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如何籠絡學者?招數不外乎提供研究經費、顧問工作及集團職位(例如非執董)。財團若參與物業發展業務,亦會邀請學者優先內部認 購單位。有些財團透過捐款,資助大學講座教授薪酬。筆者曾出席一個午餐會,向商界及傳媒發表演講,內容關於電力公司利潤管制的研究結果,由港大經濟研究中 心主辦。為筆者平生首次直接面對商界,之後幾年發生的事,令我對香港這個所謂「自由經濟」體系,感到極之憂慮。
因演講內容關於利潤管制的成效,午餐會自然吸引公用事業公司的高層出席參與。會後,有公用事業公司高層接觸筆者交換意見,對方言談間提到公司亦有參與物業發展,若有興趣內部認購,可以找他們代勞。
97回歸前,香港樓價飆升,大小炒家蜂擁入市,不少是薪高糧準的政府高官和學者。前金管局高層便曾被周刊揭發向地產商內部認購單位。當時筆者租住單位居 住,業主是屋宇署高官。一次和他傾電話,他大談如何和同事組成炒樓集團,1990年開始不斷向地產商內部認購單位,後高價出貨,賺個盆滿缽滿。屋宇署職員 負責監管地產商建屋,卻與地產商建立緊密關係,可優先認購單位,實在講不通。幸好我沒接受電力公司好意,不然就可能被迫「歸邊」。
1998年,某公用事業公司的高層找了理大的一名副校長,表示有意邀請理大研究公用事業市場的發展。對方的來意清楚不過,副校長於是找我商討,看我能否參 與研究。該公司給予兩個研究計劃的經費共200多萬元,我當然「受之有愧」,於是找其他同事一同參與。最後兩個研究分別由7人及5人負責,我只佔一小部 分;自己申明只集中研究外國市場開放的經驗,而香港的部分則由其他同事負責。為此,我即時向能源諮詢委員會申報利益。過了一年多,兩個研究項目相繼完成, 同事的報告認為香港有需要開放公用事業市場,令對方感到失望。對方本想繼續提供研究經費給理大,但我以有其他工作為理由而推卻。後來副校長告訴我,你不參 與,他們不再資助了!
作者曾任教理大,現為活道教育中心校監(最新課程:新高中經濟及BAFS,請參閱www.livingwordec.com.hk)
出處: am730 | 2011-08-12 M44| 財經| 經濟人 看世界| By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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