能夠早些正視問題,避免日後有機會出現更大規模的外地傭工移居香港。
此外,今次的司法覆核事件以及大量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迫使特區政府認真檢討人口政策。過去十多年,香港的生育率差不多是全球最低,人口增長倚靠內地來港的新移民,每年的人口增長只得0.6%。2003年2月,曾蔭權負責撰寫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推算到2011年本地人口將會達到753萬人。八年過去,香港現時實際人口大約只得711萬,與原來估計相差42萬人。
從政府過去的人口推算數字可知,香港並不是沒有能力去吸納多50萬人口。只要政府爭取主動權,透過行政措施和立法工作,以及和內地有關方面商討,讓那些享有居港權的人有秩序來港定居,接受教育和培訓,必定可以大大紓緩日後香港人口老化所產生的問題。不少外地傭工曾經接受過護理訓練,她們若享有居港權和投身護理工作,便可以紓緩醫院和老人院人手不足的問題。
由此可見,外地傭工爭取居港權的官司,並非像個別政黨所言,只有百害而無一利。過去百多年,香港一直是個移民社會,不少富豪也是低學歷移民。香港享有司法獨立,不同種族和諧共處及互相包容,實在不應為到一場還未開審的司法覆核官司,損害我們這些優勢。
林本利
作者網誌:lampunlee.blogspot.com
出處: 壹週刊 | 2011-08-18 A004| 時事| 壹角度 18/8/2011| By 林本利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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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壹週刊 | 2011-08-18 A004| 時事| 壹角度 18/8/2011|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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